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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构想与实践*

2015-04-16叶思敏

福建林业 2015年1期
关键词:创森泉州市泉州

叶思敏

(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福建泉州362000)

泉州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构想与实践*

叶思敏

(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福建泉州362000)

概述了泉州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布局、初步成效和主要做法,为泉州城市森林的建设与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森林城市;创建;构想;实践

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强调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各项建设指标达到标准,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1]。森林城市(县城)建设区域为所辖行政区域[2],至2013年底全省已有19个达标城市(县城),其中泉州有泉港、晋江、永春、德化已获此殊荣。2013年6月,泉州市启动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以来,积极组织实施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和生态文化等五大工程建设,于2014年11月20日通过省级森林城市考评验收。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品味,让生态建设成果普惠城乡居民,让城市森林服务于泉州经济和社会发展总目标,努力把泉州建设成为生态、宜居、文化、幸福的国家级森林城市,有必要从创建森林城市构想与实践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1 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构想

1.1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森林生态学、景观生态学、园林美学、城市可持续发展等理论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生态宜居”的基本理念,从泉州实际出发,以实施“四绿”工程为重点,以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为目标,全力推进泉州市森林生态系统建设,建立长效的森林生态保护系统,弘扬生态文明,改善城市生态状况,维持和保护城市生物多样性,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泉州建设成为省内一流的宜游宜居宜业的森林城市。

1.2 基本原则

1.2.1 生态优先、体现以人为本

森林城市建设首先应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将森林生态保护和建设放在首位,在加强森林生态屏障、生态网络建设的前提下,全面推进森林城市建设。森林城市建设要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们对森林的多种需求,积极服务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1.2.2 因地制宜、突出本土特色

根据泉州市的自然条件和地方特色,遵循自然规律,尽量选择具有地带性的乡土植被种类,构建以乔木为主体、乔灌草相结合,自然度较高的城市复合森林生态系统,打造山、水、林、城融为一体的生态泉州特色。

1.2.3 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森林城市建设从泉州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强调整体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把森林城市建设统筹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总体战略中,统一、协调规划森林城市建设的全部内容,整体推进,并根据具体的政策和经济条件等因素,突出重点,分布实施,把森林城市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2.4 统筹城乡、均衡发展

注重城乡协调发展,实行以城带乡、城乡联动,使城镇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衔接,以加快市域城乡一体化进程,带动全市城乡一体化。

1.2.5 政府主导、倡导公众参与

森林城市建设是一项基础性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积极发挥政府在城市森林建设中的主导性作用,与国民经济发展、城市发展等规划相适应,协调好森林城市建设中各部门的关系,发挥各部门的作用。要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公众生态意识,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城市森林建设的积极性,营造全民共建森林城市的良好氛围。

1.3 总体布局

综合考虑泉州建设森林城市的空间格局,并与城市的道路、水系等相结合,着眼城市绿色发展,森林城市的总体布局为“两带三核多园多廊道”。

“两带”是由晋江、洛阳江构成的两条沿江生态景观绿化带,是城市重要的景观轴,贯穿中心城区,通过滨河绿带、开阔广场、休闲公园等活动场所,形成一个整体富于变化而又连续开阔的景观带。

“三核”则以泉州鲤城区、丰泽区和洛江区三个行政区组成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的核心,围绕建成区内多样的城市绿地空间,构建城市生态景观。

“多园”系指建成区范围内相对独立分布的城市公园,是城市居民的休闲绿地,包括清源山风景名胜区、刺桐公园、中山公园、东湖公园、西湖公园、释雅山公园、桃花山公园、郑成功公园、滨江公园、滨海公园、笋江公园、泉州森林公园等。通过串联城市中心这些不同性质和主题内容的点状公园绿地,可以提高城市绿地的游憩休闲功能,最大程度的满足人们休闲娱乐活动需求。

“多廊道”是由分布于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县乡道等众多通道构成的生态景观走廊,是城市的主要动脉与绿脉,并作为防护林带建设融入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内,形成分隔中心城区空间格局的通道绿带。

2 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实践

2.1 初步成效

2.1.1 造林绿化取得新成效

全市森林面积69.85万hm2,森林覆盖率58.7%。建成区可计算森林面积5876hm2,森林覆盖率31.2%;绿地面积7446hm2,绿地率39.5%,乔木栽植面积占绿地面积的78.65%;公园绿地面积1667hm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大于13.9m2,市民出门平均500m有休闲绿地;开发区、校园、住宅小区、军营等绿化覆盖率全部达32%以上;建成区及近郊有10处面积超过20hm2以上的生态旅游休闲场所。建有城市绿道网络,高速公路、国省道等交通干线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100%;县乡道可绿化里程绿化率90.35%;沿路、沿溪、环城一重山可绿化的宜林地绿化程度100%;低质低效林分改造提升率达90%以上,水岸宜林地绿化率达90%以上。2014年,全市参加义务植树445.52万人次,义务植树尽责率达103.48%,共设立义务植树基地62个,面积427.15 hm2,完成义务植树1410万株,植树造林成活率达93%,保存率达90%。

2.1.2 城市绿化增添新亮点

2013年以来,泉州市相继建成滨海公园、桃花山公园、江滨公园、北峰片区潘山公园、闽台缘西侧公园绿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广场及周边绿地等一大批深受市民群众喜爱的综合性公园和绿化广场;实施城市绿化花化彩化和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建设,实现一街一景致、一路一特色,相继完成滨海街、丰海路、山海路等20多条城市主次干道绿道建设;完成桥南立交互通区、晋江大桥南北互通区等40多hm2城市主要出入景观绿地建设,形成了日趋完善的、连接城乡公园、居住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的城市绿道网络;打造设施齐全、出入方便、文化景观丰富的线性绿色通道。如滨水休闲绿道起于黄龙大桥,沿晋江、泉州湾、洛阳江,到古洛阳桥,全长37km。规划建设山线绿道将泉州西湖公园、清源山、大坪山、桃花山、观音山和滨海公园有机连接,全长22.5km;深入开展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化达标活动,进一步加大“园林式小区”、“园林式单位”创建力度,有21个居住小区及28个单位庭院被评为省级园林式居住小区、省级园林式单位庭院。

2.1.3 村镇绿化促进新发展

在全省率先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以“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为载体,利用“四旁四地”,种植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建成区范围内有洛江区河市、马甲、罗溪、虹山四个乡镇,每个乡镇和村庄都拥有至少1处公园绿地,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超过6.1m2。在乡村公园绿地和风景片林建设中,注重发挥丰富的地理环境优势,突出打造田园风光特色,依托“美丽乡村”建设带动乡村旅游发展,最大限度保留乡土元素,传承地域传统文化,努力打造“一村一景”、“一村一韵”、“一村一品”特色。目前,河市镇、马甲镇乡村旅游已串点成线,形成东线河市山边-新告市级美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西线河市南塘-马甲彭殊-马甲梅岭,北线罗溪前溪-虹山区级区级美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同时,加快“绿色转型”,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现代花卉和非木质利用经济。目前,洛江区有林下仿野生种植铁皮石斛企业8家,林下种植金线莲企业3家,林下种养殖企业3家;栽植各类花卉面积达243.7 hm2,产值4.7亿元,年销售额3.09亿元,出口额350万美元。

2.2 主要做法

2.2.1 成立机构,建立机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森林城市工作,市十一次党代会与《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争创“省级森林城市”的目标。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创建责任。市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动创森工作,多次实地督查创森工作进展情况;各创森成员单位统一思想、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工作落实,取得良好成效。

2.2.2 科学规划,制度保障

在制定泉州市“十二五”城乡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规划的基础上,组织编制《泉州市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做到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立足泉州市情,在城市绿化建设中优先使用刺桐、芒果、榕树等适应性强、地域特色鲜明的乡土植物,市区绿化常用的本地木本植物品种达279种。同时,出台《泉州市城市绿线管理规定》、《泉州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泉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泉州市城市绿化绿色图章管理规定》等规定,切实加强城市绿化管理。

2.2.3 加大投入,强化保障

市政府将建设资金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确保创建资金和工作经费足额到位,绿化资金逐年增加,保障城市绿化指标逐年增长。2013年市本级中心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资金32429万元,2014年投入资金预计可达46057万元。2014年,投入省级创森建设任务的城市片林、中心城区一重山提升、绿色通道和绿色村镇建设资金高达10818万元,超额完成规划投资9644.9万元的建设任务。通过实施城市片林和绿化恢复工程等项目建设,促进资金有效投入,建成一批深受市民群众喜爱的综合性公园、绿化广场、林荫路等。

2.2.4 宣传发动,造浓氛围

开展市树市花宣传和种植推广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广种植市树市花—刺桐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市树市花宣传,在全市推广种植刺桐树5.2 hm2。开展创森专题、义务植树、“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创森的浓厚氛围。此外,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创森专题宣传和举办“创森”杯摄影比赛等活动,泉州电视台共报道创森相关新闻18期,泉州晚报共刊登创森LOGO专题报道5期,刊登与创森有关报道7期,刊登“创森”杯参赛作品28期。

2.2.5 注重统筹,增强实效

将创森工作与生态文化建设相结合。持续强化森林、矿产、海洋等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利用,确保全市森林覆盖率持续稳定在58.7%,基本形成541km海岸线绿色屏障,全面实施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累计治理“青山挂白”207处、面积271.8万m2,封闭治理废弃矿井、采坑621处。同时,把绿化美化作为宜居城市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进造林绿化,发展绿色产业,强化资源保护,加强生态文化宣传,让森林进城、下乡、入村、上路,增加全市森林总量,构建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树种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城市森林环抱、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城市良好生态环境。

[1]福建省绿化委员会,福建省林业厅.福建省森林城市(县城)评价标准.2012.

[2]廖福林,叶功富,黄克福,等.试论福建沿海城市“森林城”建设的可行性.福建论坛(经济社会版),1999,(10):54-55.

责任编辑/洪志猛

The Ideal and Practice to Be A Provincial Forest City for Quangzhou

Ye Simin
(The Management Office of Quanzhou Bay Estuary Wetland,Quanzhou 362000,China)

S732

A

1003-4382(2015)02-0039-03

2014-12-23 < class="emphasis_bold"> 修回日期;

;2015-01-13

叶思敏(1984-),男,福建泉州人,主要从事绿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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