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体育课时教学目标的合理性
2015-04-20刁松
刁松
体育课时目标引领着每节课教师的教授和学生的学练,教学效果的好坏与否要靠教学目标来检验,合理的教学目标有利于教师对每节课教学活动的控制,提高体育教学设计的预见性和科学性。体育课堂教学改革随着新课程理念广泛、深入的开展,要求我们一线体育教师对体育课时目标的设计与表述要足够重视。在新课程实施的过程中,很多教师在体育课时目标的设计上,普遍存在着空洞、繁杂、“跑偏”等现象,什么样的体育教学课时目标才算合理,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阐述。
一、合理的体育课时教学目标是以体育与健康课程目标体系为依据的
很多体育教师在制订课时目标时经常根据每节课的具体教学内容确定课时目标,其后果往往是本节课的目标符合教学实际,通过教学能够达到预期效果,但是脱离了单元教学目标,没有为达到单元目标发挥应有的作用。正确的做法是,教师应先关注课程领域目标—水平目标—学年目标—学习目标—单元目标—课时目标之间环环相扣的序列关系以及步步分解落实的布局,确定本节课在其中的特定位置,接下来根据具体课的特点初步确定课时目标。作为体育教师要认识到课时是体育教学的基本单位,每天的体育教学活动都与课时目标息息相关,我们要认真研究新课程理念,依据课程目标、水平目标、学年和学期目标、单元目标,制订具体、可操作的课时教学目标。
二、合理的体育课时教学目标的教育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
中心”
教师主导、学生主体,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是新课程标准的核心理念。部分教师由于受到传统教学观念的影响,在设计教学目标时仍然使用“教师为中心”的表述方式,例如“使学生养成……习惯”,“培养学生……能力”,“对学生进行……教育”等这些置学生于被动从属地位的语句。
课程改革要求教师转换角色,从主宰课堂教学变成主导课堂教学,将学生变成课堂的主人,让学生明白通过运动学习和身体锻炼促进自身身心健康和发展是自己的责任,而并非教师的。所以教师要站在学生的立场去设计教学目标,用学生的思维去思考问题,学生应该是课时教学目标表述时的主语。
三、合理的体育课时教学目标是建立在正确评估学生能力水
平和符合学校物质条件基础上的
学情具有普遍可知性和规律性,教师要了解特定年龄阶段的
学生体育学习的兴趣、习惯、技能储备等特点,要走到学生中间去倾听、了解、观察,针对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对学习进程安排的需要。学情还带有一定的动态性,这也是教师需要关注的。例如,笔者所在的一所农村小学,长期以来没有专业的体育教师授课,学生对基本的队列、队形都不熟悉,对简单的标准口令都不能作出正确的反映,这些在制订课时教学目标时都要充分考虑,不能以理想化的目标去要求学生,在教学中往往要降低要求,甚至用低水平段教学目标的标准要求学生。这样,学生在现有的运动技能水平的基础上易于达到目标要求,才会建立起学习的信心和乐趣。
此外,教师应对学校现有的体育教学所用的场地、器材设施质量和数量等都要做到心中有数,以便所设计的目标具有可行性。当然在大部分的农村中小学,体育器材数量不足是肯定的,我们教师在设计课时目标时要尽可能充分提高场地器材的使用率,使场地器材能更好地服务于目标达成。在此,也鼓励广大教师自己开发或自制教学器具。
四、合理的体育课时教学目标要具体可操作且易于检测
当前体育教师在制订课时教学目标时或多或少会存在“多”
“杂”“乱”“偏”“空”等问题,目标的可操作性不强,也不易于检测学生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例如,教案中经常出现的: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发展学生的体育能力,培养学生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发展学生的身体素质等。
案例:某教师在水平三五年级投掷单元双手上步前抛实心球第一课教学设计时的目标。
认知目标:学生明白双手上步前抛实心球的技术要领和用力顺序,知道影响实心球远度的各种原因。
技能目标:通过学练,学生掌握前抛实心球的技术,发展学生上下肢和身体协调素质。
分析:该教师预设的教学目标,就是犯了上面所说的空洞、不实际的毛病,没有根据课的内容设定针对性的教学目标,第一课时根本无法达到这个目标。
应该修改为:
认知目标:能说出双手上步前抛实心球的持球方法和预备姿势,知道身体的用力方法和安全措施。
技能目标:通过学习,能模仿做出双手上步前抛实心球的动作,能积极参与,互相观察、帮助。
体育课时教学目标制订时要有可检测性,让学生能清楚教师
的教学意图,通过学习能掌握多少技能,并能具体地去完成并达到目的。
课时是体育教学活动的基本单位,课时目标与每天的体育教学活动相联系,是每节课目的具体体现,只有教学目标定位得明确而具体,教师才能正确地选择教学方法,课堂教学才能有的放矢。所以,体育教师必须重视课时教学目标的思考,要认真研究体育新课程理念,依据课程目标、水平目标、学年和学期目标、单元目标,制订具体、可操作、可检测的课时目标。
参考文献:
徐云龙,虞跃.新课程下体育课时教学目标设置的研究[J].新课程:中学,2012(0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