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碳会计信息披露动因分析
2015-04-27李连捷
□文/李连捷
(河南石油勘探局水电厂 河南·南阳)
近年来,气候问题成为全世界范围内关注的焦点,低碳经济、低碳生活成为各国政府积极应对的策略。这也表现在很多国家要求其上市公司对其公司的碳会计信息进行披露。我国的碳会计信息披露项目刚刚起步,没有强制规定上市公司主动对其碳会计信息进行披露。虽然2012年英国机构碳会计信息披露项目(CDP)向我国上海证交所上市的100 家市值最大的上市公司发出问卷,企业参与度达有史以来最高,但是大部分企业对碳会计信息的披露还存在很大的主观性。充分披露碳会计信息可以衡量我国企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最新进展,对开展碳衡量与管理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和借鉴。因此,探究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碳会计信息的动因显得尤为重要。
一、我国上市公司碳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目前,对碳会计信息披露动因的研究主要从企业层面来分析,只有个别学者从国家层面上考察企业碳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而从现有研究看,公司特征是影响企业碳信息披露的重要因素。但值得注意的是,除公司特征等企业内部因素外如制度因素、文化因素等也将对企业碳信息披露行为产生重要影响。
在披露的企业数量方面,我国进行碳会计信息披露的上市公司数量仍很有限。2011年我国2,234 家上市公司中,仅有569 家披露了碳会计信息,披露比例仅为25.47%。英国机构碳会计信息披露项目(CDP)发布的《碳会计信息披露中国报告2013》对流通市值在中国排名前百的上市企业进行问卷研究发现:32%的企业对碳会计披露项目予以回应,虽然此次是我国上市企业自加入碳会计披露项目以来参与度最积极的一次,但在数量方面仍仅有32 家填写了调查问卷。
在披露的方式上,我国上市公司的碳会计信息披露几乎都选择将碳会计信息体现在现有的财务报告中,并且多集中于董事会报告和财务报告部分,这主要由我国财务报告的重要性所决定的。我国的财务报告是上市公司全年重要信息的全面体现,并且必须经过第三方独立审计。
在披露的内容方面,披露的内容和项目大多是企业主观规定的,也就是对企业发展有利的信息积极披露,对企业发展不利的项目披露极少甚至不披露。主要是因为我国到目前为止没有对上市公司的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没有统一的规范。这样就导致企业披露项目不同,内容各异,各企业之间无法进行直接比较。《碳会计信息披露中国报告2013》统计发现,我国企业对碳会计定性信息的回答率高于定量信息,这说明我国企业即使拥有全面的数据,但是能够将自己的碳排放数据进行全面披露的仍属少数。
二、影响上市公司碳会计信息披露动因分析
(一)上市公司来自政府的压力,迫使其不得不对碳会计信息进行披露。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性质中有很多是国有控股,其国有性本身会受到政府更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同时重污染企业其行业性质决定政府对其监管的力度也比较大。一般而言,上市公司是不会主动向社会披露其非财务信息。但是对于这些在政府监管下的国有上市公司,政府需要依据其披露节能减排和污染排放的情况进行奖惩,政府也需要通过法律法规来对这些上市公司进行监管,对上市公司对气候变化带来的风险与机遇进行评估,无形中会对这些上市公司形成压力。这样就可能导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由于受到政府较多的监管,其碳信息披露程度高;重污染上市公司受到政府环保部门的监管,碳信息披露程度高,而轻污染企业碳信息披露程度则较低。
(二)市场和社会带来的经济压力,迫使上市公司不得不披露其碳会计信息。随着气候环境恶化,公众对企业节能减排,执行低碳经济会更加关注,所以上市公司本身会提高参与低碳环保的参与度。当上市公司面临对未来经济效益的压力时,投资者和债权人都会关注到企业推行节能减排的成效,这样经济效益较好,盈利能力较强的上市公司本身已经具有良好的形象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其更愿意披露碳会计信息,目的是获得更好的竞争力和声誉。而对那些想获得更好的竞争力,本身盈利能力较差,负债水平较高的上市公司,为了赢得更多的投资人投资和打消债权人的顾虑,也会在非财务信息中披露其自身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方面的成果,以增加债权人对企业的关注,确保未来会获得资金。所以说,盈利能力较强的公司愿意披露其碳信息,而那些负债水平较高的公司比负债水平低的公司更愿意披露其碳信息。
(三)上市公司的战略决策需要其不得不披露碳会计信息。上市公司的战略态度决定其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实施的重要因素。上市公司是否设立专有的环境保护部门对企业的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等相关碳信息的统计与分析,既体现公司对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态度和决心,又有助于公司对节能减排方案的实施与改进,在英国机构碳会计信息披露项目(CDP)的调查问卷中也将企业是否设立专属的环保部门作为重要的调查因素之一。而同时公司获得ISO14001 环保认证也是其是否推行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态度,获得ISO14001 认证有利于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因此设有专属环境保护部门的企业更愿意披露企业碳信息;获得ISO14001 的企业更愿意披露其碳信息。
三、规范我国上市公司碳会计信息披露发展方向
目前,我国对上市公司还没有出台相应的碳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法规,碳会计实务缺乏相应的理论指导,所带来的披露碳信息内容不统一,报告格式也不规范,给碳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方带来了困难。因此,为了提高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碳会计信息的积极性,提高信息的可信度和决策有用性,必须做好政府、企业、市场及社会方面的工作。
(一)政府应该加强市场监管、建设法规体系,鼓励上市公司自愿积极披露碳会计信息。政府应该加强对其披露行为的市场监管,保证碳会计信息的完整性、系统性、持续性和广泛性。同时应着手制定碳会计信息披露规范,以其对上市公司的碳信息披露给予规范指引,从而保证披露内容的持续和完整。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做法,从节能减排的政策体系出发,制定具体的规章和指引,强制要求重污染企业披露有关减排目标、减排战略、减排措施、减排绩效和碳排放核算方法等信息,对于非重污染企业,则可以鼓励他们进行自愿披露。政府部门应当制定恰当的政策,激励企业积极进行碳会计信息的披露。如对于那些有相对较为完整的碳信息披露的公司,政府可以在税收、贷款、补贴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同时,建立公平有效的奖罚制度。对于在节能减排、降低能耗等方面表现优秀的企业,给予适当的荣誉和奖励;对于在碳信息方面不合规、不合理的披露,监管部门应当对其进行严厉处罚,以维护证券市场良好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企业改变单一的利润最大化经营目标,加强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上市公司中碳会计信息质量。碳会计信息披露全面且注重环保的企业将能够在二级市场取得超额收益率,资本市场能对碳会计信息进行有效的评判,给予相对正确的估值与回报,上市公司应抛开单一关注财务指标的传统观念,从根本上转变盈利思路,将更多注意力转到节能环保方面。同时提高会计人员应对新经济形势下会计问题的专业素质,除了具备必需的会计工作相关知识,还需要深入了解碳会计信息相关理论,这样才能对相关碳会计的计量、确认、报告和记录。内部审计人员还需要为上市公司的会计核算人员提供辅助的监管作用,可以对上市公司的碳会计信息进行分析与检查,对碳会计日常核算及低碳管理控制体制等多个方面展开审计,这将有利于提高企业碳会计信息分析、核算方面的水平,帮助上市公司合理评价低碳经营的经济价值。
(三)组建碳交易市场,培育中介机构,对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进行鉴证。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一些发达国家陆续成立了规模较大的碳交易市场,我国虽然陆续成立了四个碳排放权交易所,但是交易所的交易合约不够标准,信息透明度不高,使得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失去了碳排放权交易价格上的话语权,经常在谈判中处于被动和弱势地位,因此有必要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国家级碳交易市场。同时,为确保企业披露的碳信息的真实性,就必须培育中介机构,进行第三方鉴证。市场中介机构在对公司的内部信息掌握和分析之后,应结合自己的能力和专业判断,认真分析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机遇,最后将得到的结论告知利益相关者。为了让投资者深入理解上市公司的碳会计信息披露情况,证券监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促使上市公司改进碳会计信息披露,如对上市公司披露的碳信息进行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并及时公开检查的结果,向公众出具权威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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