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生 护心
2015-05-11回声
回声
记得湖南卫视《天天向上》有一集结尾是汪涵念了一首灭绝动物写给人类的信,这几句印象深刻:现在的地球啊,仿佛是你们独享的家园,并没有一寸土地是为我们而保留。如果一棵树不能成为你们的屋顶或书桌;如果一朵花既不能药用也不能食用只会在风里轻轻摆头冲着太阳微笑;如果我们的肉不能成为你们的串烧;如果我们的皮毛不能成为你们身上的衣服;那么,我们还有生存的权利吗?
听完心酸不已,我们什么时候开始这样霸道的?从前的我们,并不是这样。按孟子的话来说,善是人性中与生俱来的天良,叫“恻隐之心,人皆有之”。
不杀孕、不杀长
夏代《逸周书》曰:“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意思是三月份是鱼儿生长的季节,不得下网,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动物保护法令。
残忍如吕不韦,他招揽天下之士编成《吕氏春秋》也明确保护动物。例如,孟春祭祀山林川泽之神,所献祭品不得用雌性禽兽,不得杀害怀孕的动物和幼小动物,不得取禽类的卵。
到唐朝,已经设立专门保护生态的部门——虞部。规定“凡采捕畋猎必以其时,冬春之交,水虫孕育,捕鱼之器,不施川泽;春夏之交,陆禽孕育、餧兽之药不入原野……”
如此多案例,总结出古人朴素的动保观:不杀怀孕的和生长中的动物,这就是人类对世间万物的恻隐之心。古人看来,做事要有节制,至少不杀年幼和怀孕的动物,让其好好繁殖生长。竭泽而渔,杀鸡取卵,得不偿失。
不虐杀、严惩罚
宋仁宗景佑年间(1034~1038年),朝野内外兴起戴一种用孕鹿胎所制作的冠帽,甚至妇女也戴此种帽子。一时间杀鹿取胎、贩卖鹿胎、制作冠帽成风,震动了朝廷。更残忍的是清朝乾隆年间,山西有个酒馆烹炒的驴肉十分鲜美,得名“驴香馆”。其烹制方法是,把草驴绑在木桩上,滚开水浇之刮干净毛,现场割肉烹调。往往客人吃完走了,驴还没有气绝。
前者被皇帝得知,下令所有人均不准再戴鹿胎冠子,也不准猎杀孕鹿。如果违反,家产充公,并以悬赏鼓励检举,才刹住了这股歪风。后者直到巴延三任山西长官,驴香馆才毁掉,为首者斩,其他人充军,并把禁令刻在石碑上,永远禁止这种吃法。
可见,就算少数人没有“恻隐之心”时,只要从生产、流通、消费三方面严加杜绝,不虐杀动物,也是可以做到的。尽可能厚道地对待动物,关乎人的尊严和道德,也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
我们并非提倡人人吃素,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努力将对动物的伤害降到最低?用“最不坏”的方式来对待动物,人类才能有进步。
不赶尽杀绝
古时候资源匮乏,没办法只能猎杀野生动物,如何猎杀才是正确的?古人看来,只要对动物有仁爱之心,便好。《史记》记载:汤王外出,见一人四面张网并说:“天下四方的鸟都到我网中来。”汤王觉得不好,上前将网放开三面说:“要去左边的向左,要去右边的向右,不要命的就到我网中来。”
道理很明显:不要赶尽杀绝,放人家一条活路。在宋朝,潮州地区是有鳄鱼的,因为吃了人,官员就鼓励渔民大肆猎杀,结果渔民摸索出一套杀鳄鱼的方法,明初潮州鳄鱼就灭绝了。赶尽杀绝的后果,就是物种的灭绝。
在《论语》中,有“子钓而不网,弋不射宿”的记载,说孔子不拉大网捕鱼,宁愿钓鱼;虽然也射鸟,却放过归巢的鸟。这些,都是最朴素的“动保观”——放动物一条生路。
因果轮回的正面效果
古人相信因果报应,无意间也促进了动物保护。《醒世恒言》记载有个叫勤自励的猎户,擅长打猎,被他射杀了不少老虎。后被一位黄衣老者呵斥:“虎乃百兽王,本无害人心,你如此滥杀无辜,将来必为虎害!”勤自励闻言猛醒,当即折箭盟誓,从此不再杀虎。甚至还救了一只老虎,后来老虎救了他的未婚妻,让他夫妻团圆。撇开迷信不说,那位“黄衣老者”堪称动保先锋!
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董昭救蚁,毛宝放龟……固然都有封建迷信成分,却无意间对动物保护起到很好的宣传。
孟子说:“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程颢说:“仁者浑然与物同体。”李渔更是反对虐杀:“以生物多时之痛楚,易我片刻之甘甜;地狱之设,正为此人,其死后炮烙之刑,必有过于此者。
如果不能说服身边的人,起码做到善待每一种动物……因为保护生命,说到底,保护的是自己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