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养殖业粪污处理对策与建议
2015-04-16陈玲
陈玲
(全南县城厢镇动物防疫检疫站,江西 赣州 341800)
全南县位于江西最南端,东邻龙南县,南毗广东翁源县、连平县,西界广东始兴县,北接广东南雄市,东北连信丰县。总面积1 521km2,地貌以山地为主,平均海拔360m。属中亚热带季风型气候,雨量充沛,光照充足,无霜期长,年均气温18.8℃县内交通便捷,区位优势突出,是江西省融入“9+2”泛珠三角经济圈和承接沿海产业转移的前沿阵地。该县具有先天天然屏障,非常适合养殖业发展。
近年来,为调整农业产业化结构,国家出台了强农惠农扶持政策,全南县也加大农业招商引资的力度,养殖业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出现了以省龙头企业现代牧业为代表的一批养殖企业,生猪生产逐步走向规模化、产业化,随之而来的大量养殖粪污对该县环境造成严峻挑战。
1 养猪业现状与布局
1.1 生猪产业规模日益扩大
2014年全县出栏生猪292 751头,同比上年增长6.02%,生猪存栏180 673头,同比上年增长6.02%,年出栏5万头以上的养殖场1家,1~4.99万的养殖场4家,5 000~9 999头的养殖场6家,3 000~4 999头的养殖场3家,1 000~2 999头的养殖场15家,500~999头的养殖场32家,100~499头养殖户57户,50~99头养殖户 32户,1~49头养殖户 421户,2015年第一季度出栏出猪64 153头,存栏120 673头,全南已成为供港、供深无公害生猪生产重要产业基地。
1.2 生猪产业带基本形成
以省龙头企业现代牧业为龙头带动,已形成中线以城厢镇全兴农牧为中心的养猪产业带,南线以中寨乡金丰牧业为中心养猪产业带;北线以陂头镇大丰猪场为中心养猪产业带。全县涌现出农丰牧业、惠农生猪等一批生猪专业合作社,推动了全县生猪产销一体化进程,由过去的单纯农民养猪向多元化产业链转变,生猪产业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来源。
2 生猪养殖粪污处理的做法
2.1 推广循环经济模式
全南县境内有大量果园、蔬菜基地。山上种果,果园养猪,建有沼气池,已形成了“猪-沼-果(菜、鱼)”循环经济模式。猪粪污水经沼气液处理后用于果树、蔬菜施浇,或者将猪粪污干湿分离,堆积发酵成有机肥出售给果农、菜农,所以全县大部分水质较好,没有出现富养化现象。
2.2 推动生猪养殖污水处理示范工程
近几年该县实施一系列生猪粪污处理工程项目,重点生猪养殖企业都配套建设了粪污处理设施,通过以现代牧业、金丰猪场、高山牧业、全兴牧业等这些重点猪场粪污处理示范带动作用,全县大部分猪场实行干湿分离、雨污分离、三级沉淀、沼气发酵等处理,部分养猪户实行了厌氧发酵池模式。生猪养殖污水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2.3 严格落实三区规划
全县实行“村初审-乡审核-县审批”的三级审批制度。禁养区内不得审批新(扩)建养殖场,不得新增畜禽养殖专业户;限养区原则上不得审批新(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可养区新(改、扩)建须向所在村委会、乡(镇、场)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地村委会初审,并经乡(镇、场)政府审核同意后,再报环保、农粮局、国土、林业等部门联合审批,联合审批通过后,县工商部门方可为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2.4 部门协作开展养猪污染整治
县环保局、农粮局加强养殖污染宣传工作,提高养猪环保认识,各乡镇合理规划养殖用地,严格养殖环保审批。对未建立环保设施的,县环保部门不得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农业部门不核发《动物防疫合格证》。
3 生猪养殖粪污处理存在的问题
3.1 养殖场选址不合理
由于养户多在自家土地建场或老房屋上办养殖场,既不用办理工商执照,也不要土地、环保、农业等部门的审批,目前,全县有部分养猪场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3.2 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造成综合处理不彻底,超标排放
粪污中含有大量的氮、磷、微生物、动物及饲料添加剂的残留物、产生的大量恶臭物质,严重污染了土壤、水源和空气,很容易造成人畜共患病的发生,给公共卫生安全带来隐患。
3.3 仍有部分养殖户环保意识不强,随意排放粪污。虽然部分养猪户通过项目经费补贴建起了沼气池,进行综合利用,收到较好的效果,但仍有部分养猪户或小规模散养户没有认识到粪污随意排放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导致周边农户与养殖户之间发生冲突,不利于社会和谐。
4 建议
4.1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环保意识
加大环保法、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等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养殖户的环保、法律意识,引导广大养殖户改变了传统落后的养殖方式,积极开展粪污无害化处理,减少粪污对环境的污染,走资源科学循环利用的生态养殖路子。
4.2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添产业发展动力
要增加投入,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县农业银行、农信社、邮政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生猪产业信贷资金投放,同时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改善养猪环保设施建设。
4.3 继续做好示范引导,加大粪污处理技术改造
结合农村沼气池建设项目,对养猪户建池给予政策扶持。积极推广雨污分离、干湿分离、生猪发酵床零排放等技术的宣传、培训、示范作用。同时规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使用,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防止铜、磷和药物通过粪便进入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4.4 建立多部门长效联动执法工作制度,把好畜牧用地关
环保、农业、林业、国土、工商等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实行建场用地申报制度。对未经批准而私自实施生产的猪场进行处罚,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由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对在饮水源头、旅游区、居民区等地建的猪场实施搬迁和拆除。严格执行国家污水排放标准,完善各场废弃物处理储存设施,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4.5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发展生物有机肥
通过招商,力争引进一批实力强、技术先进的肥料生产企业来消化因生猪生产所带来的粪污,为全县的赣南脐橙、高山蔬菜、烧斗葡萄等产业提供高效有机肥料。
4.6 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养殖小区
全南县是赣南脐橙、高山蔬菜生产重点县,充分利用其优势,重点推广果园养猪,以猪促果,全面实行“猪-沼-果(菜、鱼)”的农业综合开发,实现粪污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提高养殖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