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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美术概念的流变

2015-04-29林华

工业设计 2015年1期
关键词:艺术设计动画数字

林华

21世纪的重要的时代特征之一是,这个时代是建立在以电子计算机为平台的基础之上的,一切离不开这一时代特征,艺术与艺术设计教育亦如此。在计算机科学与艺术和艺术设计相结合的进程中,曾经使用和正在使用着许多概念:电脑美术、多媒体艺术、新媒体艺术、互动设计、数字内容、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数字艺术和数字艺术设计。在这里我拟通过对上述概念的梳理,指出以计算机科学为核心以艺术设计为外延,二者融合的数字艺术设计,是未来20-50年,引领中国艺术设计教育的主流。

1、电脑美术(Computer Art)

计算机图形艺术设计的视觉效果有人称其为电脑美术。这是因为当微型计算机刚刚出现的时候,由于它部分地取代了人脑的计算功能,于是人们称之为电脑。而用电脑画出来的作品就称其为电脑美术。

2、多媒体艺术(Multimedia Art)

近些年来,多媒体这一术语在计算机领域也是频繁使用,那么何谓多媒体呢?媒体(Media)在计算机领域中有两种含义:

一是指用以存储信息的实体,如磁带、磁盘、光盘和半导体存储器;二是指信息的载体,如数字、文字声音、图形和图像,上述多媒体中的媒体应该是指后者。而多媒体计算机技术的定义是:

计算机处理多种媒体信息(文本、图形、图像、音频和视频),使多种信息建立逻辑连接,集成为一个系统并具有交互性的技术。

从上面的介绍和定义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所谓“多媒体”原本包括两层含义:多媒体原本是一种计算机技术而不是艺术;多媒体能够同时处理许多种媒体信息。多媒体与传统媒体的主要区别是它的交互性。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随着各种硬件设备的诞生和许多创意程序软件的出现,多媒体现在是一个正在发展中的技术和艺术,多媒体的最终的视觉效果和发展,我们还将要拭目以待。

3、新媒体艺术(New Media)

还有人将以计算机为平台做出来的一些视觉效果称之为“新媒体”或者“新媒体艺术”。“媒体”是指交流、传播信息的工具,如:传统五大媒体一般指:报纸、杂志、广播、电影、电视等。当INT网诞生之后,人们称之为“第六媒体”或者“新媒体”。

我个人不同意将新的媒体形式一“新”了之,称为“新媒体”,因为在INT网之后还会有新的媒体形式出现,到时候怎么办?称之为“新新媒体”吗?例如:手机已经将上述六种媒体全部整合为一体,那么手机应该称为第几媒体?叫“新新媒体”吗?那么如果再有新媒体形式出现,叫“新新新媒体”吗?

其实,在艺术史上也时常有在新的流派和形式出现时被称为“新艺术”,但是后来,通过一段时间的研究都被学者给命名了。例如:后期印象派(印象派之后)的法国画家塞尚,当他的绘画形式刚刚出现的时候,就被称为“新艺术”,但是后来被学者划归后期印象派或印象派之后的艺术流派之中。其实多媒体也好或者新媒体也好,媒体就是媒体,它是交流和传播信息的工具、是一种载体,诸如报纸、期刊、广播、电影、电视和INT网等一类的传播信息载体,媒体本身只是一种无生命力物理存在,而不是一种具有强烈艺术感染力的视觉艺术形式、现象、效果或者作品。而我们在舞台、电影、电视上看美丽的舞蹈、激昂的交响音乐、感人的影视作品,这些在这里是相对于媒体的内容,是作品。我们不能把影视作品、舞蹈和交响音乐当作一种媒体来称谓,它们是先于多媒体和新媒体而出现的一种本身具有艺术规律与特色的艺术形式和作品,而不能与媒体或者多媒体混为一谈。所以,我个人是不太赞同用“多媒体”或者“新媒体”来称谓这样一类的造型活动的,这样的称谓既显得国人的言语和遣词造句的能力的贫乏又显得理论家们的研究视野狭窄和研究能力的有所不及。

从概念来看“新媒体”似乎仅指INT网媒体,但是现在在国内特别是在国外从事“新媒体”设计实践的人士多半不是从事INT网媒体的研究,而是以计算机为平台结合一些装置组装制作出来的一些视觉效果和表现形式的作品的探索,真正推崇(鼓吹)新媒体的反倒是一批理论家。我个人的建议,与其称为“新媒体”不如暂时称为“第六媒体”,待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待理论家或者专家们对所谓“新媒体”或者“第六媒体”的内容和形式经过系统研究之后,再科学的将其命名。

4、互动设计(Interaction Design)

互动设计是一个很大的范围,人类的生活就是一个互动和生活。从出生开始,我们就和人们以及我们所处的环境,使用我们的感官、我们的想象、我们的情感以及我们的知识直接进行互动。所以,互动设计是定义人与其它人、人与设备、人与环境以及延伸到设备与设备之间的行为以及关系。互动设计早于数字时代而存在,是审美以及文化、技术以及人类科学的融合。他所关心的设计是包含这些技术是否能给予服务,以及和他们互动经验的质量。

但是到今天,计算机以及电传沟通允许人们间接的互动。透过我们和其它的以及我们所处的环境进行互动,互动技术已经变成一个媒介,以及他们已经转换我们生活的各个层面。从1988年开始就有学者努力探索互动设计的定义,到了90年代后期,学者们赋予互动设计一个定义“借着在使用者与计算机之间所呈现任何沟通的互动,可能是直接或者间接的。直接的互动包括了透过工作的执行所产生的回馈以及控制的对话。间接的互动可以包括背景或者批次的处理。重要的事情是使用者和计算机所产生的互动是为了完成某些事情”(Dix et al., 1998.)。互动设计是审美以及文化、技术以及人类科学的融合。他所关心的设计是包含这些技术是否能给予服务,以及和他们互动经验的质量。

互动设计这个词在国内出现的较晚,大概也就是2年左右,主要是香港理工大学和广州美术学院在引用这个概念,由于互动设计这个概念无论是在时间上还是在专业领域的跨度都十分大,也许是这个原因还没有被普遍接受。

5、数字媒体艺术(Digital Media Art)

在教育部于2012年公布的新的学科目录中,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划归艺术类(专业代码:130508)。关于数字媒体艺术,我一直没有找到来自教育主管部门的比较权威的定义,研讨中的《教育部高等学校动画、数字媒体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第三稿)中有这个专业的界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定义为: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是面向现代传媒与信息产业的需要,以运用基本数字媒体艺术理论知识和技术创作媒体图形图像、交互艺术等形式的作品为核心内容,融合前沿的饮食后期制作技术、网络多媒体技术及形管领域,横跨艺术与技术的综合型高等教育专业。

但是第四稿开始就没有这个专业了。目前开设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院校多为美术类或者艺术设计类院校,开设的课程也多为传统艺术和艺术设计课程之外,多加了些应用软件的艺术处理和设计运用课程,基本上没有涉及计算机编程等课程内容的学习。数字媒体艺术课程体系和内容仍然多是传统艺术设计专业的,这样的课程拼凑只是19世纪和20世纪艺术设计教育的延续,很难适应21世纪的以计算机为平台和核心的时代特征。所以也许就是从《教育部高等学校动画、数字媒体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第四稿开始就没有这个专业了的原因。

6、数字媒体技术(Digital Media Technology)

在教育部于2012年公布的新的学科目录中,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划归计算机类(专业代码:080906)。关于数字媒体技术,我同样一直没有找到来自教育主管部门的比较权威的定义,研讨中的《教育部高等学校动画、数字媒体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第三稿)中有这个专业的界定,数字技术专业界定为: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是立足信息与媒体技术领域与行业,运用基本数字技术原理及前言的科学技术方法,以媒体信息技术的应用为核心内容,整合技术应用与艺术创作需求的复合型高等教育专业。

但是同样,从《教育部高等学校动画、数字媒体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第四稿开始就没有这个专业了。

目前,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多开设在传统计算机类的院系,可以说是计算机专业拓展专业发展方向的一种探索。现在所见到的数字媒体技术专业课程设置多为以传统计算机课程为主,外加一些课程之间缺乏逻辑关系的、培养目的不清楚的艺术类课程。这样的课程设置培养出来的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生的水平和就业情况可想而知。所以也许就是从《教育部高等学校动画、数字媒体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第四稿开始就没有这个专业了的原因。

而且就上述第三稿的数字媒体技术专业界定“运用基本数字技术原理及前言的科学技术方法,......整合技术应用与艺术创作需求的复合型高等教育专业。”其实,数字媒体技术是不可能整合艺术创作的,正像数字媒体艺术不可能整合数字媒体技术一样。其实应该是二者的融合,是科学技术与艺术和艺术设计的融合,于是就出现了数字媒体的概念。

7、数字媒体(Digital Media )

目前,教育部高等学校动画、数字媒体本科专业教执委《教育部高等学校动画、数字媒体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已经编辑到(第十稿),目前将动画、数字媒体技术与数字媒体艺术整合了,称为“动画与数字媒体”,这个专业的概述是:

“动画与数字媒体是服务于社会发展与文化建设,体现科学与艺术深度交叉特色的新型学科,以动画及数字内容创作、生产、传播、运营规律及相关支撑技术为主要研究对象。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繁荣社会文化,增进文化交流,丰富文化生活,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动画与数字媒体主要涉及艺术学与工学等学科门类,涉及到的主干学科有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与软件工程,并且和音乐与舞蹈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传播学等学科密切相关。”

在英语中"media"(是"medium"的复数形式)是媒体和媒介的意思,它大约出现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其义是指“使事物之间发生关系的介质或工具”。广义的“媒介”指人类的日常生活中人与所有事物之间的接触与关系,如“蚊虫是传播疾病的媒介”,“绣球是传递爱情的媒介”等。在20世纪原创媒介理论家麦克卢汉(M.McLuhan,1964-1980 加拿大)的笔下,媒介即万物,万物皆媒介 (“The medium is the message”),而所有媒介都可以与人体发生某种联系。媒介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凡是能使人与人、人与事物或事物与事物之间产生联系或发生关系的物质都是广义的媒介。麦克卢汉应该是一个“泛媒体理论家”。

但是无独有偶,国际电信联盟ITU(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的一个分会,国际电话电报咨询委员会CCITT(Consultative Committee on International Telephone and Telegraph,把媒体分成5类:

(1)感觉媒体(Perception Medium)

指直接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使人产生直接感觉的媒体。如引起听觉反应的声音,引起视觉反应的图像等。

(2)表示媒体(representation Medium)

指传输感觉媒体的中介媒体,即用于数据交换的编码。如图像编码(JPEG、MPEG等)、文本编码(ASCII码、GB2312等)和声音编码等。

(3)表现媒体(Presentation Medium)

指进行信息输入和输出的媒体。如键盘、鼠标、扫描仪、话筒、摄像机等为输入媒体;显示器、打印机、喇叭等为输出媒体。

(4)存储媒体(Storage Medium)

指用于存储表示媒体的物理介质。如硬盘、软盘、磁盘、光盘、ROM及RAM等。

(5)传输媒体(Transmission Medium)

指传输表示媒体的物理介质。如电缆、光缆等。

国际电信联盟(ITU)应该是一个权威的科学机构,尽管我不太认可其“感觉媒体”和“表现媒体”的内涵,但是从上述专家和权威机构的专业界定来看,教育部高等学校动画、数字媒体本科专业教执委将之称为“数字媒体”也不是不可能。

8、数字内容(Digital Contents)

数字内容这个概念,我是在2006年应邀去日本早稻田大学访问的时候首次听说的。数字内容本意是指以数字形式存在的文本、图象、声音等内容,它可以存储在如光盘、硬盘等数字载体上,并通过网络等手段进行传播的一类内容。“数字内容是将图像、文字、影音等内容通过数字技术进行整合应用的产品或服务的总体,是数字媒体技术与文化创意结合的产物。数字内容的主要范畴,在于将图像、文字、影像、语音等数据运用信息技术加以数字化并整合应用之产品或服务。”(百度百科)

一般的解释,数字内容产业涵盖八大领域:包括数字游戏、计算机动画、数字学习、数字影音应用、行动应用服务、网络服务、内容软件、数字出版与数字典藏(数字展陈)。其中,行动应用服务、网络服务、内容软件为技术服务产业,其余则为包含产品与服务的内容产业。从介绍来看,数字内容是一个巨大的领域和范畴。

2010年的上海世博会,彻底颠覆了中国传统落后的展览陈设方式,从此我国在展览展示中开始增加数字视频、数字动画、数字交互、数字沙盘等项内容。不知道是谁的倡议,在2010年之后,在中国“数字内容”含义一般特指与展览展示相关的一切数字视频、动画、交互设计、数字沙盘设计等项内容,简称数字内容。虽然数字内容在我国的解释可能和国际并不全部接轨,但是这是目前的一个现状。

9、数字艺术(Digital Art)

20世纪末,数字艺术在国际上已经成为了一个既定术语,世界各地的博物馆和美术馆已经开始搜集和组织数字艺术展品。而在国内,数字艺术这个概念大约是在2004年底开始出现。然而至今在国内没有看到关于“数字艺术”的权威定义。目前我给出的数字艺术的定义是:

“数字艺术是以计算机为平台的,以0和1数字组集合的、将计算机硬件、应用软件与相应的艺术形式、艺术的创作规律和载体相结合而形成的数字艺术的创作过程和结果。”国外的解释是“数字艺术把数字技术作为创作传统艺术品的工具,例如摄影、印刷、雕刻、音乐,艺术等,把这些技术作为己有的媒介,以数字形式进行制作、存储、专门呈现,并且充分利用它的交互式特征和共享特征。”国外数字艺术的分类包括:数字图像、数字雕塑、数字装置与虚拟现实,数字表演、音乐和声音艺术,数字动画与视频,数字软件、数据与游戏艺术和新艺术。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数字艺术是一个大概念,凡是“数字化”的艺术应用都可以称为“数字艺术”,包括美术、戏剧、音乐、影视、作曲、演奏等,包括几乎所有艺术形式。

10、数字艺术设计(Digital Art Design)

数字艺术设计是由“数字”和“艺术设计”二个单词构成的。要理解数字艺术设计首先我们要明确“数字”和“艺术设计”的定义:

“数字”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

首先是表示数目的文字,如:中文的一、二、三、四、五,或者中文大写的壹、贰、叁、肆、伍。其次是表示数目的符号,如阿拉伯数字1.2.3.4.5;再者是表示数量。如果仅从上述关于数字的定义来看,数字类似是英文的Number数码的意思,与数字艺术无关。其实数字艺术的“数字”是“数字化”的意思,也就是英文的Digital的意译,数字艺术的英文是Digital Art。而艺术设计( Art Design)的定义是:

“艺术设计是设计者根据需求进行的有目的地创造性的构思与计划,以及将这种构思与计划、按照艺术创作的规律、通过一定的手段视觉化的过程和结果。” 作为这一过程的结果产生了艺术设计品。

在这里我认为有必要呈请一下“艺术与艺术设计”特征上的区别,进而明确艺术设计是具有独立存在价值的学科:

但是,艺术设计毕竟是19世纪和20世纪工业时代学科存在的结晶,尽管艺术设计所涉及领域还会延续存在,生产的产品还是被需求,但是在以计算机为平台的21世纪,无论是时代、环境、科学、技术、观念、知识、背景都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从21世纪刚刚开始的这14年就已经产生了许多新的领域,据此可以看到本世纪发展的一些特征和趋势。

在明确了“数字”和“艺术设计”两个概念之后,我们来看一下“数字艺术设计”的定义:

“数字艺术设计是指以计算机硬件和软件为平台,根据需求进行的有目的地创造性的构思与计划,以及将这种构思与计划、由两维的、三维的和四维图形、图像、文字、符号以及音频等要素构成的,按照一定的数字艺术规律设计形成的,静态的、动态的或动态交互的、再现现实或虚拟过去与未来的视听图形和图像艺术的过程与结果。”

数字艺术设计是具有独立审美价值的艺术形式和过程,是介于艺术与科学、艺术设计与计算机图形图像设计之间的边缘学科。作为结果形成了数字化的静态和动态的以及动态交互的、再现现实或虚拟过去与未来的造型艺术。

目前,数字艺术设计分为两大类和九个子项。两大类是:以计算机为平台的静态艺术设计和动态艺术设计。九个子项是:两维静态艺术设计、两维动态艺术设计、三维静态艺术设计、三维动态艺术设计、视频艺术设计、游戏设计、虚拟现实设计、数字音乐与音效设计和数字表演等九个子项。

在2002年我提出数字艺术设计之时,当时只有五个子项,经过十年现在已经发展到九个子项,当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艺术创作的探索,数字艺术设计的子项仍然会逐年增加的。

我们处在一个迅速变化的时代,许多我们以往熟知学科、载体、业态以及手边的物件,都在快速的变化和淘汰之中。2014年,美国未来学家雷·库兹韦尔先生预测,到2027年,电脑将在意识上超过人脑;2045年左右,我们就能达到一个奇妙的境地,技术发展足够迅速以致“严格定义上的生物学上的人类”将不被理解,它将不存在。

目前我们一刻也离不开的手机这个设备再过5年就将消失。为什么?因为我们马上就要进入 “智能一切”的时代。在智能一切的时代里,你的手表、你的项链、你的戒指、你的眼镜、你的汽车、你的桌子、你的房子……你的所有终端设备都是智能化的。当通讯、收发信息、各类应用和功能成为所有智能装备的标配,请问,你为什么还需要一个装在裤兜里的手机?关于这一点我们从2015年初的美国拉斯维加斯国际电子消费展CES也能嗅到一息气息的。

以计算机为平台的人工智能技术对于教育、艺术设计教育将产生重大影响,所以与电脑和美术相关的概念还会持续发生变化。数字艺术设计本身就是计算机科学与艺术设计相融合的产物。目前看来数字艺术设计较多地表现在视觉艺术领域,但是从科学与艺术相结合的边缘学科的角度来看,从文化到艺术、从科学到教育、从医学到科研、从工程到军事等等,综合出新,数字艺术设计的应用领域十分宽广。数字艺术设计走以计算机科学为核心、以艺术设计为外延二者融合之路,前途无限!

在21世纪的今天,随着电子计算机技术的发展,随着人工智能和虚拟现实技术的发展,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数字艺术设计作为文化、艺术、科学和娱乐的集合体,其前景将是无限光明的。21世纪中国数字艺术设计及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是一个充满机遇和挑战的征程。数字艺术设计将成为21世纪中国新的文化产业的增长点。数字艺术设计将是21世纪前50年的艺术与艺术设计的主流!我们的艺术和艺术设计教育必须适应和追赶这一迅速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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