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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体系为什么不足以支持创新?

2015-04-14

董事会 2015年2期
关键词:外部性金融体系补偿

创新,是决定中国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这一点,社会各界有着高度的共识,但对创新受阻、创新不足的个中缘由,却有着不同的解释。从资金的角度来看,金融体系的发展滞后于经济增长和社会转型,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重要原因。

尽管政府多年来一直号召银行要创新金融产品,为新兴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但银行自身的风险管控要求和盈利模式限制了中小企业间接融资的规模。无论银行如何变换花样,创新出怎样的金融产品,这些产品的背后都是需要有信用抵押的。这一特点决定了银行不可能独自成为支持创新的主力,即使是在利率完全市场化的国家,银行也不是新兴企业的主导性融资来源。

按照经济学原理,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有两条:一是公共补偿,因为创新活动具有正向外部性,市场机制本身是无法补偿创新者的投入和所面临的风险的,所以必须要依靠公共部门,通过提供公共资金补助、成立创新支持基金或定向创新企业的信用担保平台等方式,解决资金来源不足、创新激励不足的矛盾;二是建立多层次的金融体系,主要是建立与创新型企业的资产特点、风险结构和成长性相匹配的资本市场,用市场机制引导风险偏好型资本流向创新型企业。

公共补偿的最大难题是信息甄别。在不计其数的创新活动中,到底什么是“有前途”的创新方向呢?哪些是外部性最大的创新活动呢?如果私人投资部门都无法回答这些问题,又怎能指望政府官员的“行政头脑”呢? 何况在一个权力高度集中的行政体制下,公共决策往往取决于决策者的偏好而不是市场需求,很多投资项目都是“政企合谋”的结果。全国各地大量出现空置的科技园、创业园,一些产业投资扎堆过剩,而真正要进行技术创新和升级的中小企业却得不到资金支持,都是因为补偿决策机制出了问题。

此外,我国还没有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创业板市场。由于行政色彩浓厚,上市制度和交易制度的不完善,目前我国的创业板和新三板市场对新兴企业的融资支持非常有限,与美国纳斯达克股票交易市场的差距很大。与此相关,天使资金、私募资金在本土市场的积累和沉淀也受到极大影响,从而拖累了整个社会创新资本的有效、持续供给。

金融体系对创新能提供多大支持,说到底还是要落实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上。政府要把自己的角色定位在制度、法律的建设和完善以及审慎的政策支持上,而其余的事情皆应交给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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