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综合改革,努力办人民满意的公安教育
2015-04-18王兴发辛大勇
王兴发,辛大勇
(山东警察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中央提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最早见于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强调:要把“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并在党的教育方针中明确提出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习近平同志再次提出:要把造就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教育作为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之首,要求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可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党中央及中央政府对教育事业发展提出的目标要求,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努力的方向,也是教育工作者今后工作奋斗的行动指南。
一、“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基本涵义及时代特征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教育的服务对象可以具体化为两个实体:一是代表社会价值和利益的国家;一是代表个人价值和利益的受教育者个人和家长。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就是要办符合国家发展需要的同时让受教育者个人满意的教育。[1]不可否认,“人民满意的教育”是一个实践的过程,具有社会历史特征。现阶段人民满意的教育有以下四个基本特征:能越来越充分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能统筹兼顾人民的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能充分体现公平和民众参与的精神;能保证各个层次和各种类型的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由此看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是我党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要求,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思想和原则,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必须一贯制,长期坚持不动摇。
公安教育是党和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推进综合改革,努力办人民满意的公安教育,培养中国特色公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公安教育和公安院校的性质、任务所决定的,也是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和使命。
二、办人民满意的公安教育的要求
按照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涵义和时代特征,笔者认为,办人民满意的公安教育应达到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一)办人民满意的公安教育必须是国家和政府满意
国家作为人民公共利益和价值的代表,委托政府来制定政策、法规,管理教育,掌握方向,推进改革发展,目的是依靠人民,利用国家资源,为社会培养造就一批又一批、一代又一代高质量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拥护者。所谓高质量的人才,就是教育及其所培养的人才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要求相适应。所以,人民满意的教育首先应该是国家和政府满意,尤其是公安教育,“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对人民警察的培养,国家和政府要求更为苛刻,有严格的入警条件和标准。所以培养的人才总体要适应国家发展的战略要求,是国家宝贵的人力资源;符合政府的用人要求,是社会的建设者、保卫者。不然,政府就应及时调整方针、政策,改变教育的方向和培养人才的目标要求,使教育重新回到正确的道路上来。所以,办人民满意的公安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满意。
(二)办人民满意的公安教育必须是公安机关满意
公安机关满意兼顾了受教育者的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直接影响和左右着公安院校的立足与发展、成功或失败,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全国现有34所公安院校,30年来,共向公安机关输送了60万名专门人才,共培训民警130万人次,目前,每年为公安机关输送3万多名毕业生,约占年度警力的1/3。[3]可以说,现在全国200多万公安干警,绝大多数是警校毕业或进警校参加过业务培训。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公安院校的地位和作用,公安教育关乎整个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特别是部党委提出大力实施科技强警、素质强警、人才强警战略,更是将公安教育置于公安工作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地位。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必须得到公安机关的信任和认可,加速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公安机关满意的“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公安专门人才。
(三)办人民满意的公安教育必须是学生和家长满意
学生是直接受教育者,他们有志于公安事业,希望通过公安院校的教育、训练、管理,培养品质、塑造人格、锻炼体魄、学有专长,知识、素质、能力都得到升华和提高,工作后适应环境、适应工作,实现自己的抱负和理想;家长作为接受教育的直接利益相关者,希望子女成人成才,将来能够服务社会,承担家庭责任,成为一个受人尊敬、有所作为的人。学生、家长的愿望和期盼是公安教育,乃至整个社会教育的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是人民对教育满意不满意的重要评判指标。失去了学生、家长的信任,学校也就失去了办学的应有地位和发展空间。
(四)办人民满意的公安教育必须是学校和教师满意
学校的根本任务就是育人,“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在学校,学生是主体,学校的建设、投入、管理、服务、运行,无一不是围绕学生、为了学生,目的是创造出“合格产品”——高质量的有用人才;在学校,教师是根本,教师传授学生知识,塑造学生的人格品质,培养学生自强自立、勇于挑战、自主创新的各种素质和本领,目的是创造出“合格产品”——高质量的有用人才;学校和教师的品质熔融和显现体现为这个学校的校风、文化积淀和历史传承,这些品格和特质又潜移默化地影响、教化着学生,甚至影响他的一生。最后走出校门的是令人“心仪”的产品——高质量的有用人才,或打上学校“烙印”的、师生引以为自豪的“××警院人”。
(五)办人民满意的公安教育必须是高质量的教育
2012年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高等学校要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强化特色、注重创新,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4]要求高等院校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树立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为标准的教育质量观,鼓励学校办出水平、办出特色。这是今后高等教育发展的方向。
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科学发展的核心要素是人才。特别是信息社会时代,高质量的人才成为国家强盛、行业竞争、部门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核心动力。毫无疑问,高质量的人才来自于高质量的教育,高质量教育的必经之路是高校的内涵式发展;教育质量,尤其是人才培养质量愈来愈成为高等学校办学声誉的载体和生存发展的生命线,高等教育必须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明晰办学理念,切实把人才培养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把提高人才质量作为学校内涵建设的重点。[5]所以,公安部党委要求公安院校要进一步创新办学理念,创新培养模式,创新教学手段,努力走出一条以提升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培养和造就能够满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贴近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任务需求的高质量公安专门人才。
三、如何办人民满意的公安教育
“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以改革推动发展,以改革提高质量,以改革促进公平,以改革增强活力。[6]“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目前,公安教育同样面临许多现实问题,也只有在改革中找出路,在改革中求发展。要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质,按照“全面深化改革”这一总目标要求,解放思想,凝聚智慧,深入推进公安教育训练的综合改革,确保公安院校发展始终保持生机活力,努力办人民满意的公安教育。
(一)要突出抓好政治建警,立德树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有一支高质量的政法队伍”。强调“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思想政治建设是关系公安院校性质方向和生存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也是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根本问题。必须一刻都不放松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这个根本,如果这一条没抓好,其他工作做得再好也等于零,更谈不上是一所合格的公安院校。[7]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必须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公安院校要千方百计铸造学生的忠诚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清正廉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政治思想建设不可有一丝的大意和疏忽,这关系着枪杆子掌握在什么样人的手里,关系到能否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和有效履行使命任务等大是大非问题。因此,公安院校抓思想政治建设,要比地方院校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要把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教育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坚定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三个自信”,坚定实现“中国梦”的信心,努力成为公安事业合格接班人,成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8]
(二)要创新和完善制度,增强活力
创新和完善制度是建设一流大学的基本要求。公安院校要在综合改革的过程中,完善各种章程、制度,创新管理模式,改革不适宜的招录体制,强化监督,严格量化考核、奖惩等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内部活力。
1.要依法办学。在强调学校自主办学的过程中,要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形成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内部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制定学校章程,明确学校内部、外部权利义务关系,强化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教学督导等制度,形成制度完备、决策民主、监督有力、运行高效有序的治理机制。
2.要改革招录体制。考虑到政法工作的特殊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要求:“要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健全政法干警统一招录机制和学习培训体系,提升政法干警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目前,国内多数警察学院应届毕业生参加全国及省属的公务员职位统一考试,学生压力大,花费时间和精力多,严重影响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和训练掌握,出现“考不上公务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学无所用;考上公务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又不够用”的现象。针对此问题,建议恢复以前的资格考试,江苏、浙江两省警察学院就解决得很好,入校即入警,加大在校期间的淘汰率,实行“严进、严管、严教、严出”,进一步强化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和培训,集中精力,学生学有所长,学校办出特色。
3.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强化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公安院校虽然行业特色明显,但仍然属高等院校,必须按照高等教育规律办事,必须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学为中心,加强大学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鼓励学生自主学习,自我约束,自主创新;同时,突出公安特色,强素质、重能力、重实战。加强量化考核及奖惩的内部激励机制,严格执行教师岗位职责及量化考核、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警务化管理的规定要求,教师之间、学生之间形成良性竞争和良好的学习、学术氛围,“优胜劣汰”,教师激发热情和干劲,学生生动活泼,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三)要坚持内涵式发展,优化和提升运行质量
《意见》中指出,高校必须坚持内涵式发展,本科招生规模要相对稳定;调整学科专业、类型、层次和区域布局结构;促进高校合理定位,各展所长,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9]近几年公安院校虽然发展很快,数量和规模都在不断增加和扩大,但也出现入警率偏低,教学质量下降,毕业生知识面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不全、不牢,综合素质不高,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公安机关不满意、学生及家长不满意,增加了国家、政府的“负资产”。长此下去,对公安教育及专业人才培养极为不利。应该稳定规模,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确定招生数量,逐步减少直至停招非公安类专业,调整专业结构,发挥特色优势,在“专、高、深、精”上下功夫,积聚力量,打造“制高点”,建中国特色的一流公安院校。
(四)要探索新的警察教育训练模式,与时俱进
人才培养是大学的基本功能和根本任务,也是高校内涵建设的核心内容,涵盖了包括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培养方式和培养条件在内的人才培养诸要素。[10]国内省属公安院校的培养目标是复合型应用人才,专业设置根据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所设(最近几年在逐步扩展),有差别,但不大。关键是采用何种模式,如何培养,需深入研究和探讨。笔者认为,经过多年的公安教育实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注重加强:
1.重能力培养。注重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训练和培养。能力的培养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积累的过程,而且必须加强实践,在实践中学习、理解和掌握。学生在校期间要大幅增加实验实训项目、内容、时间,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寒暑假期间按规定完成一定时限的见习锻炼(我院有关专业系专门制定细则,对学生假期见习锻炼进行了严格、详细的规定),要特别重视毕业实习的成效。
2.加强“校局合作”。“校局合作”是公安教育的一大优势,比其他行业办学的条件更好,应该很好地加以发挥和利用。要进一步落实兼职教官制度,加强教学、科研基地及学生实习基地的规范和建设,改革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真正做到“教、学、练、战”一体化,“实战需要什么知识,就传授什么知识;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就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同时处理好首岗胜任能力与职业发展潜力之间的关系,调整改革课程结构、专业设置,“宽口径,厚基础”,拓宽知识面,打牢自然、人文社科基础,使学生全面发展。
3.加强在职干警的教育培训。“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按照“大教育,大培训”的要求,大幅增加在职教育培训的频率和数量。对公安院校来说,“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犹如车之双轮,鸟之双翼,必须坚持并重发展,不可偏废”。[11]提高培训能力,加强干训课程研发,“按需施训,按时施训”。按需施训就是“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按时施训就是根据干警工作时间和在岗时间到时必训,无论职务、资历高低和长短,一视同仁,努力打造学习型公安队伍。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师德为要
教师是立校之本。高校要提高办学实力和水平,更好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国家培养更多的高质量人才,就必须建设一支阵容整齐,结构合理,素质优秀,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12]作为公安院校的教师更应强调优良的品德、过硬的政治素质和高超的业务技能。
1.加强师德教育,提高政治修养。“师德是教育之魂,师德兴则教育兴”,“什么样的师傅带出什么样的徒弟;什么样的教师教出什么样的学生”。教育学生有信仰,自己必须有信仰;教育学生立场坚定,自己首先立场坚定;教育学生忠诚,自己必须可靠忠诚。因此,公安院校的教师必须政治敏锐,对党忠诚,立场坚定,爱憎分明,严以律己,从内心深处解决“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一根本问题。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师资队伍建设水平直接决定人才培养质量,也是建设一流学校的重要指标。要加强教师业务能力和科研能力的提升,培养自己的“名师”“大师”;要加强业务教师实战能力的提升,“既会讲,又会干”,注重“双师”型教师的培养;要加强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多出业务骨干和学科带头人,打造优质教师梯队。
教师必须“走出去”,到基层去,到一线去,到其他高校去;走出“校园”,走出“国门”。增加知识,增长才干,在实践中得到历练,这是教师队伍培养的必经和有效途径。
3.尊师重教,健全机制,形成良好的校风和学风。“教之本在于师”。公安院校要摒弃过去那种行政干预、行业办学的老思想、老套路、老做法,把“以教学为中心”落实到制度上,贯彻到行动中,根植于教职工心中。让教师有归属感,有荣誉感,有用武之地,激发他们的激情,焕发他们的热情,发挥他们的最大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工作。
(六)倡导信息公开、社会参与、强化监督
教育部2014年工作要点提出,要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推进教育管、办、评的分离,形成政府管教育,学校自主办教育,社会广泛参与的新局面。
1.要信息公开。通过信息公开,确保社会公众及时、便捷、有效地获取各类教育信息,满足公众的知情权,避免误解、误读、误听,化解矛盾和积怨,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2.要接受监督。教育质量要接受社会评价,教育成果要接受社会检验,教育决策要接受社会监督,有利于教育事业沿正确的道路健康发展。公安院校更应该密切与社会、公安机关及毕业学生的联系,通过建设各种、各类的反馈渠道,了解社会犯罪的最新动态,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的现实情况,毕业学生知识、能力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学校教育教学的意见和建议等,使学校及时调整学科专业、课程体系及教学内容、方法等。
3.要社会广泛参与。社会应大力提倡“人人受教育,人人为教育贡献一份力”。公安工作“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直接关系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直接关系‘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13]
公安教育是全社会的事情,国家要给予政策倾斜,政府要作为重点加大投入,社会、集体(特别是公安机关)、个人都应为公安教育出力、献策。集全社会力量和智慧,公安教育事业必将生机勃勃,道路越走越宽广。
[1]和学新.“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评估指标研究[J].教育科学研究,2009,(1).
[2]傅维利.科学发展观视域下的人民满意的教育[J].中国教育学刊,2008,(1).
[3][7][8][11]夏崇源.坚持深化改革,注重内涵发展,加快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一流公安院校——在全国公安院校主要负责人座谈会上的讲话[J].公安教育,2013,(12).
[4][9]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提高质量,内涵发展[M].北京: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
[5][10]钟秉林.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高等学校内涵建设的核心[J].高等教育研究,2013,(11).
[6]杨银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若干思考[J].教育研究,2013,(1).
[12]高明章.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
[13]孟建柱.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科学指南[N].人民日报,2014-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