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和经验视域下的“存在”概念分析
2015-04-17沈庆来
沈庆来
(华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广州510640)
逻辑和经验视域下的“存在”概念分析
沈庆来
(华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广州510640)
摘要:从弗雷格到斯特劳森等人的思想看出,对存在问题的研究贯穿了分析哲学的发展。一方面,弗雷格和罗素等人从现代逻辑出发,认为存在是量词。另一方面,随着哲学的语言转向,皮尔斯和斯特劳森等人通过语言分析,认为存在是谓词。新发展起来的自由逻辑对于存在问题也给出了肯定的答案。量词说和谓词说争论不休,实质上是存在问题在逻辑和经验两个方面的不同体现。
关键词:存在;逻辑;经验;量词;谓词
对“存在”概念的分析是一个古老的话题,自古希腊起先哲们就对存在问题产生了兴趣。从早期巴门尼德哲学的核心范畴“存在”范畴到亚里士多德的概念论,再从中世纪安瑟伦等经院神学家对“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到近代康德对其进行反驳。19世纪后期尤其20世纪以来,随着现代逻辑的兴起和西方哲学的语言学研究转向,关于存在问题的讨论又表现出新的活力。以弗雷格、罗素和皮尔斯等哲学家为代表,他们以现代逻辑和精致的语言分析为工具,对“存在”概念的分析和研究更加细致和深入,并且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从古希腊到现代的哲学家对存在问题的探讨可以看出,存在问题具有明显的复杂性。现代分析哲学家对于存在问题争论的焦点在于,“存在”这一概念是否可以表述个体的性质,也就是存在是不是谓词。下面笔者就沿着现代哲学家的思路,首先从分析哲学的角度,阐明现代哲学家们对“存在”概念的不同理解和解释,最后就哲学家对存在问题的不同理解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现代逻辑对“存在”概念的分析
弗雷格作为现代分析哲学和数理逻辑的奠基人,首先以现代逻辑为工具对“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提出批评。弗雷格建立了一阶谓词逻辑理论,并根据一阶谓词逻辑理论对“存在”概念进行分析。弗雷格把“存在”这一概念看作是语言的一种困境作品,认为存在的作用只是促使人们去使用存在判断这一表达方式。基于一阶谓词逻辑理论,弗雷格认为存在是一个量词,存在所表达的是一种作用于某个个体域的性质,即表示某一个一阶概念确实有一些实例。“我们知道,现代一阶谓词逻辑的特点之一是将普通名词加以谓词化。”[1]依据一阶谓词逻辑可以将“4的平方根存在”这一命题进行分析,用谓词逻辑术语表达为“存在一个数,这个数具有4的平方根的性质”,相应的逻辑表达式是:埚×F(x);这里的F(x)代表“x是4的平方根”。这样,原命题中作为主词并表示实体的“4的平方根”被转化为表示属性的谓词,即F(x)。“4的平方根”是对个体“2”和“-2”的说明,表示个体的性质,而“存在”则是量词,是指“4的平方根”这一一阶概念确有实例。“在‘至少有一个4的平方根’这个句子中,表达了一个概念,即4的平方根,它不是空的。我以下述方式表达相同的思想,4的平方根这个概念被满足。”[2]83基于这样的理解,弗雷格明确地表示,存在不是一个可以有意义地对一个个体做出肯定或否定的谓词[3]38。弗雷格通过将传统命题中作为主词表示实体的概念进行消解,从而引入量词(“存在”、“所有”)来约束变元。
从否定性的存在命题来看存在是不是一个谓词,出现了迈农悖论。例如,我们说“金山不存在”,那么“不存在的是?是金山”,在回答的过程中似乎承认了金山的存在。因此,说“金山不存在”是自相矛盾的或者是无意义的。罗素构建了摹状词理论试图解决迈农悖论这一难题。首先,一阶谓词逻辑的一个预设是命题中的概念是不空的,就是说句子中表示个体的符号是有指称对象的。而摹状词可以有也可以没有指称对象,而没有指称对象的摹状词被理解为只占据主词位置的空专名,而不是主词。罗素的摹状词理论是对弗雷格命题函项思想的修正和发展,它把以摹状词或者一般概念作为主词的语句改写为一个命题函项,这样该语句的表面语法假象和真实的逻辑结构就被展现出来。根据该理论可将“金山不存在”改写为“没有一个x,这个x既是金子做的,又是山”。从表面语法上看,“金山不存在”是一个明显的主谓结构,而经摹状词理论改写后,金山被消解为谓词“是金子做的,是山”,同时出现了量词“有一个”。这样,原命题转化为一个类似于“不饱和”的函项,将一个个体常项C代入自变元x之后,如果能满足该函项,那么为真,否则为假。“存在本质是命题函项的特征,它说明命题函项至少在一个实例中是真的,是有时真的。”[4]罗素通过把空专名分析为摹状词,是一个不饱和的符号,于是我们就不用拿实在的东西和金山对应了,从而将存在问题通过重构而消解。通过逻辑分析将主词谓词化,消除不存在的主词,坚持了“奥康姆剃刀”原则,删除了人们对世界上某些对象不合理的本体论承诺。“在主词的位置上置有摹状词的语句不是逻辑上的主谓语句,摹状词在形式语言中绝不会作为单称词项而表示出,它们实际上是隐匿的存在论断和唯一性论断。”[5]164
弗雷格和罗素的逻辑分析方式在技术上过于复杂,并且其处理结果与人们的日常语言和经验有时不符。比如把无所指的空专名看作是摹状词,然后将其改写并消解掉。因为该摹状词无所指,命题经改写之后与摹状词相关的存在性条件也就无法得到满足,于是罗素将这些空专名改写为摹状词的命题看作是假命题。按照摹状词理论,“赫拉是宙斯的妻子”,“赫拉不是宙斯的妻子”,“宙斯=宙斯”等命题都是假的。但是根据人们的日常经验,命题“赫拉是宙斯的妻子”和“宙斯=宙斯”都是真的。正因为如此,他们的分析方法受到了皮尔斯和斯特劳森等哲学家的批判。
与弗雷格的一阶逻辑处理方式不同,摩尔直接用概念分析的方式对本体论证明进行驳斥。按照摩尔的观点,可以通过比较“这只天鹅是白的”和“这只天鹅存在”来说明存在句和主谓句是不同的。例如,我们说“这只天鹅是白的”是有意义、可理解的,但很难理解“这只天鹅存在”。摩尔认为,我们可以指着一只天鹅说“这是一只天鹅,而且它是白的”,但是我们不能说“这是一只天鹅,而且它存在”,摩尔认为这是根本无意义的。因为“存在”不为主词增添任何新的内容,没有对概念做出任何说明。因此,“存在”和“是白的”不具有相同的性质,“存在”不属于谓词范畴。另一方面,摩尔认为存在句不能和主谓句一样增加量词或否定词“不”,否则会导致意义不清晰,得出存在与一般的谓词不同,它不具备谓词的性质。例如,分别为“驯虎咆哮”和“驯虎存在”增加量词“有些”,其结果是前者意义清晰而后者意义模糊。因此,主谓句的主语可以用量词来修饰,但是存在句则不可以,虽然两个句子有相似的语法形式,但是不能将存在误认为是谓词。
二、“存在”何以作为一个特殊的谓词
皮尔斯沿着摩尔的思路,对这一问题做了更加细致的分析。皮尔斯认为,存在或者不存在对于某个东西没有做出任何说明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在皮尔斯看来,“某物存在”在指称上是同语反复。例如,在“这只天鹅存在”这一论断中,“这只天鹅”已经蕴含了存在着一只天鹅,即“这只天鹅”。而且这个词组是根据它已被用来指称这只天鹅而蕴含存在一只天鹅,加上存在则是对这只天鹅的存在再做出断定,这类似说“这只(存在着的)的天鹅存在着”,因此,它是指称上的同语反复。如果反过来说,“这只天鹅不存在”就会陷入自相矛盾,同样因为对“这只天鹅”做出指称这一点就已经蕴含了这只天鹅的存在。可是又说“这只天鹅不存在”,类似于说“这只(存在着的)天鹅不存在”,这是矛盾的。皮尔斯认为,由于这种逻辑关系,所以人们不承认存在是谓词。并且,他对康德和摩尔关于存在不是谓词的根据做了进一步修正:因为存在没有对概念增添任何新的东西,并且也没有进一步对概念做出任何已经被隐含地做出的说明。
皮尔斯认为,要让“某个东西”和“存在”摆脱指称上的同语反复或互相矛盾的关系,应该对一个陈述所牵涉到的世界加以限定。对于这一点,皮尔斯从三个方面做了说明。首先,对虚构的世界的限定。例如,在古希腊神话中可以说“阿波罗存在”,这并非蕴含阿波罗在真实世界中的存在,而在现实世界中说“阿波罗不存在”并不会犯指称上自相矛盾的错误。其次,对不同历史时期的世界限定。例如,说“空中花园不存在”是在特定的历史时间里被否定的,考虑到时间因素也可以避免陷入指称上的矛盾,也就是说在不同时间,存在是谓词也是有意义的。最后,对感性世界和实在世界的限定。例如,实在世界中“海市蜃楼不存在”不会产生指称上的自相矛盾的,而在感性世界中,“海市蜃楼存在”也不会产生指称上的同语反复的。这样,当涉及不同世界转换时,也就摆脱了指称上的同语反复或者互相矛盾问题。皮尔斯将存在问题引入跨界指称的领域,他指出,“如果存在是个谓词,那它也是个怪异的谓词”[6]。
斯特劳森提出“预设类”的概念,预设类由不同成分组成,其中的有些事物是存在过的,而有些事物则是虚构的。我们可以将这个预设类划分为两个对立的子集合,其中一个由真实的存在过的事物组成,另一个由虚构的事物组成。当我们说某个对象存在或不存在时,就是把这个对象归属于其中某一个子集合了。斯特劳森认为,存在和不存在作为谓词,其作用是改变主词所属的思想的某种范围,即把主词划归到某个层次,也就是上文中所提到的不同集合。我们可以说“古希腊神话中的许多神话人物都是存在过的”,这些人物构成一个预设类。这里所说的“某物存在”或“某物不存在”是将某物归属于这个子集合而非另一个子集合,这样,存在就可以作为谓词了。我们所说的存在语句就是跨越了现实世界和文学作品所描述的非现实世界这两个预设类,在这种情况下存在是作为谓词的。最后,他还指出任何语句都要置于所处的语境来分析。在这点来考虑存在语句,一定要结合使用该谓词的语境来分析该存在句所涉及的不同的预设类。
三、自由逻辑的肯定回答
在现代逻辑中,新兴起的自由逻辑也不满意弗雷格和罗素等人关于存在问题的处理方式。自由逻辑认为存在可以作用于个体,其结果是符合了我们自然语言的直观表达。一阶谓词逻辑在处理存在问题时有两个存在预设:一是个体域为非空集合,也就是说量词毫无例外地具有存在含义;二是个体常项和个体变项不能是空专名,也就是都要有所指;或者用罗素改写摹状词的方式将空专名进行改写并消解掉。由于代替空专名的摹状词无所指,命题经改写后与摹状词相关的存在性条件不能被满足,于是该命题为假。但是这种结果往往与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相悖,在日常语言表达中,我们希望能够说“天马有翅膀”是真的。而对于句子“天马有翅膀”,根据摹状词理论应被改写成“那个唯一具有天马性质的东西有翅膀”,其中“那个唯一具有天马性质的东西”就是摹状词,但该摹状词无所指,所以这个命题是假的。而另一方面,一阶逻辑理论中要区分专名和空专名,而在如何区分空专名和专名的问题上,就要依赖于语义,而对于经典一阶逻辑而言是不能做到的。可以看出,弗雷格的一阶逻辑理论和罗素的摹状词理论在处理存在问题的方式上都具有一定的缺陷。
自由逻辑为克服以上理论在处理存在问题上的缺陷而制定了措施,即自由逻辑摆脱一阶谓词逻辑的两个预设和摹状词理论。自由逻辑不再将空专名描写为摹状词,允许所有专名(包括空专名)或个体词在形式系统中以逻辑主词的身份出现。为了避免迈农悖论,自由逻辑还对一阶逻辑的存在概括规则进行修改。自由逻辑与一阶逻辑在个体变项上的处理方式相同,不同的是自由逻辑对个体常项作了两类区分:一种是有指称对象的个体常项,另一种是无指称对象的个体常项(相当于空专名)。在对空专名的处理方式上,自由逻辑与弗雷格等人的方式也不同,它将空专名也作了两类区分:一种空专名指称不存在的事物,如金山;另一种空专名不指称任何事物。自由逻辑为了解决空专名引起的存在悖论等问题,假定了指定量词辖域的初始谓词,也就是表示存在的初始谓词,该谓词对空专名可以进行有效的处理。在一阶逻辑理论中,如果断定某个事物具有某种性质,那么可以断定存在一个有这种性质的东西。而自由逻辑则是,如果断定某物具有某种性质并且某物存在,那么可以断定存在一个有这种性质的东西。也就是说,自由逻辑要首先断定某物存在,才能断定存在一个具有该事物所具有的某种性质的东西。
通过对一阶逻辑理论的批评和发展,自由逻辑认为存在是一个谓词,它可以作用于个体,这样就符合了我们自然语言的直观表达。但是自由逻辑也面临问题,它允许空专名存在,从而引入了存在假定,它说存在可以作用于个体,但是并没有证明个体存在,这只是一种存在假定。如果对“上帝是全能的”进行分析,那么就是“如果上帝是全能的并且上帝存在,那么就有一个东西,他是全能的。”可以看出自由逻辑中的存在并没有约定个体都有所指。“因此它只是说明我们可以说‘上帝存在’,但是不能证明上帝存在。”[7]自由逻辑克服了一阶逻辑不能说“某个个体存在”的缺陷,同时也削弱了量词理论,存在成了一个谓词。
四、“存在”问题的分歧体现了逻辑和经验的对立
可以看出,在分析哲学的发展过程中,随着现代逻辑的兴起以及之后的语言分析转向,关于“存在是否谓词”的争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以弗雷格和罗素等为代表的哲学家将现代逻辑作为工具,通过逻辑分析认为存在是量词。随着西方哲学的语言研究转向,以皮尔斯和斯特劳森等语言分析的哲学家为代表,他们通过精致的自然语言分析,认为存在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作为谓词。新兴起的自由逻辑通过对一阶谓词逻辑理论的批评和发展,对于该问题也给出了肯定的回答,认为其结果是符合了我们自然语言的直观表达。
然而,现代英美分析哲学为什么出现了对“存在是否谓词”的长久讨论,又为什么出现了两种相对立的观点,对这一问题进行思考可以加深我们对现代哲学的认识。笔者认为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在于,不同哲学家的思想及分析方法暗含了西方哲学中的本体论范畴与经验世界的对立冲突。因为,“本体论范畴的意义在于它的逻辑规定性”[8]52,它源于西方思想中传统的逻辑思维方式,而自然语言则表征着经验世界,具有经验上的规定性。不同哲学家对“存在”概念做出不同的分析,并且得出量词说和谓词说两种相对立的理论,这正是他们的思想及分析方法在逻辑和经验两个方面的对立表现。
以现代逻辑为工具对“存在”概念进行分析,体现了西方哲学中一直以来的形而上学倾向。康德说,“形而上学知识这一概念本身就说明它不能是经验的”[9]68。弗雷格以一阶谓词逻辑为手段进行分析,认为存在是量词,意思就是“有这样的东西”。蒯因则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存在就是成为约束变项的值”[10]193的本体论承诺学说。现代分析哲学家对“存在”概念的讨论体现了西方思想中传统的逻辑思维方式,他们通过建立一种理想的人工语言(ideal language),从而使现代逻辑表达具有显著的符号化和形式化特点。人工语言实现了语形和语义的彻底分离,也就摆脱了经验性而具有了纯粹的逻辑性,这也是本体论范畴的充分体现。另一方面,精致的自然语言分析则表征着与经验世界相关联的范畴。语言与我们接触的世界具有很大程度的同构性,并且能够表述我们的日常经验。因此,语言可以为我们展示一个可以理解的世界,而“可理解”即是有意义。我们平时所使用的自然语言中的“存在”概念往往与时间和空间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从康德到斯特劳森等哲学家的思想可以看出,时间和空间一直被认为是经验的框架,与经验相关的东西皆处于时间和空间之中。因此,我们平时所使用的自然语言中的“存在”概念也就具有了空间上的和时间上的规定性,也就是经验上的规定性,这就是我们能够有意义和可理解地讨论“某物不存在”和“某物存在”的原因。也可以理解为,我们在用日常生活语言谈论“存在”这一概念时为自己假定了一种参照标准或语义条件。例如,皮尔斯等人指出的某物的真实性以及出现的时间、空间条件等。我们在谈论“存在”概念时是在某种语义条件下进行的,这一活动并没有彻底摆脱经验的因素。于是,皮尔斯和斯特劳森等分析哲学家在通过精致的语言分析对“存在”概念进行讨论之后,认为“存在”可以是一个谓词或者是一个特殊的谓词,它不为客体增添任何说明,其目的是为了方便经验世界的表达。因此,分析哲学家以不同的手段和方式对“存在”概念进行分析,并且得出不同的结论,这种分歧是逻辑和经验相互对立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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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念琼liangnq123@163.com)
Analysis on the Concept“Existence”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ogic and Experience
SHEN Qing-lai
(School of Marxism, 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Guangzhou 510640, China)
Abstract:In line with the thoughts from Frege’s to Strawson’s, the study of existential issue experiences throughout the development of analytical philosophy. On the one hand, Frege and Russell, et al, based on the modern logic, thought“existence”is a quantifier. On the other hand, with the analytical philosophy of linguistic turn, through the sophisticated natural language analysis, Pierce and Strawson, et al, thought “existence”is a predicate. Newly developed free logic also gives an affirmative answer for existence issue. While predicate theory and quantifier theory debated, in essence, it is the different expression of existence issue in both logic and experience.
Key words:existence; logic; quantifier; predicate; experience
作者简介:沈庆来(1990-),男,汉族,山东聊城人,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科学技术哲学。
收稿日期:2015-06-09
中图分类号:B0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018X(2015)05-00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