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村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的问题与对策
2015-04-18马明慧
马明慧
黑龙江省农村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的问题与对策
马明慧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之一。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国务院办公厅3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新医改以来,我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农村基层医疗卫生网络已初具雏形。但是,在以人才为核心的软件建设上,农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质和量远远跟不上我省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亟待加强。
一、我省乡村医卫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人才流失形势严峻。新医改后,乡镇卫生院职工工资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但由于基层医生职业前景差,素质提升机会少,乡镇医院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务人员不愿长期留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的人利用医疗机构的“虹吸效应”,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跳板,晋升职称后到上级医院培训后,遇到“机遇”即离开基层,严重削弱了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的力量,降低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质量,制约了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村医队伍不稳定。新医改后,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只能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村医主要通过新农合一般诊疗费、基本药物零差价补助、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和县级财政基本公共卫生定额补助等“四条保障线”获得收入,收入数量减少;除完成日常的接诊工作外,新增加了十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村医难以通过从事其他副业来增加收入。目前,村医退休养老渠道只限于“新农保”,没有体现村医岗位的职业化。在其工作任务繁重、基本收入低、退休待遇不高,且承担较大医疗风险的情况下,村医难招,后继乏人,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网底”正面临着“人走网破”的威胁。
人才“贫血”状况明显。在调研的部分县(市),乡镇医院医生学历主要以专科为主,职称以初级为主;村卫生室医生大部分为中专或无学历,执业资格以乡村医生职业证为主。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是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双重网底,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医疗等综合性、连续性服务,需要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全科团队服务。
人才“造血”功能弱化,缺乏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导向机制。近年来医学院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而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匮乏却未得到改变,主要原因是农村基层就业待遇低、生活条件差、职业发展空间小等等。同时,学校设置的人才培养规模和模式也没能很好地与社会需求和学生的就业路径相结合,对已确定向农村乡镇卫生院输送的学生,也没有加设专门面向农村卫生的技术类课程,虽然是以“定单式”招生,却没有进行“定单式”培养。
农村基层卫生人员职业能力提升道路不畅。现有规定从数量上限定了基层医务人员晋升职称和提升岗位级别的发展,与城市医院相比,农村基层医务人员晋升上一级职称和提升服务岗位级别的机会较少。农村基层医务人员缺少更新知识和提高技能的有效途径。农村基层医生参加岗位培训的意愿强烈,培训需求较高,但现实是,全科医生的岗位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等提高技能的培训等,不能满足农村基层医务人员更新知识和提高实践技能的需要。
人才“输血”渠道梗阻。医改后,乡镇卫生院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主要由当地政府人社、编办部门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实施招聘,但应聘者数量不多,很难按需聘用人才,致使许多科室由于缺人而停诊。
二、认真落实国办要求,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国办印发的“实施意见”从十个方面对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我省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实际,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上进行大胆尝试、创新突破。注重人才培养、引进、管理环节,形成规模适当、相对稳定、水平适宜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队伍,切实满足基层百姓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以强化政策引导为突破口,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培养、招聘机制,多策并举,提高为农村基层输送医疗卫生人才的能力建设。
强化在职培训。卫生主管部门应根据乡村医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分层次、分类别、分专业的培训计划,邀请相应的专家开展业务知识培训;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和执业资格考试,建立乡村医生定期进修制度,实行量化考核,与年度医疗执业许可证校验挂钩;建立定点帮带机制,采取县以上卫生机构人员轮转或定期到乡村卫生机构进行指导等方式,推广适宜技术,不断提高乡村卫生机构医疗技术水平;通过中医学术经验继承、中医药继续教育、在职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农村中医人才培养。
创新招聘政策。积极争取国家计划,深入推行“大学生村医”订单定向培养政策,采取“村来村去”的做法,即依托本地大、中专医学院校,从农村本地选派人员,实行订单定向免费培养,有效保证其“学成而归”;扎实推进2014年省政府确定的“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三年补充计划”,严格落实各项政策,确保人才“引得来、用得上、留得住”;通过“三支一扶”渠道公开招录医学大学生补充乡村医生队伍,由乡镇卫生院统一聘用和管理,并享受大学生村官同等待遇。针对农村医学专业人才紧缺的现实,制定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人员招聘特殊政策,通过“特岗特招”的办法创新录用方式,简化程序、放宽条件,让有意愿到农村工作的医学人才顺利落户基层。
推行“按岗定薪”的收入分配制度。乡镇卫生院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可采取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等方式,向全科医生等承担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对长期在乡以下(含乡级)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由所在当地根据其他农村一线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情况给予政策倾斜。
逐步提高村医待遇。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积极完善对村医的补偿政策,逐步提高村医的待遇水平。对在职村医,可通过政府补助、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保证其合理收入。对新招村医,可在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上,推行“乡招村用”的方式,采取不占编制聘用的办法将村医纳入统一管理,其工资水平与当地乡镇卫生院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完善乡村医生退出和养老机制,明确退休年龄和工龄限制等统一标准,确定相关补助经费额度和筹资渠道,逐步提高退休待遇。
健全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在岗乡村卫生人员参加脱产培训和学习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应由所在医疗机构发放。在岗培训时间应计入工作年限。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基层定向和社会化培训对象,应由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支付报酬。
以引入奖惩机制为侧重点,建立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评价激励制度,正面引导,崇尚医德,促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队伍全面健康发展。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评价机制。规范评价程序,健全评价组织,引入群众评价。完善全科医师任职资格制度,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完善以政府奖励为主导的人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作用。表彰优秀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特别是全科医生代表,对当选的优秀乡村医生代表给予表彰奖励,晋升职称时优先予以考虑。提高农村基层医务人员的社会地位,形成全社会尊重、信任基层医生的良好氛围。将“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与卫生技术人员考核、聘用、晋升、执业再注册等人才管理制度相结合,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卫生技术队伍素质。
探索建立县、乡、村人才联动机制,实行县域内医疗卫生人员编制统筹使用、统一调配,定期考核、不定期轮岗。充分发挥县级医院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体系中的龙头作用,建立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县级医院之间的人才技术合作交流机制。对新招聘的医学毕业生,先进行全科或专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然后不定向安排到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期流动。推行人才纵向联动和横向流动,促进卫生人力资源均等化配置。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杨松yangsong@fendouzazh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