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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家“绿库”建设

2015-04-29郇庆治

中国周刊 2015年9期

绿色智库(“绿库”),是近年来逐渐受到国际学界与传媒关注的一个现象。“绿库”是指一个较为制度化的实体机构,通过一种综合性的内容涉指对生态环境难题的理解与应对提出独创性的科学见解和政策建议。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全国性“绿库”还主要集中于“国办”的研究院所、高校机构和各种联合会,而民间“绿库”的发展尚处于一种起步或萌生阶段。因此,政府在我国“绿库”建设中理应发挥更为重要与积极的作用。

绿色智库(简称“绿库”)或绿色思想库,是近年来逐渐受到国际学界与传媒关注的一个现象。它在绿色新理念或创议的构想、传播和政策化的过程中,往往扮演着一种“引领潮流”或“推波助澜”的作用。比如,“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家小组”(IPCC)及其连续性报告,对于全球气候变化国际谈判所产生的巨大影响。从环境社会治理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政府或经济技术应对视角看,“绿库”也发挥着一种不容忽视的角色主体和驱动机制的作用,值得我们高度关注。

“绿库”的意涵与功能

“绿库”(Green Tank)这一术语的直接来源,是“智库”或“思想库”,可大致理解为绿色的智库或绿色的思想库——致力于对生态环境难题的理解与应对提出独创性的科学见解和政策建议。对于“绿库”的意涵与功能,学术界目前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或权威的定义。在笔者看来,应该考虑它在如下三个方面的特征。

一是组织形态上的实体化程度。这方面的基本判定尺度就是,一个“绿库”在何种程度上是有着制度化机构作为支撑的实体。一般来说,越是实体化程度高的“绿库”,就会有着越为密切的体制关联度或越为充足的人力物力资源,因而往往更能够持续地从事某一方面生态环境问题的研究与应对。当然,也不能说实体化程度越高越好,除了更高的运作与管理成本,随着实体化程度的提升,一个“绿库”往往要受制于更多的外部环境因素和内部运行机制的复杂化。

二是涉指内容上的综合性程度。从“绿库”或其它智库的涉指内容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领域:学术研究、政策创议和公众宣教。在现实中,我们会经常发现分别侧重于上述某一个方面的学术研究机构、政策创制机构和大众宣教机构。但严格说来,尽管这种单一领域性的机构是非常必要的,也完全可以是卓有成效的,却很难构成为一种名副其实的“绿库”。换句话说,作为一个“绿库”,尽管可以在工作重点上有所偏重,但必须是上述三者的某种形式结合。

三是与政府关系上的自主性程度。“绿库”的目标取向与涉指内容,决定了它横跨于学术、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多重角色地位。因此,极其重要的是,作为一个“绿库”,必须要做到恪守不同涉指领域中的不同行为(道德)规范,尤其是要努力保证自己的“社会主体”地位。比如,对于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绿库”绝不能只是附属、服从或服务于政府(尤其是其中的某一个部门),而是还要主动地发挥自己的政策与政治影响。当然,施加这种影响的最终“依据”,应是自己的独立研究结果与科学判断,而不应是自身或其它利益攸关方的“要求”。

上述三方面相结合,可以构成笔者对“绿库”的意涵与功能的大致理解。概括地说,“绿库”是指一个较为制度化的实体机构,通过一种综合性的内容涉指对生态环境难题的理解与应对提出独创性的科学见解和政策建议。

“绿库”分布于四个领域

依据上述界定来分析我国的“绿库”建设,可以发现,一方面,我们已经有形态各异的众多绿色智库或思想库;另一方面,它们还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结构性弱点与缺陷。

我们的全国性“绿库”主要分布于如下四个界域:一是国家级研究院所。这其中最主要的是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及其所属的科研院所。它们的最大优势或特点,是实体化程度高、自主性较强,但明显以学理性研究为主。

这方面的代表性实例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城市与环境研究所”。该研究所源自1994年组建的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2009年更改为现名称。该所的发展目标,就是成为“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综合性城市与环境研究机构:学术研究与交流中心、信息资料中心、决策咨询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如今,它不仅拥有城市经济学和环境经济学两个中国社科院重点学科,而且具有国家环保部认定的战略规划环评资质、国家统计局认定的涉外社会调查资质、国土资源部认定的土地利用规划甲级资质、建设部认定的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全面参与国家的城市化与区域发展、西部大开发、三峡移民、生态城市建设、应对气候变化、低碳经济等议题领域的战略与对策研究,并已产生重要的国内外影响。

二是高校机构。这其中最主要的是教育部和其它部委直属的著名高校的相关性研究院所(中心)。它们的最大优势或特点,是基础性研究色彩浓郁、自主性强,但大都实体化程度较低(除了极个别的国家级研究基地、中心和实验室)。进入21世纪以来的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已经使绝大部分研究机构成为隶属于学院的半实体或虚体机构,而近年来兴起的跨学科、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的迅速发展,正在进一步强化着这种趋势。

这方面的代表性实例是北京大学的“中国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它于1993年底在国家计委、国家教委和国家科委的支持下组建成立,致力于对我国可持续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重大问题的跨学科分析研究,是国内高校最早成立的可持续发展综合研究机构。20多年来,该中心承担完成了大量的科研项目和学术著述出版,尤其是所提出的环境社会系统发展学理论与方法论体系,独立地开创了可持续发展的系统学方向,并对各级政府层面上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制定与实施产生了重要影响。但从组织机构的角度来说,它如今只是一个学校范围内的跨学科研究虚体,既未能成长为更加实体性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也未能演进为半实体化的“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的成员之一。

三是全国性学会、协会和研究会。从理论上说,这些机构拥有某一议题领域中全国知名的专家学者,人力资源极其丰富,但它们往往由于实体化程度太低、自主运作与管理能力较弱,导致现实的政策与社会影响十分有限。

比如,笔者联系较多的“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会”(作为“中国伦理学会”的分会)和“中国环境哲学专业委员会”(作为“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的分会),自1994年和2007年分别成立至今,仍然停留在两年一度年会的低层次水平,几乎没有发表过任何有着明确政策意涵的宣言或建议,而2008年和2011年分别成立的“中国生态文化协会”和“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由于与国家林业局和国家环保部的密切联系,实体化程度和学术研究与传播能力迅速提升(自2013年起分别出版《生态文明世界》和《中国生态文明》季刊),但总的来说,它们离一种完整意义上的“绿库”还有相当差距。

四是新兴的民间研究机构。民办研究机构或智库的兴起,是最近几年来才引起人们关注的一个现象,但总的来说,它们更多集中于经济(比如1993年创立的“天则经济研究所”)和社会文化领域(比如2009年成立的“北京修远经济与社会研究基金会”),真正意义上的民间“绿库”还非常少见。资金与人才资源的相对短缺是一个方面,它们的环境非政府组织地位及其相应的政策与环境瓶颈,才是更为深层的制约性因素。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低碳经济、绿色增长等概念的世界性传播,“国际绿色经济协会”于2010年举办了首届“全球绿色智库峰会”,并成立了“全球绿色智库俱乐部”。它宣称,将致力于“凝聚全球智慧,为世界经济的全面绿色发展启动智库的力量,为世界各国在气候变化等相关能源环境议题的合作提供对策建议”。按照设想,该俱乐部将着力于组织年度性峰会以及相关的政策研究性和企业服务性科研项目。但是,该峰会只连续举行了三届,自2013年起以协会年会的形式举办。比如,2014年的年会主题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与绿色经济市场化”。另一个例子是由《南方日报》主持组建的“南方绿色发展研究院”。2011年7月,《南方日报》集团宣布,在不断强化自身的“绿媒体”身份的同时,正式成立“南方绿色发展研究院”,并发起在低碳经济领域有共同战略远景和长期实践的企业共同组成“南方绿色同盟”。按照设想,该研究院将包括如下四个中心:绿色发展及传播理论研究中心、绿色先锋企业实践研究中心、绿色传媒观察研究中心和低碳投资研发中心,从而逐渐打造成绿色民间智库。总的来说,上述两个实例都具有明显的“以经济为中心”或商业化色彩,其发展可持续性和长期效果尚待观察。

综上所述,至少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全国性“绿库”还主要集中于“国办”的研究院所、高校机构和各种联合会,而民间“绿库”的发展尚处于一种起步或萌生阶段。这样一种架构的最大优点是,国家的“绿色”大政方针能够得到一种大致共识前提下的基础性研究与政策诠释,但其明显的缺陷是,在学界研究、政府政策与社会公众之间缺乏一种必要的张力或互动,而这本来是“绿库”扮演的最基本性功能之一。当然,具体而言,“国办”性“绿库”的行政或资源依附性地位,还在某种程度上弱化或束缚了它们的社会自主性、创新动力和行动能力。

政府在 “绿库”建设中

起着重要和积极的作用

在双重意义上,“环境社会治理”是对我们传统的生态环境问题理解与应对方式的矫正。在理论层面上,生态环境难题的高度复杂性要求我们必须承认,国家及其政府必须与众多的社会主体和成千上万的公众协同努力,才有可能真正做到抑制或消解现代文明背景下的生态环境难题。对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万能功效的否定,并不等于对国家(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万能功效的肯定;在战略层面上,着眼于生态环境管治的切实成效,国家及其政府(作为第一责任方)必须主动地构建一种多元化的环境社会主体和一种立体性的社会管治构架。基于此,我们会发现,政府在我国“绿库”建设中其实可以发挥更为重要与积极的作用。

一是改进与完善总体规划。无论从党和国家确立的“五位一体”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布局的目标高度,还是从强化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推进环境社会治理创新的战略高度,我们都需要不断改进与完善国家层面上的“绿库”建设总体规划。这其中的关键性问题,是有重点、分步骤地建设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准和影响的全国性、区域性、地方性的绿色智库或思想库。比如,像联邦德国的“乌珀塔尔气候、环境与能源研究所”和柏林自由大学的“环境政策研究中心”等等。应该说,这方面的工作在实践中已经有所展现——比如由环保部主持制定的《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就提出了环境理论宣教基地建设的要求,但我们需要更明确地将其作为一种国家战略并付诸行动。

这方面的可参考性方案,是教育部自2000年起实施的全国百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计划。总的来说,该计划取得了值得肯定的实际成效——高起点、制度化和稳定投入是它的基本经验,尽管并未达到预期的要求与目标(比如在机构实体化与国内外开放性方面)。需特别强调的是,作为一个国家级“绿库”,它必须满足前文所述的组织形态的实体化、涉指内容的综合性和相对于政府的自主性等基本要求,相应地,能够对国家面临的某些或某种重大生态环境问题持续地提出独创性的科学见解或政策建议。

二是鼓励与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国家“绿库”体系的建设,当然离不开现有的“国办”性研究机构,因为它们集中着我们绝大部分的高端人才与财物资源。但需要明确的是,现有的绝大多数研究机构必须通过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上的重大革新,才能转变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绿库”。

在这方面,尤其要考虑如下三个问题上的突破:首先是沟通渠道。要通过政府决策体制和学术研究管理体制的改革,使“绿库”有着更加通畅的参与和影响政府决策的渠道。比如,政府部门明确承认相关议题领域“绿库”的政策咨商地位(联合国的许多机构和欧盟的某些机构都这样做),并进行制度化沟通。其次是混合体制。鉴于我国的现实情况,应特别鼓励来自科研院所、高校机构和全国性协会(学会)的跨界创办“绿库”。这方面肯定会遇到一些体制性的制约与束缚,但应该是大势所趋(比如教育部正在实施的“2011协同创新计划”)。再次是多元投入。充足与稳定的投入始终是任何智库建设、包括“绿库”建设的一个必需性前提。应该承认,我国目前的科研院所和高校机构的财政投入虽然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但太多的经费依然花费在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福利保障上,真正用于创造性研究和青年学者发展的支出比例过低。这在相当程度上已经成为我国学术研究创新性较差的主要瓶颈性因素。因此,实施“绿库”建设战略的一个重要保障,是能够引入国家财政渠道之外的多元投入,比如工商业或民间资本。

三是引导与促进民间“绿库”成长。至少在可以预见的将来,“绿库”的“国办”与“民办”之分还会持续存在。而且,我国的民间“绿库”正在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在这种大背景下,特别需要注意的,就是通过引导与促进民间“绿库”的成长,来创建一个良性竞争的互动机制。

不出所料,我国的民间“绿库”也最早出现在了经济相关性领域,比如低碳经济、绿色增长或生态财富等等,而那些以生态文明、生态文化为主题的民间性学会、论坛,也大都采取一种(准)商业化的运作方式(比如贵州省的“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山东省的“中国˙山东生态文明建设论坛”、湖北省的“中国˙湖北生态文化论坛”)。需要强调的是,就像绿色议题绝非仅仅是经济议题一样,“绿库”群体在经济议题领域中的过分集中,本身就不是一种“合生态”现象,而资本理念或思维的过多引入肯定会带来更多层面和意义上的问题。对此,国家需要在促进民间“绿库”成长、发挥其自主性优势的同时,有意识地引导其沿着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