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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九年

2015-05-14蔡如鹏

中国新闻周刊 2015年23期
关键词:党风刘少奇复查

蔡如鹏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在这次具有历史转折意义的会议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宣告成立。这是1969年九大取消党的监察机关后,中央纪委恢复重建。在邓小平的提议下,刚刚重返中央最高决策层的陈云出任了中央纪委第一书记。

“陈云为人正派,作风民主,原则性强,敢负责任,这些都是党内公认的。在粉碎‘四人帮后的重大历史转折点上,又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他担任中央纪委第一书记,可以说是众望所归。”党史研究学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当时,陈云已是73岁的老人,且身体不好,用他自己的话说“只能做最必要的工作”。而中央纪委面临的任务却是艰巨的。当时,全国3000多万党员,有1000多万是“文革”期间突击吸收的新党员;“文革”中,冤假错案堆积如山,仅副省部级以上的高级干部就有75%被立案审查。但自称“头皮硬”的陈云无所畏惧。上任伊始,他就表示:“我这个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翻几个大案!”

制定党规党法

为协助陈云做好纪检工作,中央为陈云配备了几位得力助手:第二书记邓颖超、第三书记胡耀邦、常务书记黄克诚、副书记王鹤寿等。

“邓颖超、胡耀邦、黄克诚、王鹤寿都是资历很老的老同志,且邓颖超和胡耀邦都是政治局委员。这样强的人员配备,显示了这届中央纪委规格高、权威大、阵容强的特点。”党史研究学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在党的纪检历史上可以说是空前的。”

新的中央纪委成立后,黄克诚和王鹤寿去陈云家里,请示工作方针,陈云当即回答:“抓党风!中纪委的工作指导方针就是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问题。”

在一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党的纪检工作应该怎样做?这是重建后的中央纪委面临的重大问题。陈云提出,中央纪委要以抓党风作为工作的整体方针,为这个机构确立了战略指导思想。

1979年1月,陈云主持了恢复重建后的中央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讨论并拟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准则》一共12条,是粉碎“四人帮”后中央为拨乱反正制定的党规党法,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纲领性文件。

对此,陈云慎之又慎,倾注了大量的心血。1979年2月,他致信华国锋,提出将《准则》下发至县、团级征求意见。“准备再改。再改以后也只作为中央试行文件。试行中如有不妥,还可以改。”

根据他的意见,1979年3月,中央将《准则》发至县、团级征求意见。中央纪委根据各地提出的1800多条意见,先后对《准则》进行了7次讨论和修改。

据起草组成员郭仪回忆,《准则》基本定稿后,写作班子都解散了,陈云又提出,必须要增加一条,关于干部又红又专的条款。这一条后来成为《准则》的最后一条。

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正式对全社会发布。

为了贯彻《准则》,中央纪委在陈云指导下,从1980年4月到11月在北京召开了三次座谈会。社会反响热烈。

当年7月,北京一家餐馆的一位厨师向中央纪委举报,有位部长在该餐馆吃饭,经常少付餐费,花一碗汤的钱吃一桌饭。接到举报后,中央纪委立即责成北京市纪委调查。核实后,中央纪委对该部长进行了通报批评。事后,该部长亲自到餐馆认错。此事在高级干部中震动很大,对特殊化之风起了遏制作用。

在陈云领导下,中央纪委还制定了《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等重要党规党法。党建不断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平反冤假错案

复查和平反冤假错案,是中央纪委成立初期面临的主要任务之一。

在中央纪委恢复重建之前,从1977年12月起,在胡耀邦的主持下,中组部已经开始复查冤假错案,为130多名副部级以上干部平了反。但涉及党和国家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在全国有影响的大案、要案的复查平反,还没有提到日程上来。中央纪委恢复重建后,在陈云的领导下,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随即大刀阔斧地开展起来。

1981年6月27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期间,陈云、邓小平、胡耀邦、李先念(从左至右)在一起。

其中,刘少奇案无疑是影响最大、难度最高的。

刘少奇是“文革”中的头号“走资派”,牵连人数众多、影响广泛。据最高人民法院1980年9月的统计,因刘少奇问题受株连而错判的案件有22053件,受到刑事处分的有28000余人,其他受批斗、隔离、关押的更是不计其数。

对毛泽东的功过是非的评价、对“文化大革命”的彻底否定,是1981年6月十一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才完成的。在当时的形势下,陈云深知,如果轻率地给刘少奇平反,势必引起人们的思想混乱。

1978年底,他对前来看望的王光美说,现在平反这件事情还急不得,不能操之过急,我们要把当事人都找来,一件事情、一件事情搞扎实,让它证据齐全,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1979年初,国家地质总局局长孙大光致信时任中共中央秘书长胡耀邦并党中央,建议重新审议刘少奇一案。胡耀邦将信转报中央政治局常委批阅。2月23日,陈云在孙大光来信上作出批示:“中央常委各同志已传阅完毕,中央办公厅应正式通知中组部、中纪委合作查清刘少奇一案。”

党史专家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是在刘少奇案件平反过程中最为关键的批示。“它明确了案件的复查是经过中央政治局常委同意的,是中央行为,并明确了负责复查的部门。”

据当年负责刘少奇一案复查工作的杨攸箴回忆:“如果没有他的批示,那这个案子就启动不了,复查就启动不了。”

经过复查组周密的调查研究,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强加给刘少奇的罪行被逐条否定。1980年2月,十一届五中全会正式为刘少奇平反。不久,中央在人民大会堂为刘少奇举行了隆重的追悼大会。陈云专程从杭州赶回北京参加。在与王光美等刘少奇家属握手时,他表情凝重。刘少奇之子刘源注意到,陈云流泪了。

除刘少奇案外,经陈云直接提议复查和平反的冤假错案,还有瞿秋白、张闻天、萧劲光、马寅初、潘汉年等人的冤案。

在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的领导和推动下,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982年年底,全国共平反、纠正了300多万名干部的冤假错案,为47万党员恢复了党籍,为12万党员撤销了原处分。其中,各级纪检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共复查处理了150多万人的案件,改正和部分改正的98万。

打击经济犯罪

1980年1月,中央纪委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决定,将纪检工作的重心从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转移到应对现实生活中的要案、大案上来。

上世纪80年代初,国门刚刚开放,广东、福建等东南沿海城市走私活动十分猖獗。在广东海丰县,甚至出现了工人不做工、农民不种田、学生不上课,竞相从事走私活动的混乱局面。

1981年1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和走私活动的指示》,3月27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又发出《关于坚决打击走私活动的指示》。但一些领导干部认为“政策不明”“人多面广”“这类问题不好处理”,走私活动一直得不到有效控制。

1981年底,中央纪委经过实地调查,将广东部分地区走私活动猖獗的情况写成简报,上报陈云。1982年1月5日,陈云看到这份简报后,一向冷静的他勃然大怒。

多年后,他的秘书朱佳木回忆说:“那次他脸憋得通红,情绪很激动,谈话的时候拍了桌子。他对一些同志有这个顾虑那个顾虑很不满意。他说,怕这怕那,就是不怕亡党亡国!要是这样搞下去,过不了几年我们就要亡党。他指着简报很激动地说,告诉鹤寿要严办,杀几个可以挽救一大批。后来他又想了想说,索性我来批几句。”

他在简报上批示道:“对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我主张要严办几个,判刑几个,以至杀几个罪大恶极的,并且登报,否则党风无法整顿。”其他几位常委都作了批示,邓小平还在他的批语旁加写了“雷厉风行,抓住不放”八个字。

在陈云的推动下,全国掀起了一场针对经济犯罪的严打风暴。

截至1982年年底,全国共平反、纠正了300多万名干部的冤假错案,为47万党员恢复了党籍,为12万党员撤销了原处分。其中,各级纪检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共复查处理了150多万人的案件,改正和部分改正的98万。

几天后,中央发出《紧急通知》,并派习仲勋、余秋里、彭冲、王鹤寿等人立即前往广东、福建、浙江、云南等地,督促查办。

陈云密切关注着这场斗争。他说:“现在抓,时间虽晚了些,但必须抓到底。中纪委必须全力以赴。”中央纪委随即成立了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斗争办公室。

时任中央纪委办公厅主任庞然后来回忆说:“没有陈云同志的指示,不可能有这么大的举动。工作方针是全力以赴,没有机构,新设机构;没有干部,临时借调干部。下这么大决心,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几个方面全方位地加强这方面工作。没有陈云表态,办不到。借调这么多干部有障碍没有?没有。大家积极报名参加,前后调了400多名干部。”

查案中,办案人员遇到的阻力很大。1982年7月,陈云再度批示,要求对经济犯罪案件“必须严办”,“阻力再大也必须办”。

他说:“抓这件事是我的责任,我不管谁管?!我准备让人打黑枪,损子折孙。”他还让秘书转告他的子女,出门时要注意安全,小心在后头有人可能会拿车撞他们,或者拿刀子捅他们。

很快,中央纪委又派出154名司局级以上干部,分赴各地,直接参与大案要案的调查处理工作。

据时任中央纪委干部室主任李楚栋回忆,当时因为任务艰巨,中央纪委机关里大批干部奔赴办案第一线,整个中纪委大楼里空空荡荡的,食堂吃饭的人也少了,显得冷冷清清。“一些不了解情况的同志还很纳闷,机关怎么突然静悄悄的?”

截至1983年4月底,在这场经济严打风暴中,全国立案审查的走私贩私、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投机诈骗的案子有19万多件,涉及党员7万多人,8500多人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追邀赃款赃物合计4亿多元。

“党风问题必须永远搞”

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纪委,其成员由原来的100人增加为129人。陈云仍担任第一书记,黄克诚为第二书记,王鹤寿为常务书记。

在陈云看来,抓党风一直是中央纪委的头等大事。1980年11月,他就提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党风问题必须抓紧搞,永远搞。最初,整顿党风针对的主要是“文革”对民主集中制的严重破坏,进入八十年代中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党风建设也面临更加复杂的问题。

1984年夏,一些地方出现了“让党政机关干部也尽快富起来”的说法。部分党员干部、党政机关同农民搞“搭台唱戏”,后来发展到在不少地方直接参与经商活动,搞“权钱交易”。

在这股风气下,有人提出“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甚至认为纪检部门是改革的“顶门杠”、绊脚石,还出现了“防火防盗防纪委”的说法,有人甚至提出取消纪律检查机构。个别省的领导也称:“允许改革犯错误,不允许不改革,更不允许不改革的整改革的。”甚至给当地纪检机关下禁令,提出对经济效益好的企业,纪委不要去检查。

这些情况引起了陈云的警惕。1984年10月,他在中央纪委报送的一份报告上批示:纪检工作应当研究新情况,适应新情况。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不存在“松绑”问题。没有好的党风,改革是搞不好的。

在随后召开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上,陈云表示支持经济体制改革,但他强调,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更要一起抓。他在发言中提醒大家注意市场竞争中可能出现的某些消极现象和违法行为,他说:“如果我们不注意这个问题,不进行必要的管理和教育,这些现象就有可能泛滥成灾,败坏我们的党风和社会风气。”

但从1984年第四季度开始,各种不正之风连锁反应,愈演愈烈。1984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禁止干部利用职权倒买倒卖、套购紧俏物资。几个月后,这种势头被压了下去。

但是,领导干部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问题又凸显出来。1985年4月初,中央纪委又起草了《中纪委关于不许领导干部的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建议》。文件送到陈云那里,他当即表示支持,并建议“退出的干部子女的范围,是否再扩大一点”。

面对越来越严重的经济犯罪,陈云指示中央纪委,要办几个大案、要案。

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晋江假药案”。这个案子涉及59家药厂、60个单位、3000余人。规模之大,是十分罕见的。

陈云获悉此事后,下令严查,并且要求追究当地领导的责任。他说:“晋江地区制造、销售假药,这个地区的党委熟视无睹,甚至包庇、袒护,如果不追究那里党委的责任,就丧失了党的立场。”

在他的推动下,福建省取缔了假药生产,对涉案的30多名干部职工进行了党纪政纪处理,11人被判刑。时任福建省委主要负责人也因此案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并在1986年调离了福建。

除了晋江假药案之外,在陈云的领导下,1985年中央纪委还查处了海南汽车走私案。这些典型案件的处理,在全国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和反响。

1987年10月,在中共十三大上,陈云将纪检工作的接力棒交给了乔石。这一年,他82岁。

他在中央纪委第九次全会上讲话称:“去年10月,小平同志、先念同志和我共同商定,十三大时一起退下来。这是党的事业的需要。”对自己担任中央纪委第一书记9年来的工作,他如此总结:“成绩是主要的,但也存在不足,需要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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