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旧上海最大的遗产争夺战

2015-04-29

现代阅读 2015年3期

(引言)1931年,在中国的上海滩叱咤风云,辉煌达半个世纪之久的欧司·爱·哈同撒手西归,却把一个富可敌国的哈同王国和对它的争夺,留给了他那年近七旬的老妻――罗迦陵女士。

一张遗嘱

哈同从1874年25岁赤手空拳来上海,到1931年82岁死去,他在上海奋斗了57年之久。他的一生,贩卖鸦片、强占地皮、勾结官府、投机诈骗、压榨租户、喧嚣复古,可谓“辉煌”至极,他死后,也留下了难以计数的不动产。

据不完全统计,在哈同留下的遗产中,其不动产部分,计有土地460余亩,像郭氏兄弟的永安公司,新新公司(现在的食品一店)都造在哈同的地皮上。各种房屋建筑1300余所,包括市房(办公)、住房、包库(用于囤鸦片)、旅馆饭店等多种房产。有人说哈同几乎拥有半座上海城,这虽有些夸张,但也不算太过分。

至于动产也不计其数,有价值上百万英镑的金碗、金杯、翡翠、珍珠等。

一笔如此巨大的遗产,在上海滩引来了各方觊觎。从哈同的养子、养女到他的管家,从其远房亲戚到冒名顶替者,甚至在哈同死去10年后,连汪伪政府、日本驻沪占领军,都围绕着他的亿万遗产,各施计策,展开了争夺,从而引发了一起旧上海最大的遗产纠纷案。

哈同是犹太人,和罗迦陵结婚后一直没有孩子。《犹太人法典》规定:“死者如无子女,其遗产应由兄弟继承,无兄弟者,可由最亲近的亲戚继承。”哈同与其兄长不睦,素无往来。只有一个妹妹,曾在爱俪园落成后来沪访问,但住了个把月就回去了,以后便不知所终。

哈同在上海无亲戚,便先后领养了乔治、罗弼、菲利浦等11个外籍侄儿、孤儿作为养子、养女,准备以后由他们继承遗产。罗迦陵眼见自己帮夫所得的巨大财产要落入外人之手,心有不甘,也收养了罗友兰、罗友三、罗友启、罗馥贞、罗慧秀等20多人作为内侄子女,目的也是在于占有巨产。

可惜的是,这批罗姓义子、义女良莠不齐,善恶参半,而且恶者败家无赖,善者老实可欺,不能与外国义子、义女相匹敌。于是罗迦陵便千方百计将“洋派”子女流放的流放,冷落的冷落。惧内的哈同看在眼里,闷在心里,要为自己立遗嘱。

从亲疏关系看,养子女的地位要比内侄子女高一等。养子中间,乔治和罗弼善于察言观色,颇有他的遗风,也最讨他的欢喜,故他想在遗产的分配上,给这两个养子以优惠。

一天,哈同把这个打算告诉了罗迦陵,罗听后心中自然不悦,她看着哈同,默不作声。哈同凭直觉就把她的心思猜了个八九不离十。想着罗迦陵和他同甘共苦几十年,与他成家立业,只好改口说道:“当然,如果夫人健在,遗产还是归你来继承。”听到这句话,罗迦陵才松了一口气,答应了哈同的提议。

1931年2月10日,哈同夫妇由英国律师劳敦和葛立芬作证人,同时签署了两份内容相同的遗嘱,遗嘱声明:如果哈同先亡故,则全部财产由其夫人罗迦陵继承;如果罗迦陵先于哈同亡故,则全部财产除分别给养子女、内侄女每人10万元外,剩下的遗产由乔治得7/10,罗弼得3/10。就在遗嘱签署后4个多月,哈同终于抗不住气喘病的袭击,一命呜呼了。

一场竹杠

罗迦陵操办完哈同的丧事,正式向外界发表了哈同的遗嘱,并在当地报纸上登了一则通告,通告说凡对哈同财产有提出要求者,须在9月30日前以书面通知她,逾期概不负责。一个多月过去了,外界对通告毫无反应,罗迦陵的心越来越踏实了。不料9月底,突然一个名叫伊士拉·哈同的伊拉克人,向上海的英国高等法院提出诉状,要求继承哈同遗产。

哈同出生于伊拉克。伊士拉·哈同自称是已故哈同的亲侄子,为哈同在上海的最近亲族。他说哈同生于伊拉克,理应是伊拉克国民,其妻罗迦陵属中国国籍,并无生育,因此哈同的遗产应按伊拉克法律来处理,即哈同只能对其1/3财产有自由赠送之权。他还提出,按照伊拉克法律,继承人如与被继承人不同国籍时,不能享有继承权,据此,公布的哈同遗嘱与法律不符,他请求取消这份遗嘱。

就在伊士拉·哈同的起诉提出后不久,又有一个名叫依沙克·哈同的伊拉克人也向英国在华高等法院提出诉状。此人亦自称是哈同的近系亲族,否认伊士拉·哈同及罗迦陵有继承权。

英国在华高等法院受理了这两个伊拉克人的诉状,经过将近一年时间的审理,最后判定:该遗嘱将财产赠与其妻,视为有效。

但是,哈同的洋义子义女们,眼见巨额财产落入罗迦陵之手,极其不满,于是便制造谣言,有的说遗嘱是假的,有的说遗嘱是哈同昏迷时由罗迦陵代笔签名的。罗迦陵拿出证据,将他们一一驳斥,英国在华高等法院也明证遗嘱为真。

但是,正当罗迦陵心中感激英国法院秉公维护她的权益时,公共租界工部局却送来了通知:按照规定,遗产继承人须交纳1/10遗产税1700万元!原来,英国人把伊拉克人挡在外头,这笔可观的遗产税收入是一个重要因素。

英国在华高等法院在受理哈同遗产案时,曾索去哈同洋行和爱俪园全部账册、单据。查出哈同死后留下的财产达1.7亿元,按照规定,遗产继承人须交纳1/10的遗产税。此时罗迦陵虽然已是一个亿万富婆,但一下子要她拿出1700万元现款,也非易事。

罗迦陵听从哈同洋行中几个谋士的主意,将地处市中心的16处房地产向美商所办的中国营业公司作抵押,举借了1800万元现金。这是一项高利息的抵押借款,每3个月要付将近3万元的利息,如果不及时付息,欠付的利息滚入本金计算复利,那10年期满时要还的可能会翻倍。

一个骗局

就在这一年多时间里,上海又有了惊人的变化。先是哈同死后刚刚3个月,中国便发生了“九·一八”事变。又过了几个月,上海又发生了“一·二八”事变,日本人打到了上海,爱俪园虽然还称得上是“世外桃源”,但罗迦陵总感到哈同王国的黄金时代已随风渐逝了。

哈同一死,爱俪园总管姬觉弥开始八面威风了。1932年淞沪抗战以后,租界人口激增,要找房子的更多。罗迦陵是不管这些庶务的,租赁大权都掌握在姬觉弥手中,他的威势和收入就可想而知了。

罗迦陵的义子义女虽多,但有的是花花公子,只会乱花钱;有的在盘算她,眼巴巴等她早日“升天”好分享遗产,没有一个看上去有点出息的。

后来,罗迦陵渐渐悟出,她在为缴纳遗产税向美商“中国营业公司”抵押房地产借款中被人骗了,确切地说是被她的手下出卖了。

原来,“中国营业公司”根本就没有1800万元这一大笔钱,它是把罗迦陵抵押的16处房产又转押给了新沙逊洋行系统的英商“中和地产公司”。中和公司和南京官僚资本有勾结,是专为承接哈同这笔地产而设立的空头公司。为了筹到这笔巨款,由官僚资本家特许发行了1300万元债券,期限也为10年,年利为5厘半,债券发行后,由各银行派购。

也就是说,罗迦陵借来的这笔钱,实际上是中国人出的钱。“中国营业公司”和新沙逊洋行凭空从罗迦陵处捞了一大把,罗迦陵的手下自然得到了介绍费。明白了这一点后,她真想发怒,大骂一通。可眼前有谁任她骂呢?

自“八·一三”始,中国军队与日军在上海血战了3个多月,最后上海租界变成了孤岛。

在战火纷飞、浓烟四起的时候,罗迦陵这个富豪遗孀,枯守在爱俪园里。她的身体更加衰弱,动辄生病,而脾气更暴躁。对婢仆们,动辄鞭打,惨叫之声,往往闻于园外。

自然,战事对她的收入也有影响,不少在虹口的市房里弄,有的被日军占用,有的被破坏。那时,外白渡桥有日军武装把守,过往的人都要脱帽、鞠躬、浑身被搜查。哈同洋行的人,要去收取房钱,当然也很困难。加上租界里天天有暗杀案,到处血雨腥风,罗迦陵的心境更不安了。

被席卷的珍宝

1941年10月3日,罗迦陵在爱俪园里断了气,“撒手升天”。

罗迦陵究竟是因为患什么病致死的?众说不一,以后也未弄清。

自罗迦陵病重的消息传出后,租界工部局就派出武装巡捕和包探,把爱俪园和哈同洋行紧紧封锁,有巡捕看守,出入都要受仔细检查。

罗迦陵咽气后不到半小时,一辆汽车载着一个外国人来到爱俪园。此人名叫拉亥脱,是高易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他声称奉英国领事馆之命前来通知:爱俪园内的财产,一草一木都不许移动,须静候英领馆派人来处理。

随即,即由该律师会同巡捕房英籍捕头,将哈同夫妇装有重要文契、账册和贵重物品的几口铁箱和保险柜,全部强行运走。其他首饰箱及珍贵的物件,也都贴上封条。

正在家属为罗迦陵开吊治丧时,英籍捕头又开来两辆大卡车,把查封的箱笼全部运走。他们对死者家属说,因为这花园接近沪西,怕有歹人来抢劫,运走是为了妥善保护这批物品云云。其实工部局把这些重要、珍贵的东西席卷而去,真正的目的是在掠夺而不在保护,这是当时路人皆知的。

(摘自东方出版社《哈同新传》 作者:王晓萌)(图片 22 (10).jpg 图注:哈同与孙中山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