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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贸易与清水江流域社会生活之变动

2015-04-11李鹏飞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贵州贵阳550001

昭通学院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清水江银饰杉木

李鹏飞(贵州师范大学 历史与政治学院, 贵州 贵阳 550001)



●历史学研究

木材贸易与清水江流域社会生活之变动

李鹏飞
(贵州师范大学 历史与政治学院, 贵州 贵阳 550001)

清、民国时期清水江流域木材贸易大致经历了三个“黄金时代”,近300年来有相当可观的白银流入,夯实了这一地区的物质基础。受木材贸易的影响林农、伕役等社会群体的经济收入有所增加,银饰、文化教育等精神层面的改观则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和民族特色。

木材贸易; 清水江流域; 经济收入; 精神生活; 变动

历史时期清水江流域山多田少,土层深厚,这种独特的自然气候条件与地广人稀的人口分布现状使得该地区长期以来原始森林异常茂盛,后期的人工营业林也能很好的生长。[1]清水江流水系发达是杉木运输的重要渠道,清水江及其支流是杉木贸易的集散区,“皇木采办”以来清水江流域木材贸易走向繁荣,延续达300年之久,其间有相当可观的白银流入。清水江流域社会群体之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亦随之而有所变动。

一、引言

清水江亦称清水河,流经都匀、丹寨、凯里、麻江、福泉、施秉、黄平、镇远、三穗、黎平、榕江、天柱、锦屏、雷山、台江、剑河等16县市的全部或一部,[2](P.899-900)行政区划上大部分属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16—18世纪大量白银流入中国,中央王朝采取赋税征银的政策以及白银做为主要的流通货币等客观条件为清水江流域木材贸易中大规模的白银支付提供了可能性,但大量白银的流入整体上并未引起明显的通货膨胀。[3]

“皇木采办”以来清水江流域木材销售情况在一些县志、林业志里有所记载。如,天柱县,乾隆、嘉庆、道光年间,清水江流域(含天柱河段在内),木材销量为黄金时代。咸同战乱,木材销量递减,光绪至民国七、八年(1918、1919),木材销量回升,抗战爆发转入低落,抗战胜利后又有所回升。[4](P.480)台江县,嘉庆年间,木材贸易颇旺……出现“木材布满江面,舟辑不通”的盛况。[5](P.384)以锦屏县为例,清水江流域木材贸易大致经历了三个“黄金时代”:雍正至嘉庆末年,是第一个“黄金时代”。光绪初年至抗战前夕,为第二个“黄金时代”,年产值达200~300万两白银。抗战胜利后至民国35年(1947),是第三个“黄金时代”。[6](P.519)仅锦屏县,以光绪初年至抗战前夕的年产值为计算标准,三个“黄金时代”130年左右,锦屏木材贸易额约为26 000~39 000万两白银。由此可见,近300年间清水江流域因木材贸易而吸收了大量白银。

历史时期清水江流域经济的繁荣在于木材贸易的兴盛,而木材的采伐、运输、销售等环节以及在这一大背景下,清水江流域及至周边其他地区不同社会群体积极投入其中,其经济收入水平确实发生了一些改变,物质生活的改观,在精神生活里亦有反映,如“银饰”、地方志的编纂,书院的兴起等,而目前学界对清水江流域木材贸易所引起的社会生活之变动的研究成果较少,①使得本研究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研究意义。

二、清水江流域社会群体经济收入之变动

清水江流域气候温暖湿润,山体土壤深厚等自然条件有利于杉木的生长,自然杉木被砍伐殆尽之后,人工杉林成为主要的山场经营方式。而这一地区山多田少,在农耕收入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开支的情况下(同时也为了尽可能的增加收入),人们便积极地从事杉木人工栽培,或成为夫役,长、短工等充当杉木贸易各个环节上的体力劳动者。

(一)林农的经济收入

“黔东各县地广人稀,种植杉木,无需大量人工,且苗民本性勤俭朴实,保守耐劳,以杉木林为世世相传之祖产,以木业为传宗之衣钵,故黔东植林与木业之经营,已有相当历史”。[1]人工种植杉木是很多林农的主要经济来源。其一,佃户收入情况,佃户租种地主的山场进行杉木种植,与地主签订契约,按比例分成“一般是佃七主三或佃六主四,也有对五分成”;其二,栽手收入情况,栽手与地主签订契约,规定栽手的工价和所占分成,包栽杉木若多少株,入土三年或五年后,地主按成活率点收,付给栽手工资。一般是栽杉一千株至郁蔽给稻谷1200斤(老称),分三次付清,整个栽培过程,地主均不过问,成材后,适当请人采伐。分成一般是栽一土九或栽二土八,出售杉木后分现金。砍后残存的“脚木”归栽手所有。其三,雇工收入,地主雇请林农造林和管理,有短工和长工之分,地主负责林农的生活,并给一点钱或米。[7]

除此之外,由于清水江流域的杉木种植是一种混农林体系,在收获杉木的漫长等待中,可以种植玉米等其他粮食或经济作物获得一定的收益。

(二)伕役的经济收入

清水江流域木材贸易的繁荣,催生了大量伕役。杉木之采伐可谓艰辛,王士性在《广志绎》中写道“木非难而采难,伐非难而出难,木值百金,采之亦费百金,值千金,采之亦费千金”。[8](P.96)

杉木采伐过程中需要伕役运输木材,在山间拖运杉木的称作“旱夫”,在河道上从事放排、扒排的称作“水夫”, 其工资计量标准甚是复杂。据廖耀南、游芝升回忆:

木商雇请工人搬运杉木时,是按树株的大小、运输路途的远近,以最高劳力强度计算必 需的劳动日,然后结合当时当地的粮价及杉木销售行情(畅销或滞销),确定每一劳动日工资 标准(一般比地主雇工从事农业生产高一倍以上),以根条计量,平均每株给工资若干(陆运、 水运均同)包给工头,由其雇请工人启运。[9](P.30-31)

其一,旱夫收入情况。据张应强先生对《凭摺领钱》的研究,其中一账摺记载了民国29年不到5个月的时间内,拖运1 878根杉木,木夫共获得了1 500多元的报酬,前两个多月每次都在20~30元,以保证旱夫的基本生活,临近过年12月23日支付了120元市洋,11月13日盐价为2斤盐=4.5元……拖运每根杉木5角8分,最后包工头觉得亏了又增加了96.8元才算结清业务。从中可以看出民国29年旱夫工资的一点蛛丝马迹,张应强先生认为可能是靠近河边的缘故每根5角8分有点低了,而同时期《凭摺领钱》中每根为市洋8.008元,[10]也证明了这一点。

与普通长工或者从事其他行业的工人相比,旱夫的工作性质和工作环境较特殊,一天的工资应该相对较高,在1元左右,那么假设6个人从事这次拖运杉木工作,近5个月6个人每人可以得约181.5元,每月约36.3元。

而同时期1941年左右,一个熟练的油桶工人一天的工资约为5角。[11](P.368)如果年成较好,月工的工资可达三元,一般为二元。[12](P.175)另有一种特殊情况是上门雕菩萨和神主牌,每天工资一元大洋。高于一般工资。[11](P.371)盐价在正常的情况下,每百斤大洋十二元。解放前,食盐紧俏时,一元大洋只买得半斤盐。[11](P.406)

其二,水夫收入情况。水夫相对旱夫而言工资水平较高,其风险亦较大。以魁胆村和瑶光村为例,锦屏县魁胆侗寨,全寨基本都加入放排的行列,放排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在贫、雇农身上表现得更明显,是生计的主要来源。甚至富农也加入这一行列,以尽可能的增加收入。

在魁胆寨,富农放排收入占总收入的1%,中农11%,下农23%,贫农47%,雇农71.3%。[11](P.360)贫、下、中农放排收入只是其经济来源的一小部分多者一半左右,而雇农则是完全依赖放排,放排是主要的经济来源。

在瑶光寨,过去流传着一句话“瑶光人靠河吃饭”,放排是瑶光人民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其中放排兼农业收入占总收入的64.9%,农业占27.2%,其他占7.9%。[11](P.315)大量青壮劳力从事放排工作,某段时期一个排夫一天的工资居然比区委书记月工资还多,据姜正金回忆:“那时候,就是在木排上讨生活,从瑶光放木排到湖南洪江,冬天都放呢……风险高,收入也高,那时候区委书记月工资还不及我们放排工人一天赚的钱多。”[13]姜正金2011年时57岁,放排属于体力且危险较大的活,应该在姜正金壮年20岁左右,大约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此时清水江流域的水运行业已经末落,而水夫一天的工资依然不低,更何况兴盛时期。

民国14、15年(1925、1926),从茅坪到洪江,四个排夫扒一个头(三排),合计钱35元;撬一块排1.5元,合计大洋36.5元。[11](P.315)经测量从瑶光到洪江沿清水江航运里程约184.019km,瑶光到茅坪航运里程约48.327 4km,那么从茅坪到洪江航运里程约为135.691 6km。计算可得:〔36.5(元)÷135.6916(km)〕×184.019(km)=49.499 7元,按民国14、15年(1925、1926)的工资水平算,从瑶光放排到洪江约49.499 7元,一天50元左右的收入应该说是相当可观。

(三)其他行业经济收入情况

木行:总管酬薪最高,文管事月薪银二十两,武管事十五至十八两,其他下河人员十两。[14](P.40)锦屏木行,经理月薪一般是白银三十两,或银元三十元。文管事、武管事月薪均为银二十两或大洋二十元。其他人员每月十至十五两银子或银元。[11](P.291)

木工:雇佣工人,技术熟练,每日可得工资五角,每天工资五角,每月平均做工二十四天,收入十二元。[11](P.368、371)

工人:清嘉庆年间,清平县济川白铅厂、永兴黑铅厂,劳工月支银五六两。清末至民国初,青溪、羊坪、竹坪、邛水等地民营铁厂,天柱、开泰、黎平等民营金厂,包吃,月资银四五两(元)。黔东南的采矿、冶铁、冶汞、冶铅、冶锑、造纸、纺织、商埠等企业,普工月资4~5元,技工月工资10余元。八寨民营汞矿,包吃,砂工每月5元,炮工每月10元。[15](P.10)缝纫工人,上门工,工资按日计算,吃主人家的饭,计日工资银元三角;业主雇工日工资一般在三、四角之间。[11](P.373)雇工剥桐籽,则每人工资一般为三斤米。[11](P.277)

长、短工:在剑河县久仰苗族,男长工,年工资一般为十二元(大洋,吃饭除外,下同),多可达二十元至二十二元,少则六至七元。女长工,一般两三元。工资在一年内分别作四、五次付清。除工资外,雇主每年还给长工一、二套旧衣服,离职时归还。月工,多可达三元,一般为二元。短工工资在解放前二十年里,一般男工每天给谷子十斤,女工五斤,灾荒年一般只管饭吃。[12](P.174-175)在丹寨县朱砂村,李家雇的长工,每年约银洋七至八元,最高十二元;马家和龙家的工资稍高,一般十二元到十三元,高的十八元(除伙食外,衣服鞋子均在内)。[16](P.4)

商人:随着木材贸易的兴盛逐渐形成了不同的商业团体、组织,如“三帮”、“五 勷”、“花帮”。也出现因木材贸易而发家致富的大地主、大商人,正如“姚百万,李三千,姜家占了大半边”所说。姚百万,本名姚玉魁,汉族。是乾嘉之际的大木商之一,他以经商所得,广置林田。自瑶光起,溯乌下江而上四五十里,两岸田土山林,莫不为其所有。苗族大地主姜志远,也是乾隆年间木商中之佼佼者。所置田业产量达17 000多石。[17]

其他:如,该三寨苗人,与主议价成交,商人则托寓歇主家雇工搬运、扎排看守,每价与一两,商人给钱四分,以为主家给商人酒饭、房租及看守木植人口,并扎排缆索等项费用。茅坪三寒等山多田少,穷苗赖此养膳。[18](P.51)1922年,王寨裕大永布店的老板雇当地侗族农民栽种了几千株桐树,一般每工付工资一吊钱左右,王寨经营大兴祥丝烟店的老板,雇工人栽种桐树,供伙食,日工资五六百文。1923年,侗族农民龙长汉约了五人合伙在小江采樟叶制樟脑粉,费时两月,制成樟脑粉120斤,每斤售价大洋一元,每人每月收入12元。[11](P.277、278、280)

300年来清水流域木材贸易经历了一个从被动到主动的演变过程,也是对黔东南地区优势资源——杉木的开发过程。从封建社会末期到资本主义早期的萌芽阶段,一方面受到封建社会末期严重的压迫,另一方面又受到资本主义萌芽阶段新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的剥削。在这种情况下,清水江流域杉木的开发能否增加不同社会群体的经济收入呢?杨伟兵先生认为,这牵频到一个开发效应的问题,根据大量的契约文书反映的情况来看,往往是“只见林农栽杉,不见林农卖木”,广大林农因经济拮据,生活困难出卖“青山”、“股份”、“山场”、“油山”等换取基本生活费的现象频发。[19](P.207-208)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据王业键先生“清代粮价资料库”数据统计,1736~1911年间,黎平府粮价(中米价格)约为1.25两每仓石,遵义府约为0.86两每仓石,安顺府约为0.74两每仓石。[20]黎平府平均粮价较遵义府、安顺府高,粮食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较大,同等条件下百姓的生活压力较大,如果没有一定的经济收入是不可能长期维持下去的。

但也应看到,木材贸易之前,广大苗侗人民依靠祖传的“一亩三分地”维持生计,对市场的需求并不大。木材贸易之后,杉木交易的繁荣刺激了广大苗侗人民加入到这一行业。林农、伕役、长工、木工等群体处在社会低层,木材贸易不可能给他们带来丰硕的回报,或者说经济收入的明显增加,能在木材贸易中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增加一点收入,维持生计才是常态。大量白银被商人带来又被商人带走,带不走的是木材贸易给苗侗人民生产生活打上的烙印。

三、清水江流域社会群体精神生活之变动

木材贸易影响下,清水江流域乃至周边地区社会群体曾积极投入其中,曾经相当繁荣。在人们的精神生活中也有所表现,如,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银饰”的兴盛、地方文化教育的兴起。

(一)“银饰”的兴盛

清水江流域木材贸易的繁荣,除中央王朝的政治因素,自身优越的自然条件等因素外,还应考虑到16—18世纪大环境下白银的大量流入。陈春声等认为黔东地区,崇山峻岭,与外界沟通不畅,美洲白银通过木材贸易逆流而上流入清水江流域。而该地区相对封闭落后,很大程度上还处于最初的物物交换,封建性的自给自足阶段,对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商品需求欲并不大,流入的白银滞留在苗侗地区,成为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服饰和首饰用银的主要来源。18世纪以后的地方志已经把西南少数族群女性服饰和首饰大量用银的现象看作一种“风俗”,可见最终留在中国西南山区的美洲白银不在少数。[3]

因此,可以说300年来清水江流域木材贸易所带来的财富有很大一部分被转移,做成银饰品存于民间,而且银饰兴起的时间和地点与木材贸易的轨迹亦有吻合之处。关于苗族银饰的最早记载始于明代郭子璋的《黔记》,王荣菊等认为苗族银饰始于汉代,成熟于明代,昌盛于清代和民国,而沿袭至今。白银的流入,清、民国时期大量银币的存在为银饰的加工提供了可能性。[21]清水江流域的台江和雷山,银饰加工相当有名,直至今天都有闻名全国的银饰加工村和银匠。如,台江的施洞龙塘村、九摆村,黄平县的王家牌村,雷山县的控拜村等。

以施洞为例,地处清水江中游,经济繁荣。清乾隆初年开辟市场,为湘、黔水运交通要道,来往商船络绎不绝;抗日战争时期,沿海商贾内迁,清水江航运空前兴盛,日泊商船多至800余艘。[5](P.674)从乾隆初年直至抗日战争时期,施洞商船络绎不绝,经济如此繁荣,与今天施洞地区银饰如此之出名,并逐渐发展成为一个产业链不谋而合。正如杨伟兵先生所言,银饰的出现除了与传统民族习俗相关外,还在于木材采运活动的发展,夯实了这一地区民俗生活和精神文明的物质基础。

总之,银饰可以看成是木材贸易影响下苗族人民一种独特的精神消费现象。这也是白银流入而未造成明显的物价上涨的其中原因之一。与之同时,汉文化的传入使得苗侗人民的知识文化水平日益提高。

(二)地方志的编纂,书院的兴起

贵州历来被称为“苗蛮”之地,雍正年间开辟新疆六厅,“苗蛮”之地才被纳入中央政权的管辖范围。与中原地区相比,清水江流域苗侗各族接受汉文化相对较晚,文化教育问题显得很有地区特色。单洪根先生在《木材时代:清水江林业史话》中写道:姜氏族人在明代只知开坎砌田,挖山栽杉,不知延师就读,教子求名。问之四礼,皆昧然罔觉,直至康熙年间,土司及一般山民才打破汉族对教育的垄断权。[14](P.158)

中央政府出于加强管理“新疆”的需要,也鼓励地方办学,编纂地方志,许多县(厅)设有义学,学田等。如,光绪《古州厅志》卷五,学校志(学宫)书院(学额)义学(学田、田产);民国《施秉县志》卷一,学堂;民国《八寨县志稿》卷二十八,艺文上,十三,苗疆义学疏;嘉庆《黄平州志》卷五,学校志等均有相关记载。管子云: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中央政府的大力倡导,木材贸易带来的大量白银为书院的兴起,地方志的编纂提供了政策和资金支持。

一定时期地方志的编纂,书院的兴盛可以反映某地区的文化水平,更是其经济发展水平的表现。从清前中期贵州地方志的编纂情况来看,黔东南地区和遵义地区最早出现方志,其中遵义地区有12种和黔东南地区有11种。[22](P.15)从清代贵州书院分部情况来看,黎平府居全省之冠,多达27所,平均每个厅(县)5所。[23](P.244)

地方志的编纂,书院的兴起一方面说明苗侗人民开始注重精神层面的消费投入,积极地学习文化知识,提高自身修养,另一方面也说明苗侗人民在木材贸易中经济收入有所增加。可以说这是木材贸易给清水江流域苗侗人民带来的最深刻,最具有历史意义的影响。

总之,清、民国时期清水江流域的木材贸易对苗侗地区人们生活水平,消费水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近300年来有相当可观的白银流入,夯实了这一地区的物质基础。林农、伕役等社会群体的经济收入有所增加,银饰、文化教育等精神层面的改观则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和民族特色,清水江流域社会生活受木材贸易影响而有所变动。

注释:

①从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主要集中在林业生态、民族文化、习俗、社会经济结构变迁、族际关系等方面,如,吴声军《清水江木材贸易与文化适应》(《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2(2))、罗康智《清水江流域木材贸易与侗族传统婚姻习俗的变迁》(《原生态民族文化研究》,2011(1))、龙泽江,李斌,吴才茂《木材贸易与清代贵州清水江下游苗族社会变迁》(《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3(4))、罗康隆《清水江流域木材贸易中的族际经济结构分析》(《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2(4))、沈文嘉《清代清水江流域林业经济与社会发展论要》(《古今农业》,2005(2))等,值得指出的是侯天江《清水江木材商贸与苗族银饰关系研究》(《凯里学院学报》,2014(4))一文,已注意到清水江木材商贸与苗族银饰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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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贵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贵州省志·地理志(下册)[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

[3]陈春声, 刘志伟. 贡赋、市场与物质生活——试论十八世纪美洲白银输入与中国社会变迁之关系[J].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5):65—81.

[4]贵州省天柱县志编纂委员会. 天柱县志[M]. 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3.

[5]贵州省台江县志编纂委员会. 台江县志[M]. 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

[6]贵州省锦屏县志编纂委员会. 锦屏县志[M]. 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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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王士性. 广志绎卷之四·江南诸省[M]. 北京:中华书局,1981.

[9]廖耀南, 游芝升. 清水江流域的杉木贸易[M]. 贵阳:贵州文史资料选辑·第六辑,1980.

[10]张应强. 由<凭折领钱>所见清水江流域木植之采运[J]. 华南研究资料中心通讯, 2005,(40):24—28.

[11]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编辑委员会. <中国民族问题资料·档案集成>编辑委员会编,中国民族问题资料·档案集成(第5辑 )、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第120卷)[G]//<民族问题五种丛书>及其档案汇编. 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5.

[12]民族问题五种丛书贵州省编辑组. 苗族社会历史调查(2)[M]. 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1987.

[13]王远白. 六百年风雨飘摇[N]. 贵阳日报,2011-06-23.

[14]单洪根. 木材时代 清水江林业史话[M]. 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8.

[15]中国工会运动史料全书贵州卷编委会. 中国工会运动史料全书·贵州卷[M]. 贵阳:铁五局印刷厂,1999.

[16]贵州省编辑组. 苗族社会历史调查(3)[M]. 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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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杨伟兵. 云贵高原的土地利用与生态变迁(1659—1912)[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20]王业键. 清代粮价库[DB/OL]. http://140.109.152.38/.

[21]王荣菊, 王克松. 苗族银饰源流考[J].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05,(5):67—70.

[22]向上. 清代贵州地区森林分布变迁浅析[D]. 上海: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2011.

[23]张羽琼. 贵州古代教育史[M]. 贵阳:贵州教育出版社,2003.

A study on the change of social life in Qingshui River Basin influenced by the timber trade

LI Peng-fei

(School of History and Politics, Guizhou Normal University, Guiyang, Guizhou 550001, China)

The timber trade in Qingshui River Basin of Qing Dynasty and The Period of Republic has gone through three “golden age”, and made a lot of money, which consolidated the material foundation of the region, in the past 300 years. Influenced by the timber trade self-employed tree cultivator’s income increased. The spiritual consumption, sliver work, culture and education, has obvious characteristics of the times and national characteristics.

timber trade; Qingshui River Basin; income; intellectual life

2014-12-15

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近300年清水江流域林业碑刻的生态文化研究(13BZS070)”。

李鹏飞(1988— ),男,河南驻马店人,在读研究生,主要从事区域经济史研究。

K297.73

A

2095-7408(2015)04-00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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