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2015-04-21杨玉明
○ 文/杨玉明
如何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 文/杨玉明
只有强化办案责任、提高办案技巧、健全激励机制,才能提高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查办案件是反腐败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能够起到震慑作用,教育提醒干部,有效遏制腐败案件的发生,赢得民心。那么该如何迅速有效发挥纪检组、监察局分组(局)作用,加大查办案件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呢?
争取组局支持 强化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局于2014年12月,正式宣布成立北京、南京、武汉、广州、成都等五个纪检监察分组(局),作为集团公司纪检组、监察局的派出机构。这是中石化成立30多年来的一次创举,标志着中国石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分组局作为执纪机关,必须依靠组局的重视和支持,才能比较顺利地查处违纪案件,依纪做出处理。要紧紧围绕组局的中心工作来查办案件,通过查办案件,扫清障碍,推动中心工作的落实;要审时度势,准确把握办案时机,避免与所监管单位中心工作“撞车”。查办案件只可巧干、不可蛮干,不能因为办案而影响其他中心工作的正常推进;要主动请示汇报,尊重相关单位的意见。
政治坚强是办案队伍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证,是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等其他各项要求的政治基础。政治可靠有多方面的要求,当前特别要强调经受住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我们要切实加大对办案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力度,从根本上提高办案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不断提高政策水平,要严格教育管理,筑牢思想防线,注意掌握办案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提醒或调整有苗头性问题的办案人员。要规范职务行为,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法制化,防止权力的滥用。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违纪违法人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护短。坚决防止“灯下黑”,杜绝出现“内鬼”,杜绝吃里扒外和跑风漏气。
在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过程中,特别是查办大案要案和有影响的案件,办案小组要做到定领导、定人员、定调查方案。分组局的领导同志,尤其是一把手和分管办案工作的副局长,要靠前指挥,亲自挂案,对重要问题亲自把关,亲自出面组织协调,及时把握办案的方向和进度;办案人员要明确任务和分工,配合默契;查办案件的部署要周密,环环相扣,并根据案情进展情况随时调整方法和策略,领导要加强调查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这样才能做到查处力度大、进展快、效果好。
拓展线索来源 提高技巧
没有案件线索,即使办案能力再强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更谈不上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所以,要切实摒弃“民不告,官不究”的错误观念,多渠道拓展案件线索来源。一要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从群众上访、署名举报,以及反复举报、多人举报、越级信访等异常信访问题和领导接访中排查、筛选案件线索。二要善于从效能监察、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干部考察、评先公示等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三要建立健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相互移送案件线索制度,提供案源。四要广辟案源线索,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风、“三乱”、“小金库”专项治理、专项资金检查、治理商业贿赂等工作中发现线索;从审计、税务部门和公检法办案中发现案件线索;从自办案件中注重挖掘“窝案、串案、案中案”,全方位、多层面搜寻线索,认真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五要从报纸、电视、互联网、公共论坛等媒体披露的信息和手机短讯中寻找线索。
●供图/石 坚
违纪违法者生活在人民群众之中,违纪违法行为总会留下蛛丝马迹。分组局办案的基础,是建立在广大具有正义感和觉悟的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协助之上。因此,要建立健全奖励提供案件线索者的相关制度,正确引导举报,支持鼓励群众提供案件线索,奖励举报有功人员,为进一步拓展案源提供制度保证。
当前,违纪违法案件的类型、性质和涉案人员、作案手段发生了明显变化,案件的复杂程度增加,查处的难度加大。分组局若要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成功地查处案件,必须十分注重办案方法、技巧,讲究办案策略。策略运用正确,方法、技巧对路,就能抓住突破全案的主要矛盾,使之迎刃而解。比如,在查办过程中,除了常规性的接访外,“走访”就更显重要。通过主动出击、苗头性分析,来拓宽查办渠道,挖掘案件线索。而对于大部分案件,看上去都会有很多线索,但不要因多头线索而干扰了办案的视线,一定要抓大放小,找准最有价值的,线索最清晰的作为突破口,一举突破。除此之外,还要完善办案制度,加大组织协调力度。
做好后续工作 健全机制
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还要注重把查办案件成果转化为治本的资源,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积极作用。一是进一步完善典型案件剖析制度和通报制度。二是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查找在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方面的漏洞,完善制度规定,改进管理措施。三是认真研究这些年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规律,找出在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为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监督提供借鉴,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办案工作非常辛苦,体力消耗多,家庭付出多,精神压力大。办案人员的工作常常不被人理解,有的甚至遭到诽谤和报复。因此,分组局领导要给予办案人员多一些关爱、体贴和保护。对工作成绩显著的,要及时予以表彰,该提拔重用的要提拔重用。要不断完善办案装备设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改善办案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解除后顾之忧。要坚决支持办案人员秉公执纪,对受到诬陷诽谤的要及时澄清事实,并严肃追究诬陷诽谤者的责任。要建立健全奖励提供案件线索者的相关制度,正确引导举报,支持鼓励群众提供案件线索,奖励举报有功人员,为进一步拓展案源提供制度保证。
本文作者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局广州分组(局)副组长(局长)
责任编辑:石杏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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