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论欧洲联邦口号》一文的正确理解——与俞良早教授商榷
2015-04-15曹鹏
列宁的“一国首先胜利”理论是在1924年列宁逝世后最早由斯大林阐发并确立下来的。在20世纪20年代中期发生的苏共党内关于“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的大争论中,正是斯大林于1924年12月第一次引用了《论欧洲联邦口号》中的“社会主义可能在少数甚至单独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内获得胜利”这段话,来证明列宁在一战期间提出了关于一国首先胜利的思想。在我国,理论界对这一理论也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不少专家学者围绕列宁的“一国首先胜利”论展开了一系列的争论。争论的焦点之一,就是如何理解列宁的《论欧洲联邦口号》一文,列宁在该文中是否提出了一国首先胜利的思想,其内涵如何。在关于该问题的争论中,俞良早教授的观点颇具代表性。他认为:该文的主题思想是从经济上阐述欧洲联邦是反动的、无法实现的;列宁没有提出一国首先胜利的思想;不能将这一理论分为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的一国胜利论等。
对于俞良早教授的这些见解,李心华教授、高放教授等人曾经进行过讨论和反驳,但俞教授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并在2006年出版的《关于列宁学说的论争》(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一书中用31万字的篇幅来为自己申辩。因此,非常有必要继续探讨这一问题。
对该问题的探讨,首先要明确的是,列宁在《论欧洲联邦口号》一文中究竟有没有提出一国首先胜利的思想?对此,笔者作为后学,不揣浅陋,基于对该文的深入研读和对相关文献资料的梳理分析,谈谈自己的理解与看法。
一、列宁在《论欧洲联邦口号》中确实提出了“一国首先胜利”论
俞良早教授认为,《论欧洲联邦口号》的主题思想是:从经济上看,欧洲联邦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不是无法实现的,便是反动的。因此,列宁在该文中主要论述的问题,并不是社会主义“一国首先胜利”的问题。
笔者认为,列宁之所以抛弃欧洲联邦口号,并不能完全归结于经济上的原因,而主要在于这个口号已经成为一国首先取得社会主义胜利的障碍。按照列宁的理论逻辑,欧洲联邦与世界联邦一样,是与社会主义有着紧密联系的。但是,在列宁看来,将欧洲联邦作为一个独立的口号未必就是正确的,其原因主要在于:(1)该口号是与社会主义交融在一起的;(2)该口号会给人们造成一种误解,“以为社会主义不可能在一个国家内获得胜利”[1](P4)。在指出欧洲联邦口号存在着重大缺陷的基础上,列宁进一步强调:“经济和政治发展的不平衡是资本主义的绝对规律,由此就应得出结论:社会主义可能首先在少数甚至单独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内获得胜利。”[1](P4)据此,笔者认为,列宁在这里想要表达的是:第一,鉴于欧洲联邦口号会对人们的认识造成误解,进而会成为社会主义在一国首先胜利的障碍,所以列宁决定收回在1914年世界大战爆发之初提出的这一口号;第二,列宁对欧洲联邦口号的分析与批驳,意在阐述一国首先取得社会主义胜利的可能性。正是这两点构成了这篇文章的主题思想。
对于俞良早教授否定列宁“一国首先胜利”的论断,笔者认为有失偏颇。
首先,俞良早教授认为,由于列宁是在论及世界联邦问题时提到了不平衡规律以及政治发展的不平衡(即政治性质和政治制度上的差异)不存在于一个国家内和同一类国家间,所以,列宁是从世界范围出发提出了“经济和政治发展的不平衡”。而笔者认为,其一,列宁论及“世界联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放弃这一口号,并非是为了论述这一规律的世界意义。其二,从经济上看,“德国实力的增强要比英法快两三倍;日本要比俄国快十来倍”,而“瓜分只能按实力进行”[1](P3),这就造成了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与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而这也是在同一类国家间才会出现的情况。其三,资本主义政治发展的不平衡也有诸如阶级矛盾、阶级斗争和革命形势等方面的差异。列宁曾经说过:“无产阶级革命在世界各国发展不平衡,这是由于各国的政治生活条件互不相同,无产阶级在一个国家力量特别小,而在另一个国家力量又大一些……因此,无产阶级革命发展不平衡。”[2](P119-120)正因为存在这样的差异,无产阶级革命才会在某些国家甚至某一个国家首先发生。按照俞良早教授的说法,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之间没有政治发展的不平衡,那何谈西方某些国家会爆发革命?而且,从列宁当时的语境和视域来看,他所考虑的正是同一类国家之间,特别是一个国家内政治发展的不平衡,正是这种不平衡的存在才会极大推进革命的进程。
据此,笔者认为,“经济政治发展的不平衡”,特别是政治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了各国革命形势有高有低,有急有缓,因而各国将革命形势转变为革命运动的时机也是有早有晚、有快有慢的。在自由资本主义时代,马克思、恩格斯寄予厚望的英、法、德三国工人政党在资本主义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后,出现了“工人政党蜕化变质,从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变为资产阶级的后卫队,结果坐失良机,丧失大好革命形势”[3](P516)的情况,同时,“一个国家的无产阶级上层很软弱,另一些国家的资产阶级则能够暂时分裂工人”[2](P120)。因此,尽管这几个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进行革命的客观条件已基本具备,但革命的主观条件却远没有成熟,爆发革命的可能性也就大大降低,致使无产阶级革命行动的推迟。“我们说,比较容易开始革命运动的,并不是那些能够比较容易地进行掠夺和有力量收买本国工人上层分子的剥削国家。”[4](P279)既然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难以举起革命的大旗,那么革命的重任也就自然地落在了资本主义不怎么发达的国家身上。
其次,俞良早教授认为,“少数”国家是指西方发达的、力量强的几个资本主义大国,即英、法、美、德等国,且列宁没有说过俄国可以单独一国取得社会主义的胜利。但笔者认为,虽然列宁没有明说“少数”国家是哪几个国家,但列宁在《论欧洲联邦口号》中指出:“资本已经变成国际的和垄断的资本。世界已经被少数几个大国即依靠大规模掠夺和压迫其他民族而强盛起来的国家瓜分完毕。”[1](P2)紧接着,列宁以英、法、俄、德为例,指出,它们是“欧洲四个大国”,其中,俄国赫然在列。所以,笔者认为应该这样理解:(1)在这里,列宁所认为的“少数”资本主义国家中其实是包含着俄国的,或者说至少俄国是在列宁考虑范围之内的;(2)“少数”国家并不是特指西方发达的、力量强大的几个大国,也应包括甚至是特指因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而产生有利革命形势的资本主义欠发达的、较落后的国家;(3)列宁提出“少数”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强调“一国胜利”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一国”是包含在“少数”之中的;(4)列宁是俄国党的领袖,他收回欧洲联邦口号并提出一国可能首先胜利,当然首先考虑的是俄国,是为俄国革命着想。
最后,俞良早教授通过列宁的“这种联系非常紧密,以致这个或那个国家的革命任务根本不可能单独解决”[5](P32)这句话,得出了“不可能单独一国获得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的结论。对此,笔者认为,列宁在1915年9月《俄国的战败和革命危机》一文中所说的“革命任务”,是指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而不是指夺取政权的任务。列宁始终认为,在缺少其他先进资本主义国家无产阶级的联合行动和帮助下,俄国的无产阶级是不能独自取得社会主义建成的最终胜利的。“按事情本质来说,要想在一个国家内彻底战胜资本是不可能的。资本是一种国际力量,要想彻底战胜它,工人在国际范围内也必须共同行动起来。”[6](P318-319)然而,夺取政权的社会主义政治革命却是可以在一国首先发动并取得胜利的,“如果剥削者只在一国内被打倒(这当然是典型的情况,因为几国同时发生革命是罕有的例外)”[2](P254)。此外,文中“这个国家的获得胜利的无产阶级既然剥夺了资本家并在本国组织了社会主义生产,就会奋起同其余的资本主义世界抗衡”[1](P4),这句话中的“这个”一词,也说明列宁要表达的是一国率先夺取政权。只有一国无产阶级赢得夺取政权(政治革命)这“一次行动”的胜利后,才会进入同世界上的其他资本主义国家进行斗争的“时代”[1](P2)。因此,不能根据这句话而简单地认定列宁没有提出有关一国夺取政权的“首先胜利”的论断。
综上所述,列宁所说的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规律,的确是有着眼于整个世界范围的一面。但是,列宁正是通过对同类资本主义国家之间、对单个资本主义国家内部各种力量不断发生此起彼伏变化的分析,才说明了这一规律的具体表现,指出了夺取政权的政治革命能够在一个落后的资本主义国家内首先获得胜利。离开了国别和个体考察,仅仅把资本主义看成一个所谓整体,是不符合列宁的本意的,也是不符合逻辑的。当时的俄国既是一个落后的帝国主义国家,又是一个外有战争、内有斗争的国家,列宁准确地把握住了俄国的特殊性:“世界社会主义革命在各先进国家,不可能象革命在俄国这个尼古拉和拉斯普廷统治的国家那么容易开始……在这样一个国家里,开始革命是很容易的,是轻而易举的事情。”[7](P12-13)而且,将列宁的有关论述与相关历史史实结合起来进行分析,也可以看出,“一国首先胜利”指的就是俄国首先取得政治革命(夺取政权)的胜利。所以说,列宁在《论欧洲联邦口号》中确实提出了“一国首先胜利”的思想。
二、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两个阶段
笔者认为,列宁在《论欧洲联邦口号》中提出了“一国首先胜利”论,其内涵是:单独一个国家(俄国)可以首先取得社会主义政治革命(夺取政权)的胜利。对此,学术界比较流行的观点也是将作为社会主义革命的“一国首先胜利”论划分为“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即在一战期间(从1915年《论欧洲联邦口号》开始),列宁最先提出了一国可以取得政治革命的“首先胜利”论,在国内战争结束后列宁逐渐形成一国可以建设社会主义的社会革命“首先胜利”思想。
但是,俞良早教授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在使用社会主义革命的概念时,是“同时赋予它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等多种含义的”,且“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两者是统一而不可分割的”,由此,不能把“列宁关于社会主义革命一国首先胜利的理论划分为‘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特别是不能提出所谓‘夺取政权的政治革命’的‘社会主义一国首先胜利’论”。[8](P46)
对于这个问题,笔者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社会主义革命的内容是什么
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一文中,对“革命的进程是怎样的”这一问题的回答是:首先,“无产阶级革命将建立民主制度和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其次,“直接向私有制发起进攻”,实施“保障无产阶级生存的各种措施”;最后,“全部资本、生产和交换都集中在国家手里,私有制将自行灭亡……旧社会最后的交往形式也消失了”。[9](P685-687)从恩格斯的话中我们可以得知,共产主义革命(也就是社会主义革命)包括三个阶段,即夺取政权的政治革命;消灭私有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革命;社会主义公有制全面实现,社会革命全面完成。对于社会主义革命的内容,俞良早教授也总结过:“社会主义革命的内容,包括夺取政权的‘政治革命’和建成社会主义的‘社会革命’等等。”[8](P46)这与上述恩格斯的思想是没有重大差别的。然而,俞教授却又提出了“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和掌握政权不等于开始了社会主义革命”[8](P67)的说法。既然俞教授也认为政治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内容,且恩格斯明确将夺取政权作为社会主义革命进程的第一步,那为何又认为夺取政权不等于开始了社会主义革命呢?这既自相矛盾又无法自圆其说。
(二)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否将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区分开来
1843年,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写道:“政治革命是市民社会的革命……政治革命打倒了这种统治者的权力……这种革命必然要摧毁一切等级、同业公会、行帮和特权。”[10](P44)虽然这段话表达的是推翻封建统治的资产阶级政治革命,但马克思已经明确地把“政治革命”界定为夺取政权的革命。1844年,马克思又指出:“具有社会灵魂的政治革命却是合理的……但是,社会主义不通过革命是不可能实现的。”[11](P395)可见,要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实现社会主义,就必须首先进行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政治革命。同样,恩格斯也对这一问题进行过阐述:“社会革命完全不同于以往的政治革命,它的矛头不是对着垄断权的所有,而是对着所有权的垄断;社会革命是穷人反对富人的公开的战争。”“即将到来的社会革命将以共产主义原则的实现而告终;别的可能性是不会有的。”[12](P624-625)在这段话中,“社会革命”就是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社会革命,而“政治革命”则只能是指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社会主义政治革命,而不可能是别的什么革命。可以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实际上提出了“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的问题,表明两人已经把它们作为社会主义革命进程中的两个先后发生且互相连接的不同阶段来区别对待了。学界有一种说法,认为是前西班牙共产党党员克劳丁在20世纪70年代最早提出了将社会主义革命区分为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的思想,但笔者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在19世纪就已经提出了这一思想,而克劳丁只是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更加明确地表达了出来。
(三)列宁是怎样认识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的
1902年1月,在列宁起草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纲领草案理论部分的初稿中有这样一段话:“社会革命,即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把它们变为公有制……要完成这个社会革命,无产阶级应当夺取政权,因为政权会使他们成为生活的主宰,使他们能够排除走向自己伟大目的的道路上的一切障碍。在这个意义上来说,无产阶级专政是社会革命的必要政治条件。”[13](P413)如果说纲领草案初稿的内容缺少权威性的话,上述内容在1903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纲领中得到了再次确认:“这个社会革命的必要条件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即由无产阶级夺取可以用来镇压剥削者的一切反抗的政权。”[14](P426)也就是说,无产阶级要首先进行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革命。
我们知道,夺取政权就是政治革命,而“无产阶级专政”,按照列宁的思想就是夺取政权的结果,也即是政治革命的产物。由此,我们就可以做这样的理解:列宁一方面明确提出了“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并将两者区别开来,另一方面也指出两者之间并没有绝对的鸿沟,政治革命是社会革命的必要条件和政治前提,社会革命是政治革命的继续和进一步发展。此外,不能忽视的是,就在《论欧洲联邦口号》中,列宁对政治革命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重视。列宁说:“政治革命在社会主义革命的过程中是必不可免的。”[1](P2)这里,列宁不仅将政治革命作为社会主义革命中一次独立的革命加以论述,而且指明了政治革命的性质。在列宁看来,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辩证统一于社会主义革命的完整进程之中,并不是像俞良早教授所说的两者是“统一而不可分割的”。如果照俞教授说的这样去开展社会主义革命,岂不是将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同时进行,使两者毕其功于一役?实际上,社会主义革命是不可能这样进行的。
通过笔者的分析,在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社会主义革命思想中,确实存在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的思想,他们在使用这两种革命的概念时必然逻辑地包含着两方面的意思:一是单独地看待这两个内容和意义都不同的革命;二是两个革命不可能是彼此隔绝的,它们是社会主义革命进程中紧密相连的两个阶段。可见,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政治革命和建成社会主义的社会革命都是社会主义革命。故此,将1915年《论欧洲联邦口号》中列宁提出的“一国首先胜利”论称之为政治革命的“一国首先胜利”是完全能够成立的,列宁本人在该文中就是明确提出“政治革命”的任务的,言之凿凿,而俞教授却忽略了列宁的原话,从而出现了误解。
三、巴黎公社与十月革命都是社会主义革命
俞良早教授指出:“在革命过程中,无产阶级必须经过政治革命的阶段或者说夺取政权的阶段。但是,对于这一阶段的革命,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均不称其为社会主义革命。”据此,俞教授认为,巴黎公社革命与十月革命都不是社会主义革命。这种说法值得商榷。
关于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即什么样的革命才能称之为社会主义革命。俞教授认为:“社会主义革命的基本内容是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15](P272)也就是说只有包含这些内容的革命才是社会主义革命。是否是这样呢?我们来看列宁是怎么说的。“无产阶级革命必须从解决两个敌对阶级即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基本关系开始。基本任务是使政权转入工人阶级手中,保证工人阶级专政,推翻资产阶级。”[16](P178)无产阶级革命是为了实现社会主义,而社会主义要依靠无产阶级来实现。所以,无产阶级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可以说是同义语。上引列宁的这段话的思想是:如果这个革命是无产阶级为夺取政权而进行的推翻资产阶级统治的革命,那么它就是社会主义革命。将列宁与俞教授两者的观点进行对比可知:一则俞教授的观点没有正确反映列宁的思想,是不符合列宁原意的;二则俞教授再次出现了自我矛盾,既然认为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是“统一而不可分割的”,那为何自己又将这一完整的过程进行分割,即只认为包括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等内容的社会革命才是社会主义革命呢?
并且,俞教授给出的定义事实上也否认了政治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这一问题上文已经有所涉及),但这是否符合列宁的思想呢?答案同样也是否定的。早在1905年列宁就指明了政治革命(夺取政权)与社会主义革命的关系。他说:“社会民主党‘夺取政权’,如果按这几个字的直接的和通常的含义来说,正好就是社会主义革命,而决不可能是别的什么东西。”[17](P15)在1917年《论策略书》中,列宁又讲道:“无论从革命这一概念的严格科学意义来讲,或者是从实际政治意义来讲,国家政权从一个阶级手里转到另一个阶级手里,都是革命的首要的基本的标志。就这一点来说,俄国资产阶级革命或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已经完成了。”[18](P137)按照列宁的说法,无产阶级从资产阶级手中夺取并建立政权就是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或者更准确地说,就是进行社会主义政治革命,只有政治革命胜利后,下一步才能开始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社会革命。
巴黎工人在起义前并没有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的要求,起义是由突发事件促成的,是工人阶级的自发运动。就这点而言,它与十月革命是不同的。可是,在起义取得胜利、无产阶级建立政权后,公社委员会于3月29日明确提出了“宣传社会主义学说”[19](P43)的主张。如果巴黎公社革命不是社会主义革命,建立的也不是社会主义政权,为什么又要提出这一主张呢?再来看俄国。在十月革命前,列宁领导下的布尔什维克就制定了起义的行动方针,只是由于形势的变化,布尔什维克提前发动了武装起义。但是,这两次革命都有着一个共同点,即都是由无产阶级推翻了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建立了新型国家政权。巴黎起义虽然是工人的自发行动,但“巴黎工人在推翻政府的同时也抱有推翻资产阶级统治的明确意图”[20](P268)。因此,依据列宁给出的概念,这两次革命都是社会主义革命,不容置疑。如果按照俞良早教授的解释,苏联的社会主义革命应该开始于1930年。因为,正是斯大林在1929年结束了新经济政策后,从1930年起“采用行政命令和群众运动的方式对资本主义经济开展全面的进攻”[21],这时才在苏联最终消灭了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如此,笔者不禁要问,30年代以前苏联进行的是什么革命?苏联又是什么性质的国家呢?显然,1917年的十月革命就是社会主义革命,这次革命胜利后建立的苏俄和1922年改名的苏联就是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
其次,俞良早教授还认为巴黎公社革命与十月革命不是社会主义革命,因为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三位革命导师没有称其为社会主义革命。但是,笔者在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后,发现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对于巴黎公社革命的性质,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说,“从3月18日到凡尔赛军队进入巴黎,无产阶级的革命完全没有出现像‘上等阶级’的革命,特别是反革命中极为常见的那种暴行”[22](P46);恩格斯在给倍倍尔的信中也用了“巴黎公社这样的无产阶级革命时期”[23](P120)的说法;同样,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也说过:“最伟大的一次无产阶级革命的经验,即1871年巴黎公社的经验。”[24](P16)如上所述,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在这里所讲的“无产阶级革命”就是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政权的革命,也就是社会主义革命。对于十月革命,无论是在革命前还是革命后,列宁都不止一次地说过,我们将要进行的革命,或者已经完成的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1917年7月,列宁在《波拿巴主义的开始》中说:“全国正在接近另一个时代,即大多数劳动者不得不把自己的命运托付给革命无产阶级的时代。革命无产阶级将夺取政权,开始社会主义革命。”[25](P48)10月初,列宁在《论修改党纲》中说:“在发生革命的情况下不走向社会主义,就不能前进……我们的四月代表会议是估计到这一形势的,因而提出了‘苏维埃共和国’(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形式)的口号。”[25](P364)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在11月举行的全俄农民代表苏维埃非常代表大会上说,“这次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任何一个政党真正想要成为人民的政党,就必须明确地、斩钉截铁地说:我国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4](P95)在12月的铁路工人非常代表大会上,列宁又说道:“工人、农民和士兵所完成的十月革命,毫无疑问,是社会主义革命。”[4](P168)以上这些论述,不仅再次为政治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提供了佐证,同时也证明了革命导师们确实有巴黎公社或十月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说法。
最后,俞良早教授在谈到巴黎公社时指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巴黎公社是一种可以使劳动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这就肯定巴黎公社将来有可能走向社会主义革命,有可能创造社会主义社会。可是,他们绝不认为巴黎公社本身就是社会主义事物,绝不认为巴黎公社革命本身就是社会主义革命。”[8](P70)这种观点的关键,仍在于俞教授否认社会主义革命应该先进行夺取政权的政治革命,再进行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社会革命,只把社会主义革命理解为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社会革命。这显然是不符合社会主义革命的本意的。另外,需要引起注意的是,苏维埃与巴黎公社是同一类型的国家。列宁说过:“公社=无产阶级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一定的形式’。”[24](P177-178)“我们的目标仍是争取经验所得到的东西,即苏维埃政权,苏维埃类型的国家——巴黎公社类型的国家。”[7](P50)同时,苏维埃又是“社会主义革命必须运用的政权组织”[26](P358),也就是说苏维埃具有社会主义性质。所以,否认巴黎公社是社会主义事物就等于承认苏联一直采取的政权组织形式——苏维埃是非社会主义的,同时也就否认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社会主义性质。
总之,无产阶级为夺取政权而进行的推翻资产阶级的革命(即政治革命)就是社会主义革命,而且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都明确表示巴黎公社革命或十月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对于巴黎公社革命和十月革命性质的科学辨析,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和理解列宁在《论欧洲联邦口号》中提出的社会主义政治革命“一国首先胜利”论。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成功,也在理论和实践上印证了列宁的“一国首先胜利”理论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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