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华为知识产权运营战略
2015-05-03宋柳平华为公司
文 / 宋柳平 / 华为公司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华为知识产权运营战略
文 / 宋柳平 / 华为公司
总体来讲,我们国家经过30年的努力,建立了一整套跟西方形式上相当的知识产权制度,这是非常不容易的。但如果从实现知识产权制度本身应实现的目的以及社会发展对其需求角度来看,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我们国家在知识产权数量上是第一大国,专利申请量、商标注册量均居世界首位。但是,这么庞大的专利和商标注册产生的价值究竟有多少?事实上,如果一项知识产权没有形成商业组织的现金流,那么这项知识产权就只能是成本,也就不值得我们自豪。只有当一项知识产权转化成价值、转化成现金流的时候,才能成为真正的财产。以这个标准来衡量的话,我们离此目标还有很远的距离。那么,专利作为无形财产,其形成价值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和土壤?坦率地讲,我们拥有的专利都是作为成本的形式出现的,说明在本质上孕育专利的土壤是有缺陷的,是需要改进的。从华为自身的实践来看,我们需要以世界的眼光和视角、并从全球的竞争角度来分析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需要何种土壤。
学知识产权的人都知道一项国际公认的逻辑规则,即专利是一种地域性的法律权利,一项专利内在价值的决定因素是此项专利所覆盖的销售和制造的产品总量是多少,产品总量越大,这项专利的价值就越大。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们国家的专利应该是世界上最有价值的专利,因为:首先,中国是欧美中三大市场之一;其次,我们还有一个欧美不具备的条件,就是中国是世界的制造中心,在中国制造的产品总量很大,比如手机的制造主要在中国,占全球制造市场60-70%,而这些制造的产品,都是在中国专利的覆盖之下。所以,理论上中国专利应该有一个非常巨大的价值,但是我们的现实价值又特别的低。从世界的判断标准来看,专利现实价值中最重要的衡量标准是司法赔偿,也就是法律的判赔数额。我们横向比较一下司法赔偿数额,据统计,美国一件专利侵权判赔数额平均450万美金左右,而我们国家的判赔数额大概为8万人民币左右,差距很大。
知识产权制度有两个职能,第一是保护本国国内市场的公平竞争和保护创新,第二是保证本国的世界竞争力。如果从世界竞争和国际贸易的角度来看,就我们现在的知识产权制度而言,中国企业很难具有竞争力。衡量我国企业是否有竞争力的标准非常简单。现代企业基本上具备全球运营性质,一家美国公司在美国起诉我们,而我们在中国起诉对方,就此双方是否能够获得一个平等地位或者大致相当的地位?如果是,我们就有竞争力了。事实上,目前中国企业很难具备跟美国企业竞争的能力。现在非常重要的趋势是,美国公司在美国起诉,往往要绑架被诉方的全球市场,并逼迫被诉方接受全球性的许可。这样我们就处于一个比较被动的状态,所以我们现在不仅仅要从国内竞争是否公平来看这个问题,也要从全球贸易和全球竞争的角度来看,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知识产权制度。美国设计的知识产权法律架构,既有联邦法院和FTC(反垄断机构),负责美国国内的公平竞争和保护创新;同时还有另外一套准司法机构,即ITC(国际贸易委员会),还有CFIUS(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负责国际投资,这两家机构实际上掌管美国企业在全球贸易和投资领域的竞争力。因此,我们的司法制度建设需要帮助构建中国企业在全球的竞争力。
在现实的条件下,我们还是有知识产权运营的可能性的。我们现在的判赔数额很低,但我们国家在司法制度上有两个很有价值的工具:一个是专利侵权之后伴随着禁令,即销毁侵权产品,停止侵权;另一个是海关保护措施,在海关进行拦截。这两个措施,是符合国际规则的制止专利侵权的有效手段。按照西方的逻辑,当事人对于禁令有巨大的恐惧,海关保护措施也具有很强的威慑力,这就为我们在国际贸易当中运用知识产权杠杆体现我们的价值创造了一个宏观的环境。这个环境给我们创造了有益的条件,即在国际竞争、国际贸易中,可以开展专利的交叉许可、专利的转让、专利的购买、专利的单向许可或者收益。如果中国企业能够运用好这个条件,将会获得有很大的收益。
我们作为世界大国,在世界的竞争环境中是可以有所作为的。目前,世界知识产权的趋势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给予真正创新者合理的保护;第二,对于知识产权的滥用行为予以规制。我们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做出了非常重要的、影响世界的案件,这些案件表明中国在参与世界主流的、潮流性的重大事项,在世界上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力。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IDC案件的裁决一经做出,马上被海外评为MIP世界最佳案例,这在中国历史上是少有的。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对反垄断案的处理得当,为我们在世界上运用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滥用的行为进行规制做了很好的示范。通过这样一些重大案件,中国在世界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也会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尊重。
总之,我们国家的司法系统正在进行结构设计,使我们看到了希望的曙光。我们要培育知识产权制度的土壤,如果土壤中的大量诉求能够实现,我们就可以真正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专利权如果在中国没有收益,我们就不能建立起本土的尊重知识产权的文化意识,就不能让本土企业遵循世界规则。所以,知识产权运营的前提一定是我们已经建立起了良好的知识产权秩序。知识产权制度是一个鼓励先进的制度,权利人需要得到鼓励与补偿。我认为核心问题就是要真正建立起这种尊重知识产权制度的文化观念,这种文化观念对中国所有产业都有好处。中国现在到了这样的时间节点,我们应该建立起真正符合世界潮流的、可以使中国繁荣昌盛的知识产权制度,认真学习制度的精髓,并遵循制度以更好地运营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