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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儿自护胜过万般呵护

2015-04-29陈灿

女性天地 2015年1期
关键词:意外事故郊游过分

陈灿

生活中常见这样的现象:宝宝已经能自己吃饭了,家长却要喂孩子吃;孩子可以自己穿衣服,家长却替他穿;过分担心安全问题,从不让孩子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外活动,更不允许到户外,担心外边的环境“脏”。

由于成人过分的保护和溺爱,使得孩子的自护能力趋于下降。虽然教师和父母竭尽全力,小心翼翼地呵护着他们,但意外事故仍然不断发生,作为幼教工作者,这是我们长期关注和担忧的问题。通过分析幼儿意外事故的发生原因我们发现:幼儿由于年龄小,体质和体能发展不理想,动作的灵敏性和协调性较差,加之成人对幼儿的过度保护,过分替代,没有给他们提供更多的锻炼机会,甚至剥夺了幼儿实践、学习自我保护的机会,因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而导致了意外事故发生。因此,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万般呵护,不如自护”!那么,在家庭教育中如何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呢?

开展多种活动,增强幼儿体能

家庭亲子运动、郊游等活动是增强幼儿体能的最佳办法,如:节假日带孩子去郊游,通过远足活动对孩子进行力量和耐力的练习;平时带着孩子开展球类、跳绳、投掷、翻滚等项目的练习,让孩子在空气新鲜、日光充足的户外锻炼,既可提高身体素质,又能促使动作更灵活协调,思维更活跃,从而为培养孩子自我保护的能力奠定良好的基础。

养成良好行为,形成自护习惯

我国著名的学前教育专家陈鹤琴先生讲过:“习惯养得好,终身受其益。”生理学家认为:“习惯是自动了的条件反射。”幼儿期容易形成条件反射,我们应该抓住这一教育契机,帮助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自护习惯。例如,教给孩子在饮食前吹一吹、摸一摸的行为习惯,可以避免烫嘴、烫手,防止误吃东西;让孩子养成靠边走、跑、右行的习惯,碰撞同伴或受车辆撞碰的机会则大大减少,这些都是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家长要长期坚持教育,并反复强调,使孩子建立起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而起到了自我保护的作用。

学习自护常识,培养自护能力

家长在日常生活中可以与孩子谈论各类安全常识,让孩子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教育。如通过聊天的方式向孩子介绍常用的安全标志、求助电话、自救小常识等,让安全知识在不知不觉中深深地印入孩子的脑海中。

借生活中的真实事件进行自我保护教育

家长可利用日常生活中的真实事件,及时对孩子进行相关教育。听说某位小伙伴因追逐奔跑造成伤害时,家长可以借机与孩子讨论“奔跑时,怎样避免碰撞、跌倒”。除了要求孩子要与同伴友好相处外,还要帮助孩子了解在奔跑时尽量与伙伴顺着同一方向跑,学会躲闪,避开别人的碰撞,跌倒时尽量蜷成一团,从而避免受到伤害。通过具体的事件对孩子进行自护教育,孩子的印象会非常深刻。

在生活中我们还观察到,孩子对自己力不能及的事情有退缩和惧怕的反应,由此可以发现,在一定程度上孩子具有对危险的知觉以及自我保护能力,这不仅是人类的本能,也是在不断的经历中学习到和锻炼出来的。因此,我们应该明确:虽然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但不要让这种“安全意识”成为阻碍孩子成为一个有能力、强大的人的障碍。家长既要时刻紧绷安全之弦,又要及时架起教育之桥,在呵护的同时,不忘教会他们自护,保证他们的身心健康和顺利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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