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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蔬菜生产销售模式及发展趋势

2015-05-04葛善欣刘伟徐长营

吉林农业·下半月 2015年4期
关键词:经营方式蔬菜创新

葛善欣 刘伟 徐长营

摘要:我省现有的蔬菜经营方式已经不能满足菜农的经济保障和消费者的心理预期。传统的生产销售模式使得本地蔬菜在蔬菜市场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小,菜农的生产积极性越来越低,人们想吃到放心菜的愿望越来越难以实现。本文旨在探讨我省目前蔬菜生产及销售的几种方式,和未来适合人们需求的几种新的蔬菜生产经营方式,从而保证我省居民能够吃上更多的安全菜、本地菜、低价菜。

关键词:蔬菜;经营方式;创新

中图分类号: F326.13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5.08.001

蔬菜是人们日常饮食中必不可少的食物之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食物的新鲜度、安全性及多样性有了更高的要求。北方城市消费者已经不能满足仅在夏秋两季才能吃到新鲜蔬菜。南菜北运在目前这个运输业极其发达的年代不再是难事,但南菜北运成本高、储藏时间长、农药使用量大的缺点正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因此要解决我省居民食用新鲜蔬菜的问题,还要从自身入手。

1 当前我省蔬菜生产销售模式

目前我省蔬菜的种植销售模式还比较传统,主要分为以下四种:

1.1 零星种植,自给自足

以家庭为单位,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夏秋季节单个家庭需要的种植模式,极少或从不销售。这种种植方式属于中国传统的庭院式种植,人们根据自己的喜好和认知,选购适当的种子,一般以追求口感为主,产量次之。其优点是很少使用化肥和农药,生产出的蔬菜基本上能够达到绿色蔬菜的标准。缺点是对品种的选择和栽培技术往往是靠经验指导,不能发挥优良配种的最大优势。

1.2 大棚种植,各自为战

以销售为主的大棚种植,目前是我省蔬菜生产的主要模式。这种生产模式保证了我省城乡居民的蔬菜供应。大棚种植模式延长了蔬菜的种植时期,可以比露地种植的蔬菜提前或延后上市。但经营者往往是通过经验选择种植的品种,容易出现同种蔬菜短期内供应过量或短缺的局面。

1.3 农超对接,本小利薄

农超对接是指生产者与零售终端直接对接,农产品的生产者与零售终端企业签订意向协议书,向零售终端企业直供农产品,即“基地+超市”的新型流通方式。由于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性大,目前的农超对接,还不能保护农户在农产品交易时的利益。农户把农产品直接销售给超市比直接销售给市民每公斤要少挣0.2~0.4元。

1.4 南菜北运,货次价高

我省蔬菜市场上本地菜的供应远远满足不了全省人民的需求,特别是冬季更是捉襟见肘。目前解决这一供需矛盾的唯一办法就是南菜北运,将海南、山东等地的蔬菜运往我省各地,但这无疑会增加蔬菜的成本。长距离运输为保证蔬菜的新鲜,销售商不得不用保持蔬菜色泽、形态等方面的药物,造成蔬菜的二次污染。

2 我省蔬菜生产未来发展趋势

从上述四种传统的蔬菜销售模式中可以看到,一直以来坐等买主的销售模式已经大大限制了菜农的销售规模和经济收入,降低了菜农的生产热情和生产规模,减少了蔬菜产量,增加了外地蔬菜的引进量,造成蔬菜价格偏高的连锁影响。要想改变现状,就必须改善现有销售模式。菜农应直接和消费者接触,减少或弱化中间商、超市的作用,采取新的销售模式。灵活使用土地,变被动为主动,提升蔬菜生产的质量和效益。

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新农村发展转型的一大趋势。目前我省采用最多的是以下几种较为成功的类型:

2.1 “能人带动型”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能人+合作社+农户”的合作形式。特点是由具有较高专业技术经验或长期从事该领域的生产、运输、销售且有威望的能人,利用现有的人力、物力资源,将种植同一种农产品的农民组织起来成立专业合作社。这种合作形式在我省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比较普遍,占有较大的比例。

2.2 “农超对接型”

是指“超市+合作社+农户”的合作形式。这种形式可以避免农民生产的盲目性和无序性,能够按需生产,减少风险和损失,收入相对稳定。采取合作社与超市对接更能保护农户的利益,增加农民在购销过程中的话语权和合法权利的保障。

2.3 “企业带动型”

是指“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合作形式。这种合作形式无疑是最具竞争力、最能保护农民利益的。方向对口的企业可以内部消化农产品,形成稳定的供求关系,保证双方利益。企业可以通过自身已建成的宣传网和影响力,打造优良品牌,打通渠道,增加合作社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2.4 “家庭农场”寓教于乐式生产

这里所说的“家庭农场”并非传统意义的以家庭为单位的种植,而是将蔬菜生产化整为零的一种蔬菜生产方式。将农村现有的土地,用道路进行分割,形成网格状。每格的面积不宜过大,也可划分出大小不同的若干档次。经营的主要对象是城市家庭,为其提供教育孩子、修身养性的蔬菜种植过程。

另外还可以采取园区采摘型自助餐类生产模式。采摘园不应只是传统的“摘”+“卖”的单一模式,还可进一步发展成“自助餐”式。消费者采摘蔬菜后,由于蔬菜的保鲜比较困难,多数家庭不会采摘购买太多,这就限制了采摘园的销量。采用“自助餐”的形式消费者可以直接消费自己采摘的新鲜蔬菜,也可达到先尝后买的作用。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填饱肚子”为饮食目标的时代很难再出现。现在人们追求的不仅是吃的饱,而且要吃的新鲜、吃的健康、吃的科学。这就要求蔬菜生产者们与时俱进,采取更新颖、更快捷的营销方式和模式,来满足消费者的心理需求。在未来的发展中城市农业、电子商务等必将成为我省城市民居获取蔬菜的主要方式之一。所以作为现代的蔬菜生产者必须勇于创新、勇于接受新鲜事物,不可闭门造车、坐等客户上门。

作者简介:葛善欣,农学硕士,长春市农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蔬菜育种与栽培。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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