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无害化处理成农保理赔前提
2015-04-16
福建农业科技 2015年4期
为提高农业保险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维护投保农户利益,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经会签,财政部、农业部,保监会于近日印发《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了解,《办法》是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条例、加强农业保险监管的重要制度进步。一是强化对关键环节的管控,提出了不少于3天的公示期、单证到户、24 h内现场查勘、将无害化处理作为理赔前提,以及10日内支付赔款等要求。二是加强承保理赔信息的系统管控,确定了各项信息采集和系统录入必须项,提高承保理赔数据质量。三是确定保险机构对协办业务的管理责任,填补了协办业务的监管空白。四是对保险公司完善内控提出要求,以提高公司内控制度的规范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办法》首次对保险公司承保、理赔、协办和内控等关键环节确立规范。承保业务方面,明确投保信息采集和系统录入的内容,规范标的查验、公示及核保流程,提出见费出单、承保单证到户等要求。理赔业务方面,加强接报案管理,规范查勘定损、核赔操作,明确赔款支付方式和时效,确保支付到户且真实有效。协办业务方面,要求保险公司与协办机构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加强协办费用管理,并组织对协办人员培训和协办业务的稽查。内控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客户回访、投诉处理、分级审核、内部稽核及档案管理等要求,加强业务系统和服务能力建设,夯实发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