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主要方法
2015-05-11
广西教育·D版 2015年2期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部长、教授石中英在《人民教育》2014年第19期上撰文认为,中小学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能抽象进行,而应诉诸具体、客观和真实的价值行为,可参考几种主要方法:一是榜样示范法,选取能在日常生活中对孩子的价值成长产生持续影响的重要他人,如父母、老师、社区志愿者、同辈群体等,为孩子展示良好价值行为的具体样式;二是活动体验法,通过富含价值因素的教育活动帮助儿童形成价值体验,从中领悟价值范畴的含义、行动要求以及行动意义;三是价值澄清法,帮助学生反思和澄清他们行为背后的价值依据,提高价值意识或价值自觉,更为审慎地选择行为模式,树立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态度;四是案例讨论法,选择适应学生认知水平的典型案例,开展基于案例的价值学习,帮助学生更具体、生动地理解正向的价值行为和负向的价值行为及其具体形态,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五是角色扮演法,通過日常和戏剧化的角色互换或角色扮演,提高学生的价值敏感性以及按照正确价值原则行动的意愿和技能;六是环境熏陶法,在理解所教授的价值范畴的基础上,学校和班级环境要明确地把所教授的价值范畴展示出来,作为师生日常行动的价值依据和讨论公共事件时的价值标准,还可以通过重要的仪式性活动(如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不断重申学校的价值信念以及对学生良好价值行为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