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工作岗位的高职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研究
2015-04-11杨睿
杨睿
基于工作岗位的高职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研究
杨睿
文章分析借鉴国外实践教学典型模式,结合我国高职实践教学的实际情况,构建基于工作岗位的高职实践教学模式,对我国高职实践教学具有一定意义。
工作岗位 实践教学 模式 构建
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实践教学模式的研究和实践先于我国,从而积累了很多方面的经验和方法,因此分析国外实践教学典型模式对于构建我国高职实践教学模式是很必要的。
国外实践教学模式带给我们的启示
1.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
我国高职教师中存在一种看法,认为高职学生职业技能不高是因为学生自身不努力、资质不高,从而在教学中不思进取和改革,墨守成规,不利于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任何行为都由理念所指导,唯有理念正确、符合事物发展规律,对实践行为才会产生很大的指导作用。
以加拿大C B E实践教学模式为代表,认为:任何学生如果给予高水平的指导都能熟练掌握所学的内容;不同学生的学习成绩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学习环境不充分,而不完全是学生本身的差异。有了这样的理念,高职教育的从业者才可以将教学改革和建设的重点放在学生学习环境的创造、学习环节的设计和学习方法的选择上,从而有效促进高职教育的发展。
2.完善的法律保障
在德国、美国或日本等国家,官、产、学三方面合作的制度化都是实施高质量高职实践教学的保障,这一点很多高职教育研究也都得出这个结论和看法。
德国1969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促进法》和《手工业条例》等分别规定了培训企业和受培训者的关系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培训机构与人员的资格、实施培训的监督和考试、职业教育的组织管理和职业教育的研究等。这些法律、法规规范和约束着具体的职业教育行为。美国1963年制定的《职业教育法》不仅保障了对职业教育的拨款、保证了职业教育的地位和范围,同时重新确立了美国职业教育的目标和对象的开放性。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就是体制(政府支持进行立法的力度不够)、理念(如企业方面的认识严重不足)等根本性原因,这些不足使国外先进的职业教育模式为我国可望而不可即。由此可见,一定意义上说,看似是高职教育的问题却实为企业的问题,看似是企业的问题却实为体制的问题,我国高职教育要取得长足的、快速的、质的飞跃甚至赶超国外,解决上述问题是前提。
3.设立专门职业市场信息提供机构
感悟于澳大利亚成立的国家培训署(AN T A),搭起了行业、企业与职业教育的桥梁,认识到我国职业教育也应该设立相关职业市场信息专门提供机构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国内职业教育很多研究中都提到:基于市场需求的……基于工作岗位的……提法屡见不鲜。但职业院校了解市场需求什么吗?行业、企业对岗位需求的具体情况是否通过一次两次的专业调研就能彻底掌握?我们真正做过这些相关工作的职业教育工作人员很清楚:很难达到。
行业、企业对专业和岗位的需求只有他们自己才最清楚,只有建立专门的职业市场信息机构,对行业、企业的人才市场信息进行收集和管理,才可以为广大的职业院校及时、准确地提供最新相关信息和数据。这些机构可以根据行业、企业以及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规律预测未来劳动力市场需求变化,从而进行国内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要求、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要求等,达到对职业院校有效的宏观管理。
4.职业教育与学术性教育的等值化
英国N V Q训练模式实践教学最显著的特色是其完善的资格证书体系。确定“国家资格框架”,既为“职业性教育与学术性教育的平等地位”提供了根本性的保障,又为职业性教育与学术性教育相互衔接与沟通设立了有效的桥梁。
我国目前在职业资格证书体系的建立上做了一些工作,但与英国N V Q训练模式的状况还相差甚远。创建科学实用的中国高职教育职业资格证书体系提高了通用性和可比性,打破了职业流动的障碍,对我国高职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非凡。
我国香港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体系也提供了从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甚至博士后等各种层次的职业技术教育课程。
5.我国的高职教育需要从单一的规模扩张走向内涵丰富的开放
目前,我国高职教育的目标还大多停留在正规的学历教育和全日制应届学生上。但是,事实上“非学历教育”伴随着学习化的社会来临已经成为高职的主要业务,高职教育已经是开放性高等教育的主流。我国高职教育只有从单一的规模扩张走向内涵丰富的开放,才能发挥高职教育的多元服务功能,显示出高职院校应有的、蓬勃的生命力。
6.以企业为主导的实践教学环节
德国F H实践教学模式,其实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双元制”。“双元制”是一种国家立法支持、校企合作共建的办学制度,即由企业和学校共同担负培养人才的任务,按照企业对人才的要求组织教学和岗位培训。受训者在企业接受培训的时间约占整个培训时间的70%左右。使受训者掌握较全面的职业技能,学会处理实际问题的本领,熟悉企业的生产过程和管理机制。
我国职业教育也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因此“产教结合”“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等名词经常见到。但是说到并不一定能做到,我国高职教育实践教学在这方面还是很薄弱的。为此,我们必须建立校企合作制度,用法律制度保障其能够切实履行,使高职教育与社会、企业、行业、职业世界联姻,把整个社会作为高职教育发展的大舞台;打破高职与经济的界限,让高职真正进入生产力的行列,把高职改革与发展的主战场放在市场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实现立足地方,服务地方,互惠互利,协同发展的新局面。
基于工作岗位的高职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
高职教育是以行业、企业工作岗位所需素质和技能为培养目标对学生进行教学实施的。分析借鉴发达国家高职教育实践教学模式,整合经验和方法,得出我国理想的、也许不久的未来很快会实现的高职实践教学模式。理想的高职实践教学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1.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
高职教育实践教学从业者拥有这样的职业教育理念:(1)任何一个接受教育和接受培训的学生都可以成为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2)受教育者出现不同层次是因为教学方法和环节不当引起的。(3)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的掌握只有在真实的生产环境下才可以获得,只凭讲解、想象和仿真是不会达到最佳效果的。
2.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
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主要围绕受教育者和企业展开。(1)任何人不分年龄、出身和资历,都有机会接受职业教育和训练。(2)企业有义务对职业教育提供支持和配合,同时也享有相应的权利,比如税减或税免。
3.设立专门职业市场信息提供机构
借鉴澳大利亚成立国家培训署(AN T A),我国应该设立专门职业市场信息提供机构,为广大的职业院校及时、准确地提供最新相关信息和数据,并预测未来劳动力市场需求变化。进而进行专业设置、规划专业发展方向、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要求等,达到对职业院校有效的宏观管理。
4.完善的、等值化的资格证书体系
只有将职业教育和学术性教育等值化,才可以有效改善和解决目前我国高职学生存在的很多心理方面的问题,使整个社会重视高职教育实践教学,以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为核心,共同致力于改革不利于实践教学的方方面面,将职业教育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5.从单一的规模扩张走向内涵丰富的开放
受教育者零门槛的准入制度、学分获得渠道的多元化、实训基地管理和建设的开放化、实践教学目标的开放化、办学形式的多样化等,高职教育应该走向内涵丰富的开放。总之,形式是为了目的而变化的,万变不离其宗,只要有利于职业教育的发展,形式突破得越早越广,效果将会收到得越早越好。
6.以企业为主导进行实践教学的实施
所有国内国外先进的高职实践教学模式均集中了一个共同特点:企业主要或企业大量参与受教育者的培养过程,而且企业参与程度的广度和深度决定了职业教育成效的大小。
因此,我国的高职实践教学模式中也应该做到:行业、企业对职业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提供资金支持;企业视职业教育为己任,主动参与学校各个教学环节,帮助学校完成对学生的培养;职业院校的教师可以按照教学所需去企业进行学习、培训、训练,并且积极协助企业共同完成企业相关项目;职业院校的学生职业素质和实践技能是通过在企业进行生产作业而获得的。
[1]俞仲文、刘守义、朱方来:《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实践教学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第31-72页。
[2]李继延:《中外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与制度改革比较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
作者单位:西安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系陕西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