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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疑义辨析一则

2015-04-15吴春生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天象左传副词

吴春生

(遵义师范学院 人文学院,贵州 遵义352100;吉林大学 人文学院,吉林 长春130012)

一、前人对“会朝清明”的说解

《诗经·大雅·大明》有云:

牧野洋洋,檀车煌煌,驷马原彭彭。维师尚父,时维鹰扬。京彼武王,肆伐大商,会朝清明。(《诗·大雅·大明》)①

其中的“会朝清明”句,历来有不同的解释:孔颖达、段玉裁、马瑞辰、林义光等均把“会朝清明”解为在(甲子日)早晨。《毛传》、惠栋、陈奂等则把“会朝清明”解为“肆伐大商”的结果,即(只需)一个早晨天下就清明了。程俊英[1]和杨合鸣先生[2]也持此看法。

除了以上两种解释外,尚有其他两种看法。一是东汉郑玄解“会朝清明”为“合兵以清明”,他在《毛诗郑笺》云:“会,合也,以天期已至,兵甲之强,师率之武,故今伐殷,合兵以清明 ”并引《尚书·牧誓》中“时甲子昧爽,武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二是周振甫先生《诗经译注》中解“会”为合,全句译为“会合朝见天下亮。”[3]这种解释也是把“会”看作动词,虽与第一种解释的词性相同,但意义不同。

王力先生曾指出,“人们在注释古书中某些难懂的字句的时候,往往引用了两家的说法,再加上一句‘今并存之’,或‘此说亦通’”,但是,“古人实际上说出的话不可能有两可的意义。……我们如果要求知道古人实际上说了什么,那就必须从两种不同的解释当中作出选择,或者是从训诂学观点另作解释,决不能摸棱两可,再说什么‘并存’和‘亦通’了。”[4]这番话简单说来,就是对于同一句话,应当只有一种正确的解释,而“会朝清明”句却有以上四种解释,那么究竟哪种正确?亦或另有别解,需要我们作进一步的分析。

二、“会朝清明”之“朝”当为早晨

观察四种解释,不难发现,对于句中的“朝”字,前两种解释均把“朝”解作“早晨”,第三种对“朝”未做解释,第四种则解为“朝见”。尽管从字义上来看,“早晨”与“朝见”存在着意义上的引申——“朝”的本义即为早上,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有云:朝,旦也,旦者,朝也。大臣拜见君王的“朝见”也都发生在早上,但由于“早晨”与“朝见”无法找到一个共同的核心来统摄,二者只能分属于两个不同的义位,需要加以区分对待。因而这里的“朝”究竟该解作“早晨”还是解作“朝见”,就成了我们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语言是有社会性的。对此,杨逢彬先生有过精到的见解,他说“无论是词语还是句式,在某一时代的某一社群,都不可能孤立存在,而是带有普遍性的……一定要拿到那一时代的语言中去验证,看是否具有普遍性。”[5]按照第二种解释,如果《诗经》中“会朝”可解为“整个早上”或“一个早上”,那么同时代必然会有相应的“会朝”用例存在,但是据笔者在十三经中的检索,表述“整个早上”或“一个早上”的表达式只能是“朝”与“一”“遑”“终(崇)”等连用,如:

(1)强而后可,一朝而获十禽。(《孟子·滕文公章句下》)

(2)触石而出,肤寸而合,不崇朝而遍雨乎天下者,唯泰山尔。(《公羊传·僖公三十一年》)

(3)武人东征,不皇朝矣。(《诗经·小雅·渐渐之石》)

(4)终朝采绿,不盈一米勹。(《诗经·小雅·采绿》)

这类用例在《十三经》中共18见,而与之同义的“会朝”却未见一例。王力先生指出,“如果我们所作的词义训释只在这处讲得通,在别的书上再也找不到同样的用例,那么这种解释一定不符合语言实际”[4]。因此,我们说,在《诗经》时代,表达“一个早上天下就清明”的合法表达式不是“会朝清明”,而是“一朝清明”或“终朝清明”。不仅如此,如果“会朝”解为“整个早上”或“一个早上”,那么这里的“会”就是对“朝”进行修饰的形容词用法,那么《诗经》时代“会”有没有这种用法就成了关键。检《十三经》共见“会”1338例,其中用作形容词的仅3例,如:

(5)使鲁卫先会吴,且告会期。(《左传·襄公五年》)

此例“会”修饰后面的名词,释为“会见的”。其余两例同此。这说明在《诗经》乃至整个先秦时代,“会”虽有用作形容词,但都不能解释为“一个”“整个”。

基于以上,笔者以为把“会朝”释为“一个早上”的第二种说法不确,但是其把“朝”字释为“早晨”,却是没有问题的。这可以从文献中与“朝”字、与“会朝”构成搭配关系的成分分析得到证明。

从与“朝”字搭配来看,《十三经》中共见“朝”954次,其中释为“早晨”的有108例。这108例可释为“早晨”的“朝”除了前述的与“一”“遑”“终(崇)”等连用外,要么是与“夕”“夜”或“暮(莫)”等表时间的词连用或对用,这种类型最多,凡82例,如:

(6)鲁国社稷之臣也,若朝亡之,鲁必夕亡。(《左传·成公十六年》)

(7)夙兴夜寐,靡有朝矣。(《诗经·国风·氓》)

要么是与自然天象有关的以及与早晨相关的东西、事件连用,如《诗经·国风》中的“荟兮蔚兮,南山朝阝齐”和“鸡既鸣矣,朝既盈矣”。这种类型最少,共见3例。要么是与动词连用,构成“朝+动词”的格式,共见7例,②如:

(8)雉之朝句佳,尚求其雌。(《诗经·小雅·小弁》)

(9)昔斤朝涉之胫,剖贤人之心。(《尚书·泰誓下》)

换句话说,“朝”如释为“早晨”,“清明”必符合上面四种情况之一。事实情况也的确如此,“清明”的确符合上面四种情况之一——“清明”在上古与自然天象相关,如:

(10)动四气之和,以著万物之理,是故清明象天,广大象地,终始象四时,周还象风雨。(《礼记·乐记》)

(11)有景云之瑞,……凡三星,皆黄色,以天清明时见于摄提,名曰景星。(《今本竹书纪年疏证》)

(12)凡四时受王之日,日月当清明,五星顺度,润泽有光,此君臣和同。(《开元占经》)

(13)惟昊天兮昭灵,阳气发兮清明,风习习兮和暖,百草萌兮华荣。(《楚辞·九思》)

既然“清明”与自然天象相关,③那么其与“朝”连用,“朝”当为“早晨”。事实上,就商都所在的今河南境内的中原方言(其范围大致包括河南、山东大部、安徽北部等地)来看,亦是如此。“一大早清”、“一早清儿”、“一早清”、“大清早”之类的话语在中原方言中较为常见。由于“明”字为明母庚韵,属梗摄,如其处于句末位置且跟在同属梗摄的清母清韵的“清”字之后,④则二者连读时处于后一位置的“明”就有可能轻化。不仅如此,李如龙先生也指出,多音词(组)是把几个语素的意义重组成一个完整的意义单位,其在语音上也有把几个音节结合成为一个整体的要求,这就会使得原本完整的单个音节有可能失去某些或某个音素。[6]所以我们推测“一大早清”、“一早清儿”、“一早清”有可能是“一大早清明”、“一早清明儿”、“一早清明”中的“明”弱化甚至脱落之后的存在形式。尽管这一结论并不能完确定,但是“早”与“清”结合却是中原方言中不争的事实——此亦可作为与“清”结合的“朝”解为“早晨”的辅证。

以上是从与“朝”搭配的成分来入手分析的,如就与“会朝”搭配的成分来看,结论亦是如此。我们在同时代的《左传》中共检得4例“会朝”,如:

(14)叔向曰:“二君者必不免,会朝礼之经也,礼政之舆也,……。”(《左传·襄公二十一年》)

(15)临祭祀,奉民人,事鬼神,从会朝,又焉得居……。(《左传·昭公七年》)

上述2例句中“会朝”都和国君、诸侯与大臣之间的会面有关,“朝”不当为“早晨”,其余两例亦如此。但是我们在稍晚一点的《吕氏春秋》中见到如下句子:

(16)列精子高听行乎齐氵民日王,善衣东布衣,白缟冠,颡推之履,特会朝雨袪步堂下,谓其侍者曰:“我何若?”(《吕氏春秋·达郁》)

这里的“朝”当为“早晨”,对比上四句与本句可以发现,同样是“会朝”,仅仅因为本句有自然天象“雨”——“朝”可释为“早晨”的四种情况之一——的存在,“会朝”就不再和会面相关。因此,对“会朝”搭配情况的分析与对“朝”的搭配分析所得出的结论是相同的,“会朝清明”之“朝”当为“早晨”,上古音韵地位为端母宵韵,④按《广韵》即读为陟遥切或直遥切。

三、“会”为动词

既然“会朝清明”中的“朝清明”都得到解释,四字中仅余一“会”字还没有明确,因此我们再来看这个“会”字究竟该作何解。如按第一种解释,把“会朝清明”解作时间状语,那么“会”既可能是动词,也有可能是时间副词或介词。我们知道,“会”在上古是“会合”义动词,《说文·會部》有云:“会,合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又云:“《礼经》:器之盖曰会,为其上下相合也。”烧制器物之盖的目的就是为了密闭器物,二者必然相合。除必然相合外,事物间的偶然相合也时有出现。正因为如此,“会”可以由“(必然)相合”义产生出“(偶然)相合”义,进而再由“(偶然)相合”义产生出“碰巧”“适逢”义。从句法结构上看,上两例中“相合”义动词“会”己进入“V1+V2”结构,并处于次要动词V1位置,丧失了与指示时间信息有关的句法特征,有可能从动词中分化出来成为其它的词类——唐贤清先生(2003)指出:一个词如果经常处于句法结构中的谓语的前面,那么它就极有可能发展成为一个副词。[7]基于此,我们以为上两例“会”都已有时间副词和动词的两可性,可释为“碰巧”“适逢”,而本文要讨论的“肆伐大商,会朝清明”句中,“V2”位置被上文已经分析并确认为“早晨”的时间名词“朝”所占据,构成“会+时间名词”的结构,所以这里的“会”虽可释为“碰着”“适逢”,但仍为动词。[8]这样,我们就确认了第一种解释的正确性。

四、小结

在上文中,我们考察“朝”“会朝”“清明”的共时用法,得知“会朝清明”之“朝”是“早晨”,“会朝清明”之“会”不是用来修饰“朝”的形容词,否定了“会合兵力”和“会合朝见”的解释;然后又通过《诗经》时代表达“一个早晨”的合法表达式为“一朝”,反面证明了“会朝清明”也不是“一个早晨天下就清明了”;最后,梳理《诗经》中的“会”用例,论证了“会”仍然是“会合”义动词,本句中可训为“适逢”“碰着”,从而确立了“会朝清明”应释为“全力去讨伐商纣之时,适逢早晨清明的时光。”

[注 释]

①本文十三经引文据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12月第1版。其余引文出自《吕氏春秋》《楚辞》版本为中华书局版中华经典藏书系列丛书,《今本竹书纪年疏证》引文自《古本竹书纪年辑注·今本竹书纪年疏证》,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3月第1版,《开元占经》引文自《占经》,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

②先秦文献中未见“朝见”一词。《左传·定公三年》“子常朝见蔡侯之徒”和《左传·成公二年》“齐侯曰:“余姑翦灭此而朝食”,这两句中的“朝”有争议,因而两例未统计在先秦文献中的“朝+动词”的7例中。不过,由于“朝清明”与“朝+动词”结构无关,所以无论此两处“朝”作何解,并不影响本文的结论。

③检索表明,先秦文献中“清明”共26见,其中与自然天象相关的有11见,与个人修养相关的有14见,和国家政治有关的仅1见,且出现在时代相对较晚的《管子》中,应当排除在外,而且“肆伐大商,会朝清明”显然与个人修养也无关联,所以《诗经》中的“清明”只能与自然天象相关。

④可参见郭锡良:《汉字古音手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

[1]程俊英.诗经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496.

[2]杨合鸣.《诗经》疑难词语辨析[M].武汉:湖北辞书出版社,2002:125.

[3]周振甫.诗经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2:398.

[4]王力.训诂学上的一些问题[J].中国语文,1962(1).

[5]杨伯峻,杨逢彬.论语译注[M].长沙:岳麓书社,2009:3.

[6]李如龙.汉语方言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92.

[7]唐贤清.《朱子语类》副词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3.

[8]吴春生.副词“会”的产生[J].语文建设,20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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