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苏俄对华宣言中关于庚子赔款的处理分析苏俄对华政策的实质
2015-04-29朱闪
朱闪
摘要:庚子赔款是1901年八国联军强迫清政府所签的《辛丑条约》中偿付关英俄法等列强的各项赔款之总称。其中沙皇俄国约占赔款总数的29%,比重居各国之首。1917年十月革命后,苏俄政府先后于1919-1923年间发表三次对华宣言,宣称放弃庚子赔款中的俄国部分。通过分析苏俄三次对华宣言中对于庚子赔款问题的处理,笔者认为,所谓的“放弃庚子赔款”只是苏俄的一个幌子,其真实意图是以此达到同中国政府接触、打破国际上的外交困境。
关键词:庚子赔款;苏俄;中国
中图分类号:D829.5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0961(2014)04-0067-04
一、庚子赔款问题的由来
19世纪中期以来,面对西方列强的侵略,中国人民开展了风起云涌的反抗运动。1900年春,中国的义和团运动发展到高潮。英、美、日、俄、法、德、意、奥等国为了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运动并进一步掠夺中国,于同年6月组成联军发动侵华战争,8月份攻占北京。12月22日,出兵各国公使团提出所谓“议和大纲十二条”,清政府被迫全部接受。1901年9月7日,清政府同西方列强正式签订《辛丑条约》。列强要求清政府赔偿其军费等损失共计白银4.5亿两。1900年是农历庚子年,故史称清政府对列强的这笔赔款为“庚子赔款”。
(一)庚子赔款的内容
有关庚子赔款的详细内容列于《辛丑条约》第六款中:
第六款
按照西历本年五月二十九日……付诸国偿款海关银四百五十兆两。此款系西历一千九百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即中历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一日条款内第二款所载之各国、各会、各人及中国人民之赔偿总数(附件十二)。
甲、此四百五十兆系照海关银两市价易为金款,此市价按诸国各金钱之价易金如左……
此四百五十兆按年息四厘,正本由中国分三十九年,按后附之表各章清还(附件十三)。本息用金付给,或按应还日期之市价易金付给。还本于一千九百零二年正月初一起,一千九百四十年终止……
戊、所定承担保票之财源,开列于后:
一、新关各进款……
二、所有常关各进款……
三、所有盐政各进项……
……
分析以上材料可知,清政府赔付欧美各侵略国的庚子赔款共计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始于1902年,止于1940年),在此期间清政府的各项关税和盐政收入作为此笔赔款的保证金。《辛丑条约》的签订尤其是其中规定的庚子赔款,给中国人民带来巨大不幸,清政府对人民又展开新一轮敲骨吸髓的掠夺。
(二)沙俄所占的庚子赔款比例
《辛丑条约》中所规定的这批庚子赔款,由美、英、日、俄等11国瓜分,其中沙皇俄国所占的赔款比重居11国之首,约占29%。其中主要6国所占庚子赔款比例如表1所示:
(三)沙俄时期中国庚款的赔偿情况
在沙俄时期,沙俄部分庚子赔款总数为关平银1.3037112亿两。在1917年11月底以前,均已照付。1917年俄国发生十月革命,沙皇尼古拉二世的统治被推翻,俄国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加上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影响,对于原沙俄时期的庚子赔款,中国政府自1917年12月1日起,与协约国采取一致的办法,缓付5年。经过中俄协商,议定以赔款的10%为缓付部分,其余部分仍须按月照付。然而,自1920年7月起,所有未缓付之18.97136%部分,亦一律停付。
由上可知,中国政府对于沙俄时期的庚子赔款经历了缓付、停付。俄国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在巩固地位的同时,曾于1919-1923年间先后三次发表对华宣言,声称放弃庚子赔款。
二、苏俄对华宣言中关于庚子赔款的内容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新生的苏维埃政权为打破外交上的孤立处境,先后发表三次对华宣言,宣布自动放弃沙俄时代在中国所享有的特权。其中关于庚子赔款的部分表述如下:
(一)1919年7月25日苏俄政府第一次对华宣言(《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对中国人民和中国南北政府的宣言》)中称:“苏维埃政府拒绝接受中国因一九00年义和团起义所付的赔款,这已经是不得不第三次作这样的声明。因为,根据我们所得到的消息,尽管我们拒绝接受赔款,协约国仍在追偿赔款以满足前沙皇驻北京公使和前沙皇驻华各地领事的非法要求。所有这些沙皇的奴仆早已丧失自己的权限,但仍固守原职,在日本和协约国的支持下欺骗中国人民。中国人民应当知道这件事,并把这些诳人骗子驱逐出境。”
(二)1920年9月27日苏俄政府第二次对华宣言(《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对中国政府的宣言》)中提到的协定要点:“六、苏俄政府放弃中国因义和团起义而付偿的任何赔款,但中华民国政府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把此项赔款付给非法提出此种要求的前俄国领事或任何他人或俄国团体。”
(三)1923年9月4日加拉罕对华宣言(即苏俄第三次对华宣言)中重申:“1919及1920年,吾人业拟定对华原则,亦即吾人准备对中国及其国民建设友谊关系之原则。该两年所发表之对中国政府及国民宣言,料已遍知,此外无再可述者。余对此只能切实声明两次宣言之原则与精神,依然为俄国对华关系之原则。……目前新俄对华所怀之旨趣,与俄皇时代之旨趣与要求,绝对不同。
俄国劳农革命推倒俄皇政府,本完全尊重他国主权及完全抛弃侵略所得之土地与财产之基础,建设其对各国之新策,对中国之政策亦然。”
1924年1月17日加拉罕在给中方代表王正-廷的信(《中苏谈判苏方代表团团长加拉罕致中方代表团团长王正廷函》)中说道:“为了不给您留下任何疑难,我要证明下述一点是正确的:由恢复俄、中两国关系的结果而召开代表会议,在这个会议上一切问题都可用一九一九年和一九二0年宣言精神以及我给您的信件中所阐述的那些观点来解决。”
从以上苏俄三次对华宣言可以清楚地看到,苏俄明确声称放弃沙俄时期中国所应付给的赔款,而苏俄代表加拉罕给中方代表王正廷的信函中的陈述又进一步予以确认。然而,苏俄是否真的就对俄国部分庚子赔款没有任何要求吗?通过考察此后中苏双方关于庚子赔款问题的交涉过程,答案是否定的。
三、中苏关于庚子赔款的交涉
(一)王正廷——加拉罕协议草案
1924年3月14日,中苏谈判中国代表团团长王正廷和苏方代表团团长加拉罕签署了一个协议草案,但此协议草案未被北京政府的内阁批准。其中,关于庚子赔款的部分,顾维钧回忆道:“不过王克敏(财政总长)更加反对的是与处理庚子赔款有关的条款。庚子赔款是苏俄政府于1919年宣布废除的不平等条约的一项内容。沙俄在庚子赔款中占有很可观的份额,所以虽然苏俄在协议草案中再次声明废除这一条约,但该条款又同时规定,扣除以庚子赔款为担保的各项义务所需之后,所剩余的款项要由苏俄确定其用途。据我记忆,为此要成立一个双方人数对等的委员会。
“至于庚子赔款苏俄部分的管理问题,即财政部长王克敏反对最力的部分,未曾进行讨论。因为此案将由一个由中俄双方代表组成的委员会进行处理。虽然中国代表在委员会中占据多数席位,但任何决议都必须经全体一致同意方能生效。委员会主席将由中国代表担任。由于中国代表占据多数席位,就中国的国际声誉来讲,并非不利,所以我认为此方案尚可接受。如果我的记忆正确的话,我不同意其中一点,即任何决议都必须经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方能生效。关于教育和慈善事业基金的分配问题,委员会实际上听命于苏俄代表,但若没有中国代表的同意,任何决议都无法通过。”
在王正廷-加拉罕协议草案被内阁否决以后,顾维钧与加拉罕通过一系列非正式谈判,就须修改的各点多次互换照会。“显然是为了挽回苏俄代表的面子,加拉罕先生提出了如下方案:协议草案仍保持签署时的原样,通过交换照会进行修改。因此声明中明确规定,互换的照会是协议草案的一部分,并与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二)《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的签订
1924年5月31日,中苏互换照会的签署仪式在外交部举行。《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第十一条协定:“苏联政府允予抛弃俄国部分之庚子赔款。”
在《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第五项声明书中协定:“大中华民国政府与大苏维亚社会联邦共和国政府对于大纲协定第十一条,共同声明,双方了解如左:(一)苏联政府所抛弃俄国部分之庚子赔款,于该项赔款所担保之各种优先债务清偿后,完全充作提倡中国教育款项之用。(二)设立一特别委员会管理并分配上述款项。该委员会以三人组织之,其二人由中国政府委派,其一人由苏联政府委派。该委员会议决事项,以全体一致行之。(三)该款于随时收入时,应即存储于上述特别委员会所指定之银行。再,此项声明与大纲协定内之声明条款有同等效力。”
关于庚款委员会的管理概况:“依据《声明书》第一款,对俄赔款之缓付部分应于民十九年,停付部分应于民二十六年,先后完成担保之责任;此后方能全部充作教费。但自十三年起,每年除抵还债款外,得以极少数之款项,拨作教育事业之用。”
1924年11月,依据中苏协议的俄国庚款委员会成立,“我方委员二人先后由蔡元培、徐谦,顾兆熊(代理)等九人充任,俄方委员一人,先后由伊法尔,裴盖满(代理)、皮尔瓦尼克充任……至民十六年,前北京政府与苏联绝交,此款暂归财部支配,按月支拨三十六万元,为平津高等教育经费。北伐完成,全国统一收支,而俄国庚款委员会亦不再恢复,管理及支配工作,即无形停顿。”
苏俄政府虽先后三次声明放弃庚子赔款,然而当中苏正式进行外交接触时却对庚子赔款的数额、用途等方面予以干涉,因此,我们有必要透过苏俄对华宣言中关于庚子赔款的处理分析苏俄早期对华政策的实质。
四、苏俄对华政策的实质
1917年十月革命后,由于自身的无产阶级性质,新的苏维埃国家受到国内封建势力和资产阶级的攻击,面临西方帝国主义列强的武装干涉。在这样的形势下,苏俄要维持并巩固自己的政权就必须打破自己所处的孤立地位。而近代以来的中国,一直是内忧外患,人民迫切需要开辟一条新的光明之路。因此,发表对华宣言,向中国输出俄国无产阶级革命的思想,成为苏俄巩固政权的必由之路。其对华宣言的具体目的分析如下:
第一,苏俄企图尽快与中国建交,打破其外交孤立地位。“1923-1924年与苏俄的谈判,旨在恢复中国与苏俄间的外交关系。这是莫斯科亟待实现的目标。”1924年1月17日加拉罕在给中方代表王正廷的信(“中苏谈判苏方代表团团长加拉罕致中方代表团团长王正廷函”)中也说道:“我们的分歧不在于如何解决某一个问题,而在于:我建议,一切问题均提到作为俄、中之间恢复正常关系的结果而将召开的代表会议上解决。”
另外,苏俄对于其对华宣言的态度也是随着苏俄国内形势的变化而变化的。早在1919、1920年时,苏俄的国内形势十分险恶,因而接二连三地发表对华宣言。待到1923、1924年时,苏俄国内形势已经稳定,虽然仍急于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但说话的口气已经有所改变。“……一九一九年宣言并没有给中国政府提供任何根据。大家知道,中国政府并未接受一九一九年宣言,而且它用了最粗暴的、以推翻苏维埃政府、继续支持白卫军及其组织机构为目的的干涉方式拒绝了我们的建议。然而今天,北京政府在他们拒绝了我们的一九一九年建议已事过五年之后,却又异常顽固地企图以被他们拒绝了的宣言作为某些权利和要求的根据。”
第二,苏俄宣布放弃庚子赔款,为其在中国争取政治舆论。20世纪初的中国,内忧外患,内部北京政府腐败,外部则受着英美等国的压迫,不平等的政治、经济条约甚多。而苏俄破天荒地对中国人民宣布,无条件地放弃自沙俄时代以来在中国攫取的所有特权,这对于当时的中国人民来说,无异于“拨开云雾见月明”,因而莫不欢欣鼓舞。1920年苏俄第一次对华宣言见诸中国报纸后,社会各界纷纷表示热烈欢迎和拥护,无不表示“不胜欣喜”、“钦佩得很”、“无任欢喜”,认为苏俄此举“无非以俄国人民极信仰之自由、平等及互助主义,推行于世界”,“为世界革命史开一新纪元”。
第三,苏俄虽声称放弃庚子赔款,实则借此干涉中国的内政。庚子赔款之于苏俄,事实上是一个它从没有得到过的权利,而苏俄却慷慨地宣布放弃。不仅如此,还指定将未偿还的俄国庚子赔款用于发展中国的教育事业,而中俄双方组成的庚款委员会还要实行全体一致的原则。虽然当时中国人认为,与其让腐败的北京政府将这笔钱挥霍,不如发展中国的教育事业,因而十分支持苏俄的做法,社会各界还纷纷向北京政府施压。但站在独立国家的角度,这是苏俄对中国内政赤裸裸的干涉,既然苏俄已宣布放弃庚子赔款,那么未偿还部分款项是用来发展经济还是弥补政府亏空,即便最终仍是支持教育都应该由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来决定,而不应该是苏俄。
因此,苏俄之声言放弃庚子赔款,并不是真的要放弃,只是一个假口号,这是一个非常巧妙的策略,既为自己在中国赚足了舆论支持,又成功地干涉了中国内政。
[责任编辑:刘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