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化产业创意产业人才扶持计划
2015-04-29
大赛介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文化产业领域创业创意水平,现在,2014-2015年度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扶持计划正式启幕!
主办单位:文化部文化产业司 财政部文资办
协办单位: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
执行机构:中义国际会展(义乌)有限公司
特别合作机构:视觉中国 中国艺术设计联盟
1.作品征集时间:即日起- 2015.2.15
2.作品评选时间:2015.3 - 2015.4
3.作品展览时间:2015.4.27-30,在第10届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会免费展出。
扶持办法
1.文化部部级创意人才库入选机会,部级荣誉证书;
2.文化部、财政部专项扶持资金;
3.《光明日报》、《中国文化报》、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文化产业网、国家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等国家级媒体携百家媒体联盟强势推荐;
4.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洛可可创新设计学院顶级免费教育、培训、研讨资源盛筵;
5.知名基金、众筹、金融机构、园区深度参与,“一对一”扶持;
6.设计、文创行业企业大咖联袂指导、帮扶,提供实习机会;
7.国内顶级文化行业展会——中国(义乌)文交会、中国(深圳)文博会上向社会全面展示推介;
8.国家级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扶持公共服务平台全力打造文创人才饕餮盛宴。
申报对象条件
1.申报主体需为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2.申报主体需具有独立或主创设计能力;
3.申报主体需为个人,团队作品以一名主创人员名义进行申报;
4.同一件作品(系列作品视同一件作品)只能向义乌或苏州申报一次,重复申报视为无效。
5. 已有作品,新品创作均可申报。
作品设计类别与素材
A类 - 视觉传达类创意设计
B类 - 传统手工艺品的创意设计
C类 - 文化创意与信息产业融合类
D类 - 文化创意与建筑业融合类
E类 - 文化创意与旅游业融合类
F类 - 文化创意与体育产业融合类
G类 - 文化创意与特色农业融合类
H类 - 文化创意与先进制造业融合类
作品评价标准
注意:已有作品,新品创作均可申报。
此外,作品评选还参考以下几方面标准:
1.作品创造性地使用中国文化艺术元素,较好地提升了产品文化内涵,舒适、美观、协调,符合审美要求,具备艺术性、观赏性;
2.作品具有独创性,充分体现创作者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拥有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
3.作品设计独特新颖;
4.作品具备实用性,适应人性化需求,可应用于现实生产生活,能满足市场需要,有较强实现交易潜力。
作品申报要求
作品提交方式
请直接登录视觉中国大赛官网,点击“我要参赛”上传作品。
注意:传完作品的同时,一定要下载附件,填写表格里的个人信息,此项非常重要(可以只填写表格星标文字)。不填写,参赛作品视为无效作品。
上传图片要求
文件必须为RGB模式的JPG/PNG/GIF格式、投稿作品需附上作品名称、作品创意介绍, 图片尺寸大于740*420像素.
一、静态形式作品
所有参评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相关细则,若作品提交成功则视为同意相关细则。
1.参评者请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稿(如AI、CDR、PSD等),以便获奖后提交给大赛组委会保存;
2.使用主办方模板:所提供版面不得随意修改,按规范填写作品名称、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文字说明等内容(版面内不得出现作者所在单位名称、姓名和与作者身份有关的任何标记,否则将被视作无效)。鼓励作品以图片加实物的形式参赛。
二、 视频形式作品
所有参评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相关细则,若作品提交成功则视为同意相关细则。
1. 传视频截图(视频文件不需上传)为JPG格式300dpi的清晰图片;
2. 视频作品(推荐提交格式为mpeg2,视频格式要便于常用播放软件播放)刻录成光盘邮寄到主办方(浙江省义乌市宗泽东路35号图书馆东侧一楼中义国际会展(义乌)有限公司 王源收,邮编:322000,电话:0579-85415700-1002);
3.作品时间长度控制在15分钟;
4.视频内容的文字应统一用中文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