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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危机不会来

2015-04-29刘链

证券市场周刊 2015年27期

本刊特约作者??/文中国正在经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现在仅剩下存款利率上限还未完全放开最后一步了。在临门一脚即将到来之际,银行股在一定程度上又被市场看空,甚至上升到利率市场化可能引发银行危机的层面。

从国际经验来看,利率市场化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可怕,银行危机与利率市场化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存贷利差收窄与银行危机都不是利率市场化的必然产物。

危机与利率市场化无关联

20世纪70年代开始,世界上许多国家陆续走上利率市场化的道路。此时,二战后的经济繁荣阶段已经基本结束,以美国为代表的许多国家出现了滞胀局面。石油危机引发通货膨胀,实际利率一度降为负值,银行业面临储蓄不足的压力,金融脱媒现象严重,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倒逼许多国家开始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从上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日本、台湾等亚洲国家和地区开始尝试放松利率管制,以乌拉圭、智利、阿根廷为代表的拉丁美洲国家则在这段时间内仅用时一两年就完成了全部的利率市场化进程。与此同时,北欧国家也加入了这一阶段的利率市场化浪潮。

总体看来,经历利率市场化的国家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利率市场化成功实行但完成后出现危机的国家,但即便发生危机也有存贷利差恢复甚至超过之前水平的案例,比如美国、芬兰、瑞典;第二类是利率市场化成功推行且没有发生危机的国家,大多数国家利差水平长期来看并没有恶化,不过这一类型中多数当时已混业;第三类则是利率市场化之后国内经济遭遇危机,由于利差暴涨、暴跌的失控导致最终重回利率管制的国家,这种情况多发生在经济形势本不稳定的拉美国家。

由于瑞典的银行业危机与利率市场化在时间上的耦合,容易造成两者在因果关系上的误解。瑞典银行业危机的重要特征是不良贷款的沉淀以及债务无法兑付的流动性危机。成因是经济复苏加之银行风控缺位带来了贷款的过快扩张,加之存款脱媒,存贷比攀升埋下了潜在流动性危机。在当时的固定汇率制和资本账户开放背景下,瑞典央行失去了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以至于为了保持与同盟国家利率的一致性而被迫提高利率,刺破了当时股市以及房市泡沫而发生危机。

而台湾地区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则表明,两个十年的恶化利率市场化均非首恶。

在时间点上,在利率市场化后,台湾银行业情况确实很糟糕。我们将其划分为两个十年:行业整体规模增速放缓的十年(1990-1999年)和行业内部竞争加剧的十年(2000-2010年)。

在第一个十年中,台湾M2增速和存款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增速明显下滑,因此,在存贷利差并未显著收窄的趋势下,第一个十年里ROA和ROE仍然下降了接近一半。在第二个十年里,前一个十年行业资格准入放开后银行数量不断累积,宏观环境M2增速降至5%左右,因此,内外夹击下银行存贷利差开始急剧收窄至1.5%附近。在导致行业内部竞争加剧的两个因素中——行业资格准入与利率市场化,我们更倾向认为前者才是主导因素。

房地产关联风险好于预期

近年来,房地产行业贷款规模迅速扩大。主要银行金融机构的房地产贷款余额从2005年的2770亿元增加到2015年3月的1.84万亿元,10年间上涨了6.65倍,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了46.05%。房地产行业贷款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和个人购房贷款两部分,其中,大多数年份个人购房贷款余额在整体房地产行业贷款中基本都能达到60%以上。

房地产开发投资对银行资金的依赖程度较高,房地产开发资金约一半来自银行。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包括银行直接贷款、外资、自筹和其他资金(以定金及预付款和按揭贷款为主)四部分,其中银行直接给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贷款资金最近几年占比保持在20%左右。

除此之外,在“其他资金”中的定金及预付款和按揭贷款资金也主要来自于银行,这项资金比重占比大约在15%左右;企业自筹资金中,有相当比例是来自于预售收入,或者通过向关联企业借款,这部分资金中银行贷款也占有一定比例。

实际上,在房地产开发新增资金额中,保守估计银行资金占比大约在45%以上,近一半的风险集中在银行体系内。

另外,近几年由于受国家限购限贷政策和行业大环境的影响,房地产开发投资资金来源中贷款比例逐渐下降,由2004年的32.9%下降至2015年的18.55%。但是房地产贷款规模增长率仍然明显高于贷款总额增长率。

房地产贷款同时也是银行贷款投向的重要领域。银行各项贷款余额中房地产行业贷款余额约占20%,其中个人购房贷款占贷款余额的13%-14%,而房地产开发贷款占比则维持在6%-7%的水平。在房地产泡沫破裂之前,日本房地产贷款约占整个贷款总额的10.9%,印度尼西亚为15%-25%之间,泰国、马拉西亚和韩国则在30%-40%之间。

从银行对房地产行业的贷款结构来看,房地产贷款近一半投放三线及以下城市,三、四线城市(包含三四线及以下城市,下同)银行贷款的绝对规模和相对比例在上升。用全部房地产开发贷款总额减去一线(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以及二线(各省省会以及计划单列市等39个城市)城市的开发贷款额作为三四线及以下城市房地产开发贷款其替代指标。

统计发现,在房地产开发投资银行直接贷款中,三四线及以下城市占比从2001年的31.12%上升至2013年的60.06%;与此对应,一线城市比例由2001年的34.72%下降至2013年的12.58%,二线城市变动相对比较平稳。

在个人购房贷款方面,三线城市占比也明显上升。不考虑投机等因素的差别,按照占房地产销售额相同比例(30%首付比例)测算不同级别城市个人购房贷款额可以发现,购房贷款结构变化的基本轨迹与房地产开发贷款类似,三线城市购房贷款占比明显增加,但上升幅度明显小于房地产开发贷款的上升幅度。

数据显示,三四线城市房地产行业贷款显著增加。按照上述测算方法,2013年银行房地产开发和购房贷款总计15.2万亿元贷款中,三四线及以下城市估计约占一半,成为银行房地产贷款的大头。

房价收入比,即单套商品房销售均值与城镇家庭年平均收入的比例,是度量一国是否存在房地产泡沫以及泡沫严重程度的常用指标,直观地反映了房价波动和家庭支付能力的变化对银行贷款的风险的影响。对比国际标准以及对中国具体情况的测算,平均比例在5-9倍之间属于比较合理的水平。

根据对中国100个城市的住房销售价格的统计,虽然总体来看,近几年中国城市住宅价格逐渐趋于平稳,房价收入比由2011年底的15.7缓慢下降至2015年3月份的12.8(2015年城镇居民平均收入数据统计尚未公布,因而用2014年的数据代替,所以最终结果可能与实际值有微小差别)。

具体来看,一线城市和三线城市房价收入比较高,二线城市相对较低。一线城市由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在基础设施、教育、就业等方面比较而言具有较大的优势,人口净流入较大,住房需求大,投资和投机的资金流入也较多,房价上涨过快,房价收入比最大。但一线城市房价将依然坚挺的概率较大,因此风险也相对较小。

三四线城市一方面房价收入比高企,一方面供给确实相对更加过剩。2014年,三线城市房价收入比大概是12左右,如果合理值是9,那么最坏的情况是房价回归合理值,对应房价下行空间为25%。根据测算,银行在三四线及以下城市房地产行业的资金投放约为7.5万亿元左右,考虑20%-30%的首付比例,银行贷款本金此时仍有保障,中小城市房贷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