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专业化审讯的常模构建
2015-04-13陈炳灵
【本期主讲】
陈炳灵,工作经历: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至今一直从事自侦工作,历任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教导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副检察长等职。曾办案件:主办、组织指挥立案查处了300余件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研究方向:职务犯罪侦查与认定。文章发表:2006年至今在省级以上刊物如《浙江检察》、《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华中科技大学学报》、《法学教育》等发表论文九篇。
核心提示:每次审讯中不同的审讯人员对不同条件、不同事实、不同犯罪嫌疑人的审讯会出现各种状况与形态,对此侦查人员只能就案论案,因人施策,实践中审讯也无千篇一律章法,不过审讯的策略与方法则是可以借鉴与利用的,我们应该在日常的审讯中将审讯常模提炼、总结、充实,最后达到专业化审讯常模的构建。
关键词:职务犯罪 审讯常模 应用
随着职务犯罪的智能化与科技化,审讯的法治化和文明化,现在检察机关不管是对经济还是渎职犯罪审讯的难度是越来越大。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中央与地方的反腐力度与要求在不断加强,群众反腐的呼声也在日益高涨,而对实务部门来说,职务犯罪案件的事实落实难、案源性行贿犯罪突破深挖难、另究余罪的职务犯罪案件口供突破难的矛盾,已是亟待我们破解的一道难题。传统、机械的硬审讯模式,分散、各自的旧突破方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我们现在的侦查水平与时代需要。如何转变审讯模式和提高审讯效率?笔者认为专业化审讯应是突破这个瓶颈的途径。但如何搞好专业化审讯,可谓智者见智、仁者见仁,笔者试以职务犯罪审讯为视角,浅谈专业化审讯常模构建的想法。
一、专业化审讯常模的内涵
职务犯罪侦查中的专业化审讯常模,有别于心理学上用在心理测评中的那种供比较和解释测验结果的标准常规量数的常模。笔者所指的专业化审讯常模,是指在职务犯罪侦查中被引用到侦查审讯学上那种可供比较的参照分数标准,其基本原理是以突破案件的审讯前置常模与实施常模作为参照分数标准,并以此为根据设定审讯成功的平均数值,审讯人员根据个案审讯情况得出分数,与平均数值比较得出差异,从中界定审讯成功与否的常规模式。
二、专业化审讯常模的外延
(一)前置常模
前置常模是指促成审讯成功必须具有的条件式参照分数标准,它应该有以下要素组成:
1.精准化的初查成果。任何审讯必有线索或事实,否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线索从何来,必须要靠我们自己发现与挖掘,精细化的初查自然是有效的途径。通过网上初查、走访初查,查询初查,查账初查等多种形式,汇总归纳后全面厘清并掌握某些线索,通过分析研判,从中达到我们的内心确信,确信犯罪嫌疑人某方面某事情可能有问题有怀疑,方可摆上审讯的台面。事实从何来,无非也是我们运用询问等方法,将有具体检举或举报的、前案余留的犯罪事实等,通过初查加工,然后仔细地、私密地将事实与合理怀疑丰满起来,勾勒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形态,将之实施审讯,达到精确打击。因此,精确化的初查成果是审讯成功的前提。
2.专业化的人才汇聚。审讯是一门艺术,也可以说是一种博弈,而现代的审讯必然走向多兵种组合作战。一场审讯既要有对审讯方面术有专攻的人才为主导,也要有外调搜查方面有特长的人才来同步,更要有掌握科技取证的技术人才来呼应,只有多兵种的密功配合作战方能产生远大于一的效果与效率。审讯常模中如果缺少某方面的专业人才,那么我想不能说是现代审讯的完美结合。何况职务犯罪活动的日益复杂化、多样化、智能化、隐秘化已经增加了我们侦查工作的难度,因此只有专业化的人员才能破解这个难题,保证我们的办案质量与成效。那么专业化人才如何汇聚?检察机关在目前的办案模式与现状下,我想一方面要加大对这方面人才的培养与实训,更重要的还是要依靠院内部对该方面人才的统一调配组合,及依靠上级院侦查一体化上的智力一体化。
3.合理化的组织分工。现代化的侦查,是大数据、大智慧云集下的集团化、一体化的歼灭战。因此,完美的审讯必须既要有人员合理搭配的审讯组冲锋陷阵,也要有取证组与技术组的同步出击围歼,同时也要有法警看管组、建立绿色医疗通道的专职医生蹲点或有条件院配专职医生的医疗组、应对制止犯罪嫌疑人家属亲友来院闹事或尚要多头多人取证及应对律师介入等突发状况机动组的后方支援,要有合理化的配合互动的作战组织分工。
4.智慧化的决策团体。审讯成不成,口供开不开,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领导者决策的智慧与勇气,所谓事成于谋出于断,因此作为博弈式的审讯,必须要有局与院领导等组成的决策团体,特别是最终的决策者必须要时刻掌控审讯与取证等全过程或变化,做到了如指掌,胸中有谋,并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决断或灵活校正审讯。
(二)实施常模
实施常模是指达成审讯成功必须具备的要素式参照分数标准,它应该有以下要素组成:
1.针对性的审讯预案。初查成果出来后,经检察长决定,我们自然进入对某犯罪嫌疑人或某事立案的阶段,而要在实施审讯时,我们必须要有针对性地制订审讯预案,打好有准备之仗,并且审讯人员在审讯实施前要事先统一意见的执行。
一般的审讯预案中应包括审讯的目的与方向、应对措施办法及审讯风险评估等,如此我们方能做到有的放矢或灵活机动,达到高效精准,不会造成无从下手或产生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现象。
2.严肃性的审讯环境。审讯环境的营造是一门学问,良好的、理想的审讯环境营造能促成犯罪嫌疑人心态的变化与催化,为顺利突破创造条件如审讯室的布局,在一个狭小或空旷、封闭、简洁并配以科技装备的审讯室中审讯,显然对犯罪嫌疑人有较大的压抑感、孤立感、畏惧感,容易促成犯罪嫌疑人的心态变化;又如审讯前由着制服的法警对犯罪嫌疑人的随身物品进行查验与扣押,审讯时由法警两旁站立值勤,显然也会对犯罪嫌疑人造成不适与恐惧;而审讯前与审讯中的适当造势,如审讯台上放置写有犯罪嫌疑人名字、案件性质、书证等内容的案卷材料,故意让犯罪嫌疑人看到,审讯人员不时翻翻案卷材料等,审讯椅旁放置有烟蒂或喝过水的纸杯、吃过饭的饭盒、旁边审讯室紧闭的门不时发出声响等等也容易能对犯罪嫌疑人造成事发的假象,会动摇犯罪嫌疑人的心态并促成审讯的成功。
3.节奏性的审讯节点。笔者推崇张驰得当、收放自如的有节奏的软审讯模式,现代的侦查也要求我们审讯方法由硬审讯转向软审讯。软审讯其基本模式是在分析被审讯人的心理特征和行为特点的基础上,通过语言与肢体行为来说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这种模式以攻心为上,既利于犯罪嫌疑人自愿供述,也利于审讯出更大成果。
以12小时审讯为例,笔者将审讯分成三个时间节点并有节奏进行,各时间点的长短可根据审讯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有些案情简单容易的或必须首先解决的,则可直截了当,直奔主题。
第一个时间节点的审讯以摸底为主。因为在审讯前我们不可能全面知晓、掌握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因此我们在审讯时必须要先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着手。对于基本情况被审讯对象还是愿意谈的,通过聊天的方法,使其在不明我们审讯方向或意图的情况下,从中摸其性格与为人、摸其对职务犯罪的法律意识强弱、摸其对家庭事业的情感与忌讳、摸其的管理职责、权力影响范围,摸犯罪嫌疑人的关系人等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要尽可能地多摸多刺探一些情况,为我所用,从中可增强审讯人员的内心判断与不断确信。
第二个时间节点的审讯以攻心为主。攻心的方略很多,但万变不离其宗,该阶段的审讯主要应以说服教育为手段,通过法律政策、案例亲情等灌输,结合运用审讯模糊语言等,促使犯罪嫌疑人的态度改变,达到其愿意交代的效果。
最后一个时间节点的审讯则以强取为主。在该阶段,有些犯罪嫌疑人出于畏罪怕处理的心理,有的侥幸认为没被发现而不愿交代,有的则对事情进行否认或还处在犹豫状态,也有的交代吞吞吐吐有所保留,也有的故意狡辩歪曲事实,有的可能其他罪种没有穷尽等等不一而足。此阶段应是毕其功于一役,进行穷追猛打,当然还是要运用攻心与证据战术,充分运用审讯策略进行突破。
4.差异性的审讯策略。犯罪嫌疑人进入审讯室后,其对外界的信息已相对封闭并处于孤立无援状态,作为审讯人员必须树立肯定能突破的自信心,否则未经交锋自己就败下阵了。笔者认同对不同事实与不同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应采取不同的、各有侧重及差异的审讯策略,如此方能做到对症下药,水到渠成。
笔者认为:一个好的审讯策略的宗旨应该是走从错觉——相信——出路的路线。通过施策造成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事情已暴露被掌握或他人已交代的错觉(当然不能是诱供或指供),促使其自愿地逐渐与审讯人员建立信任感,使犯罪嫌疑人相信审讯人员的话是真实可信的,达到愿意向审讯人员交代的信任度,然后审讯人员通过情感感化等方法,给犯罪嫌疑人指引从轻减轻的出路,迫使犯罪嫌疑人交代或全盘托出。
由于接受审讯的犯罪嫌疑人年纪、职务、阅历、性格、文化等各不相同,因此作为审讯人员必须通过分析每个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征和行为特点,分别施以不同的策略与方法,从而说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
5.同步性的审讯外围。外围的同步也是决定审讯或深挖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配合默契、无缝对接的同步外围对审讯突破会起到决定性的影响。如:犯罪嫌疑人被控制或到位后、或其已交代了有关事实后,作为外围取证组的人员可迅速、及时地做好同步的搜查、扣押、冻结等工作,一则是为审讯搜集提供有用的炮弹,二则是提取物证、书证,起到固定证据、保证案件质量的作用;又如:有其他的同案犯、其他的行贿者、重要的证人或知情人必须及时到位的,或要达到东方不亮西方亮的效果的,则外围取证组要马上到位布控进行审查;又如:遇犯罪嫌疑人冥顽不化的,如遇有为其来打招呼说情的家属亲友,则外围取证组可采用叫他们打电话、录视频的方法去感化刺激犯罪嫌疑人,还有的也可以通过犯罪嫌疑人家属聘请的律师去做犯罪嫌疑人的工作等等。
6.支撑性的审讯科技。随着犯罪嫌疑人反侦查能力的提高,必然要求我们审讯人员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而审讯中的科技支撑,则对审讯成功起着重要的作用。要打出现代的科技审讯组合拳,笔者认为既要有对犯罪嫌疑人身体安全监护的身心监护仪,也要有对犯罪嫌疑人不交代时予以施压的测谎仪;既要有规范笔录、保护自我的同步录音录像、及时发令指挥的视听系统,也要有为审讯提供炮弹、揭露犯罪嫌疑人隐私等的手机电脑恢复读取系统等。特别是手机电脑恢复读取要求我们的技术人员要同步性、即时性与全面性,与审讯及时对接,为审讯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7.连贯性的审讯衔接。侦查实务中限于审讯人员的体力精力与意志,一场审讯必须要有几个班组进行上下作业,因此上下班组之间关于对当班中的犯罪嫌疑人态度变化与交代情况、对下班的策略建议及要注意的事项等,进行审讯交接与会诊显得尤为重要,上下班组之间要融为一体,目标一致,切忌一头雾水,各自为战的碰运气,如果没有连贯性、针对性的审讯衔接,审讯必会失败或存在不足的。
8.及时性的审讯校正。审讯中犯罪嫌疑人的内心是在逐步变化的,但审讯人员可能限于经验与方法,在审讯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的现象,对犯罪嫌疑人稍纵即逝出现的心理变异状况、语言、行为,若抓不住,会失去良好的突破机会,有时会被动地限入僵局。因此作为直观监听审讯或听取会诊的决策者应及时发令,对审讯中出现的偏差或方向进行校正(当然如果当班审讯人员有能力也可以当机立断自行校正)。笔者认为审讯校正主要是对犯罪嫌疑人的受审态度、审讯人员所实施的审讯策略、犯罪嫌疑人所交代的事实(如有些是狡辩的、有些是故意隐瞒的、有时是可以深挖的)等进行校正。
三、专业化审讯常模在侦查实践中的应用
在侦查实践中专业化审讯常模通过常模比较的方式运作并发挥作用。常模比较是指通过将前置常模与实施常模赋予分值,审讯人员根据审讯情况进行打分并从中判断审讯成功与否的模式。笔者试从艺术、建筑、战争学等中被推崇引用的黄金分割比例定律,结合自己办案中的体会,以如下方法进行赋值与比较:
将专业化审讯常模设置100分的分值(前置常模与实施常模相加),按照黄金分割比例,设定前置常模的分值为38分,实施常模的分值为62分,然后设定专业化审讯常模中的前置常模分值为24分、实施常模分值为38分的平均参照分数,如常模比较得分为:未达到前置常模分值24分与实施常模分值38分的,则审讯会失败,如二者皆达到的则审讯会成功。具体分数设置如下表:
从设置的分值中不难看出:笔者认为常模中起关键性制约作用的是初查成果、审讯策略,而其他的如专业人才、审讯节点、审讯外围、审讯科技、审讯衔接、审讯校正等等都会起到左右审讯的作用。
为形象说明常模比较在具体侦查实战中的应用,笔者试对一案源性行贿案件的突破为例进行具体阐明:
某院经网上及走访调查等发现一行贿人A经常承揽到B单位的工程,经话单分析发现A与B部门领导C经常联系,且节日期间有联络痕迹。经公安查询发现A、C二人有一同旅游迹象,车辆及房管查询发现A这几年生意做得不错,买车买房。另发现A也承揽过其他单位的工程,具体情况不明。查阅资料发现在以前查处的案件中有人交代过A送其小额钱物的情况。评估分析后经检察长决定对A上手,并由分管副检察长任总指挥,经人员调配分工,确立了骨干人才担任主审,其他人员配合支持等。尔后骨干人才制定了预审方案报领导审定,当日秘密找到A进行审讯,同时外围组同步出击搜查到A一些工程资料等,技术组对A随身手机进行数据读取与恢复发现一些个人隐私,审讯组人员运用了一些较好的差异预审策略,审讯中有节奏,交班时有衔接,校正时需及时。对该案源性行贿案件审讯进行常模比较打分:
通过与前置常模和实施常模的常模比较:前置常模比较得分28分,大于24分,同时实施常模比较得分44分,大于38分,说明对A审讯一般能成功突破的。
四、结语:
俗话说:水无常形,兵无常态。每次审讯中不同的审讯人员对不同条件、不同事实、不同犯罪嫌疑人的审讯会出现各种状况与形态,对此我们只能是就案论案,因人施策。实践中审讯也无千篇一律章法,不过审讯的策略与方法则是可以借鉴与利用的,我们应该在日常的审讯中将审讯常模提炼、总结、充实,最后达到专业化审讯常模的构建。如果我们的每次审讯都能达到上述专业化审讯常模要素中的高分标准,那么我们没有必要对常模进行赋分与比较,因为这样的审讯肯定能成功的。本文是笔者根据自己办案体会对专业化审讯常模的探讨与尝试,运用黄金分割比例定律设定常模分值也无可参考的科学与法律依据,可能有不当之处,权当抛砖引玉,敬请行家批评斧正与一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