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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生态伦理思想以及其实践进路的形而上思考

2015-04-11翟乐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2015年6期
关键词:非人类伦理思想中心主义

翟乐

(西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陕西 西安 710000)

儒家生态伦理思想以及其实践进路的形而上思考

翟乐

(西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陕西 西安 710000)

儒家生态伦理是以“仁”为核心,“人文化成”为旨趣;以“天人合一”为“至善”,实现人对自然的伦理关照。这种带有“弱人类中心主义”色彩的生态伦理思想摒弃了西方“主客二分”的惯性思维,对环境问题频发的时代很有价值性的思考。在对自然环境“与天地合其德”的道德要求关注的同时,并不放弃对“仁之善性”的全面性追求,这也是对儒家生态思想之人之本身的文化关注的尊重。

儒家生态伦理思想;天人合一;仁

儒家生态伦理思想的现代性价值与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连,其内在的生态理念精神对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启迪作用是可以预知的,也是对西方生态伦理走向产生具有巨大影响的。较之工业文明时期生态危机问题频繁发生,儒家之生态伦理思想是农业文明条件下的人与自然关系协调共生的典范,工业文明可否对儒家之伦理思想进行相应的理论呈现,抑或儒家之生态伦理思想是否能为现代人与自然关系之危机状况提出有所启发性的建议?长期以来,西方生态伦理思想一直占据着关涉生态危机解决办法的话语权,这未免使得“文化中国”面临些许尴尬,关涉环境伦理之思想的传统文化中的相应的质料性文献不胜枚举,但俨然只是充当西方生态伦理的论据出现。直至全球化浪潮席卷,西方生态伦理学在长期面临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相互攻讦中,逐步呈现了有“分殊”到“统一”的趋势,但是长期以来主客二分的逻辑思维的存在,使得西方社会不得不期盼“东方生态智慧回归”。以儒家为文化主干的中国如何发掘生态文化之思维质料,促进现代生态伦理观的理性重建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

一、以“仁”为核心的儒家生态伦理的内涵

在关涉人与自然关系上,儒家生态伦理思想是依照“仁”为核心展开的,儒家看来对于生态问题的伦理关照是“天人合一”的理论视域,其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解和处理都是用“仁”贯穿生态伦理思想的始终。周敦颐说 :“天以阳生万物,地以阴成万物。生,仁也。”董仲舒说“孔子贵仁”,可见“仁”在儒家思想中的重要地位。但是“仁”又是什么呢?孔子认为是“爱人”,“仁者爱人。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也”[1],在孔子看来“仁之本为孝悌,仁之义为爱人”孟子曰:“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2],意思就是说仁爱推己及物,通过仁爱百姓,然后爱惜万物。这是儒家关涉生态伦理的回答,对于万物的“仁”由人推诸于物,这与西方现代环境伦理学中“内在价值”对生物关注的指向方式有所契合,但却颇为不同。在孟子看来“恻隐之心,仁也”[3],“天性之亲”以及“人伦之爱”都是天下的至理,《中庸》云:“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乎施于人。”经过“忠恕”之道的一以贯之、推己及人甚至推己及物的方式,就可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张载在继承孔子和孟子的思想的基础之上,非常明确的提出了 “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思想,这是对儒家生态伦理思想很明确的回应。并且在此基础之上,张载认为“民吾同胞,物吾与也”[4]。意思就是说民众为我的同胞,物是我的同类。这是对于“物”的一种认同,也是儒家思想对于人与物的认同感的表征。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参天地,赞化育”。王阳明认为“仁者与自然天地万物为一体”,这种“一体之仁”的生态思想将“仁民爱物”思想内在的融合到一起,实现了儒家之“仁”为核心的生态思想。在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拟定中,儒家思想的致思方式与西方的“主客二分”是有很大差异的,儒家认为在人与自然关系达致和谐、至善需要用“天人合一”的思想进行贯穿,在“天人之际”的探寻中,将天地万物看作是有机统一的整体是儒家思想的高明之处。程颢说 :“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这是对于以“仁”为核心的儒家生态思想的阐释,儒家对于人与自然关系之辩证统一是如何诠释的呢?朱熹认为“天即人,人即天”。王夫之认为“以我为人而乃有物,则亦以我为人而乃有天地。”在儒家看来,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但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不仅仅是生成的关系,而是一种“并生”的关系,自然界原来处于平衡状态,正是因为人的生成,使得自然界的平衡打破,但是正是因为人的存在也使得自然界重新达到新的平衡。比之西方“主客二分”的生态伦理主体,儒家的主体是“为天地立心”的德性主体,而非是认为自然是价值空场的知性主体,而人们在对自然的方式上应当秉承“与天地合其德”[5]的理念方式。

二、儒家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态伦理考察

将儒家之伦理思想放置于西方生态伦理学流派或者理论体系中是对儒家自身理论体系的一种贬斥或者贬低,因为两种不同的生态伦理思考方式或者思维逻辑是完全不同的。但是考虑到西方生态伦理学的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相互无休止的攻讦问题的存在,或许对儒家之生态思想进行西方哲学的框架之内是有启发性存在的,考虑到技术性的可操作性,姑且以这种方式来对儒家伦理学进行西方哲学的考察。在西方的生态伦理学中有两个理论: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人类中心主义认为自然存在物是没有内在价值的,人们可以对其进行肆意的索取,因为作为理性的代表,人类本身是可以解决生态问题的,科技理性的不断发展之下,生态问题之最终解决的可能性,这种认为自然存在物是一片“价值空场”,只有工具性价值的言说方式为人们按照自己的思维方式或者“理性”方式去对待大自然。非人类中心主义认为近代以来的环境危机的出现是由于人类中心主义的思维方式的存在,在这种“畸形”的价值观面前人们肆意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对待大自然,使得大自然对人类进行相应的报复。人们应当摒弃之前的观念,肯定大自然的内在价值的存在,在生态系统的视域中,将“人类”与“大自然”放到等同的地位,人与大自然都是自然生态系统的一部分。这是西方生态伦理学的流派划分。而对于儒家之生态伦理思想究竟是属于人类中心主义还是非人类中心主义呢?如果属于其中的一种,那么儒家生态思想是否有与其有所区别呢?如果有所区别,是否意味着西方生态伦理学存在某种转机的方向的开辟呢?

我们应该看到儒家生态伦理思想的建构是以“仁”为核心对大自然进行伦理关照的,其中“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就是其生态思想的关键性所在,从这个角度来看,儒家的伦理关照对象是有亲近远疏的,由亲人到人类,由人类到动物,由动物到植物,这种“同心圆”式的关照方式也是其关照程度的分层,对于这种亲密程度的等级体系的形成很明显的是以“人类”为中心的。儒家的生态伦理中坚持“天地万物,唯人为贵”和“人为天地立心”的主张,这种主张更是说明了比之于物,人之重要程度。但是是不是说儒家生态伦理就是单纯的人类中心主义呢?很显然并非如此,虽然儒家认为“人贵于物”,但是其仍然是对物进行伦理关注的,这在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中是不可能的,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对“物”之鄙视是显而易见的,坚称理性之上的思维,从这点上来讲,儒家倒是具有了某种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特质,之所以说是特质,是因为儒家伦理并没有将人与物等同起来,虽然都是存在对“物”之伦理性的关照,但是关照程度是有所差异的。不管是在人类中心主义还是非人类中心主义,儒家这种生态伦理与之相悖的。从生态伦理的思维模式上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到儒家伦理坚持“天人合一”的伦理,这是将人与自然看作有机的整体,而西方的生态伦理则是坚持“主客二分”的思维逻辑,这本身就是其与儒家生态伦理的不同之处,但是这并不是我们关注的主体,我们应当关注的是对于儒家之生态伦理的西方生态伦理学的定性。从生态伦理的质料性陈述出发,我们可以看到儒家生态伦理既带有人类中心之人之主体性又带有非人类中心主义之物之伦理性的关怀。从义务论的角度来看,儒家伦理的建构结果不仅仅照顾了人作为理性存在物的独特性质,同时也对生态危机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和解决办法,同时兼顾了两者——人道主义和理性精神的优点,对于这种伦理方式的界定上,我们认为其仍然还是一种人类中心主义,但是并不是单纯的人类中心主义,抑或称之为“弱人类中心主义”,因为这里的“出现了一种新的人,这种人既保留了人的主体价值,又维护环境的价值,同时克服本身原有的排他性以及无限征服自然的侵略性”[1]。从义务论的角度来看,基于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元伦理的哲学考量,在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之间是存在着一个狭小的空间,这个空间是可以将两种理论进行统一的,而且这个空间在保持两者内在张力的同时,也能够为实践性生态哲学提供某种理论、实践进路。儒家生态思想就是这种具有这种功能的哲学理论,对两种理论的哲学反思,我们可以看到儒家之生态伦理思想是 “有限度的人类中心主义”[2]。具有哲学上“中间偏左”的现象学表征,这种“中间偏左”的生态伦理学是西方生态哲学发展桎梏得以解决的有效方式。

三、“人文化成”生态伦理的实践路径思考

对儒家生态思想的结构并不能单纯的从人对自然之伦理关注之复归进行阐释,这中阐述方式是对儒家之人道主义的非完满式表述,“人际道德是基本道德,生态道德是次要道德”[3]。但从儒家之视域来看,两者均属于生态伦理之范畴,同时,这种“天人合一”的认知也是对极端伦理的一种规避。儒家在以“仁”为核心建构生态伦理思想体系时,是基于推己及人,推己及物的逻辑思考展开的,我们在对儒家生态思想之路径阐释不能忽略人之于人的生态关照。生态伦理学不应当仅仅牵涉到人对自然之生态关照,从西方生态伦理思想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到,在由人类中心主义到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发展变迁中,生态伦理再经历对“物”之关怀对象的扩展后实际上是由一个极端走向另外极端的表征,在儒家“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思想中,在对“成物”的关注同时,“成人”也是重中之重。而且,在对儒家伦理的西方生态伦理考察中,“中间偏左”范式的人对自然的伦理关怀也是基于人与物之宏观思考,其本身是隐含着一个尺度:“仁”和两种维度:以“人道来塑造天道”[4]的人道天道化和以 “天道来论证人道”[4]的人道天道化。因此,从这种角度来看,“人文化成”才是儒家生态伦理的实现路径。《易经》说“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通过礼乐为核心的传统道德的内化作用(自诚明)以及通过道德规范之外化功能(自明诚)的动态影响达到人道天道化,通过“仁”之善性的推己及物达到天道人道化。从儒家之生态伦理思考出发,在对其思想进行西方生态伦理考察之后,我们认为其实现路径应该基于人之于人、人之于物展开。

(一)“仁之善性”

“仁”作为“人之为人的内在规定性,又是人与自然实践统一的现实基础和根本途径”[5]。儒家生态伦理尽管将“爱物”作为其思想的一部分,但是在实际的阐释中仍然是坚持“人贵于物”的价值理念,这是一种对人之“仁”的一种复归。作为德性主体,生态伦理意旨性的文化关切,体现了对现实世界的行上关怀。人类作为感性与理性的结合体,在秉持这个理性建构世界的信条之外,对道德伦理的自身关注也是很关键的。“仁之善性”的实践路径首先体现的是对人道主义的自我关怀,这种对现实生活的人文归属似海德格尔“诗意的栖息”,如“德意”之复归。在对人与自然关系之实践性思考的同时,对人之 “仁之善性”之复归就显得弥足重要。孔子“仁”之“爱物”意蕴是孔子对“仁”之边界的界定,由“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可见,爱人本身之关切性。而对人之关照性则是对人之“安身立命”的实质性关切,也是对于人们精神家园的构建的关注性。如果说“仁”是在道义上的行上思考,那么“仁之善性”则更多的是对实践“应然”生活的描述,只不过这种“应然”描述是有价值预设的,即对人自身的人道主义关怀或者文化关怀。经济理性对人之异化使得人们对生活在理性的世界中,成为了“单向度”的人,而儒家对人之生态思考则是向我们昭示“仁者乐山”之人文复“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的人生追求。我们可以看到对人之诗意生活的回归也是生态伦理的旨趣所在。在对“仁之善性”的人自身的解构中,人性的不健全使得生活中最为高级和精微的价值退出了生活,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对“仁之善性”的全面性的追求是我们关注的一个方向,亦即对人的生态化、诗意化的追求。

(二)“与天地合其德”

对“物”的伦理关切是儒家生态伦理思想与人类中心主义的区别性所在,儒家强调“人与天下万物为一体”,这是对“物”之伦理关照的精神旨归,在与非人类存在物的相处中,我们应该做到“与天地合其德”的道德要求,认真恪守“天道”、“敬天畏命”。第一是对尊重规律,敬畏自然。儒家认为万事万物都有其自身的秩序与规律,对非人类存在物的规律的把握是使得人们可以依照规律合理的去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如“子钓而不纲,戈不射宿”、“取物有节”都是告诉人们要按照规律去对待大自然,减少对大自然的经济利益的盲目追逐实现大自然的可持续性的发展。第二是要爱护大自然,大自然为人类生存提供了安身立命之所,对大自然的爱护也是基于人类自身利益的考量,孔子以“仁”为核心的生态伦理思想,按照惜生和重生的原则,秉持着儒家之“毋我”之精神,在生命面前保持“谦卑”之态度,爱护生物,争取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1]翟乐.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中间偏左”哲学路线的建构[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7.

[2]陆永胜.解构与重建:儒家生态伦理的困境及反思[J].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1):16-20.

[3]佘正荣.儒家生态伦理观及其现代出路[J].中州学刊.2001(6):148-157.

[4]任俊华.论儒家生态伦理思想的现代价值[J].自然辩证法. 2006(3):22-25.

[5]余卫国.儒家生态伦理思想的核心价值和出场路径[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4(2):63-69.

编辑:林军

B22

:A

:2095-7327(2015)-06-0124-04

翟乐(1988-),男,河南南阳人,西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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