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社会保障工作的经验及思考
2015-04-13朱钰
朱钰
【摘要】社会保障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也是政府关注的民生工作重点,本文以辽宁省沈阳市的社会保障工作为例,指出推进社会保障工作的几点经验。
【关键词】社会保障 就业 保险
社会保障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大事。近年来,辽宁省沈阳市始终把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工作放在实现科学发展的优先位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持续深化“科学打造民生链,着力形成大循环”的理念,突出“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以稳定和扩大就业为重点,以人才强市战略为推力,纵深拓展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不断促进工资收入科学分配,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新提升。
一、在就业工作方面,一是继续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为首位
开展全市人社系统“送岗位、送项目、送技能、送政策”进校园、现代服务业企业高校毕业生专场洽谈、高校毕业生技能提升培训系列活动启动仪式等系列活动,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超过100场。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目前文件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针对全市219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继续开展局级领导一对一帮扶,确保其年底前100%就业。二是继续加强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开展沈阳市2013年“春风行动”。为广大农民工兄弟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实现农民工的高质量就业。召开民营企业周专场招聘活动。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提供就业岗位。三是突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举办沈阳市“创业大讲堂”和“创业明星巡演”启动仪式,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力度,提供资金支持。计划出台《沈阳市全民创业援助行动三年计划实施方案》。已完成了《方案》的起草、征求意见和修改工作,待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后转发此文。四是深入开展高级人才服务工作。组织各区、县(市)开发区)对沈阳市55家重点企业高层次人才需求开展调查,并做好跟踪落实。同时,对沈阳市有高级人才需求的20户重点企业进行入户调研。筹建市级高层次人才数据库和网络平台,宏观掌控高层次人才就业状况。五是进一步深入基层调研就业创业工作。局领导班子带队深入基层单位走访调研,深刻把握各区县市就业工作新变化,进一步提高就业创业服务质量。六是加强机关建设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建言献策、查找工作风险点等一系列活动,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截止2013年9月末,全市实名制就业17.2万人,完成省计划15.1万人的114%;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5.5万人,完成省计划5万人的110%;援助就业困难群体人员实现就业2008人;完成扶持创业带头人2489人,带动就业14797人,分别完成省计划1830人和11000人的136%和13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为551186名劳动者发放了《就业失业登记证》,其中:当年发证130969本;开展就业登记的374084人,其中:当年就业登记146870人;期末开展失业登记人数93734人;进行就业援助对象认定5090人。
二、在完善养老工伤保险体系方面, 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扩面征缴工作深入推进
召开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百日行动工作调度会,对全市扩面征缴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扩面征缴工作进入集中推进阶段。
(二)经办管理工作扎实有序
一是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完成了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待工作;按新的在岗平均工资重新核定了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继续做好新增在职转退休人员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金工作。二是不断强化个人账户管理,做实率继续保持100%;做好跨统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发放的前期准备工作;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选档工作。三是做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日常申报核定、个人账户记清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保转制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及时接续。四是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按照国家提出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10%的基本原则完成了普调,涉及企业退休人员94.6万人,人均增加168元。同时,将新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养老金增加55元,其中2011年底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五是继续做好企业整体移交工作;按时与公安部门进行了退休人员户籍对接,对户籍注销人员全部进行养老金停发处理;完成了整体移交复转军人报销医疗补助费上报工作。六是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和养老金发放工作,创新形式做好参保宣传工作;做好保费收缴、养老金发放及冒领追缴的核查工作。七是继续推进实名制工作的做实;研究制定无缴费能力企业工伤保险管理办法,细化待遇审批手续,并进行了资格认定。
截止到2013年9月末,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30.5万人,同比增长8.0%,按省考核口径完成指标331.4万人的99.7%,其中在职参保人数为230.8万人,同比增长8.6%。统筹基金收入达到91.9亿元,同比增长13.4%,按省考核口径完成指标145.87亿元的63.0%;个人账户收入38.3亿元,同比增长7.2%。统筹基金支出达到163.0亿元,同比增长17.9%;个人账户实账支出为3.5亿元,同比增长34.6%。当年统筹基金收支逆差为68.6亿元,同比增长24.1%。社区管理企业及个体退休人员105.8万人,完成省任务指标的101.7%;各区、县(市)集中管理退休人员档案64万,完成省任务指标的102.7%。
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数为7.8万人,同比减少4.9%;离退休人数为5.6万人,同比增长3.7%。基金收入为5.7亿元,同比减少 1.2%;基金支出为7.2亿元,同比增加1.6%。基金当期结余-1.4亿元,基金滚存结余1.4亿元,同比增加11.4%。
新农保参保人数为105.2万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35.4万人;城居保参保人数为7.7万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5.8万人。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176.6万人,同比增长5.4%,按照省政府考评指标口径,完成省任务指标177.8万人的99.3%;享受待遇人数2.0万人,同比增长7.1%。基金收入为4.7亿元,同比减少11.0%;基金支出为3.9亿元,同比增长8.6%;当期结余0.8亿元,滚存结余7.8亿元,同比增长21.0%。
三、在医疗保险工作方面,一是进一步调整完善医保政策
人社局相继出台了“取消残疾人员参保待遇等待期”、“减轻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压力,将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6.8%”等政策。二是进一步加强“两定”监管。对定点药店奖惩实施办法进行修订,目前正在修改阶段,拟在近期出台新的举报奖励办法。在参保管理上,调取了未足额缴费单位信息,准备对该类单位进行欠费提醒;完成了生育生活津贴账号网上采集的前期准备工作;在个体参保中及时解决居民及个体人员参保业务出现的各种问题。
截至2013年9月末,沈阳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户数为62755户,参保人数为356.06万人(不含省直9.9万人),其中市本级在职职工231.69万人,市本级退休职工124.37万人。居民参保人数为1220048人,其中大学生359542人。职工和居民合计参保478.06万人,完成省任务指标的100.43%(职工和居民不含省直参保人员任务数为476万人)。
生育保险参保户数为56515户,参保人数为281.42万人,其中市本级在职职工182.79万人,市本级退休职工98.63万人,不含省直任务数为276.7万人,完成省任务指标的101.71%。
四、在失业保险工作上,一是进一步完善失业预警监测工作
按照市政府领导的要求,人社局对用人单位人员状况预警监测的基础上,对失业预警监测工作进行调整和完善。在对我市在经济发展和就业总量中具有规模性、代表性、特征性企业人员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企业产生的减薪、待岗、裁员等情况,实行月报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对样本的数量和数据质量上下功夫,确保数据的质量和真实性。二是继续做好失业人员总量的宏观调控。即根据《就业促进法》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用人单位一次性裁员10%或20人以上及年度内裁员占职工总数20%以上的,通过审核职工安置方案、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参保缴费信息等,规范企业的裁员行为,也有效地控制了失业人员的数量,为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计划内起到重要作用。
截至2013年9月末,沈阳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134.1万人,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记录建账率达到100%。
基金收入118621万元,支出1954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为386415万元。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1.8万人。2013年1-9月,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15422人,由于待遇期满、就业、退休等原因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15844人。
五、在稳定劳动关系工作方面,一是劳动关系管理不断规范
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截至9月底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集体合同覆盖率达到95%以上,积极引导和规范劳务派遣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二是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创新开展。扎实推进基层劳动调解组织建设,截至目前,在街道(乡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已达到95%;国有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为98%;全市民营企业调解组织组建率达到40%;全市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调解组织组建率达到74%。全市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6966件,结案率98.25%。三是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先后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劳动保障专项执法监察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加大投诉举报和重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主动监察用人单位共主动监察各类用人单位10112户,涉及职工76.8万人。依法责令用人单位与2.1万名职工补签劳动合同。纠正违法单位2328户,结案率100%。书面审查用人单位26526户。全年实施行政处罚91件,罚款316万元。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6237万元。四是积极维护农民工权益。加强与建委和行政审批大厅等有关部门的配合与联动,协同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重点抓好新开工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征收工作。清欠拖欠农民工工资7125.2万元,涉及农民工1.41万人,农民工工资清欠率100%。五是全力做好民生信访稳定工作。按照“压倒一切、解决问题、着眼属地、亲力亲为、即接即办、协调联动”的原则,动员全系统的一切力量回应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做好排查摸底和积案化解工作。
六、在收入分配改革方面
一是积极开展贯彻落实国家即将建立和完善的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优化工资结构的具体办法、职务与级别并行制度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的准备工作。二是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对试点城区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给予有针对性的指导,帮助其完善了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同时,结合实际,继续开展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办法的研究制定工作。
七、在人才引进工作方面
围绕沈阳市先进装备制造、信息、生物医药、航空、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7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园区及其重点企事业单位的人才需求,吸引一批“985”、“211”工程院校硕士、博士、博士后人才来沈服务,邀请清华大学博士后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和博士后团对接洽谈,与用人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地区进行了对接洽谈,取得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张莹,郑万城,张勇勤.持续推进城乡充分就业的经验及思考——以江苏省吴江市为例.[J]中国行政管理,2012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