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强农弱:三问韩国退蒜
2015-04-13娄向鹏
娄向鹏
【背景提示】因为被韩国农管所认定为质量不合格,山东临沂兰陵县的几十位蒜农一夜间由坐等韩方结款变成了负债上百万,走投无路的蒜农们正在韩国驻华使馆门前“讨说法”。中国农民在国际市场的“弱势”已经屡见不鲜,在成为世界强国的道路上,中国农业为何没能强势起来?
前不久,山东一批“优中选优”出口到韩国的大蒜因为质量问题被退回,蒜农遭受了巨大损失。
为什么退货?原因简单清楚,韩方在发货前和到货后的检验机构不一样,检测方法也不同,致使检测结果不一样。这个明显错在韩方的事情,到头来遭受损失的却是中国农民。这个问题令人痛心,更令人深思。
一问:出口的好产品?怎样才算真的好?谁说了算?
众所周知,在中国,“好”产品才出口,可是好产品遭遇了退货,问题出在哪里?是韩国人吹毛求疵,还是好产品仍然存在问题?好产品到底怎样才是真的好?
退蒜产自“中国大蒜之乡”山东兰陵县,这批大蒜经过蒜农的认真筛选,可谓优中择优。可惜,首先标准是韩国定的,而我们完全没有标准的概念,完全是被动地接受;其二,标准执行得怎样,还是韩国人说了算,自己不检验,自己检验了也不算数,没有话语权。
兰陵这批大蒜到了韩国后,农管所抽检“重缺点大蒜”超过了5%。农业部蔬菜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常务副主任刘肃说,在国内,没有“重缺点大蒜”概念,类似的概念是“缺陷大蒜”,比如一等和特等蔬菜,“缺陷”比例不能超过1%。
熟知中国农业现状的朋友们知道,中国的“缺陷大蒜”是一个模糊概念,没有严格的标准,从来没有人认真执行过,因为我们在中国购买大蒜时,脑子里从来没有浮现过“缺陷率”这个概念。再加上全中国的生产者都有着一种强烈的贴着标准走的潜意识,供货比标准高了像吃了亏似的,不给你掺杂使假已经算是有良心的了。
反观韩国,在进口食品政策方面一直保守谨慎,有近万种条款和标准限制农产品进口。因为限制,标准就高,执行严格,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很难过关。2013年,仅宁波口岸接收的从韩国退回的农产品就高达131批,货值934万美元。因此,韩国退蒜是偶然中的必然!
如果我们自己建立标准,中国的标准高于韩国标准,并且建立标准后说到做到,不用外方检查也同样做到严格符合标准,那么我们是不是在出口产品方面能够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和主动权?如果我们销售给自己同胞的产品,与外销产品执行同样的标准,我们是不是可以傲慢地说,你爱要不要!想要,价格不能太低,甚至价格我说了算。韩方还牛得起来吗?还会什么都是外方说了算吗?
二问:农民的组织在哪里?
本次兰陵大蒜出口,是几个农民和当地的蒜农一起凑钱第一次做对外贸易。农民自己说,资料都是韩文的,看不懂,对对外贸易的规则不清楚,对韩国方面提出苛刻条款的地方根本没有注意到。而大蒜出口贸易,涉及到大蒜生产、加工、包装、贮运和出口贸易等各个环节,还包括对方国贸易政策、法律(合同)、行情变化和质量抽检方式等一系列工作。对于这些复杂的环节,蒜农自身没有能力搞清楚,也没有设法借助自己能够掌控的力量搞清楚,除了生产加工,其他各环节是委托韩方代理公司做的。所以,中国蒜农在一开始就完全处在不利地位。无事则罢,一旦有事,吃亏的一定是最弱势最无知的中国农民!
韩国退蒜事件是中国农业落后的缩影,能够代表农民利益、有经营能力的合作社、农协、金融等组织在本次大蒜出口的经营中缺位!
事到如今,所能做的只能是马后炮式的补救工作。
1月21日,二十几位来自山东临沂兰陵县的蒜农来到北京韩国驻华机构“讨说法”;兰陵县政府已向韩国驻青岛领事馆递交了材料为蒜农维权;山东省商务厅多个处室已联合介入并关注事态发展。事已至此,这类纠纷只能严格根据合同来处理,别无他法。
这是多么被动的局面!
现代农业与传统农业一个最根本的区别就是,生产经营的组织方式的改变!
传统农业之所以落后,是因为“农业生产方式”的落后,是“分散”的、“小农”的、“作坊”式的,而现代农业是“专业分工、社会化组织”的大工业模式的。
兰陵县的大蒜产业,可谓有产量无规模。在现代农业规模的概念里,已经涵盖了规范和统一的内容,而纯粹的产量与规模不是一个概念,规模不是简单的又散又乱的大,是有标准有质量的大;兰陵大蒜又一个问题是有质量无标准。也许兰陵产的大蒜在筛选之前,其天然的平均质量是全球最好的,可是,兰陵大蒜无标准,好产品照样让人挑出了毛病,好产品还是遭遇退货,好产品还是卖不出好价格!这个问题的根源是农业的组织形式是极端落后的,没有属于自己的常年可依靠的经营组织,没有分工和合作!是临时出口临时凑人员,临时凑资金,临时凑货源,像做一锤子买卖,只关注眼前,来年再说。这种组织水平和组织能力,一定是漏洞百出的。
三问:出口好产品何时让中国人同享?
在我国,“好”产品才出口,那说明什么?说明内销的农产品与出口产品在方方面面差距巨大,说明我国农业的整个产业水平非常落后!一二三产业没有打通!
由于我国始终存在一个落后的内销市场,农产品的非良产品、农民落后的经营方式就不会消失,就会始终与出口的高标准与出口的现代经营方式存在显著的落差和不适应。
农产品在国内市场无标准、无品牌、无预售、无贸易程序和规则,销售靠运气,竞争靠价格。消费者购买农产品,同样是撞大运,碰到什么算什么。如果你今年有幸吃到了好产品,想在明年这个时候还能够买得到吃得到,绝对不可能。销售人员也不知道他销售的产品是从哪里来的。
所以,中国农产品从种、收、储运、加工和销售都像盲人摸象,这样的现实说明了整个农业产业处在一个非常低的水平上。悲剧的是,无论是经营者还是消费者都拿这种低水平当作正常,感觉没有什么不妥。这是兰陵大蒜事件根源中的根源!这是中国农业落后最悲剧的地方!
请允许我把话说得极端一点:只要出口产品和内销产品有一天不一样,类似兰陵大蒜事件就会持续大量出现!
兰陵大蒜事件从根本上来说,不是简单的产品质量问题,不是单纯的兰陵农民的水平问题,而是中国农业整体落后、农业的生产和组织方式落后的大问题!
我们要大力提高我国农业的现代化水平,尤其是要着力提升我国农业的组织和管理水平。只有彻底抛弃落后的生产和组织方式,让中国人同享出口好产品,中外市场一个样,中国的农产品才会畅行世界,农民才会致富赚钱,兰陵大蒜事件才会减少和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