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新一轮扶贫开发成效
2015-04-17王荣平
王荣平
近年来,盐城市紧紧围绕年收入4000元以下低收入人口脱贫目标,以提高扶贫标准、着力解决相对贫困,聚焦重点片区、着力开展整体帮扶为重点,坚持“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基本思路,突出精准扶贫到村到户,推动扶贫开发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截至2013年底,全市52.02万低收入人口,已脱贫25.13万人;省定322个经济薄弱村,已达标99个。2014年,再脱贫12.42万人,力争20.8万人;经济薄弱村达标村新增112个,力争130个。
突出精准帮扶,千方百计帮助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积极开展以“项目、资金、技术、生活”四帮扶为主要内容的“牵手致富”行动,强化帮扶对象、帮扶责任人和帮扶项目“三落实”,确保扶贫到村到户。按照低收入农户直接受益的原则,全面实行扶贫资金直接扶持到户,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作用。整合省财政奖补资金、市县财政扶贫资金、帮扶工作队扶贫资金,统筹用于到户帮扶。到户扶贫资金重点用于帮助低收入农户实现增收脱贫,有一定产业项目基础的,可以作为生产资金,促进产业发展;参加合作组织的,可以作为入社股金,参与利益分配;劳动力转移务工的,在企业保障其基本工资和稳定就业前提下,可以作为企业的用工补贴;安排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可以作为其工资补助。同时,围绕全方位扶贫、全覆盖扶贫的要求,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合作,组织10万名党员干部与8.4万“一有三缺”户结对帮扶。目前,已捐助帮扶资金及物资1.2亿元,扶持建立经济合作组织4090个,辐射带动农户64.8万户。建立了农村低保户、孤儿、五保户生活补助财政自然增长机制,重点片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低保实现“五个全覆盖”,做到应保尽保。
突出强村帮扶,多措并举促进经济薄弱村增收达标。村强则户富。坚持把推动经济薄弱村脱贫致富作为深化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抓手,分阶段制定帮扶计划,不断完善市、县领导挂钩联系薄弱村制度,努力帮助经济薄弱村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兴办民生社会事业,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增强村级经济自我造血功能。积极推进股权配置型扶贫,将扶贫资金投入镇村相关项目,年底按股权进行分红;积极推进资产增值型扶贫,利用扶贫资金由镇统一购置商业门面房、标准厂房等固定资产,作为薄弱村集体资产增值收益;积极推进就业保障型扶贫,鼓励引导低收入农户从事镇村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工作,把扶贫资金作为工资进行补贴发放。同时,为了加快推动薄弱村相对集中镇的扶贫工作,盐城市委、市政府组织了15个扶贫工作队入驻相关镇进行重点帮扶;各县(市、区)则抽调有能力的部门负责同志担任薄弱村第一书记,实行驻点帮扶,不脱贫不脱钩。
突出区域帮扶,集中力量实施连片贫困地区攻坚脱贫。在省重点挂钩帮扶盐城市苏北灌溉总渠北片区的基础上,坚持将渠南阜宁地区和射阳河南岸片区确定为区域扶贫重点片区,与渠北片区进行统一规划,实行一样的政策、一样的投入,制定一样的标准、一样的目标,努力推进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市委、市政府科学统筹扶贫资金投入,坚持将各部门争取的项目资金、各类财政支农资金的60%投向片区开发。加大项目帮扶力度,根据片区自身资源条件、产业基础和农民意愿,引导农户调整农业结构,大力发展高效特色农业和家庭创业项目。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农村路网、水利、电力、通信等重点工程,努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切实阻断贫困延续。目前,三大片区共规划实施120个帮扶项目,已启动实施84个,其中,基础设施类26个、民生改善类31个、产业发展类27个,投入项目建设资金13.29亿元。
突出统筹帮扶,切实增强扶贫开发工作合力。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实行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动员各方力量统筹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建立扶贫开发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健全“市抓统筹、县抓推进、镇抓落实”责任体系,定期听取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强化各级各部门作用,积极开展“联县、带镇、驻村”帮扶活动,农业部门举办技能培训班486期,培训贫困劳动力3.6万人,转移就业3.1万人;金融部门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2.4亿元,辐射贫困农户16.8万户;农办(扶贫办)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和考核验收,民政、计生、残联、妇联、红十字会、扶贫协会、扶贫基金会、老促会等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政策,开展各种形式的扶贫开发活动,形成了扶贫工作的整体合力。
(作者系盐城市人民政府市长)
责任编辑:戴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