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受众的盲目审美
2015-04-30李冠华
摘 要:受众的盲目审美不应被否定其作为文化的存在,它有着一定的历史渊源。设计人有义务利用有惯性“高设计”行为引导受众审美价值的完善,建立良好的审美环境不仅要提升设计自身的视觉属性,更要有效的利用媒体的力量。
关健词:盲目;文化导向;受众;审美环境
关于大众盲目性的行为探讨由来已久,它普遍存在、不容忽视,尤其是广大受众对于审美的盲目性,更是很大程度的主导着我们设计的成品形态与未来方向,影响着我们的设计实践与设计教学的方方面面,我们应该如何看待,乃至于如何引导学生对待这一现象成为了设计教育领域的一个长久的话题。
一、“盲目”是一种文化
从文化发展的角度来看,社会性的行为并不存在明确的对与错的界限,所以对于受众审美的盲目性,也不应该被认为是“错误的”,或“无意义的”。
以我国民众的盲从文化消费的现象为例,其中饱含着社会发展的痕迹。
近些年的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信息的极大开放使我国民众愈发渴望与发达国家看齐,而曾经巨大文化落差让我国飞速发展的文化产业秩序不足、并大量存在着模仿的痕迹,这样就造成了国内现有设计能力跟不上群众意识的转变,心高却眼低,且仍未建立系统的审美价值取向。
除却当代社会发展的因素,中国人还讲求中庸之道,曾经的至诚、至德的追求不经意间日渐式微,而平庸、修身养性的错误理解更多的影响着当代国人的言行,不喜出头、偏好中规中举,更难免易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
影响一方面来自于媒体的干预,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媒体的言论逐渐染上了功利的痕迹,真真假假的话语中,不乏恶意炒作的存在,加剧了受众选择的难度。而另一方面,我国群众相对滞后的消费能力,不仅没能限制消费的范围,反而更容易被价格所左右,一味的用价格去衡量设计的品味与品质。
尽管如此,如今的“盲目”仍是一种难能可贵的社会进步。首先,它可以证明了我们消费者对更好的生活水平的迫切追求,有追求才会有进步的动力。其次,文化的进步总是需要在黑暗中进行摸索,现在我们正处于这样的一个过渡阶段,而经历的视觉的极大丰富的这一阶段后也不会再回到曾经单一化的消费模式,因此我们不需要所谓的“纠正”,而需要寻求适应与突破的方向。
二、“高设计”的必要性
飞利浦面对信息时代的到来时提出了“软价值、高设计”的新时代理念,通过提升自身产品的外觀、服务等软性价值,严格要求产品的质量与性能的再突破,把设计提升到了管理的高度,赢得了如今的市场份额。当然这一精神并不仅限于设计管理或产品设计,同样适用于所有设计领域。
对于“高设计”最简单的理解就是要做好的设计,全世界的设计人都不得不迎合甲方的审美,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味的迁就,要相信受众拥有最基本的审美能力。其实设计自身也并不存在真正的好与坏,所谓好的视觉设计也不过是更符合视觉心理与当代受众的精神诉求的作品,如果能长期的给予受众这样的视觉体验,自然会养叼受众的胃,这也就是为什么那些所谓的设计大国有着较高的国民审美高度的原因,审美并非与生俱来,而是需要后天熏陶的。当受众缺少这种环境的时候,就需要制造这样的环境;当受众缺少对美的信仰时,就赋予他们信仰。
三、做有惯性的设计
“高设计”除却要做好的设计、好的作品这一层外,更重要的是要保持一定的惯性,保证设计的长久性与持续性,是很多设计人所忽视的问题,更是国内设计教育中的盲点。
这里的长久性不仅要保证受众长期的接受高质量的视觉熏陶,更要保证设计师自身的设计惯性,如设计个人风格化或研究的连续性。设计与任何其他学科一样,惯性化的设计更有助于成长,无论是个人还是整个行业。
这样的成长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慢功夫出细活,然而很多设计人经受不住这样的煎熬,输给了一时的经济诱惑或惰性,却忽视了长期的经济效益与专业素养的沉淀;或者把设计看做软件的艺术,忽视了形式与功能的创新,都是阻止“高设计”持续化的致命伤。
四、诱导媒体导向
建立理想的审美环境,除了做好设计本身之外,还应该有掌控媒体的力量。
媒体并非是不可控的。最简单的,我们的设计就可以影响媒体,随着自媒体的普及化,现在并不存在绝对的媒体控制。如果某位设计师的设计相当出彩或创意,它就将有极大的可能脱颖而出,得到相当的关注,越多优秀的设计进入受众的视觉范围,越有助于社会审美价值体系的建立,而该设计中包含的信息也会同时得到传递。也就意味着作为设计人的我们要对自己设计中的信息的负责,设计不仅仅要做视觉,更有义务关照受众的更深层的精神世界,以确保受众完整健全的审美价值观。
另外,市场经济影响下的媒体,日趋需要经济的推动。并不是只有广告设计才会在媒体面前表现出功利的一面,面对传统媒体,有效的自我推销并予以一定的利益作饵,让媒体感到有利可图,未尝不是可以施为的思路,设计人有时也应该放下自命艺术家的清高,学习一下传播学和经济学的手段,为了“高设计”的可持续性做出一定的让步。
面对受众时,设计人必须要摆清自己的位置,我们物质上服务于受众,精神上却要负起引导的责任,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没有否定社会文化的权利,但仍需搭建一个理想的审美环境的原因,而未被我们否定的盲目中,或许有一天也能够有些意想不到的发现。
参考文献:
[1]刘洪,关于图像传播的思考[J].理论界,2006,(4)
[2]斯蒂芬·弗兰佐,社会心理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122-131
[3]那新宇,造型体系的逻辑结构[M].沈阳,辽宁美术出版社,2013:15-16
作者简介:李冠华(1987—),女,辽宁大连人,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艺术设计系助教,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