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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始祖函普若干问题考释

2015-04-29王久宇

北方论丛 2015年3期

王久宇

[摘要]金朝始祖函普大约在公元10世纪30年代来到完颜部,在完颜部居住一段时间后,因调解部族纷争有功,迎娶完颜部的女子为妻,最终加入完颜部,并被推举为部族的首领。据《金史》等文献所提供的史料考证,函普原为渤海遗民,因926年辽朝灭亡渤海国,随成批的渤海人迁徙到朝鲜半岛,后为躲避高丽与新罗之间的战祸,迁徙至仆干水之涯的完颜部。函普本不姓完颜,加入完颜部以后改姓完颜,函普与完颜部女子的结合是函普入赘于该部。

[关键词]函普;渤海遗民;完颜部

[中图分类号]K24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3541(2015)03-0098-05

[收稿日期]2015-01-21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社科基金项目(12B011)、哈尔滨师范大学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项目(SG2009-03)

金朝始祖函普,何时来到完颜部?又本出自何种民族?函普来到完颜部之前本姓什么?该如何解读函普的婚姻状况?历来众说纷纭。史籍中以不同词语表达流露出的零散信息,给后世人留下了许多推论和考证的空间,以至于对函普历史活动的时间,以及族属等问题存在很多不同的解读,并影响了人们对于金朝历史的看法。

一、函普到完颜部的时间问题

《金史》记载:“金之始祖讳函普,初从高丽来……始祖至完颜部,居久之……后生二男,长曰乌鲁,次曰斡鲁,一女曰注思板,遂为完颜部人。”[1](《世纪》)这段文字记录了函普来到完颜部并在此活动的情况。遗憾的是,这段话并没有留下函普在完颜部活动的确切时间标记。按史籍所载,金朝始祖函普以后,直至第六世景祖乌古乃出生之前,一直没有确切的时间记录。金朝建国前世系的第一个明确时间记录,是关于景祖乌古乃的记载。《金史》记载,景祖乌古乃生于辽圣宗太平元年,即公元1021年。近年来,历史学家们以公元1021年为基准向前推算,得出了函普来到完颜部以及在此活动的大致时间。例如,其中有代表性的推算方式有张博泉、孟广耀、孙进己等学者的成果。

张博泉先生推定:“景祖乌古乃生于辽圣宗太平元年(1021年),重熙七年(1038年)为完颜部长。从始祖函普到景祖前为五世,如每世以二十五年计,为一百二十五年,景祖于辽重熙七年为部长,则此前一百二十五年为公元919年。”[2](p.24)据此,张博泉先生认为,公元919年前后,函普来到居于仆干水之涯的完颜部,并参与了当时的历史活动。

孟广耀先生则认为:“景祖乌古乃……生于辽圣宗太平元年即1021年。始祖函普至景祖乌古乃,中间经德帝乌鲁、安帝跋海、献祖绥可、昭祖石鲁,连函普在内共五代。当时婚龄较早,正常情况下每代以二十年计,正好百年。从1021年追溯百年则为921年……此际应是函普与兄弟分手,北上‘仆斡水之涯,依托该地完颜部的时间。”[3]

孙进己先生认为:“因为据金祖先世系,第六代景祖乌古乃生于一〇二一年,第七代世祖劾里钵生于一〇四〇年,第八代康宗乌雅束一〇六一年,每隔一代差二十年。则推至第二代德帝乌鲁当生于一〇二一年之前80年,约为十世纪四十年代。因此亦可推定函普自高丽来到完颜部时,为十世纪三十年代。”[4](p.167)

在既没有具体史书记录时间,也没有其他方式佐证的情况下,几位历史学家提出了以世代数和每一世代大致时长推算历史时间的办法。在目前条件下,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那么函普何时来到完颜部?如以有确切记载的景祖乌古乃生于辽圣宗太平元年(1021年)为准向上推算,应当推至函普长子二世祖德帝乌鲁出生时候之前不久,不应把已经成年的函普那一世算在其中,因此,计算世代的数目应为四世,而不是五世另外,按张博泉先生的推算,如以1021年为准向前推125年,应是公元896年;如以1038年为准向前推125年,应是公元913年。都无论如何推不出919年来。。如果仍以每代20年计算的话,金朝二世祖德帝乌鲁出生时应是景祖出生前80年左右,1021年向前推八十年即941年。所以,本文认为,孙进己先生的计算合乎情理。也就是说,函普来到完颜部的时间大体应在10世纪30年代,其娶妻生子的时间应为10世纪40年代。另外,考虑到函普之后其子孙成为完颜部首领的事实,其生育繁衍周期亦当不会太长,二世乌鲁出生的时间可能还会更晚些。

二、函普的族属问题

关于函普的族属,古代史籍多记为新罗或高丽,今人多认为函普为女真人。

洪皓《松漠纪闻》、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马端临《文献通考》,以及宇文懋昭《大金国志》等均记载金之始祖函普为新罗人。《松漠纪闻》载:“女真酋长乃新罗人,号完颜氏。完颜,犹汉言王也。女真以其练事,后随以首领让之。”[5](p.11)据赵永春先生考证,这批文献中《松漠纪闻》以外的其他文献,把函普记为新罗人的记录,基本与《松漠纪闻》的记录大同小异,就连词语用法都十分相似。究其原因,在于这些文献关于函普族属问题的资料来源,均采自《松漠纪闻》,其各自具体的表述在此不一一列举。

至于说函普是高丽人,代表性史料来自大约成书于明朝时期的朝鲜史学家郑麟趾所著《高丽史》。该条史料说:“或曰:昔我平州僧今俊遁入女真,居阿之古村,是谓金之先。或曰:平州僧金幸之子克守初入女真阿之古村,娶女真女生子曰古乙太师,古乙生活罗太师,活罗多子,长曰劾里钵,季曰盈歌。盈歌最雄杰,得众心。盈歌死,劾里钵长子乌雅束嗣位。乌雅束卒,弟阿骨打立。”[6](《睿宗世家三》)这里,《高丽史》把金朝始祖函普说成高丽平州僧人今俊,或者说成平州僧人金幸之子金克守。而这段话两次用到“或曰”二字说明,金始祖函普是来自高丽的金姓僧人的结论,只是当时流传的一种尚没有考证清楚的说法而已。需要说明的是,《金史》倒是明确记载了函普来自于高丽:“金之始祖讳函普,初从高丽来,年已六十余矣。”但显而易见,此处“高丽”,是函普之所从来的地理概念、国度概念,并非民族概念,所以,这段话不能说明函普为高丽人,亦不可以用之证明函普为高丽民族。

当代学着多数认为,金始祖函普为靺鞨——女真人。例如,张博泉先生认为:“函普原是女真人,后其地被高丽所据,因谓自高丽来。”[2](p.24)孟广耀先生认为:“民族上,新罗和高丽是该国度的主体部分,函普等靺鞨——女真人是主体部分的依附者。”[3]

本文认为,当代学者关于函普族属问题的结论更接近于历史真实。但当代学者的结论似可进一步探讨,在考察函普族属问题时,《金史》中有两条史料是值得大家特别注意的。

第一条史料,《金史·世纪》记:“女直、渤海本同一家”。《世纪》在记述函普兄弟三人分手后,函普之兄阿古乃留居高丽,函普来到仆干水(今之牡丹江)之涯的完颜部,函普之弟保活里来到耶懒,在记述了兄弟三人分手后,各居其所的同段文字中,紧接着有一句话很重要,即“及太祖败辽兵于境上,获耶律谢十,乃使梁福、斡答剌招谕渤海人曰:‘女直、渤海本同一家。”[1](《世纪》)这句话在《金史·太祖纪》中也曾出现,金太祖在反辽、破辽过程中为了团结渤海人而宣示“女直、渤海本同一家”当无可非议,而在《世纪》中出现,想必是另有特殊意义的。熟悉《金史》的人都知道,《世纪》记载的是金太祖完颜阿骨打之前,从始祖函普至康宗乌雅束十位完颜部首领的历史,其主要史料来源是金太宗即位以后责成完颜勖等人“采摭遗言旧事”而成的《祖宗实录》。一般认为,《祖宗实录》作为修金史的基本史料是可信的。《世纪》有关函普这段经历所载史事本与女真伐辽之事无关,那么《金史》的作者在《世纪》介绍始祖函普的来历这段话中,突然加入阿骨打说过的“女直、渤海本同一家”,其用意何在?想必应不是金史作者的简单重复抄写罗列,更不太可能把一句与金朝建国前的历史毫不相干的判断放在历史叙述中。此处唯一合理的解释是:这条材料在说明函普兄弟本为渤海遗民,因为渤海人函普加入生女真完颜部并成为该部首领,才能有“女直、渤海本同一家”的表述;或者说至少在完颜阿骨打看来,他已经知道自己的祖先是渤海人。

第二条史料,《金史·高丽传》的赞语云:“金人本出靺鞨之附于高丽者,始通好为邻国,既而为君臣。”[1](《高丽传》)此处“金人”,应指金朝始祖函普及其子孙一系,“靺鞨”即黑水靺鞨和粟末靺鞨。按《金史》《新唐书》《唐会要》等文献记载,粟末靺鞨曾依附于高丽,后来粟末靺鞨建立了渤海国,渤海国又曾依附于唐朝。作为女真前身的黑水靺鞨人,也曾依附于高丽,后依附于唐朝,当渤海国建立后又役属于渤海,辽灭渤海后又依附于辽朝。

大略看来,作为女真人和渤海人都曾有过依附于高丽的历史,而且史籍记载,10世纪的朝鲜半岛北部实际上有大量的女真人和渤海人,因此,如果说函普是女真人或说函普是渤海人都有可能,似乎函普的族属问题难以有确定的结论。但《金史·高丽传》赞语中“金人本出靺鞨之附于高丽者”,这句话中的“附于”二字值得推敲。所谓“附于”,应指函普兄弟并非是高丽直接统治下的臣民个体,而是以群体方式依附于高丽统治的部族,很可能与高丽政权之间保持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另外,按《金史》记载的函普和保活里兄弟二人的长途迁徙,在10世纪中国东北的具体历史条件下,也只能是以群体方式进行的集团活动,才有可能完成不可能是函普和保活里的个人行为。

再结合前文所推算的函普到完颜部活动的时间考察,函普的族属问题恐怕就不难说清楚了。前文已经推算,函普来到仆干水之涯完颜部的时间,应在10世纪30年代前后,此时正是东北亚地区社会动荡、政权更迭频繁的时期。918年,朝鲜半岛新罗政权控制下的王建创建了高丽政权,即王氏高丽,朝鲜半岛内出现了王氏高丽与新罗政权并存的局面。926年,辽朝灭亡了渤海国。935年,王氏高丽灭亡新罗,统一朝鲜半岛。10世纪二三十年代,也是东北亚地区民族迁徙特别活跃的时期,有关此一时期靺鞨系大规模移民的历史记载有很多,但涉及靺鞨系大规模移民高丽的只有渤海人。据考证,渤海国灭亡后,它的遗民有五个主要流向:其一,留居原地,后加入女真共同体;其二;随东丹国一起被迁往梁水(今太子河)一带;其三,迁到契丹故地的潢水(今西拉木伦河)之北;其四,投奔高丽,大约有两三万户,十余万人(作者按:函普应在这一批人中);其五,一部分渤海遗民据地自保建立“定安国”,存在了大约49年。见李德山、栾凡:《中国东北古民族发展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53页;董万伦:《东北史纲要》,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00页;薛虹、李澍田:《中国东北通史》,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年,第239页。

据以上两则史料综合分析,函普应为渤海人。那么根据函普所处的时代背景,就可以梳理出,作为渤海人的函普往来迁徙过程的大致历史脉络:926年渤海国灭亡,有包括函普在内的十余万渤海人投奔了朝鲜半岛.此时的朝鲜半岛正是新罗和王氏高丽两个政权并存时期,为避新罗与高丽之间的战乱,大约在王氏高丽统一朝鲜半岛的935年之前不久,函普等人又离开那里来到完颜部生活的仆干水之涯(今牡丹江流域)。函普的到来,给当时落后的生女真完颜部带来了从前渤海和后来高丽的先进文化,才有了生女真完颜部迅速发展和崛起的历史。

需要附带说明的是,因函普离开朝鲜半岛时候,是高丽和新罗两个政权并存时期,所以当时的传说中既有《金史》记载的函普“初从高丽来”,也有《松漠纪闻》记载的“女真酋长乃新罗人”等不同说法。金毓黻先生对此总结为:“《金史》称(函普)为高丽人,固不误;《纪闻》(作者按:此指《松漠纪闻》)……诸书称为新罗人,亦不得为非。”[7](p.345)

三、函普的姓氏问题

函普本姓什么?来到完颜部之前,函普是否就以完颜为姓?这个问题似乎已经不是问题,许多当代辽金史前辈学者断定,函普来到女真完颜部之前本姓完颜,俨然确定无疑的。形成这一结论的理由是,虽然史籍并没有交代函普就姓完颜,但函普的兄长阿古乃、弟弟保活里的后代都姓完颜,所以,可证函普也姓完颜。但本文认为,函普到完颜部之前姓什么?虽然并不能断然说清楚,但至少函普不姓完颜,而应姓渤海人的某一姓氏。理由如下:

第一,按照前文的考证,函普为渤海遗民。在渤海人的历史及其史料中,至今还看不到有渤海人姓完颜的。《松漠纪闻》倒是很明白地说完颜这一姓氏“犹汉言王也”,那么是不是函普就姓王?鉴于目前尚无其他史料佐证,还有待今后进一步研究。

第二,现存史料关于函普姓氏情况的若干记录不可置之不理。《金史》中有关记录是,函普因调解完颜部与他族的纷争有功,娶了部族贤女并生有二子一女,故而“遂为完颜部人” [1](《世纪》) 。

完颜勖所著《金太祖实录》,在追述阿骨打祖先函普时这样说:“其先寓止为完颜部人,后因以为氏。”[8](p.41)

《三朝北盟会编》所录苗耀著《神麓记》记载:“女真始祖掯浦(即函普),出自新罗,奔至阿触胡,无所归,遂依完颜,因而氏焉。”[9](《神麓记》)

上述史料在表述函普以完颜为姓的由来时,词语的使用和含义的表达是明确的,十分清楚地表明了一个共同的内容,即函普本来不是完颜部人,也本不姓完颜,只是因为后来加入完颜部,并成为其成员,才随该部改姓完颜。至于洪皓《松漠纪闻》等所谓:“女真酋长(指函普)乃新罗人,号完颜氏。……女真以其练事,后遂以首领让之。”其实这种提法并不恰当,其一,各个方面的史籍都能说明新罗或高丽人当中并没有姓完颜的;其二,这段表述似乎说明,仆干水之涯的女真人随函普而姓了完颜。这与前述几则史料完全不一致,因此,即与历史事实相去甚远。

第三,关于函普兄弟的后代姓完颜的问题。这是前辈学者认定函普姓完颜的基本理由,但是,这却是一个需要具体说明的问题。胡十门是函普之兄阿古乃后代,《金史》虽然将其列入《宗室传》,但本传中只交代了胡十门的身世,并没有直接说他就姓完颜。石土门和弟弟完颜忠是始祖函普之弟保活里后代,《金史》倒是明确指出,石土门为“耶懒路完颜部人” [1](《石土门传》),完颜忠“本名迪古乃,字阿思魁,石土门之弟。”[1](《完颜忠传》)但是,细心的读者会注意到,这几位阿古乃和保活里的后代,与金太祖完颜阿骨打为同时代人。生女真完颜部从四世绥可迁居按出虎水(今阿什河流域)后,日新月异。尤其随着阿骨打建国称帝,以及其所率生女真完颜部势力的强大,女真人其他各部纷纷归附。此时与阿骨打同宗的函普兄弟阿古乃和保活里的后代,既已归附生女真完颜部,那么追随同宗的皇帝阿骨打改姓完颜就是十分正常和必要的了。所以,本文认为,阿古乃和保活里的后代也不姓完颜,只是因为追随同宗的皇帝完颜阿骨打方改姓完颜,其改姓完颜的时间应该就是在阿骨打时代。不仅如此,据说到金宣宗时期,“宣宗诏宗室皆书姓氏,然有部人以部为氏,非宗室同姓者,遂不可辨矣。”[1](《宗室传》)据统计,到金建国以后,散布于东北各地的完颜部共12个,这些所谓完颜部中,除了函普——阿骨打这一系的生女真完颜部之外,其他各部最初并不称为完颜部,后来随着函普——阿骨打系完颜部的强大,建立了统一的部落联盟,为了加强统一,便由原完颜部成员统属其部而称为完颜部;或直接归附完颜部后以宗室之名义亦称所部为完颜(如胡十门、石土门等)——这些被统一的部族统称为完颜部。这类情况在历史上许多民族在部族制阶段也曾出现过,例如,《魏书》记载了鲜卑族的这类情况:“初安帝统国,诸部有九十九姓。至献帝时,七分国人,使诸兄弟各摄领之,乃分其氏。”[10](《官氏志》)《辽史》也记载:“契丹之初,草居野次,靡有定所。至涅里始制部族,各有分地。”[11](《营卫志中》)退一步讲,尽管《金史》和有关史籍中对胡十门等改称所部为完颜、且“以部为氏”的具体情形虽然并没有详细明确的记述,但是,用后代姓完颜的事实断定祖先的姓氏也是完颜,无论如何也经不起推敲。

四、函普的婚姻问题

史载,函普来到完颜部生活一段时间后,因调解部族纷争有功,娶完颜部女子为妻。因函普的婚姻状况涉及人们对于函普族属等问题的认识,所以对此问题的看法,也一直有两个问题常引起人们的关注和分歧。

其一,函普夫妇的年龄。《金史》《松漠纪闻》《三朝北盟会编》等文献均记载,函普到达完颜部的时候已经年过六十,并“居久之”后才娶了同样年过六十的完颜部女子为妻,二人还生下二子一女:“长曰乌鲁,次曰斡鲁,一女曰注思板” [1](《世纪》)。后人多以为此事不合常理。一则是年过六旬的女人,还有极强的生育能力,在千年之前的宋辽时代尤其不可思议;二则是对于一个有大功于完颜部的函普,完颜部人把函普推举为首领,但却把一个年过花甲的老太婆嫁给他,令人匪夷所思。苗耀《神麓记》所记述函普妻子的年龄似乎比《金史》贴近生活实际:“有邻寨鼻察异酋长,姓结徒姑丹,小名圣货者,有室女,年四十余,尚未婚,遂以牛马财用农作之具,嫁之于掯浦(函普)。”[9](《神麓记》)虽然《神麓记》中有关函普妻子四十岁年龄的记录似乎比《金史》的六十多岁更合理些,但也很可能是苗耀根据常理判断而作出的猜测性推论,并不足信。实际上,对于函普夫妇的年龄问题,之所以记载得如此离奇,《金史》给出了此中具体原因,即从始祖函普一直到第五世昭祖石鲁时期,“尚未有文字,无官府,不知岁月晦朔,是以年寿修短莫得而考焉。”[1](〈金史·世纪〉)因为没有明晰的时间概念,靠世代口耳相传得到的历史信息,把函普夫妇晚婚晚育的年龄夸大,最终形成了所能见到的正史的记录。

其二,函普夫妇的婚姻身份,也即函普入赘完颜部?还是函普收继了完颜部的寡妇?按照《金史·世纪》和《神麓记》记载,函普娶了完颜部的女性为妻,并加入了完颜部,所以,一般认为,函普在这一婚姻关系中是“入赘”。也有学者认为:“函普本姓完颜,却就婚于完颜部”不符合古代同姓不婚习俗。那么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函普所娶妻虽为完颜部人,但并不姓完颜,当为别部嫁于完颜部者,丈夫死后,无子弟继娶她,按规定同氏部的人即可娶她。函普既姓完颜,娶她是合乎女真婚俗的。”[4](p.167)

函普的婚姻到底是入赘,还是收继,本文认为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考辨:

第一,《金史》记载,女真人确实有收继婚俗,即丈夫死去后,女子不能再嫁其他家族,也不能回归娘家,要在丈夫的家族内转房,由丈夫家族内另一位男性族人娶之为妻,这种婚姻形式称为收继婚或称转房婚。但这种收继婚俗是否在函普那个时代就已经约定俗成,或说函普是否就是按照完颜部内的习俗完成了收继婚,目前还没有任何史料可以佐证。

第二,相关史籍均记载函普所娶的部族女子在遇到函普之前一直未有婚嫁经历。如《金史》记为“部有贤女,年六十而未嫁”,《神麓记》:“有室女,年四十余,尚未婚。”相反,没有一则史料提到该女子曾寡居于完颜部,所以根本谈不上寡妇再嫁函普的问题。

第三,函普不姓完颜。前文已经说明函普为渤海人,本不姓完颜,也就无所谓收继,只能是入赘。综合各方面因素考察,恐怕只能在函普不姓完颜的前提下,函普才可能与完颜部女子结合,函普的整个婚姻状况才能比较符合女真人的传统和习俗。

所以,函普的婚姻状况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函普本不姓完颜的事实,同时也可以得出结论,作为渤海遗民的函普来到完颜部,娶完颜部女子为妻,终于加入完颜部,这个过程是很清楚的入赘。

926年,渤海国被辽朝所灭,作为渤海国遗民的函普随大批渤海人来到朝鲜半岛。为避当时高丽与新罗的战争,10世纪30年代,函普随一批移民来到了仆干水之涯的完颜部。大约10世纪40年代,函普平息了完颜部与他族的部族纷争而娶完颜部女子为妻入赘完颜部,函普终于成为完颜部的首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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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脱脱.辽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作者系哈尔滨师范大学副教授)

[责任编辑张晓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