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关于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思考与探析

2015-04-17胡国丹

江西化工 2015年1期
关键词:消防工作派出所公安

关于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思考与探析

胡国丹

(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南昌支队红谷滩大队,江西 南昌 330000)

摘要:公安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优势。公安派出所切实履行好消防监督职责,有利于延伸消防工作触角,改变消防工作在基层“缺位”、“断层”的不利局面。为此,本文从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责的法律溯源出发,分析了当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结合实际的工作体会,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对策,从而为公安机关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提供了有益的理论指导和经验借鉴。

关键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法律溯源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当前,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各种火灾隐患不断增多,尤其是动态性火灾隐患的大量存在,对编制有限的消防部门警力造成了巨大压力,现实情况下的城市火灾防控工作单靠公安消防部门单打独斗收效有限。为此,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专门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公安派出所承担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职能,为有效解决基层消防监管力量不足,强化基层火灾防控提供了依据。但由于种种原因,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在各地开展还不平衡,消防监督不到位或失控漏管现象在一些地区还不同程度存在。因此,如何有效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已成为急需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1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职责的法律溯源

在公安工作实践中,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规定,“防火”是公安派出所“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毒、防治安灾害事故)的重要内容。1963年10月,公安部颁布的《关于城市消防管理工作的规定(实行草案)》和《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若干问题(实行草案)》等规范性文件中提出:“消防监督管理,必须统一领导,适当分工,实行由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和公安派出所分级管理的制度”。1998年,公安部颁布实施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36号)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对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工作予以明确,为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能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作了修订,其中第五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1]此举从国家法律层面,明确了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主体地位和职责任务。2009年4月、2012年7月,公安部两次修订《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07号令、120号令),进一步规定了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和内容。[2]

综上所述,公安派出所自建立以来,就承担着法律赋予的消防工作职责。

2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主要现状

从近年来的工作实践来看,全国各地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发展还不平衡。部分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满足于应付差事的现象较为突出,执法工作量偏低,派出所民警在工作实践中对于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履职不到位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2.1 执法主体意识不够强

消防工作是公安派出所业务工作的内容之一当前已成为共识,但目前基层派出所警力不足的问题较为普遍,一些基层派出所正式民警仅有2至3人,承担着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习惯于将案件侦办、治安管理等传统业务作为“主业”,把消防监督工作当作“副业”,一些派出所对落实消防监督工作带有消极甚至是抵触的情绪。[3]而且受消防现役体制的影响,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缺乏横向交流,互不隶属,没有监管制约措施,导致派出所对消防工作存在模糊认识,不愿把消防监督工作纳入自己的工作范围,对消防工作被动应付、敷衍塞责。

2.2 法律规章制度不完善

一方面,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明确规定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职责,但对公安派出所的监管范围、监督措施和违法行为的处理都语焉不详,法律文书与法律规定不对应,导致公安派出所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无从下手,对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缺乏有力的工作措施。另一方面,现行消防法律法规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罚款幅度大多在五千元以上,而公安派出所管辖的单位绝大多数是小场所、小单位,规模小、经济状况差,存在的隐患也大多为灭火器、应急灯、水带水枪等常规消防器材配备不到位,整改所需经费不大,处五千元及以上罚款,一般单位难以接受。[4]同时,由于目前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行政处罚属于委托性执法,并没有从法律层面进行授权,处罚须以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义作出,按一般处罚程序进行,操作复杂、难以执行,存在办案不便的问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积极性。

2.3 工作运行机制不健全

部分公安机关未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纳入整体工作之中,没有建立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消防、治安、督察等部门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机制,消防监督工作不能与其他警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同奖惩。从经费预算看,大多数公安派出所业务经费中没有消防监督业务的工作经费,致使公安派出所在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捉襟见肘。从装备配备情况看,绝大部分公安派出所没有配备消防监督检查器材箱、火灾原因调查勘测工具箱等消防监督工作装备,缺乏基本的物质基础。此外,由于大多数公安机关尚未建立完善消防工作考核奖惩机制,缺乏必要奖惩措施,以致派出所民警将消防监督工作视为“干好干坏都一样”,奖优罚劣效应不足,导致派出所民警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积极性不高。

2.4 工作权责划分不明确

现有消防法律法规赋予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严格意义上派出所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者消防违法行为只能督促整改,并没有其他处理权,在实际工作中大量的执法行为因找不到法律支撑而中止,导致派出所民警出现想干不能干的局面。[5]再则,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程序、制度尚不健全,开展消防工作随意性大,对管辖范围内的单位检查与否、检查的频次均由派出所自行决定,缺少不正确履行职责时的监督制约规定,即使管辖的单位发生的责任火灾事故也很少有人为此承担责任,消防工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此外,部分公安派出所在实际工作中只注重对列管单位的检查,忽视对村(居)民委员会的检查指导,基层组织消防管理作用发挥不明显。

2.5 专职民警业务不熟悉

消防监督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很强,不具备相当水平的消防专业知识,就难以开展好消防监督工作。然而,就现阶段而言,公安派出所消防业务培训还没有统一的培训大纲和配套的学习教材,专职民警普遍未受过专业系统的业务理论培训,部分民警对消防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在日常检查中往往存在不会检查、发现不了火灾隐患,发现火灾隐患不知道如何指导隐患整改等情况,加之部分公安消防大队和消防监督员对基层公安派出所面对面指导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职能的发挥。

3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具体措施

3.1 强化责任落实,实现工作常态化

3.1.1实现部署工作“一盘棋”

各级公安机关应切实将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纳入公安工作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强对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严格落实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所长总负责、分管所长分工负责的消防监督管理责任制,把消防监督责任分解到每个民警,明确消防监督检查的职责范围,制定消防监督检查的计划标准,组织季节性、阶段性和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3.1.2实现开展工作“同步走”

各级公安机关研究部署整体公安工作时,应当对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同时进行总结、通报和讲评,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主动作为,积极向主管公安机关献言献策,建立健全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加强对派出所消防工作的协调、指导,推动建立派出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由治安、法制、宣传、消防部门等部门参加,定期研究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形势,协调解决派出所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

3.1.3实现履行职责“全天候”

从制度层面对派出所日常消防工作进行规范,通过规定派出所和警务室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的频次、数量等形式,切实将派出所消防工作纳入派出所整体工作和警务室民警日常工作范畴,在做好治安防范的同时一并抓好消防工作,全面推动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扎实开展。

3.2 强化制度落实,实现工作规范化

3.2.1落实例会制度

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辖区消防形势,研究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围绕中心工作和阶段性任务,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倒排工作账单;听取民警工作情况汇报,总结通报工作进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3.2.2落实报告制度

在定期总结、查找不足、制定措施基础上,及时向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消防部门报告,便于上级决策部署、指导加强工作,推动解决重点疑难问题。

3.2.3落实考评制度

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派出所等级评定和执法质量考评,建立奖惩机制,强化激励引导,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派出所和民警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按程序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3 强化保障落实,实现工作长效化

3.3.1加强法律保障

针对当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中法律依据、法律手段不足的问题,及时提请相关部门制订出台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法律法规或者规定,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主体、执法程序、违法行为处理等作出全面规定,并对小场所、小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或者消防违法行为的检查处理办法进行明确,切实解决派出所消防工作中无法可依的问题。

3.3.2加强经费保障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明确消防工作经费是派出所做好消防工作的前提和保障,也是将消防工作纳入派出所“主业”的重要保证。要将派出所消防工作经费列入公安机关年度经费预算,在经费上给予倾斜,划出专款,明确科目,专项列支,为各派出所配备消防工作专用办公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必要的办公设施和消防检查用车、消防监督检查仪器等设备。进一步加强派出所消防基础建设,确保派出所消防民警的待遇不低于其他民警,营造舒心的工作环境。

3.3.3加强场地保障

推动派出所设置专门消防警务工作室和消防器材装备库房,供民警办公使用并存放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消防宣传资料、消防安全基础档案等材料。建立消防器材装备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对消防器材装备设置明显的标识,标注装备名称、配备时间、使用要求、责任人等内容,落实器材装备防火、防潮措施,保障器材装备完好有效。

3.4 强化培训落实,实现工作标准化

3.4.1紧抓专业知识培训

针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特点,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可将常用的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进行摘录,印刷成小册子,派发到派出所民警手上,以便于随用随查。

3.4.2创新培训方式方法

多措并举,开拓培训的方式方法。除分批分期的集中培训外,还可采取由防火处、消防大队派员进行实地、面对面的培训指导,适时开展讲座辅导、岗位练兵、知识竞赛、专题研讨、以会代训等行之有效的培训活动,以提高基层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能力。

3.4.3加大培训覆盖范围

消防部门应合理制定公安派出所消防业务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和上门培训等措施,向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社区民警传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等知识。培训对象应从派出所分管所长、专(兼)职消防民警扩大到每个公安派出所民警,即实行全员普训。

4推动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几点体会

4.1 争取公安机关支持是重要前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与公安派出所只是业务上的指导关系,要推动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必须依靠各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要争取各级公安机关从经费投入、政策保障等方面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给予大力支持,推动各级公安机关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整体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建立完善考评和奖惩激励机制,定期考评、通报,兑现奖惩,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4.2 调动派出所积极性是关键环节

要本着权责相统一的原则,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层面建立完善对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规定,赋予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主体地位,为公安派出所正确履行职责提供充分法律依据。要将派出所及其民警的消防工作实绩与单位的评先评优及个人政治、经济利益挂钩,定期考核考评。要认真听取公安派出所的意见、建议,认真帮助解决公安派出所在开展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对现有的消防监督管理系统进行本地化开发,实现电子公章功能,简化派出所执法办案的审批环节,减少基层工作量,提高执法效率。要推动将公安派出所消防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形成经费保障长效机制,为派出所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4.3 提高消防监督实效是根本目标

要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检查、指导,检验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真实性、实效性,避免只求数量、不顾质量的错误倾向,提高派出所消防监督能力,有效消除火灾隐患,有力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尽快实现派出所消防工作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5结束语

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是加强消防监督工作、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改进政府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重要举措。随着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必将跨入一个崭新阶段,显示出更强大的作用。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理应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站在稳定大局的战略高度,协同作战,共同努力,推动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高效化”方向发展,为稳定基层、优化消防安全环境,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经济建设再作新贡献。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S].2009年.

[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07号令)[S].2009年.

[3]李斌.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能研究[J].中国消防CHINA FIRE,2010(8):41-43.

[4]张瞳,刘鑫,田鹏.公安派出所消防行政执法地位的探讨[J].法学视野INTELLIGENCE,8-9.

[5]房红颖.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现状及问题分析[J].武警学院学报,2010(6):74-76.

猜你喜欢

消防工作派出所公安
现代化城市发展背景下的消防工作社会化研究
2022.3上榜派出所名录
“老公安”的敛财“利器”
重视消防
上榜派出所统计表
上榜派出所统计表
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组来我省检查消防工作
“10岁当公安”为何能畅通无阻
公安报道要有度
关于创建派出所文化圈的几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