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隐忧渐显
2015-04-17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 张 积
网络暴力隐忧渐显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 张 积
2006年至今,将近十个年头了。提起当年发生的七个重大的新闻事件,不仅并不觉得生疏,反而颇有记忆犹新之感。
上海记者马骋以信息不公开为由起诉上海市规划局一案,虽然最终以起诉人撤诉了结,但是却把知情权与新闻采访权问题再次置于公众的视野,引发大家的思考。2007年4月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这是我国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为公民知情权的落实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对马骋来说,这比他打赢那场官司更值得高兴吧!
安徽省枞阳县要求其主要领导全程陪同下来采访的记者的规定,看表面,是对记者的特别关怀;究实质,不过是对 “防火防盗防记者”观念的具体践行。这 “高妙”的办法,恰恰暴露了一些地方领导怯于揭盖子的内心世界。
《中华工商时报》浙江记者站站长、浙江新闻中心主任孟怀虎公器私用,二审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遗憾的是,至今一些媒体工作者并未从孟怀虎身上吸取教训。可见,修身不可废,管理不能松。
歌后王菲怀孕、生女之后所经历的隐私被侵犯的遭遇,表明当年一些媒体的道德失范行为曾经达到了何种地步。它们不仅全然无视孕妇的健康权利,昼夜守在其居所周围打探 “新闻”,而且竟把 “小菲女是兔唇”的消息公布出来,不惜伤害一个不幸的呱呱坠地的婴儿! “名人无隐私”这句话,真的没有问题吗?非也。
江苏宿迁市委书记能够应时而动,带领属下众多的一把手开通博客,应当说这是亲民的态度,务实的行为。在网络时代,如果有更多官员敢于大胆利用新媒体贴近百姓,与民沟通,从而探民情,除民隐,那党风与政风必然会呈现新的局面。当然,若压根儿就是抱着秀姿态、赶风头、捞政绩的初心,那就不足与论了。
网络新媒体为人类自由交流、沟通创造了新纪元,这离不开网络匿名性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不过,一些网民滥用其匿名性也给社会秩序带来了灾难。正是有鉴于此,我国人大常委会于2012年12月28日通过的 《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第六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向网络用户提供服务时, “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至此,网络实名制的争论终于尘埃落定。
铜须事件,后来又被称为“铜须门”,并与 “人肉搜索”的说法联系在一起。显然,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网络暴力事件,情节恶劣,令人震惊。它激起了正义网民的强烈谴责,也引发了社会对网络道德与公民隐私权保护的忧思。近些年,有关网络暴力的报道明显减少,应与网民从此类事件中吸取教训不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