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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流动人口户籍迁入意愿研究

2015-05-03王晓丽

学术探索 2015年6期
关键词:户籍流动人口意愿

王晓丽,赵 畅

(云南财经大学 城市与环境学院,云南 昆明 650221)

农村流动人口户籍迁入意愿研究

王晓丽,赵 畅

(云南财经大学 城市与环境学院,云南 昆明 650221)

在户籍迁入意愿上来看,并不是多数人持明确态度。调查数据显示, 25.82%的农村流动人口持“看不准”,只有35.44%的比重明确表明愿意迁入城市户籍。户籍迁入是经济、社会、文化等复杂的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研究表明,年龄、婚姻、流动范围、居住时间等人口学特征和居住地生活条件、寄回老家收入、职业工种、行业类型、不同的单位性质等经济与就业变量以及社会活动的参与、与城市社会的融合、居住地是否幸福、社会保障等均对户籍迁入意愿的影响具有显著性差异。

农村流动人口;意愿;户籍制度;户籍迁入

在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的背景下,由农村转移到城镇并在城镇就业、居住的农村流动人口已经成为城镇建设发展的主要力量。然而,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管理体制并没有随着城镇化快速进程消失,农村流动人口仍然备受户籍分割制度衍生的一系列不平等的国民待遇所影响,无法享有生存保障、义务教育等基本的公民权利。从劳动力市场分割、市民化角度研究更进一步表明农村流动人口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缺失,只能进入非正规就业部门,工资收入低、社会融合度差,是城市规划和公共政策忽略的低收入群体。大量有关农村流动人口的研究几乎都折射出这样一个社会事实,数以亿计农村流动人口作为推动中国城镇化发展近50年来的主要力量,其社会角色归属仍然是模糊不清的。[1](P2~3)因而,很多文献的经验研究都得到相似的结论即制度是实现社会融合和市民化的关键。农村流动人口要实现与城市的融合,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民,就必须具有城市户籍身份,实现永久迁移。[2](P87~89)

城市中较高的收入、较好的生活条件、教育条件、完善的生活设施等各方面的优越环境强烈吸引着农村流动人口,成为居留城市的潜在激励,然而自身贫瘠的生存技能以及被边缘化的社会地位又是农村流动人口居留城市所面临的现实困境。因此,户籍迁入受到经济、社会、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本文除了考虑人口和经济变量外,将就业相关的变量、社会参与的变量以及迁移主体主观变量纳入到模型中,进一步甄别影响农村流动人口户籍迁移意愿的因素。

一、数据来源与描述、研究方法

(一)数据来源与描述

研究数据来源于2011年国家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库。该调查是对全国层面从农村转移到城镇务工的劳动力人口(15~59岁)进行的专项调查,调查内容涉及农村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就业、收入、住房、社会保障、社会参与、心理等。根据研究目的,选取部分变量作为分析基础,有效样本47730个。从性别看,男性占53.10%,女性占44.9%。从代际看,第一代(1980年以前出生)占比54.59%,第二代(1980年及以后出生)占比45.41%。从受教育年限看,被调查者具有初中文化程度最多,占比59.23%;依次是高中、小学,占比分别为18.47%、16.46%。从流动范围看,跨省流动比例最高,占比51.29%;其次是省内跨市和市内跨县流动,占比分别为30.88%、17.83%。从职业分布看,比重较大的职业是商业与服务人员、生产与运输人员,比重分别为57.47%、29.70%。从户籍迁入意愿来看,35.44%的农村流动人口愿意迁入城市户籍。

(二)研究方法与变量设置

农村流动人口户籍迁入意愿属于选择性行为,因变量“是否愿意将户口转为城市户口?”只有两种可能的结果即愿意和不愿意,属于二分变量,因此采用logistic模型进行研究。

分析农村流动人口户籍迁入意愿的影响因素主要从6个方面考虑,包括人口、经济、就业、社会保障、社会参与以及主观感受。人口学因素设置的变量有性别(男=1,女=0)、代际(第一代=1,第二代=0)、文化程度、婚姻(在婚=1,单身=0)、流动范围(跨省流动=1,省内流动=0)、户籍地(分设东、中、西,参照东部)、居住地(参照中部)、居住时间、流动家庭规模;经济因素包括月支出、回寄收入;与就业相关的解释变量有职业类型、行业类型、单位类型。职业类型分为6类,包括国家与社会管理者、技术人员、办公人员、商业与服务人员、生产与运输人员、农业生产经营人员。行业类型分为4类,农业(农林牧渔水利)、制造业、低端服务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社会服务)、高端服务业(金融、保险、地产、电视广播、教育文化、交通运输、党政团体、科研技术、卫生体育)。单位类型按性质包括3种即国有、私营、外资单位;社会保障因素包括社会保险、合同保障、工作强度、职业培训等;社会参与因素包括文化、公益、选举等社会活动的参与;主观感受包括是否喜欢居住的城市(喜欢=1.不喜欢=0)、是否愿意融合于当地居民(愿意=1,不愿意=0)、与流出地相比,是否幸福(是=1,否=0)。

二、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人口特征对户籍迁入意愿的影响

人口特征的解释变量中,除性别、受教育年限、户籍地为中部对户籍迁入意愿不存在显著影响外,其余变量均显著,但影响作用比较复杂(表1)。

在婚流动人口的户籍迁入意愿较弱。回归结果显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在婚的户籍迁入意愿弱于单身的农村流动人口,并且在婚户籍迁入意愿比单身降低0.2个百分点。可能的原因在于农村流动人口在城市的收入水平、生活条件、居住环境等较差,在婚的农村流动人口安居在城市的经济和心理成本大于单身的流动人口,由此导致户籍迁入意愿较低。

表1 人口特征对户籍迁入意愿的影响

注:因排版要求将影响农村流动人口户籍迁入意愿的Logistic结果拆分为表1,表2,表4,表5。B为回归系数;Exp(B)为优势比;参照项发生比率默认为1;变量居住地为西部,因多重共线性去掉;行业类型参照制造业,职业类型参照的是农业生产人员,单位类型参照的是外资企业;***: p<0.01,**: p<0.05,*: p<0.1表示显著性;括号里为标准差(表2.4.5下同)。

不同代际流动人口的户籍迁入意愿差异较大。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1980年后出生的农村流动人口户籍迁入意愿强于1980年前出生的流动人口,迁移意愿高0.1个百分点。一方面,1980后出生的这部分新生代群体大多数是“毕业即进城”,几乎无农业生产的基本经验和技能,更加向往现代城市生活;另一方面,年纪轻,容易受到企业的青睐,就业机会相对较大,因此户籍迁入意愿更强。

流动范围越大,户籍迁入意愿越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跨省流动的户籍迁入意愿是省内流动的1.4倍。调查数据显示,跨省流动的大部分群体流入广东、浙江、上海、北京、江苏、福建等东部较发达地区,分别占全国跨省流入人口的24.2%、23.6%、12.7%、10.5%、8.9%和7.0%,合计占86.9%。受东部地区经济发展、工资收入、社会服务政策的吸引,跨省流动模式安居城市愿望更大。

流入地居住时间越长,越倾向于户籍迁入。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户籍迁入意愿随着居住时间的延长而增强。可能的原因有两点:其一,在城市居住时间越长,越习惯城市的生活方式,就业、居住逐步稳定化;其二,居住时间越长,与当地的社会支持网络和社会交往逐步形成并建立了深厚的依存关系,积累的社会资源越丰富,越有能力长期生活下去,户籍迁入意愿越强。

家庭化流动人口的户籍迁入意愿强于单独流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户籍迁入意愿随着流动家庭规模增大而增强。与家庭成员流动的户籍迁入意愿是单独流动的1.1倍,原因有二,一方面可能是与家庭成员特别是与配偶、子女一起流动会在一定程度上为在城市生活提供情感支持,减少与家人分离的痛苦;另一方面可能是与家庭成员一起流动能够共同承担经济风险,在当地居住时间较长因而家庭化流动有利于做出户籍迁入决策。数据显示,流动人口家庭中,接近70%与配偶、子女或父母一同流动,尤其是跨省、省内家庭化流动人口在当地平均居住时间分别为4.7年、5.3年,环渤海地区最长为5.4年。以上数据表明家庭化流动人口在当地居住时间较长,越容易习惯城市生活工作,户籍迁入意愿越强。

西部流出人口户籍迁入意愿较弱。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从西部流出户籍迁入意愿比从东部流出低0.3个百分点,可能西部地区地广人稀,人均土地面积较大,不舍得放弃承包地,导致从西部地区流出务工群体户籍迁入意愿较低;从居住地看,东部地区户籍迁入意愿是西部的1.4倍。调查数据显示,从农村流动人口流入地分布来看,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占比分别为50.8%、13.5%、28.3%、7.3%,其中,东部地区流入比例最大。另外,从不同流入地农村流动人口来源看,流入东部地区的农村人口中,62%的农村流动人口来自中部和西部地区,在中部和西部或东北地区工作的绝大部分来自当地。这表明,向东部地区跨区流动的农村人口较多,但反向流动较少。一方面,东部地区资金、技术和制度环境较为优越,经济较为发达,相对收入水平较高,吸引安居城市的拉力较大;另一方面,东部地区陆续推出稳定劳动力的一系列利好举措,如提高工资水平和最低工资标准、建造廉租公寓和低价保障房、享受由企业缴费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定期职业培训、安排子女义务教育、实施积分落户等社会服务和保障政策,改善了流动人口在城市的生活环境、劳动环境以及社会保险的覆盖环境,使其逐步享受与本地居民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由此可见,区域经济发展的产业结构优势和社会服务政策吸引着农村流动人口的流动方向,增强了务工群体的户籍迁入意愿。

(二)经济因素对户籍迁入意愿的影响

经济因素的解释变量中,居住地的消费水平以及寄回老家的收入对户籍迁入意愿的影响均具有显著性。

回归结果表明,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条件下,户籍迁入意愿随着居住地消费水平提高而逐渐增强,随着回寄收入水平提高而降低。居住地消费水平越高说明生活条件、生活质量越高,对农村流动人口户籍迁入的吸引力越大,越容易做出户籍迁入的决策;回寄收入越高,表明流动者主要家庭成员及家庭责任核心不在城市,而在老家,不利于做出户籍迁入的决策(表2)。

(三)主观变量对户籍迁入意愿的影响

主观因素的解释变量中,喜欢居住的城市、愿意融合于当地人中、比老家有幸福感对户籍迁入意愿的影响均具有显著性。

偏好城市生活的流动人口倾向于户籍迁入。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喜欢所居住城市的户籍迁入意愿是持否定态度的1.1倍。喜欢所居住的城市意味着农村流动人口喜欢城市的生活方式、工作环境、社会服务等方面,因而户籍迁入意愿更为强烈。持否定态度的主要是出于不愿意放弃“土地”“宅基地”等原因。[3][4]

主动融合有利于户籍迁入。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愿意融合于当地人中的户籍迁入意愿是不愿意融合的1.3倍,表明来往朋友数量多,永久迁移愿望更强烈。[5](P13~16)愿意主动与当地人融合说明他们愿意努力为在城市长期生存发展搭建良好稳固的社会关系,为能够长期安居城市积蓄社会资源。

幸福感增强流动人口户籍迁入意愿。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在居住地有幸福感的农村流动人口户籍迁入意愿是持否定态度的1.1倍。幸福感是社会心理学概念,测量人们社会心理的一种感受。当人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的付出与劳动得到他们应当得到的补偿、回报、尊重,自然会在心理上产生对公平和满足的感受,进而产生幸福感。因此,农村流动人口对城市生活、社会文化、社会服务与保障等方面满意度越高,幸福感越强,则户籍迁入意愿就越强(表2)。

表2 经济因素与主观因素对户籍迁入意愿的影响

(四)就业因素对户籍迁入意愿的影响

与就业相关的解释变量中,除私营性质单位不具有显著性影响外,行业变量、职业变量和国有单位变量对户籍迁入意愿的影响均具有显著性。

不同行业流动人口的户籍迁入意愿差异明显。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条件下,从事农业的户籍迁入意愿最强,是从事制造业的1.4倍;其次是从事低端服务业和高端服务业的户籍迁入意愿略微高于制造业。调查数据显示,四个行业类型依照农业、制造业、低端服务业、高端服务业顺序,平均收入水平逐渐上升。从事农业的务工群体户籍迁入意愿较强,可能从事农业的平均收入水平显著低于其他行业,更希望通过户籍迁入的方式来改善生存状况,因而户籍迁入意愿较强。另外,制造业的务工群体收入水平显著高于农业,但是,制造业容易受到经济下行风险的冲击,其就业和收入状况存在不稳定性,同时工作环境较差,因而导致户籍迁入意愿较为薄弱(表3)。

表3 不同行业类型平均收入统计检验

注:检验目的是验证前者行业平均收入水平大于后者是否具有统计显著性,属于单侧检验;低端与高端分别代表低端服务业、高端服务业;平均收入差指前者平均收入减后者。

职业类型影响流动人口的户籍迁入意愿。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条件下,技术人员、生产与运输人员户籍迁入意愿略弱于农业生产者0.1个百分点;商业与服务人员户籍迁入意愿是农业生产者的1.1倍。整体看,具有显著性的职业类型中户籍迁入意愿相差无几,原因在于农业生产经营者、生产与运输人员、商业与服务职业都属于非正规的劳动力市场,无论从收入水平、工作环境还是社会地位看,从事三种职业的农村劳动力人口都处于弱势地位,在城市社会中感受到的歧视越多,心理压力越大,越希望实现户籍迁入进而改善自己在流入地的境况。

单位性质影响流动人口的户籍迁入意愿。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条件下,国有单位的户籍迁入意愿是外资单位的1.4倍。在国有单位工作,可能由于获得了相对平等的就业机会和社会保障权利,工作环境相对比较优越,因而户籍迁入意愿相对更强(表4)。

表4 就业因素对户籍迁入意愿的影响

注:变量职业类型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办公人员因多重共线性去掉;行业类型参照制造业,职业类型参照农业生产人员,单位类型参照外资企业。

(五)社会保障对户籍迁入意愿的影响

社会保障的解释变量中,除是否培训变量对户籍迁入意愿的影响不具有显著性外,其他变量对户籍迁入意愿的影响均具有显著性。

合同保障增强流动人口户籍迁入意愿。其他条件不变的条件下,签订劳工合同的户籍迁入意愿是不签的1.1倍。签订劳动合同,特别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然而,调查数据显示,40.12%的农村流动人口未签订劳动合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比例为13.53%,38.42%签订了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使签订合同,也大都是单向约束合同,即只约束务工群体,缺乏对用人单位的硬约束。总之,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的不规范直接影响到农村流动人口的劳动权利和待遇,无法产生安全感,拉大了与城市社会的距离,直接影响户籍迁入的意愿。因此,有必要加强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工作强度降低流动人口户籍迁入意愿。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条件下,户籍迁入意愿随着每周工作天数增加而降低,周工作天数超过5天的户籍迁入意愿比低于5天降低0.2个百分点。从调查数据来看,每周工作6天的农村流动人口占比44.79%,每周工作7天占比35.99%,超过80%的农村流动人口不能享有正常的周末休假,劳动强度大,无法享有正常的市民待遇,因而导致户籍迁入意愿降低。

社会保险强化流动人口户籍迁入意愿。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条件下,参保的户籍迁入意愿是没有社会保险的1.8倍。农村流动人口从农村转移到陌生的城市,面临各种各样的社会、经济风险,包括失业、工伤、意外、疾病、住房等等。由于大部分农村流动人口收入水平较低,抵御风险能力较差;同时,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制度缺乏对这部分群体的社会救助安排。农村流动人口在居住地享有的六项社会保障中,城镇医疗保险覆盖率最高,但还不到27%,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均不足15%,这些直接影响农村流动人口户籍迁入意愿(表5)。

表5 社会保障和社会参与对户籍迁入意愿的影响

(六)社会参与对户籍迁入意愿的影响

社会参与的变量中,除参与公益活动变量的影响不显著外,其他两变量对户籍意愿的影响均有显著性(表5)。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条件下,参加文体活动和选举活动的户籍迁入意愿分别是不参与的1.2倍、1.1倍。社会活动的参与直接体现了农村流动人口与城市社会融合的主动性,同时也体现了城市社会对这部分群体的接纳程度。经常参与社区活动能够有效地促进农村流动人口从心理上认同城市社会文化、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并逐渐适应城市社会。[6](P27~39)但是,农村流动人口参加当地社会活动比例较低,73.06%的农村流动人口从未参加居住地举办的任何活动;参加选举以及业主委员会活动的比例更低,均不足10%。因此,有必要拓宽流动人口表达利益和参与社区活动的渠道,减少和消除本地市民与流动人口的心理隔阂和行为排斥,达到最终融入城市社会的目的。

三、研究结论与建议

依据2011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采用Logistic模型对影响农村流动人口户籍迁入意愿的因素进行了回归分析。主要结论如下:

一是户籍迁入是经济、社会、文化等复杂的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在户籍迁入意愿上来看,并不是多数人持明确态度。调查数据显示, 25.82%的农村流动人口持“看不准”,只有35.44%的比重明确表明愿意迁入城市户籍。

二是人口特征方面,单身的(丧偶、未婚、离婚)、第二代、跨省流动的、居住时间较长的、家庭化流动的、居住地在东部的农村流动人口更倾向于将户籍迁入城市;在婚、年龄较大的、户籍地在西部的农村流动人口不愿意做出户籍迁入的决策。

三是经济与就业方面,居住地生活条件越好、从事农业、服务行业、职业类型为农业生产人员、商业与服务人员、单位类型为国有性质的农村流动人口愿意迁入户籍;回寄收入较高的、从事制造业、职业类型为技术人员、生产与运输人员、单位性质为外资企业的农村流动人口不倾向于将户籍迁入城市。

四是社会保障方面,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强度较轻、享有失业、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住房等基本社会保险的更愿意将户籍迁入城市。

五是主观感受与社会活动参与方面,喜欢所居住的城市、愿意与当地人融合、居住地有较强幸福感、参与社区文体、选举活动的农村流动人口更易于户籍迁入。

根据本文农村流动人口户籍迁入意愿研究结论,提出如下建议:

其一,户籍管理制度是农村流动人口就业不公、居住不公、发展不公、福利不公、待遇不公、政治不公的根本原因,是制约市民化进程的主要瓶颈。因此,推行城乡一体化的户籍制度改革,以人口居住证取代户籍管理制度,实现户籍动态管理,赋予所有居民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彻底消除身份歧视,实现外来工的本地化和农村流动人口的市民化。

其二,加大人力资本投资,提升农村流动人口发展能力。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对农村流动人口免费培训;搭建培训信息与就业市场信息一体化网络,有助于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同时实施严格的就业准入制度,以激励积极主动接受培训,促进由普通工人向技工、技师甚至是高级技师转变。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村流动人口进城就业的各种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消除行业和职业分割,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服务,推动农村流动人口与企业其他职工同工同酬。

其三,逐步将农村流动人口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安置及社会服务等各个方面,尤其是尽快建立农村流动人口的医疗和工伤保险制度,使其病有所医、伤有所医,降低流动人口的生活风险,提高生活质量。

[1]胡陈冲,朱宇,等.流动人口的户籍迁移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基于一项在福建省的问卷调查[J].人口与发展,2011,(3).

[2]王晓丽.从市民化角度修正中国人口城镇化水平[J].中国人口科学,2013,(5).

[3]张翼.农民工进城落户意愿与中国近期城镇化道路选择[J].中国人口科学,2011,(2).

[4]黄乾.农民工迁移意愿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7,(6).

[5]熊波,石人炳.理性选择与农民工永久性迁移意愿——基于武汉市的实证分析[J].人口与经济,2009,(4).

[6]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12.

〔责任编辑:左安嵩〕

Analysis on Rural Floating Population’s Hukou Transfer Intension

WANG Xiao-li, ZHAO Chang

(School of City and Environment, Yunna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Kunming, 650221,Yunnan, China)

Toward the intension of hukou transfer from the country to the town or city, many of the rural floating population hold a vague attitude. The survey showed that 25.82% of them have “No Idea”, and only 35.44% indicate their clear willingness. The hukou transfer is the result of multi-factors-based combined effects.Variables that have significant influence on the intension of hukou migration include factors of demographic character such as age, marital status, mobility, mobility and residence time and those of economy and employment such as the living conditions, money sent back home, occupation, industry type and types of business. Besides, factors like participation of social activities, urban social integration, sense of happiness in the residence and social security also have obvious co-relation with the intension of the rural migrant population in hukou transfer.

rural migrant workers; willingness; household registration system; hukou migration from the country to the town

王晓丽,女(蒙古族),云南财经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讲师,经济学博士,主要从事流动人口融合、城镇化研究; 赵 畅,女,云南财经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助教,主要从事能源安全与战略、制度经济学研究。

2015年6月Jun,2015

C913.31

A

1006-723X(2015)06-0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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