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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院校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互动模式研究

2015-04-18

警学研究 2015年6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公安实训

王 闯

(吉林警察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7)

公安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公安教育训练工作必须坚持实战牵引、贴近实际,始终站在现实斗争最前沿。”由此我们看出,面向公安实战,积极研究和构建符合公安教育特点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互动模式,培养出符合实战部门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是公安院校的必然选择。

一、公安院校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互动模式的意义

理论教学能够使学生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技术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实践教学能够增强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互动,能够使学生更好地理解理论知识,进而能通过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分析并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实际问题。

公安院校的特殊性决定了其课程应具有专业特色且实践性很强,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互动模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习惯和能力,有利于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转变学生的学习方法,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协作学习等能力的提高,培养出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适应性好的毕业生,为公安机关培养输送更多高素质的专门人才。

同时,构建符合公安教育特点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互动模式,能够丰富公安教育教学理论,促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的开展。可以为同类公安院校的教学模式改革提供参考,以整体推动公安教育改革的步伐,从而培养造就学生可持续发展的职业能力,确保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二、建立“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

“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是指在公安院校的教学管理中,把“教、学、练、战”等各个教学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组成一个“学为用、练为战,学练一体、练战交融”的统一、完整的教学链,进行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把“教”“学”“练”“战”各个教学环节组成一个统一、完整的教学链,进行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教学模式。

(一)“教”与“学”

教学包含老师的“教”与学生的“学”两个方面,“教”是提高教学效果、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重点,“学”是提高教学效果、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根本。两者相辅相成,不能单独论“教”或论“学”。教师的课堂教学是基础,教师在“怎么教”上做文章。

首先,在教学模式上,将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营造积极宽松的课堂环境,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积极参与到课堂学习活动中。转变学生的学习思维,增强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据此,在课堂上,教师的教学方法的选择将会变得多样,可以是案例、问题教学,也可以是分组讨论教学。

其次,在教学形式上,采取“新”“旧”结合的教学方式。现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运用多媒体技术教学已经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和潮流。运用多媒体技术,既能够为学生播放视频、图像以及文字,又能够播放声音,但是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导致教师在上课过程中过度依赖课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师备课的积极性,甚至出现“课不够,视频凑”的现象;二是导致学生对于课件过度依赖,学生上课不认真做笔记,不好好听讲,下课直接去拷贝老师的课件,严重影响教学质量。传统的教学形式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虽然教学手段简单、方法朴实,但学生学习效果扎实。所以,在教学的过程中,选择“新”“旧”结合的教学形式,尽可能实现两者的互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

再次,在教学内容上,按照“实战有所需,教学必有应”的原则,科学确定目标规划,真正做到实战需要什么知识就教授什么知识;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就培养什么样的人才。

(二)“练”

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练”的目的是真正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和实战能力,实现理论向实战能力的转化。对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来说,可根据现场勘查、现场分析、调查访问等公安业务的实际要求,充分利用学校的实验中心、模拟现场等现有实训条件进行具有针对性、突出实战特点的专业训练以及必要的心理训练和体质训练,使学生真正掌握到现场勘查、现场分析、调查访问等方面的警务技能。“练”主要是使学生在模拟的环境中完成规定的任务,有效提高学生的基本操作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为以后的实战做准备。

(三)“战”

“战”是最后的一个环节,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前面所有环节的一个终点,同时又是一个新的起点。“战”,即社会实践教学,利用学校的假期,根据实际的情况和需要将学生组织到公安一线进行实际的公安工作。这个环节能够让学生真正的体会到警察的职责,能够增强学生的警察荣誉感,加深学生对公安业务知识的了解,这对于提高学生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快速融入公安工作都是有很大帮助的。

三、结合公安专业的特点,创新实践教学模式

根据公安专业自身的特点,将单项(或单一科目)实训向专业综合实训转化,专业综合实训向公安实习实践转化,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实践教学模式。这种模式将校内实践与校外实践、课上实践与课下实践、专业实践与社会实践等有机结合,符合由简到繁、由点及面、循序渐进、环环相扣的培养规律,锻炼学生的实战,真正做到把在校内所学的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在上岗前就与公安实践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缩短学生参加工作后的“适应期”,实现“零距离”上岗和专业学习与实际工作的“无缝”对接。

如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开设的刑事科学技术综合训练课程,以其实战性的训练模式、系统性、综合性的训练内容、可操作的训练方法以及以学生为主体的训练过程,强化学生掌握刑事科学技术各项综合技能,达到能够综合运用所学技能的目的。刑事科学技术综合训练将本专业各课程单一技能训练综合起来,充分体现刑事技术部门办理刑事案件的全过程。教师根据学生已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科学整合补充公安实战单位已侦破的真实案件作为典型案例,形成完整系统的训练案例,然后设置客观逼真的模拟现场,以学生为主体,教师由“教”向“导”转变,学生按照实际办案的标准进行从接报案、立案到制作鉴定书等办理刑事案件的全过程。刑事科学技术综合训练课程在检验学生专业理论知识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学生专业综合技能。

四、调整实践教学大纲,增加实践教学时数

以“强化实践,突出实训,注重实效”为原则,增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实验、实训的教学时数,将实践教学时数比例提高至50%~60%(包括实验、训练、实习等),实训课中实践教学时数比例达到90%以上,45%~55%的实践教学时数为技术操作性强的课程,以保证优化实践实训内容的需要。

五、调整实践教学内容,培养学生应用能力

1.以综合性和设计性的实验为主,尽量减少验证性的试验。学生能够自己独立完成的实验,教师给予学生自己动手的空间,让学生自己设计实验方案。

2.及时更新实践教学内容。以学生为主体,在保证对学生进行本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训练的前提下,将公安一线最先进、最实用的技术教给学生。

六、完善校局合作育警机制

校局合作,是指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建立科学完善的合作机制,将公安院校的教学、科研活动与公安机关人才需要和未来发展紧密结合,强化实践教学及科研成果转化,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在“大教育、大培训”的背景下,充分利用学校和公安机关不同的教育资源和环境,与公安机关业务警种“结对子”,努力形成“校局合作、系局对接、室队一体”的互利双赢格局,建构全面、系统、长效的“校局合作”新模式。

1.积极创造条件,定期组织专业教师到对口公安机关以挂职、代职、兼职等方式参与实战锻炼和调研实习,增强实战能力,收集公安一线的实战成果和鲜活经验,充实、更新教学内容,做到教学内容常教常新。

2.与对口实战单位和业务部门共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开展实验、实习、实训教学和科研活动,把基地打造成为专业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科研平台。为学生开辟“第二课堂”,提高学生业务素养和实践能力;为教师了解实战、研讨实战、教学调研、科研创造条件。

3.定期选调富有教学能力和实战经验的公安一线技术骨干来院讲学,参与教学及管理工作,在院内定期举办公安业务讲座、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参与院内课堂理论教学和实训教学、对学生专业见习及毕业实习进行具体业务指导和考核,全程参与学院人才的培养。

我院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搭建了实践平台,与各级公安机关共建50多个实习基地。从公安实战部门聘请高级技术人员来校给学生培训、授课、作报告30余人次,编撰实验指导书或课程设计指导书5本,共同修订了我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七、面向实战,优化课程体系

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应用能力为核心,以岗位技能训练为重点,既强调职业通用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和训练,也重视针对具体岗位所必备的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和训练,建立了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互相渗透的课程体系。保证学生学习的知识、技能和培养的能力与社会发展同步、与岗位要求对接。

1.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将理论课程整合为体现警察基本能力、素质的公共基础课程,体现警察专业能力素质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体现专业综合能力素质的专业骨干课程,共三大模块,实行模块化教学。

2.以“宽口径、厚基础”为原则,科学设置专业基础课程,为以后的学习课程奠定基础,同时,也为理论知识在实践中的应用提供有效的方法和途径。

3.专业课紧密联系公安实践,以战促教。要求教师的授课内容及时反映公安实践的现实和趋势,保证教学内容与公安实践发展同步,与公安技术进步同步,与公安执法活动紧密结合。

八、公安院校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互动模式成效彰显

近年来,我院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学生在专业见习、毕业实习和警务活动实践中表现出良好的业务素养和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强,能够综合运用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理论和技术手段,提出并解决针对违法犯罪预防、控制和处置的刑事科学技术问题,受到见习、实习单位和社会的普遍好评。在毕业实习期间,表现突出,受到有关部门及群众的一致好评。

毕业生跟踪调查表明,我院各公安专业学生入警率达到98%,80%毕业生已成为业务骨干。我院毕业生以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适应性好、踏实肯干等优点,受到公安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我院每年为吉林省公安部门输送毕业生近两千人,为平安吉林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综上所述,在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互动模式的培养下,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学习和理解更加顺畅和深刻;走上工作岗位后,能够很快地将所学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融会贯通,快速进入工作状态,早日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同时,公安院校实行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互动模式后,使学生成为公安机关的强大预备力量,为党、国家及公安机关应对各种突发重大事件发挥一定的保障作用。所以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互动模式是一种应当推广和坚持的科学、有效的公安院校教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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