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行政管理专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教学改革
2015-04-29谢芬
谢芬
【摘 要】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迎来了很多新的挑战,研究生的培养从以前单一的学科模式逐渐转变为交叉学科模式,这种模式将逐渐成为主流趋势。文章通过介绍交叉学科的定义,突出交叉学科研究生培养模式的重要意义并阐述其存在的类型,反映当前交叉学科研究生培养模式的现状,并对交叉学科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探索进行分析。
【关键词】 交叉学科;研究生;培养模式
【作者简介】 薛莹雯,苏州大学金融工程研究中心,教育管理助理研究员,硕士。研究方向:教学科研管理。
【中图分类号】 G6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5103(2015)12-0034-02
高校大学生作为我国未来建设的中坚力量,肩负着巨大的使命,这个群体的综合素质,对我们国家民主化、法治进程有巨大推动作用,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高校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培养具有法治精神的社会接班人、建设者,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推进依法治国。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理论与应用都很强的课程,行政法与民法、刑法组成了中国现代法律体系三大基本实体法,行政诉讼法也成为了中国三大程序法之一,在中国现代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十分重要,不可替代。在行政管理专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教学实践中,适应学生学习、市场需求、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一、行政管理专业的特点与学生的需求
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个体的竞争意识、主体意识充分被调动起来,学生在心理、情感、学业、人际关系、职业规划等存在着诸多问题,行政管理的对象也在不断扩大到经济、市政建设、文化科学教育、社会秩序、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建设等社会各个方面。从学生本身来看,学生的思想开放,思维非常活跃,有非常强的学习与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对新知识的领悟掌握也很快。从行政管理的就业状况分析,所学知识的宽泛性使得学生的就业面很广,可以选择去政府、新闻传媒机构、企事业单位、科研部门、教育部门以及社会团体组织从事相关管理工作。也可以选择去大中型企业、集团、公司从事人事、经营、后勤等管理工作。这也意味着作为专业必修课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可以让学生了解和掌握好相关基本理论知识,更好服务于工作。
二、行政管理专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中的困境
1. 课程内容相对复杂
这门课程本身就存在没有统一法典、法律渊源复杂、行政法规多、内容涉及面广、法律规范更新快等特点,法学本科专业学生在具有一定法律思维、法律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学习这门课程也有一定难度。行政管理专业设置这门课程在课时上就远远低于法律专业的课时设置,法学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法律思维是行政管理专业学生所不完全具有的,这也使得很多学生对行政法相关理论知识不能深入理解掌握。同时学生对于老师挖空心思备课、教学并不领情,认为行政管理专业不需要理解得那么透彻,而且也不需要像法学专业的学生那样成为法律专业人才,因此在学习过程中不想花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这不利于行政管理专业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也不利于教学。
2. 单一的教学方法使得学生参与度不高
传统的教学大都运用“填鸭式”“灌输式”的纯讲授的方法,让学生被动接受、被动听课、被动学习,学生的积极性不高。虽然有些老师也采用案例教学法,但是在案例的选择上有些没有代表性,没有系统性,也没有连贯性,没有很好地引导学生参与,没有知识的迁移,仅仅为了得出结论,学生没有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
3. 实践教学环节比重较轻
行政管理专业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在教学过程中,实践环节的课时本身就安排得少,而且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也没有法学专业学生那么多的实践机会,因此在行政管理专业教学上,实践教学就更加简单、经济。没有专门的实训基地,实践教学内容和课时安排就最小化,甚至直接用案例教学代替实践教学,造成实践教学流于形式,使学生积极性不高,最后就只能交一份简单的总结作为实践教学考评的依据。这不利于培养学生行政法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不利于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也偏离了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初衷。
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探索
1. 在教授理论知识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仰
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在《法律与宗教》一书中写下了这样一句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律只有被学生从内心所真正的信仰,才能自觉形成为守法、用法和护法行为。教师应该以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特点为出发点,讲解这门课程的知识分类、具体章节,使学生形成对这门课程的一个系统的知识结构的认识。同时有侧重培养学生依法行政的理念,让学生明白法律所包含的价值,严格恪守行政法律法规,做到个体的行为与法律规范的要求融为一体。“当蕴涵着法律职业伦理道德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乃至价值观在学生身上形成时,一个严格意义上的、以法律为信仰的法律职业群体就形成了”。
2. 各种教学方法灵活使用
首先, 教师通过学习方法的传授,指导学生完成对基本概念的理解,对关键字进行重点记忆,从概念本身分离出这一概念的法律特征,在遇到一次相似或相关概念可以采用区别记忆法,避免混淆。例如讲解行政法的概念时,可以从行政管理专业同学熟悉的行政概念入手,再层层推进、分析什么是行政机关、行政主体、行政法等,在分析行政法理论时,可以从公共选择、公共治理等行政管理专业学生比较熟悉的知识导入,让学生主动参与讨论,思考,使学生从被动学习转变到“我要学”的状态,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其次,按照教学进度表,把几周以后,至少是三周以后的知识点布置给学生,让学生分成几个小组,每个小组选择一个知识点分工合作、查阅资料、制作课件,让每个小组推选一位主讲人,在上课的时候上讲台讲课,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课堂的参与度和学习的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相应提高课堂的教学效果。再次,改进案例教学法,在现有案例基础上,及时更新补充符合民情的学生感兴趣的行政案件,补充媒体对于热门行政事件的视频音频材料。可以预先告诉学生相关议题,让学生自己主动收集与议题相关的案件、视频、音频材料,发表自己的见解,甚至可以辩论,引导学生理清思路、明确要点、归纳总结、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有利于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例如组织模拟行政法庭,在课前发放案例材料,分配不同的学生担任原告、被告、法官等角色,展开辩论,进行总结与点评。经过多种教学手段的使用,使枯燥的书本知识变得生动形象、具体,学生自我学习能力也得到了强化。
3. 合理安排实践教学
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是高校教育的目标,可以运用各种实践的方式方法训练强化这种综合能力。夸美纽斯曾说:“如果想使学生发生兴趣,我们就应用心使方法合学生口味,务必使一切事物,无论如何都可以亲切、诱人地放到学生跟前。”从此足以知道实践的重要性。对于行政管理专业学生授课时,在实践教学内容上,应该选择行政管理工作相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设计教学过程,提高学生的积极性与参与度。加大对校内实训基地的建设也是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的物质基础,同时,配合校外实训安排,学生可以参与行政案件的庭审,邀请专家学者做讲座,通过平面媒体和多媒体发现、查找现实热点案例、立法动态等,丰富实践教学内容和环节设计,让学生建立对法律的真实感受。例如讲到《行政许可法》内容,可让学生到工商、民政、公安、海关、税务等行政机关的办事大厅进行社会实践,使学生理论联系实践,了解相关行政法理论问题在实践中的表现形态。
针对行政管理专业自身的特点与需求状况,以及《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特点,作为教师应该鼓励、帮助和支持学生自主选择学习其他的与专业有联系的知识,考取相关的技能证书或资格证书,努力使自己成为社会需要的复合型人才,提升自己的就业竞争力和社会竞争力。
参考文献:
[1] 李盾.在清华法学院做案例教学[A].宫本欣.法学家素质[C].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
[2] [捷克]夸美纽斯.大教学论[M].傅任敢,译.北京:教育科 学出版社,1999.
责任编辑:吴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