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条主义的历史探源
2015-04-11刘保民
刘 保 民
(陕西理工学院 经济与法学学院, 陕西 汉中 723000)
教条主义的历史探源
刘保民
(陕西理工学院经济与法学学院,陕西汉中723000)
[摘要]教条主义是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产生和形成的,与马克思主义根本对立的,以唯心主义世界观和主观主义方法论为主导的思维方式或思想倾向。从历史渊源角度审视教条主义的产生,可追溯到欧洲的古希腊时代和中国的先秦时代。通过对教条主义中、西方哲学史源头的比较,可以明确认识其相同的本质。
[关键词]教条主义;哲学史;根源
教条主义是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适应一定社会需求,以“教条”为内容和依据,采用唯心主义的立场、观点和形而上学的方法,产生和形成的一种与马克思主义根本对立的,以唯心主义世界观和主观主义方法论为主导的思维方式或思想倾向。从历史渊源角度审视教条主义的产生,可追溯到欧洲的古希腊时代和中国的先秦时代。在西方,主要以巴门尼德和柏拉图为代表,在中国,主要以《尚书》为代表。它们各自沿着自己的路径,在历史的长河中,一直在延续着,直到今天仍以各种不同的具体形式存在着。
一、教条主义的欧洲哲学史溯源
在欧洲,教条主义的历史源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代。巴门尼德或可称为教条主义的鼻祖,这集中体现在他关于“真理与意见”的著名哲学观点中。
巴门尼德对他前辈们的哲学观点不甚满意,曾提出了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理论,即整个宇宙只有一个东西,它从不变化,也永远不可毁灭。他把这个单一的东西叫做“一”(One)。认为虽然世界上有各种不同的事物,这些事物在世界中似乎有所变化,但这所有事物和变化,都只是人们的幻觉。不管现象如何,世界只是一个单一的、不变的、永恒存在的东西。于是,他把不变的认识路径界定为“真理之路”,把有变化的认识路径以及所谓幻觉称为“意见之路”。
巴门尼德这一观点的主要依据就是他的存在与非存在论。他说:“来吧,我告诉你(你要谛听我的话),只有那些研究途径是可以设想的。第一条是:存在物是存在的,是不可能不存在的,这是确信的途径,因为它通向真理;另一条则是:存在物是不存在的,非存在必然存在,这一条路,我告诉你,是什么都学不到的。因为你既不能认识非存在(这确乎是办不到的),也不能把它说出来。”[1]51在所有记录其论述的残篇中,巴门尼德用了近十次之多,来说明自己的“真理之路”和“意见之路”。其观点可用汪子嵩等专家的话说,集中体现了三点重要的思想。“第一,思想和感觉是对立的:思想可靠,它通向真理;感觉不可靠,它只能提供意见。第二,思想对存在进行理论的论证,而感觉只根据感官接触到的材料进行猜测,提供意见。第三,思想和存在是同一的,感觉和非存在是一致的;用感觉看存在,存在就是没有的,而非存在是有的;用思想去想非存在,非存在是虚假的,没有真实信念的;用思想去思考存在,存在便是真实可靠的。”[2]632这三点基本代表和说明了巴门尼德的“真理之路”和“意见之路”的内容和本质。
可见,巴门尼德的真理观,实际上是指普遍的正确的认识,普遍的正确的认识并没有错。而事实上,从古希腊哲学史的追述来看,巴门尼德总是把他的“真理之路”翻来覆去地说,总要给人们提供不变的能思、能想、能说的普遍“存在”,且这种“存在”是永恒不变的、超时间的“存在”。这就使得这种“存在”演变成了人们必须遵循的“教条”,巴门尼德自己也就从“真理之路”跨到了教条主义的歧途。所以,巴门尼德的真理观是不同于当今我们所倡导的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的,也不同于人们一般的真理观。他从“真理之路”走向教条主义之道,也是历史的必然。
巴门尼德的所谓“意见”,实际上是指社会部分群体和个体的看法、认识和观点。汪子嵩等专家的论述,也佐证了这一点。“意见”就是指“想法”、“猜测”、“看法”、“判断”等。据考察,在希腊文中,意见本来是“期待”、“希望”之意。“由于期待、希望总是偏重于自己所愿望的方面,因而,期待、希望总是从主体出发,而不是从对象的认识出发,于是doxa就引伸为某种‘想法’、‘幻想’、‘猜想’、‘欲求’的意思,再一转就成为‘意见’、‘见解’、‘看法’、‘判断’。”[2]646他们还引用了海德格尔的观点,海德格尔说:“我们经常是没有同事情本身(即‘存在’)接触,便这样认为了。我们用各种途径,依据不同的理由,形成某种观点、某种意见;有时我们所主张的观点并没有事情本身的依据,因此它只是某种观点、某种设想(assumption)。我们设想某物为如此如此,因此我们有的只不过是意见(opinion),所以,设想为如此如此的东西,就是作为意见讲的doxa了。”[2]646按照海德格尔和汪子嵩等专家的观点,意见就是主观与客观情况差距的观点和看法,这种差距主要表现在,人们或只能部分地认识事物;或只能在认识事物时,因主观能力的有限性决定,只能是对事物本质的猜想,甚至幻想;或只能作出主观性的判断。所以,意见就永远是意见,是不全面的,甚至是主观的行为和结果。但无论当什么性质的意见,把它当作“真理”或不变的“知识”时,并且不分时空条件的变化,无视具体事物和具体情况时,这种所谓的“意见”就变成了“教条”或“教条主义”。
另外,按照巴门尼德的说法,既然不变的是“真理”,而且是永恒不变的,笔者认为,巴门尼德的这个“真理”,实际上就是今天我们所认为的“教条”,即永久不变的教条。沿着这个观点一直走下去,其思想体系就会形成“教条主义”。当然,“意见之路”者,其最终的路径只有两条,一条是把“变化”视为绝对之路,这又有可能走向彻底的“相对主义”,变化莫测的世界永远是捉摸不透的;另一条是,若“意见者”坚持己见,到处套用,并把其变为永久不变的“意见”,同样会走向“教条主义”境地,这就是所谓的“己教条”,或“主观教条主义”。而事实上,因为巴门尼德创造了一种形而上学的论证世界的形式,为后来哲学的发展,特别是形而上学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正是这种论证曾经以不同的形式存在于后来大多数形而上学者身上,特别是以黑格尔为代表,使这种“真理之路”,即纯粹的教条主义道路,越走越深,越走越远。而纵观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可知,为什么“教条主义”会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正像巴门尼德所揭示的“真理之路”和“意见之路”一样,虽然路径不同,但人们在认识真理和对待意见时,不能坚持唯物辩证法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可能最终都会走向“教条主义”。
在欧洲,柏拉图的哲学思想体系,与巴门尼德的思想体系是紧密相关的。他在继承巴门尼德“真理与意见”的理论观点和思想体系的基础上,提出了“两个世界,知识和意见”的观点。他在《国家》篇中,借苏格拉底之口,向格老康提出,要把哲学家说成是要求获得全部真理和实在知识的人,从而提出知识与意见的对立之观点。这一观点,实际上与巴门尼德的观点本质上是相同的,只是在巴门尼德原来思想理论的基础上,更加具有所谓的“具体性”和“科学性”而已。
柏拉图的“知识”和“意见”是指什么呢?罗素的著作《西方哲学史》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揭示和解释。他说:“‘知识’和‘意见’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呢?一个人有知识,就是他有着关于某种事物的知识,也就是说,关于某种存在着事物的知识;因为不存在的事物并不是某种事物(这使我们回想到巴门尼德)。因此知识是不会错误的,因为知识之犯错误,这在逻辑上乃是不可能的。但是意见则可能错误。而这又是怎么可能的呢?意见不可能是关于不存在的东西的意见,因为那是不可能的;意见也不可能是关于存在的东西的意见,因为若是那样,它就是知识了。所以意见就必须是关于既存在而又不存在的东西的意见。”[3]142罗素的这段话,基本概括出了柏拉图的知识与意见的思想,“知识”,是关于确定事物的知识,是关于事物本质不变的知识,是关于事物普遍的知识。这实际上与巴门尼德的“真理”观是基本相同的。“意见”,是关于不确定事物的知识,是变化的和任意的知识,是不可靠的知识。因为,“在柏拉图看来,由感觉经验所获得的不是知识而是意见,是产生谬误的根源,真理则来源于灵魂跨越感官经验而对理念世界的回忆”[4]112。这实际上与巴门尼德的“意见”之观点也无质的区别。故而柏拉图和巴门尼德一样,提倡“真理”和“知识”,不赞成人们拥有“意见”。事实上,与巴门尼德一样,在这真与假,变与不变,确定与不确定的矛盾关系的论述过程中,柏拉图的不变“知识”实质上就是“教条”的象征;“意见”也同样,当人们把它界定为“唯一”正确的“意见”,可以通用的“意见”,它也同样是“教条”并可致“教条主义”。因为柏拉图和巴门尼德都认为,“真理”和“知识”是永远不变的,“意见”有时也是不变的。同时,柏拉图在讲述他的宇宙生成论的时候,也说明了这一点。他用蒂迈欧的口气,向苏格拉底讲述了自己的宇宙观。他说:“什么东西是永远存在而不变化的,什么东西是永远在变化而不真实的呢?我想凡是有人的理性推理所认识的东西总是真实的,永远不变的,而凡是意见和非理性的感觉的对象总是变化不居的,不真实的。我们知道,凡是变化的东西必然是由于某种原因才发生变化的,因为如果没有原因,就没有什么东西会变化。但是如果事物的创造者在创造事物的时候,把眼睛注视着那永远不变的东西,把这种东西当作模型,那么,这样创造出来的东西必然是很完美的。如果他所注视着的是创造出来的东西,用的是一种创造出来的模型,那么,他这样创造出来的东西便不会是很完美的。”[1]207在这里,柏拉图讲的理性与非理性的关系,无疑是正确的。理性的存在物是稳定的,是相对不变的。但认为是绝对不变的,就可怀疑,把这种不变的存在确定为不变的“真理”或“知识”,很显然就是“教条”并可致“教条主义”。同样,这种以一定“模型”为基础或方法为条件,以非理性的观点产生的不完美的“意见”或思想,若把它变为永久不变的“意见”,同样是“教条”并可致“教条主义”。
事实也正是如此,与巴门尼德一样,正因为有了这种“真理”与“意见”、“知识”与“意见”之路的引导,柏拉图才有了客观唯心主义的世界观及其思想体系、理念体系,才有了自己所认为的“不变的世界”。柏拉图所设定的完美的“理想国”;理想国中不变的体制和等级制度;他的不变的“理念论”,灵魂回忆说,知识回忆说;知识体系中的“洞穴”之说、“分割线”说、“想像”说、“完善的知识”、“相”论等,大多都成为了后世客观唯心主义者的“宝贵财富”。尤为典型的是他的“理念论”和不变的“等级制”,在知识和认识层面上,理念论就成为欧洲哲学史上的客观唯心主义的理论源头之一;等级制就成为欧洲社会和众多国家体制的理论源泉。正如他在《理想国》中所描述的,人们“一土所生,彼此都是兄弟,但是老天铸造他们的时候,在有些人的身上加入了黄金,这些人因而是最可宝贵的,是统治者。在辅助者(军人)的身上加入了白银。在农民以及其他技工身上加入了铁和铜。但是又由于同属一类,虽则父子天赋相承,有时不免金父生银子,银父生金子,错综变化,不一而足”[5]132。这些存在也在唯心主义哲学家的视野中和思想体系中,程度不同地演化为各种不同形式的教条主义。尤其以宗教神学,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以及康德的人为自然界的“立法”体系等为典型代表,实际上都是柏拉图这种“理想国”和“理念论”的具体翻版。
二、教条主义的中国哲学史探源
在中国哲学史上,最早记载和反映中国上古社会,夏、商、周政治、宗教、历史、哲学、法律等发展历史的文献《尚书》,在介绍和奠基中国最早文化符号的同时,在一些不变的记述中不同程度地反映了不能改变的“教条”元素,为后世中国特别是儒家和君权神授教条主义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萌芽性和渊源性条件。
《尚书·舜典》中,在记载舜的“内圣品德”与“外王功绩”的过程中,论述了“百官礼让”之精神。在这种互让的过程中,也从消极的一面反映了官员的位次不可颠倒,社会人们之间,包括家庭内部的“品位”不能改变等思想。这种不可改变的观点和思想,就逐渐成为后世效仿的“教条”。如舜接受尧命:“正月上日,受终于问祖。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正。肆类于上帝,煙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辑五端,既月乃日,觐四岳群牧,班瑞于群后。……望秩于山川,肆觐东后。……修五礼、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贽,如五器,卒乃复。”[6]6这里的神,指天神,即星、辰、司中、司命、风伯、雨师六位天神;秩,指次序,以山川的尊卑次序而望祭之;五礼,指公、侯、伯、子、男五等朝聘之礼。表明在舜巡礼和治邦的过程中,已经有形和无形地把“天神”、“次序之礼”、“等级层次”、“品位”等默认和确定了下来,这就成为后来中国历朝历代不变的律令和“教条”的基本思想之立意依据,作为一种秩序治理观念的“教条主义”也就随之不断衍生和演绎。
尧去世后,舜在与“帝”讨论朝政时,也涉及到了“品位”、“等级”等问题。当讨论到百姓问题时,“帝曰:‘契,百姓不亲,五品不逊,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同时,帝还说:“汝作士,五刑有服,五服三就。五流有宅,五宅三居。惟明克允。”[6]7这里的“五品”,是指父、母、兄、弟、子。后来发展成为不可改变其社会地位的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五品。这里的“五教”是指“五品之教”,即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五刑”、“五宅三居”,包括舜与帝讲到的“三礼”(天神、地祗、人鬼)都有较明确的规定。事实上,中国几千年的奴隶和封建社会的历史演变过程一再证明,这些,后来也就不断地“蝉变”为制约人们思想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教条”,甚至是“天条”。实际上,这就是作为说服策略的“教条主义”知识来源。
《尚书·盘庚》篇中,在较为详细的叙述迁都的过程中,反映了“天命”等不可违背的不变“教条”的思想源头。《盘庚下》中所云:“盘庚既迁,奠厥攸居,乃正厥位,绥爰有众。……朕及笃敬,恭承民命,用永地于新邑。肆予冲任,非废厥谋,弗由灵。各非敢违卜,用宏兹贲。……今我既羞告于朕志,若否,罔有弗钦。”[6]9-10这个过程反映了盘庚告诉群臣迁殷的目的,是为了免洪灾,重振商朝大业。当时,盘庚指出,迁都是“上帝”、“天”的命令,是祖宗汤的“旨意”。“上帝”不可犯,“天命”不可违,祖意不可抗,我们必须“以德配天”。还有《大诰》中,周公以成王的名义发表文诰,说服各诸侯及其所属,兴师东征,平息叛乱,稳定周室。周公说,这是听从“上帝”、上天的命令,按占卜行事。“天降威,知我国有疵,民不康。……已!予惟小子,不敢替上帝命。天休于宁王,兴我小邦州;宁王惟卜用,克绥受兹命。今天其相民,靷亦惟卜用。呜呼!天明畏,弼我丕丕继!”这一系列思想观念,就被后世的“智者”从实用的角度演变为权威者的意志、命令和不可违的“教条主义”体系。
在《尚书·周书·洪范》篇中,集中叙述了“洪范九畴”,即九种治国的根本原则和方法,即“五行”、“五事”、“八政”、“五纪”、“皇极”、“三德”、“稽疑”、“庶征”、“五福”。这其中的“皇极中道”思想、“天人和谐”不变思想、天道为本思想,就是后来以封建君主为首的自我约束和推广至全社会遵循的有用的好“教条”的思想基础。《洪范》篇中记述到,“五行”中的“金、木、水、火、土”,各有自己的性能,不会轻易改变;“五事”中的“貌、言、视、听、思”,各自有其标准和要求,不能随意更改,人们要恪守;“八政”的“食、货、祀、司空、司徒、司寇、宾、师”,分工是明确的,各自善于职守,不能随意变更;“五纪”中的“岁、月、日、星辰、历数”,自然是固定不变的,天人是相依的;“皇极”中的治国和修养原则等,最终则受命于天。这就是“皇建其有极”,从庶民到天子,都要以皇道所规定的“德”、“守”、“福”、“正”、“义”、“训”、“道”等为生活和处事的原则,这也是不能轻易改变的。真乃“无偏无陂,遵王之义;无有作好,遵王之道;无有作恶,遵王之路。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五反无侧,王道正直。会其有极,归其有极。”[6]13无论是“三德”中的“政治”、“刚克”、“柔克”也好,还是“稷疑”中各种占卜、吉祥、祸端也好,包括“庶征”中的“寒”、“风”、“吉”、“凶”等,“五福”中的“寿”、“富”、“康宁”、“攸好德”、“考终命”等,还有“短折”、“疾”、“忧”、“贫”、“恶”、“弱”等各种中道标准,以至在《召诰》中所涉及到的周初统治集团的忧患意识,总结和借鉴了夏、殷兴亡的历史经验和教训,把“天命”与“德政”,天命与人的德行,天命与百姓,天命与江山社稷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了不可改变的“天命论”思想。后来的历史事实证明,正是在这“悖论”发展的历史过程中,这些也就成为后来的“君权神授”、“天不变道亦不变”、“阴阳不可颠倒”、“生死由命,富贵在天”、“维天之命”的典型中国封建社会教条主义思想的理论和思想渊源。
三、教条主义中西方哲学史源头的比较
通过以上对中西方哲学史源头中“教条主义”思想方法的简略追述,我们可以较清晰地看到,教条主义在希腊时代和中国的先秦时代已经产生,只不过是未用“教条”或“教条主义”的字样而已。“教条”或“教条主义”范畴是后世的产物。
从西方哲学的发展历程来看,自巴门尼德和柏拉图之后,西方的教条主义是沿着两条道路向前行进的。一条是由巴门尼德和柏拉图所开辟的不变的“真理之路”或不变的“知识之路”。这条道路从古希腊开始,实际上应再分为形式上不同的两条道路。这就是“宗教教条主义”道路和不变“真理”的其他形式的“客观唯心主义的教条主义道路”。“宗教教条主义”道路的表现形式,从古罗马的东正教教条、天主教教条,即教条主义,到中世纪的基督教教条主义,到后来的伊斯兰教教条主义,再到分化出的其他形式的宗教教条主义,一直到今天的各种不同形式的宗教教条主义。其他“客观唯心主义的教条主义道路”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主要表现形式是,从巴门尼德和柏拉图的“真理”、“知识”和“理念”开始,到中世纪的“唯实论”教条主义,再到欧洲大陆学派的,16、17世纪的“经验主义的教条主义”、“主体性教条主义”、“实体性教条主义”等,再到18世纪以黑格尔为代表的“绝对观念教条主义”、康德的“绝对命令教条主义”,到19、20世纪的“存在主义的教条主义”、“领袖教条主义”、“形象代表教条主义”,一直到今天的西方各种不同形式的客观唯心主义教条主义等。
西方另一种教条主义的道路就是巴门尼德和柏拉图创立的“意见之路”。如果说“真理之路”是以他者为主的教条主义之路,那么,“意见之路”就是“主观教条主义”道路。这条道路是把可变的意见或思想观点变成自己认为不变的、可靠的意见或思想,强加于所认识和要作用的对象。这条道路从古希腊开始,到中世纪的一些主观教条主义形式,再到16、17世纪的以“存在就是被感知的教条主义”为代表,到19世纪的各种“修正主义的教条主义”,再到以叔本华、尼采为代表的“意志论教条主义”,直到今天各种不同的所谓张扬个性的形形色色的教条主义。
从中国哲学与思想史的发展历程来看,与西方有着近似的道路。从先秦时期开始,以《尚书》为源头,教条主义同样是沿着两条道路行进的。一条是“客观唯心主义教条主义”道路,一条是“主观唯心主义教条主义”道路。
“客观唯心主义教条主义”道路,同样可再分为两条道路,这就是“宗教教条主义”道路和以“天地为本”、“理气为本”等不同形式的教条主义道路。中国的“宗教教条主义”道路,实际上从汉朝开始,印度的佛教传入中国后,逐渐开始的,再经魏、晋、南北朝,到了唐、宋时期,达到了高潮。在“儒”、“佛”、“道”“合一”的基础上,不变的宗教教条,也成为人们生活和君权的一部分,“宗教教条主义”也曾盛极一时。随着现代化以来人们生活的“多元化”和节奏的加快,“宗教教条主义”也呈现出多样性。除“佛教教条主义”以外,还有“道教教条主义”、“基督教教条主义”、“伊斯兰教教条主义”,有正式组织形式的“宗教教条主义”,也有民间、学会等非正式组织形式的教条主义等。这种“宗教教条主义”的本质与“西方宗教教条主义”的本质没有什么不同,只是有些内容和形式表现的主次不同而已。
“皇极中道”、“理气为本”的教条化,是中国历代君主国家和封建集权倡导的教条主义思想资源。这同样可分为两种形式的道路。一条是“君王教条主义道路”。正如《尚书》所记载,夏、商、周的王也好,君也好,是明主也好,还是昏君也好,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把“天地”、“黄道”、“阴阳”排在最上、最前、最高之位,其他则次之或最低、最后。因此,人们要“以德配天”,“天命不可违”,故而“听天由命”的教条主义在落后的古代中国就自然形成。秦汉以后,一直至明清时期,以帝王为代表的“真命天子”,“替天行道”,“君权神授”等形式的教条主义不断延续,只是其表现的形式和程度不同而已。
另一种教条主义道路,是以为统治阶级集团服务的“知识分子”为代表的教条主义道路。主要以儒家的教条主义思想为主。这条教条主义道路,从《尚书》记载的“皇极中道”、“五品”、“三福”等开始,到孔孟时期的“仁”、“礼”、“信”,继秦至汉,就发展成为了主要以“三纲五常”为代表的束缚中国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典型教条主义道路;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以不变的“意”、“象”为主的玄学教条主义为主;到唐宋以后发展为以周敦颐、程颢、程颐、朱熹等“以理为先”的代表统治阶级利益的理学教条主义。“理”的客观唯心主义的教条主义,给中国社会造成了极大的消极影响;到了明清时期,“八股文”式的形式主义的教条主义得以盛行。辛亥革命时期,康有为、谭嗣同等同样在本质上走的是以借鉴西方学说的以“以太”加“理气”为主的教条主义道路。
“主观唯心主义教条主义”道路,即继《尚书》开启的“内圣外王”思想之后,主要表现为以孟子为代表的“万物皆备于我”的教条化思想模式。此后,不论是秦汉时期,以帝王的主观意志代表的“替天行道”,还是以后历朝历代以君主的主观愿望、以统治阶级集团本身的主观理念为代表,他们总是借助天地、宗教、迷信、鬼神等外在力量和因素,企图使自己的政治、经济、文化利益,逐一实现和保持持久,且使全社会在这种教条的“规范”过程中形成不变的秩序。
总之,教条主义在中西方,不论以什么形式呈现,其本质都是相同的。
[参考文献]
[1]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古希腊罗马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2]汪子嵩,范明生,陈村富,姚介厚.希腊哲学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
[3]罗素.西方哲学史[M].何兆武,李约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4]高秉江.胡塞尔与西方主体主义哲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
[5]柏拉图.理想国[M].郭斌和,张竹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
[6]郭齐勇.中国古典哲学名著选读[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5BKS022);陕西理工学院科研计划资助项目(SLGQD15-08)
[作者简介]刘保民(1960-),男,陕西宜川人,陕西理工学院经济与法学学院教授,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哲史和价值哲学。
[收稿日期]2015-05-15
[修订日期]2015-08-29
[中图分类号]B-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936(2015)04-00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