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比较
2015-04-12夏晶殷丽娜朱增银刘宁陈洁
夏晶,殷丽娜,朱增银,刘宁,陈洁
(1.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江苏 南京 210089;2.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 南京 210036)
中美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比较
夏晶1,殷丽娜1,朱增银2*,刘宁1,陈洁1
(1.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江苏 南京 210089;2.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 南京 210036)
对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T 14848-1993 )与美国EPA《清洁水法案》和《安全饮用水法案》中适用范围、分类分级、指标项目、标准限值以及修订周期等方面内容进行比较分析。指出了我国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存在的问题,提出构建和修订我国水源地水质标准的建议。
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中国;美国
我国目前评价饮用水水源水质的依据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以下简称《地表水》)和《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1993 )(以下简称《地下水》)[1]。2005年修订后的《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 206-2005)及2006年重新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以下简称《生活饮用水》)也要求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应符合《地下水》及《地表水》2个标准的要求。现与美国EPA《清洁水法案》(以下简称《清洁水》)和《安全饮用水法案》(以下简称《安全饮用水》)进行比较分析,提出构建和修订我国水源地水质标准的建议。
1 中美饮用水源水质标准比较分析
1.1 适用范围
我国《地表水》标准项目可以分为3个部分:(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其中基本项目的适用范围是全国范围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特定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的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的适用范围是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及二级保护区。《地表水》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饮用水源地[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标准,但缺少具体的标准制定细则。
美国《清洁水》规定,各个州和授权的部落根据《清洁水》制定的推荐性水质基准制定其各自的水质标准,同时《安全饮用水》规定了各个州和授权部落有职责划分各自的水源地保护区划分[3]。“……在各个州和授权部落制定的水源地评估计划并进行评估中包括四项内容:潜在污染源清单、易感性分析、水源保护区划分以及公众参与”[4]。各个州及授权部落就可以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水源地划分方法,使标准的操作可行性得到提高。美国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的适用范围是有针对性的水源地保护区。
1.2 分类分级
在标准的分类上,我国使用统一的水环境质量标准,如强制性国家标准《地表水》和《地下水》,针对不同的水域功能,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美国是根据EPA发布的水质基准,由各个州和授权部落各自制定相应的水环境标准。例如佛罗里达州的水质标准中,水体被划分成了生活饮用水源水;贝类养殖水;娱乐、鱼类及野生生物用水;农业灌溉用水;航空航运事业及工业用水等5类;然而亚利桑那州则将水体划分成身体偶然接触用水、全身性接触用水、冷水鱼类用水、家庭用水水源等8类。相比之下,美国水环境质量标准的类别更符合各个水体的实际情况[5]。
1.3 指标项目
我国《地表水》中标准项目共109项,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基本项目24项,饮用水地表水水源地水质补充项目5项,饮用水地表水水源地水质特定项目80项。地表水水质基本项目分为5类。
(1)理化指标:水温、 pH值;
(2)无机指标:Cu、Zn、硫化物、氟化物;
2017年2月—2018年2月,采用方便抽样方法选取到我院进行诊疗的首次上消化道出血患者458例。纳入标准:确诊为上消化道出血,有呕血和(或)便血症状;有认知和行为能力;有沟通和配合能力;住院天数≥3 d;自愿参与者。排除标准:认知障碍或行动不便,无法理解和配合研究者;有严重并发症;患有其他慢性疾病或严重脑、心、肾、肝等脏器疾病;不愿参与者。采用随机数字法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每组各229例。两组患者的年龄、性别、病程等一般资料经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3)有机污染综合指标:BOD5、DO、IMn、COD、NH3-N、TP、TN、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4)微生物指标:粪大肠菌群;
(5)毒理学指标:Se、As、Hg、Cd、Cr6+、Pb、CN。饮用水地表水水源地水质特定项目80项主要为有机毒物。
美国EPA根据《清洁水》制定的推荐性水质基准《国家推荐的水质基准》(以下简称《国家推荐》),一共167项。其中可以将标准项目大体分为3类。
(1)水生生物标准表:pH值、艾氏剂、异狄氏剂、细菌、Cu、Fe、五氯酚等;
(2)人体健康标准表:苊、蒽、四氯化碳、CN、二氯甲烷等;
(3)感官效果标准表:色度、Fe、氯酚、2,4,5-三氯苯酚、硝基苯、Zn等。
从分类来看,我国水质指标突出了指标本身的理化特性,而美国的水质基准则强调保护对象的区别。从指标数量上来看,我国的指标数量大体与其相当。从具体的指标项目来看,我国《地表水》包括了许多国际上目前热点关注的有机污染物项目,和国际水质标准的总体发展趋势趋于一致。但是与美国《国家推荐》相比,我国《地表水》缺少完整的环境基准研究支持。
1.4 标准限值
把我国现行的水质标准中的水源标准和EPA发布的《国家推荐》中的比较表明,我国水质标准中有许多污染物的标准限值与美国国家推荐的相同。非优先控制污染物中,硝酸盐的标准限值与美国水质标准相同。25种优先控制污染物中,共有8种与美国水质标准相同,分别为:环氧七氯、六氯苯、七氯、镉、多氯联苯、二噁英、二( 2 - 乙基己基) 己二酸酯和石棉。其他类污染物项目中,二溴乙烯、亚硝酸盐和草甘膦这3种污染物的标准限值与美国水质标准值相同。由此可见,我国水质标准中的具体限值有一部分是直接参照水质基准来制定。而在某些优先控制污染物的限值上,我国的水质标准限值要比美国EPA给出的标准或基准的限值更加严格[6]。例如国际上十分关注的9种优先控制污染物,其中包括5种金属、3种有机污染物和1 种无机污染物。我国和美国规定的标准限值比较见表1 。
表1 我国和美国规定的标准限值比较 mg /L
1.5 修订周期
1983年《地表水》第1次颁布实施,在1988年该标准进行了第1次修订更新,1999年进行了第2次修订,由此可见,第1次修订和第2次修订之间时隔11 a;1985年颁布实施的《生活饮用水》更是间隔了21 a才进行了修订。
美国的《安全饮用水》中规定,美国各个州和授权部落对水质标准实行滚动更新制度——污染物候选清单(CCL),定期对标准中管制的污染物进行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水源水体和社会需求。
2 国内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存在的问题
(1)缺乏饮用水专项法律规范。美国的《清洁水》和《安全饮用水》是美国水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EPA发布的《国家推荐》就是基于这2部法案来制定的。我国针对水源地水质保障的法律只有1989年由国家环保局和水利部等颁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规定》,以及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缺乏国家层面的专项法律。虽然在《水污染防治法》《水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有相关的制度,但缺乏相关的实施细则。
(2)符合国情的水质基准的研究不足。客观的水质基准是制定水质标准的重要依据。美国EPA有专门的机构研究污染物浓度与人体健康和环境之间的相关关系,EPA发布的水质基准结合了当前最新的研究成果,并且更新的周期短,用来指导美国各个州及授权部落的水质标准的制定,以此基准为准则制定出来的水质标准更加具有科学性和操作上的可行性。而我国的水质标准限值大部分是参考国外的水质基准,与我国目前水体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同时也忽略了标准限值和饮用人群身体健康之间的关系。
(3)水质标准值设置不合理。一方面,我国饮用水源水质标准中的某些标准值设置的过于严格,有些标准值的设置较《生活饮用水》宽松,未考虑到我国目前的处理工艺和水平;另一方面,不同的水质标准中相同保护指标的标准值衔接性不够,《生活饮用水》中的常规指标项目有28项,非常规指标项目有64项,这些指标项目又可以分成以下几类:毒理学指标、微生物学指标、放射性指标、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而《地表水》中关于饮用水源水质的常规项目有29项,特定项目有80项,2个标准在标准限值及指标的确定上存在一些差异[7]。
(4)标准修订的周期过长。《地表水》的第1次修订到第2次修订历经11 a,《生活饮用水》的修订更是相隔了21 a,标准的修订周期过长,使得水源水质标准不能满足人体健康和社会的需要。
3 建议
(1)除统一的国家标准外,可以根据各地水质情况的差异,制定适用于各个城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处理厂的取水口的地方标准;
(2)水质指标的选择应与《生活饮用水》衔接,保障公众饮水安全,保护人体健康;
(3)具体指标的选择要考虑其理化性质、我国目前的使用和排放情况,在水源地的检出频次、平均污染水平,环境健康风险等多方面因素;同时也要兼顾到水厂设备改造、水源地污染治理费用等遵循经济技术可行性原则;
(4)补充保护水生生物的水质指标,增加国内外水产养殖标准中关注的,并且检出率比较高的标准[8];
(5)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应当具备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明确规定标准更新的程序、方法导则和周期。
[1] 由阳,石炼.修订我国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的建议[J].中国给水排水,2011,27(18):17-20.
[2] 陈玉琴,李俊芳.饮用水水源地防控与预警体系研究[J].环境监控与预警,2013,5(6):49-51.
[3] 郑丙辉 ,刘琰.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标准问题与建议[J].环境保护,2007(1B):26-29.
[4] USEPA,2004b,National recommended water quality criteria[S].2004.
[5] 刘琰,郑丙辉.饮用水源水水质标准的制订方法探析[J].中国给水排水,2007,23(18):98-101.
[6] 李会仙, 吴丰昌, 陈艳卿,等.我国水质标准与国外水质标准/基准的对比分析[J].中国给水排水,2012,28(8):15-18.
[7] 由阳,石炼,宋兰合.修订我国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的建议[J].中国给水排水,2011,27(18):17-20.
[8] 郑丙辉 ,刘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修订的必要性及其框架[J].环境保护,2014,42(20):39-41.
The Comparison on Drinking Water Quality Standards of Chinese and American Drinking Water
XIA Jing1,YIN Li-na1,ZHU Zeng-yin2*,LIU Ning1,CHEN Jie1
(1.NanjingUniversityJinlingCollege,Nanjing,Jiangsu210089,China; 2.JiangsuProvincialAcademyofEnvironmentalScience,Nanjing,Jiangsu210036,China)
The application,classification,targets,limitation and revised cycle were compared in this paper,which were declared in "Environmental quality standards for surface water" (GB 3838-2002),"Quality standards for ground water" (GB/T 14848-1993),"Clean water act" and "Safedrinking water act".It pointed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of current water quality standards for drinking water resources,and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on constructing and revising these standards in our country.
Drinking water resources; Water quality standard; China; America
2014-12-24;
2015-01-28
夏晶(1977—),女,讲师,博士,从事环境规划与管理研究工作。
*通讯作者:朱增银 E-mail:colindc1981@hotmail.com
TU991.21 ;X824
B
1674-6732(2015)03-004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