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高桥镇家庭农场调查与分析
2015-12-06黄丽萍
黄丽萍
(福建省沙县农业局经管站 365500)
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经营主体,近两年在沙县得到了较好发展。为了进一步探索家庭农场这一新型经营组织形式,为政府相关部门制订政策和农民群众的生产经营提供决策参考,笔者以沙县高桥镇家庭农场为对象进行调查研究。
1 调查方法
调查地点为沙县高桥镇,选此乡镇主要因为高桥镇是沙县农业大镇,也是沙县土地流转典型示范镇。调查时间为2014年10~12月。调查对象为高桥镇全部家庭农场主及相关部门人员。调查方法为走访农场主、参看农场记录资料并笔录,主要从家庭农场的农场主基本情况,以及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经营情况等两个方面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对资料进行汇总、归纳、分析。
2 结果与分析
经2013年、2014年两年的发展,高桥镇累计注册15家家庭农场。
2.1 农场主基本情况
表1显示,农场主农民占100%。农场主年龄30~39岁占26.6%;40~49岁占60%;50岁以上占13.4%;30岁以下无,农场主以40岁左右为主。农场主文化程度初中学历占66.7%;高中及中专学历占33.3%;大学、小学与未入学的没有,农场主受教育水平处于中等。
表1 农场主基本情况
分析表明,受过中等教育的中青年农民是高桥镇家庭农场的主力军,他们能够紧跟时代潮流,成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2.2 家庭农场运行情况
2.2.1规模化运行情况 高桥镇家庭农场初具规模 (表2、表3),注册数量2013年为3家,2014年为15家,比增12家。经营规模主要集中于6.67~33.33 hm2范围,共有10家家庭农场,占全镇家庭农场的66.7%;经营规模3.33~6.66 hm2的有4家,占26.7%;小于3.33 hm2的1家,占6.6%,从事较高附加值的花卉产业;还未有经营规模超过33.33 hm2的家庭农场。从事产业方面以从事种植业为主,共13家,占86.7%;从事种养结合的2家,占13.3%;未有单纯从事养殖业的家庭农场,主要原因是当地注册养殖业的家庭农场要经过环评。2014年15家家庭农场共经营耕地129.74 hm2,平均每家经营8.65 hm2。
表2 沙县高桥镇家庭农场注册数量、经营规模、从事产业情况 (单位:家)
表3 沙县高桥镇家庭农场注册时间、主营范围、经营面积情况
2.2.2集约化运行情况 表4表明,2014年高桥镇家庭农场劳动力44人,其中家庭成员35人、长期雇工9人。2014年高桥镇家庭农场投资总额1179万元,每667 m2耕地投资7552.6元,农机具总投资382万元,每667 m2耕地占有农机具价值2447.1元。2014年高桥镇家庭农场共承担科技示范项目10个,进行品种展示、高产栽培、机插机收等农业“五新”示范。2014年高桥镇家庭农场经营总收入847万元,平均每家收入56.47万元,按劳动力计算平均每个劳动力年收入19.25万元。而2013年高桥镇农村经济总收入47 558万元,农户数4610户,劳动力数11 075个,平均每户年收入10.32万元,每个劳动力年收入4.29万元。家庭农场的户均收入、每个劳动力收入均显著提高。
分析表明,高桥镇家庭农场通过加大投资力度,采用现代农业生产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进行集约化生产,大幅度提高生产经营效益。
表4 沙县高桥镇家庭农场集约化情况 (2014年)
2.2.3商品化运行情况 表5表明,有注册商标的家庭农场有10家,占66.7%;有外出考察市场的11家,占73.3%;稻谷商品率达到98.5%。
表5 沙县高桥镇家庭农场注册商标、考察市场、稻谷商品率情况
分析表明,高桥镇家庭农场具有一定的品牌和质量意识,多数注册了商标,从事瓜果、蔬菜生产的家庭农场普遍采用有机肥、高效低毒农药,并参加了镇里的蔬菜联合社;多数家庭农场有外出考察市场的经历与意愿,能够生产市场适销对路的产品;农产品除稻谷1.5%自用外,其他产业自留部分极少,可忽略不计,商品率接近100%。
3 小结与讨论
沙县高桥镇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进行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经营。从当前实际发展水平考虑出发,应把握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家庭成员作为主要劳动力,特别是农场主需要提高文化程度,以便能较好地接受现代农业生产技术与市场管理知识。二是沙县家庭农场适度经营规模以8.67 hm2左右为宜,约是现有户均耕地面积的25倍。三是从事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需较多的资金投入,产品以满足市场为主,承担较大的市场风险。因此,想注册成立家庭农场的投资人切不可随意规模流转土地盲目投资,从事新的农业生产应先进行试验,掌握相关生产技术,熟悉市场后才可扩大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