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育督导视角谈真假分层教学的辨别
2015-04-17
从教育督导视角谈真假分层教学的辨别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许刘英
本文重点探讨督学在教育督导评估活动中如何辨别分层教学与分设重点班,提出分层教学与严禁分设重点班的法律法规依据,阐述判定真假分层教学的原则,分析常见的四种差异性教学组织形式的特点及利弊。
教育督导;真假;分层教学;辨别
督学在教育督导活动中,经常会遇到有的学校以“因材施教”“分层教学”的名义,用或固定或临时分层编班的教学组织形式,在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进度与教学梯度等方面对同一学段或同一班级的学生进行差异性教学。与此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分设重点班、非重点班的违法办学行为态度明确,坚决查处。因此“分层教学”与“分设重点班”的界定成为判定学校是否规范办学的关键。
一、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条款解读
《教育督导条例》第一条明确指出教育督导部门的基本职责是“为了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因此教育督导应该依法依规开展,在“分层教学”与“分设重点班”的界定问题上,有必要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1.“分层教学”的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第三十四条规定: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严禁分设重点班”的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学校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情形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问题强调:为了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教政法〔2012〕9号)明确规定:“全面落实面向每个学生、平等对待每个学生的原则,消除以不当形式对学生进行分类、区别对待以及带有歧视的制度、言行。”《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2〕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在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中强化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督查的通知》(闽教督〔2010〕13号)、《福建省教育厅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督导评估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教督〔2013〕6号)等文件中均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设重点班。各省、市、县(区)一级教育行政部门也都出台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落实党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精神。
从以上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条款不难看出,分设重点班、非重点班是违法的办学行为,应该坚决查处,但是在不得分设重点班、非重点班的情况下,真正落实《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因材施教”“面向全体”也是教育工作者必须履行的法律职责。
二、判定真假分层教学的原则
不设重点班是不是就意味着禁止分层教学?答案是否定的。以分层之名,行分流之实,造成大量学习成绩不好或者学科成绩发展不均衡的学生被漠视、被抛弃,这是被严格禁止的。什么样的分层才是真正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呢?判断真假分层教学要遵守什么原则呢?
1.面向全体原则
分层教学的目标应该是促进全体学生得到更好地发展,而不应该是提升中等生、优等生的应考能力,更不应该以培养尖子生为目的。真正促进全体学生发展的分层教学组织形式应该具有以下几点特征:①师资安排不优先优等生;②教学资源不倾斜优等生;③课堂教学在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进度与教学梯度等方面与分层后不同班级的学生水平相匹配。只有这样才能使成绩不好的学生接受到真正公平的教育,从而得到最大程度的发展。
2.因材施教原则
大教育家孔子提倡因材施教并且亲身实践,据《论语·先进》记载:子路和冉有同样问“闻斯行诸”,由于子路性勇敢前,做事有时不免轻率,所以孔子要他在听到
一件该做的事时最好向父兄请教后才去做。而冉有由于个性谦退,遇事往往畏缩,因此孔子要他在听到一件该做的事后立刻去做。孔子就是这样以一进一退来教育弟子,使他们避免过与不及的毛病。孔子实施教学的主要形式是个别教学,特别有利于教师依据学生的个别差异确定不同的教学目标,通过耳提面命因材施教。
在当前班级授课体制下,最接近孔子因材施教“适切性”本质的方法,不是以一揽子学科总分作为分层教学的分层依据,而是关注学生的单学科发展水平,根据学生单学科现有的知识层次、能力水平和潜力倾向把学生科学地分成几组学力相近、发展区相近的群体并区别教学,充分开发每个学生的发展潜能,追求同等成本下的最佳教学效益。
3.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原则
教育教学的对象是人,实施教育教学的教师也是人,人是有思想有情感的。不当的分层教学必将影响教师的教育教学热情,影响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因此好的分层教学要注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端正师生对分层教学的认知态度,营造良性的竞争机制,保护师生的教学积极性。
三、常见的差异性教学组织形式
现在学校以分层教学,因材施教之名,组织教学活动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将学生按学科总成绩高低排序编班
这种编班没有考虑学生可能存在各科成绩不均衡的事实,不能真正实现学科分层教学。有些学生因为某个学科分数低影响了总成绩被分到了差班,其他学科的知识水平并不低,但在差班,所有学科的教学都设定为较低的水准,导致这些学生成绩好的学科重复学习,浪费宝贵的课堂时间;同理,好班的学生也可能存在个别学科成绩不理想,但是所有学科的教学按照较高的水准进行,导致这些学生成绩差的学科消化不了,学习效果事倍功半。
这样的分层编班有两个弊端:一是打击“差班生”的学习自信心和积极性。学生被分到差班后,即被贴上了“差班生”的标签,这将很大程度影响学生的自我认定,使他们对自己的学习能力产生怀疑,进而自我否定,甚至失去学习兴趣。二是不利于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把学生按照学科总成绩分别分入好班和差班后,一般有以下两种教师任课安排办法:一种是由两套教师分任好班和差班,分别根据学生知识掌握水平进行授课;另一种是由同一套教师同时兼任好班和差班,由任课教师准备同一进度两种水平的教案分别授课。第一种任课安排容易使教“差班”的教师应付了事,对其“破罐子破摔”、放任自流;第二种任课安排使教师备课工作量多了一倍,教师容易因精力有限,而对“好班”“差班”区别对待、厚此薄彼,造成新的教育不公。
2.班内分层教学模式
这种教学模式又称“分层教学、分类指导”教学模式,类似于复式教学,采用均衡编班或随机编班的方式,但在教学中,对好、中、差各类学生确定不同层次的目标进行分层教学、辅导和检测,使各类学生得到充分的发展。但弊端明显:一是任课教师必须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准备同一进度多种水平的教学计划、辅导计划、检测试卷,分别进行授课、辅导、检测,工作量无形中增加了数倍;二是同样的教学内容在一节课里分不同层次讲授,导致教学进度迟缓,教学效益低下,在总课时数固定的情况下,很难完成教学任务。
3.课内不分层以便推进教学进度,课外另外增加分层教学时间,分层设班辅导
这种额外增加课时的做法占用了师生的课余时间,增加了师生的负担,违反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工作的意见》“规范课程设置”“规范作息时间”的要求,这种分层教学同样是不允许的。
4.采用均衡编班或随机编班的方式,授课实行分层走班制
以初中为例:根据初中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每位语文、数学、英语教师一般承担两个班级的教学工作量,因此可以由同一学科同样教学进度的两位教师合作实施分层教学。以初中数学学科为例,如A老师任1、2班数学教学工作,B老师任3、4班数学教学工作,教务处将1、3班和2、4班的数学课安排为同一节课,在教学进度同一的情况下,1、3两班的学生即可分为基础较好与较差两个层次,较好的到1班教室由A老师负责教学,较差的到3班教室由B教师负责授课,2、4班学生也照此实施。如果想分成优、中、差三个层次实施教学,可再引入两个同一进度的班级,由3名老师合作实施。每隔一定时间长度,可随着学生知识层次的变化调整分层。这样可以真正实现根据学生某个学科的知识层次进行分层教学,使不同层次的学生都得到充分发展。
以上四种教学活动组织形式,一、二种明显违背了判定真假分层教学的三原则,可判定为假分层教学;第三种则是违背了其他规范办学规章制度,应该被禁止;只有第四种教学组织活动形式可以认定为真分层教学。
学校千千万万,真假分层教学也必将会以各种各样的形态出现,在教育督导评估活动中,如何判定分层教学真假呢?作为督学,要具有职业敏感性,要在熟知相关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基础上,善于深入思考,透过现象看本质,能够举一反三,寻求规律,不断总结,指导学校纠正错误,改进工作。要练就一双善于捕捉信息、发现问题的慧眼,判定真假分层如此,其他亦是。
(责任编辑:林文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