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全纳教育的现状及启示
2015-05-12张彦
张彦
【摘 要】从澳大利亚当前社会、法律、教育和财政状况四个方面分析全纳教育推行的现状,探讨全纳教育对于儿童、成人和项目的意义及影响全纳教育的不利因素,提出要完善全纳教育的理论基础,加强资金支持力度和修订相关制度,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和提升培训成效以及加强师生、项目参与者和社区的通力合作。
【关键词】澳大利亚 全纳教育 现状 启示 特殊需要儿童
【中图分类号】 G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5)03C-0016-03
自1994年《萨拉曼卡》宣言通过以来,全纳教育一直被认为是特殊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从澳大利亚当前社会、法律、教育和财政状况四个方面探讨全纳教育推行的现状,针对全纳教育给成人、儿童和社会等带来的改变意义和当前不利因素,提出相关建议。
一、澳大利亚实施全纳教育的基础条件
全纳教育的教学理念是与支持社会、文化和教育上的隔离的传统观念相违背,它的提出给特殊教育带来了巨大挑战。与澳大利亚现行的融合教育不同的是,全纳教育提出的目的在于探究并致消除导致特殊需要儿童与平常儿童产生差异的屏障。Bourk和Suzann在2007年提出需要调整当前课程框架以适应全纳教育政策的实施。
(一)社会基础条件。从社会角度而言,残疾这一概念源于社会期望和社会活动。数据显示,全球范围有5亿至6.5亿名残疾人,其中包括1.5亿名儿童。在发展中国家,超过80%的残疾人几乎没有接受教育的机会。根据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委员会(United Nations Committee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的报告显示,残疾人的教育不公平现象是普遍存在的。过去特殊需要儿童大多被隔离在特殊教育中心接受教育,因而他们经常被隔离在普通儿童和常规课堂之外的孤立环境中。
(二)法律基础条件。过去20年中,澳大利亚联邦政策已经减少了特殊教育学校机构的数量并为接纳特殊需要儿童的早教机构提供优惠方针。1992年颁布的《残疾歧视法》(The Commonwealth Disability Discrimination Act of 1999)进一步为公立学前教育机构接纳特殊需要儿童提供了额外支持。为了保障残疾人在公立和私立的教育机构都能享用平等的受教育权利,2005年出台的《残疾人教育标准》(The Disability Standards for Education 2005)设计了一个新的教育框架。在此框架下,即使各教育机构有权在政策实施时做出一些合理修改,但是国家和当地的教育部门对这些政策标准享有解释权和实施权,这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残疾人的平等受教育权。
(三)教育基础条件。澳大利亚各地区的主要教育机构都能做到从学生的个体需要出发。就北领地地区来说,教育机构会提供不同程度的支持,比如为常规课室的全纳教学提供各类型的支持和资源,对于特殊需要学生教育机构会提供专业的辅导咨询、额外并且相对灵活的帮助支持或者是专门化的特殊教育环境。
2009年出台的《澳大利亚国家质量标准——幼儿学习框架》(The National Quality Standard-Early Years Learning Framework) 把“平等”列入其基本原则之一并且反对妨碍全纳教学的行为。《澳大利亚国家质量标准——幼儿学习框架》的预期学习成果一和成果二中指出:“全纳教育在培养学生关怀、体恤和尊重他人的品质以及加强他们的平等意识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四)财政基础条件。Mohay认为一些早期干预项目,例如辅助服务项目(Supplementary Services Program)和特殊需要援助计划(Special Needs Subsidy Scheme)很好地为接纳残疾儿童的育儿机构提供了教师培训和资源支持,这让特殊需要的儿童更好地融入到平常课堂中。
二、全纳教育对于儿童、成人和社会的意义
一方面,在更为贴近现实生活和多样化的全纳环境中学习,残疾儿童获得了更多与一般儿童接触的机会,便于以后更好地融入社会,提高自尊心、沟通能力和自信心,顺利地进行社交以及促进个人发展。另一方面,对于一般儿童,如果引导得当,他们会比其他未有机会接触特殊需要儿童的同龄人更加理解他们的需要,同时也促进了他们对多元化的理解。此外,全纳教育为学生提供了更多接触特殊资源的机会,这也是有利于他们的未来发展。
成人、家长和教师通过他们的子女或者学生,获得了更多的接触特殊社会群体的机会,因而更包容社会的多元化和乐于与他们合作。教师可以借此培训机会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最后,社会大众能够更多地接触为残疾儿童配置的设施,这也为服务其他有特殊需要的群体发挥示范作用。
三、影响全纳教育的不利因素
影响全纳教育的主要不利因素可总结为:政府投入不均衡、教师态度不一致和缺乏培训机制、支持资源匮乏以及学校、家庭和社区之间的合作不足等。
(一)政府投入不均衡。政府投入的不平衡是阻碍全纳教育发展的首要因素。根据沃利斯咨询集团(Wallis Consulting Group)1994年的调查结果,辅助服务项目(Supplementary Services Program)对于不同的优先群体、地域和育儿服务提供的支持分布不均衡。当资金短缺的时候,提供给特殊需要儿童的资助取决于评估结果和残疾程度,从而导致一些特殊需要儿童得不到应得的帮助。再者,教师和配套设施的质量和稳定性与资金密切相关。因此,政府提供6亿澳币资助基本上确保了新南威尔士州的全纳教育推广和开展。
(二)教师态度不一致和缺乏培训机制。总体而言,教师对全纳教育持积极态度,但还有部分持保留态度。Scruggs and Mastropieri表示仍有大部分全纳教师仍对全纳教育感到担忧。一方面,他们能够理解把特殊需要儿童纳入常规课堂的必要性;另一方面,他们对全纳教学过程中自己的专业教学能力和资源的充足性抱有怀疑态度。为此,他们进行了一项持续的研究,结果显示只有三分之一的全纳教师认为自己的能力和资源支持能够满足全纳教育的需要。
Jennet、Harris和Mesibov认为专业能力强的教师能够更好地保证特殊需要儿童投入课堂学习。但是很多学前教师都缺乏实操经验和专业知识来应对特殊需要儿童,这对全纳教育的实施造成一定威胁。另外,大部分职前教师培训内容并不包括特殊教育和学前全纳教育。以新南威尔士州的学前教师为例,他们仅需要完成一个单元关于特殊教育的学习就可以进入学校实习。如果要进修关于特殊教育的课程,他们需要读专升本课程或者修大学本科学位。根据修改后的《国家课程:新国家教师标准》(National Curriculum, new National Teacher Standards),全国范围内的职前教师都必须接受全纳培训,以提高其在澳大利亚的实施效果。
(三)资源匮乏和辅助服务缺失。在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方面做出有针对性的修改有利于满足特殊儿童的需要并且促进全纳教育的推广和发展。一些顾问咨询服务,如邀请语言障碍矫正师、物理治疗师和职业理疗师来辅助全纳教育的实施,对于推进教学过程的全面和科学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此外,为学前教师组织一些相关主题的在职培训项目、工作坊和会议展示也是大有裨益的。Frankel认为在澳大利亚,针对学前教育资源的咨询模式有助于促进社区的全纳教育普及。
(四)学校、家庭和社区之间的合作不足。Saulwick Muller社会研究显示,校长和教师都把家长定位为“持续教育者”而非仅仅为“启蒙教育者”,与此同时,他们非常重视家长对于学校教育的贡献。因此,家长应该能够认识他们的责任所在以及有效地发挥他们的教育作用。
社区参与者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社区对于全纳教育的影响因素包括家庭的社区意识、家庭的社会关系、社区成员关系、对儿童的吸引力、家庭策略和环境变化。因此,全纳教育应当作为特殊儿童而设立的社会关系网而非一系列的活动。此外,这种通力合作关系对于促进社区和谐发展作用重大。
不同等级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家庭、教师、社会服务提供者和政策制定者之间紧密的合作和顾问关系对于全纳教育的实施至关重要。由此可见,特殊儿童的发展与各个社会群体密切相关。
四、建议
(一)完善理论基础。由于全纳教育的理论基础尚未完全,研究者和执行者对其有不同的定义和解释。为了进一步推进其影响力和实施范围,有必要鼓励相关学者和实践者对此进行更多的理论研究。
(二)加强资金支持力度和修订相关制度。第一,为了推动全纳教育的资金投入,应该为支持全纳教育的学前教育机构提供额外的奖励从而促进全纳教育的推广和实施。残疾人教育法案(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的C部分规定国家政策应该做出相应修改来接受联邦早期干预资金的投入,从而社区的育儿项目得以计划和执行。此外,修改后的政策需要持续并有效地实施。第二,关于项目质量的政策需要实施从而为学前全纳教育的推行提供协助。第三,应该制定出关于教师能力和培训的规定,这能够保证教师接受以特殊儿童教育和全纳教育为主题的培训课时,培养他们的课堂管理能力。适当地加入与专家的交流环节以及对于全纳教育质量的评估能力培养也是必不可少的。
(三)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和提升培训成效。Sruggs& Mastropieri提出,无论是参加职前培训和在职培训,与专家交流,加入课外辅导课程还是参考资料,对于促进各全纳教育参与者的合作和协调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技术支持,需要一定的技巧以及资源配置的支持,都以咨询、文书、培训或者其他形式来传递信息。建立技术性支持应该从建立信任、评估态度和针对改变的要求开始,从而建立一个既定的操作方式和执行具体的技巧,这需要参与者全身心的投入并且及时考虑到各种可能发生的状况。
(四)加强师生、项目参与者和社区的通力合作。学前儿童和教师是全纳教学的主要参与者。全纳教育的客体——学前儿童是适应力和能力最强的参与者,因为他们不会受到培训的影响并且更容易接受新事物。研究表明,许多教师对于全纳教育持保留态度。由此可见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增强教师对全纳教学的信心。
此外,社区群体的支持也能够确保学前教学参与者的全心投入。Wesley认为社区论坛对于强化全纳意识和提高各方参与度也能起到一定效果。而且社区论坛为各利益相关方抒发个人对于特殊教育和全纳教育的见解提供了有效的平台,这有利于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关注。
综合考虑影响全纳教育在澳大利亚实施的基础条件和影响因素,如果相关举措能够顺利推行的话,对于有特殊需要的儿童的个人发展将是非常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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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 彦(1989- ),女,广东梅州人,南华工商学院旅游管理系助教,硕士,研究方向:高校外语教学。
(责编 黎 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