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王忠孝公全集》与明末清初闽台史事
2015-04-10陈支平
陈支平
《惠安王忠孝公全集》,十二卷,手抄孤本,原藏惠安县档案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经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转抄,得以面世。上世纪90年代,我因编辑《台湾文献汇刊》之故,予以整理标点出版。
《惠安王忠孝公全集》为明朝遗民王忠孝的遗稿。王忠孝,字长孺,号愧两,福建省泉州府惠安县沙格村人。崇祯元年(1628),登进士第,以户部主事榷关,劾太监忤旨,廷杖下狱,复戍边。其后,唐王朱聿键立,历官光禄寺少卿,进太常卿,旋擢都察院副都御史、兵部右侍郎。福京破,一度起兵抗争。失败后杜门不出,延平郡王郑成功驻扎厦门,前往依附。郑成功待以宾礼,军国大事,时询问焉。清康熙二年(1663)清军攻陷厦门岛,王忠孝迁移台湾。
王忠孝在世时,有多种著作。根据其遗嘱所述,“所著《四书语录》、《易经测略》、《诗经语略》、《孝经解》、《四居录》,及奏议诗文等若干卷,可详读,学究平实,语勿示人,诸孙能成立,刊刻传家,亦可教子弟”。①《惠安王忠孝公全集》卷2,《遗嘱一》。康熙五年(1666)王忠孝病逝于台湾,康熙十二年(1673)其家族亲人谨遵遗嘱所示,“送公柩归里,葬于惠北松岗之原”。②《惠安王忠孝公全集》附卷,洪旭:《王忠孝传》。
王忠孝的遗稿,大概就是这个时候带回老家惠安县沙格村的。由于岁月的变迁,其他著作已经散失,现今留下来的有“文类”二卷、“疏奏类”二卷、“书翰类”四卷、“诗类”三卷、附卷一卷,合称《惠安王忠孝公全集》。
《惠安王忠孝公全集》是现今存世、为数不多的寓居台湾岛内的明朝遗民著述之一,对于研究明末清初历史以及明朝遗民的心路历程,有着很好的参考价值。但是,自上世纪后期该书被发现以来,很少有人对于它的史料价值进行分析。下面,我就该书所反映的隆武时期战守问题以及明朝遗民的交往请托等问题,作一论述如下。
一、关于隆武时期的战守之争
由于明代后期党争的延续,以及明朝灭亡的缘故,有关当时人对于南明这段历史的文献记载,往往带有浓厚的意气倾向和偏执倾向。举黄宗羲为例。黄宗羲是明末清初时期的著名学者,传世的著作很多,至今仍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但是他在记述南明时期的史实时,就存在许多意气用事和好恶偏执的地方。当代学者顾诚在《南明史》中说:“黄宗羲记述明清之际史事往往出于门户之见和个人好恶。像魏学濂在甲申三月于北京投降大顺政权,本无可议。黄宗羲因为同魏学濂是患难世交,绝力开脱其‘从贼罪名’。在弘光帝和其嫡母邹太后事上胡言乱语已如上述。”顾诚又写道:“黄宗羲、张岱在鲁监国政权处境艰难时,转入清方统治区遵制剃头,以明朝‘遗民’自居,既不能见危授命,也大可不必那样义形于色地痛斥‘奸臣’马士英以显示自己才是正人君子。……(著者)无意于为马士英当国时期的昏庸辩解,只是由于黄宗羲等人往往出于偏私心理任意歪曲史实,甚至造谣生事,在当时既加剧了南明内部的纷争,对后来的史家又造成了许多人为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依据可信史料对某些比较重要的人物和事件加以澄清就是必要的。”③顾诚:《南明史》,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7年版,第300页。顾诚先生的论述是很有见地的。
我们现在研究南明历史,往往认为这些当事人的记载,出自亲历,可信度高,就不免不知不觉地过分依赖了这些文献记载。固然,学术的客观性是历史学家们研究历史时所应秉持的基本立场。然而对于南明历史的研究,却始终掺杂着过多的主观意识与史实的推测。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三百多年来史家研究这段历史所能依据的史料记载,基本上是来自那个特定时代的人们,特别是亲身经历了当时朝廷易代并且参与了抗清活动的人们的痛苦记忆。这种痛苦记忆的历史叙述,必然贯穿着两种挥之不去的主观意识。主观意识之一,是在很大程度上延续了明代后期的政治惯性。明代后期,朝廷政治的最大弊端,莫过于朋党对立、纷争不已。而当清军入关、大敌当前之际,南明的小朝廷们试图抵抗清军的入侵进而光复河山,当务之急无疑是应该团结一切所能团结的力量,一致对敌。然而实际的情景并非如此,南明的小朝廷以及绝大多数的追随者们,基本上沿续了明代后期的这一政治积疴,各立山头,相互攻讦指责,四分五裂。在这种政治惯性的影响下,当事人所能留下来的记载,就不能不充斥着大量诸如“汉贼不两立”的文字表述。主观意识之二,是存在着过多的事后设想。由于有着“汉贼不两立”的前提思维,许多当事人在描述史实过程的时候,往往会把事件的失败,归咎于其他朋党以及其他的不同政见者,同时又往往会设想出一套自以为高明的政策、策略及战术出来。可惜的是当权者不能采纳自己的这些对策,否则局面断不至于如此的不可收拾。政治立场的偏见与事后诸葛亮式的设想,当然都不是记述历史学文献的合理方式。当然,明末清初之时这些当事人撰写这些记忆文字,大多是为了抒发自己心中的愤恨与悲痛,并不是为了给后世的历史学提供什么翔实资料的。然而不幸的是,清朝的统治者以及他们的史官们,似乎不太愿意或在意给后世留下过多的有关这段历史的详细文献记载。于是,这些失败的当事人所留下的赖于抒发自己情感的痛苦记忆的文字,却理所当然地成了我们后世研究南明历史的最珍贵的文献记载了。这样,南明史料中过多的主观意识与史实的推测,就不知不觉地在不同程度上被后世的研究者们所承继了下来,以至于我们今天在研究南明这段历史时,还会有意无意地延续着南明时期的某些政治与道德的价值判断,以及莫名其妙地为三百多年前的一些事件作出自己的历史设想。
这种文献记述模式与史实评判标准,反映在福建的隆武政权之上,则是塑造了以唐王朱聿键及黄道周等一班文臣锐意中兴恢复和以郑芝龙集团等一班以盗寇出身、拥兵自重挟制朝廷谋私利的两种势力的对立,最终丧失了中兴恢复的大好时机,惨败于不可收拾。从当时隆武政权的战略部署上看,隆武皇帝及一班文臣们极力主张出兵北伐、恢复中原,但是掌握军队的郑芝龙等人,则认为兵力衰微,根本无法出击,最好的办法就是据守闽北险关,待机而动。顾诚在《南明史》中这样写道:
朱聿键原本希望郑芝龙、郑鸿逵统兵出福建,建功立业。在他的一再训令下,郑芝龙不得不派永胜伯郑彩出杉关,援救江西建昌义师。郑彩到达杉关之后却按兵不动,无论监军给事中张家玉怎样催促,他一概置之不理。不久听说清军将至,拉起队伍就跑,三日夜退到浦城。张家玉极为愤慨,上疏劾奏,隆武帝下诏削去郑彩的伯爵。1646年(隆武二年、顺治三年)正月,又因郑鸿逵部将黄克辉从浙江省江山撤退回闽,隆武帝大怒,指责郑鸿逵“始则境内坐糜,今复信讹撤转,不但天下何观,抑且万世遗耻。未有不能守于关外而能守于关内者”,下诏将郑鸿逵由太师降为少师。①顾诚:《南明史》,第290页。
从清代前期的各种记载直至当代史家的论述,关于隆武时期的战守问题,基本上都是如此描述,似乎成了一种定论。在这种定论中,给人的深刻印象是,假如不是郑芝龙一班人的拥兵自重和怯敌退守,隆武政权是有能力出击恢复的。但是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隆武政权至少必须具备兵精和粮足这两大前提。
隆武政权何来兵精和粮足这两大前提呢?先说兵精。隆武时期所拥有的明朝体制的军队,基本上是从江浙、江右一带战败溃退下来的军队,这其中包括郑鸿逵所部的军队。这些残余的明朝体制的军队,一是行伍不全,游兵散勇居多;二是队伍涣散,缺乏坚实的战斗力。郑氏集团所拥有的队伍,数量不详。但是这些队伍一贯是以海上武装为主,并不擅长于陆战。即使是到了郑成功时期重建军队之后,郑成功的军队也基本上保持着善于海战而不擅长于陆战的传统。再者,郑芝龙在其晚期已经归降于明朝,担任了明朝的官职,即使有保留一部分海上武装,其数量也有限。再说粮足。福建省素来是人多地少的区域,粮食的自给时有困难,政府的税粮征收,不成为明朝财政的重点。明朝历代政府也没有在福建设置有粮食及税银的储备制度,从政府的体制上看,福建并不存在粮足的条件。当然,郑芝龙集团经过多年的海上贸易活动,应该有相当的财富积累。但是从制度的层面上说,这些财富毕竟属于私家财产,只可“义劝”,不能强求。至少郑芝龙本人并没有“毁家纾难”的意愿和决心,这部分财富还是不能计算到隆武政权的“粮足”上去。因此,从当时隆武政权的实际境地来考察,既无精兵,也不粮足,完全缺乏与清朝军队作正面硬碰硬的大规模作战的能力。当然从郑芝龙这方面看,其存有私心固有可议之处,但是在当时的情势之下,另怀打算、不肯完全“毁家纾难”恐怕也是在所难免。事实上,在明末危难时刻,怀有这种心思的明朝官吏大有人在。
隆武政权既然不具备与清军正面进行大规模作战的“兵精粮足”的能力,可是在隆武政权内部,徒托空言、不顾实际而怂恿朱聿键亲征的官员比比皆是。于是朱聿键信以为真,他在隆武元年(1645、清顺治二年)秋七月乙卯日的亲征诏书中写道:
朕仰赖天地人之盛眷,故今大出二十万之雄兵。先钦差御营御左先锋定虏侯郑鸿逵统领大兵十万,内令前军都督府总兵官施天福道出广信;后军都督府总兵官黄光辉一军道出金、衢,该爵亲领右军都督府总兵官陈顺等及中军文武监纪推官等副参游等八十员,驰赴军前,适中调度。再钦差御营御右先锋永胜伯郑彩大兵五万,内令前军都督府总兵官陈秀、周之藩一军出汀州,直抵南昌;王秀奇、林习山一军出杉关,直抵建昌,该爵亲领都督副总兵洪旭督运及中军文武监纪推官等副参游等八十员,驰赴军前,适中调度。再差都督总兵官郑联、林察领兵一万,舡三百号,由福宁直抵温、台。此水陸二支,俱听定虏侯节制。以上勋臣兵将,自七月二十八日,朕亲登台福祭授钹专征之后,务令星驰电发,齐至南京,速救涂炭。择定八月十八日,御营御中军平虏侯郑芝龙,总兵郑泰,武英殿大学士蒋德璟、黄道周及文武五府六部大小诸臣共一百四十六员,尽起福州三卫戎政五营共兵二十万,正天讨之亲征,为四路之后劲。再差都督府郑芝豹领兵一万,护送御用钱粮。再差户部侍郎王观光、兵部侍郎昊震交督诸军之月饷,明各路之军经。再差礼科给事中陈履贞监军于定虏侯,兵科给事中严通监军于永胜伯,凡有军机,俱同商榷。两侍郎即准于随征文武内量才速补,令即视事,一面飞疏奏闻。①引自钱海岳:《南明史》第二册,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73-74页。
这种亲征诏书,毫无现实依据,但是在当时隆武朝野之内,除了郑氏集团的主要人物之外,几无怀疑者。而当郑芝龙提出要征集二十万大军必须筹集军饷时,反而遭受上下攻击。关于这一点,连《明季南略》的作者计六奇都感到有些不可思议,他在“郑芝龙议战守”中说:“集廷臣议战守,兵定二十万,自仙霞关以外,宜守者一百七十处,每处守兵多寡不等,约计十万。余十万,今冬精练,明春出关。一枝出浙东,一枝出江西。统二十万之兵,合闽、两浙、两粤之饷计之,尚虞不足。”②计六奇:《明季南略》卷7,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
从现在存世的有关隆武政权的文献史料看,由于绝大多数的论者均认为隆武政权的覆灭是由郑芝龙昆仲一伙拥兵自重、不肯北征所致,因此我们只能看到大量指责郑氏集团的记述,而对于郑芝龙昆仲所提出的战守主张,却无从了解其较为详细的内容。值得庆幸的是,在《惠安王忠孝公全集》中,留下了王忠孝于隆武二年(1646)正月奉命到福建北部山区巡视军防的记载,则可以从另一个亲历者的眼里看到当时闽北前线的真实情况。该书卷2《自状》云:
命余巡两关,赐剑印,特敕便宜行事。……行至浦城,上仙霞,及江右永丰二渡关。逐一宣谕安戢。所至邑居,烟火如故,惟村落居民,挈家入山谷,留丁壮看家。盖怵虏,亦避兵也。而是时行在称关兵淫掠状,汹汹骇听闻。余旋朝,据实以闻,谓有迁徙,而无掠害。但兵甲钝弱,未可言战,因并及战守布置。上颇以为然,而终疑兵无掠害一语,则先入之言也。
王忠孝在《自状》中的叙述未免简略,但其中讲到了当时隆武军队在闽北、江右守御情形的关键两点:一是“兵甲钝弱,未可言战”,二是澄清了盛传于京师福州的传言,“行在称关兵淫掠状,汹汹骇听闻。余旋朝,据实以闻,谓有迁徙,而无掠害”。王忠孝曾经就此次北行巡关安戢的见闻回奏朝廷,其中所言则较为详细:
正月十三日奉敕谕王忠孝准即赴仙霞岭明谕定虏侯郑鸿逵。……十八晚入浦城县,见邑中市肆不惊,亦无营兵进城。但城外居民,每有挈家室入深山者。警息讹传,民情风鹤,旋幸亦底辑也。……臣自浦城至仙霞,经过村落,计二十余处,悉心咨询,详加晓谕。所到兵民贸易,幸各辑和。惟近关数村,搬移入山,只留丁壮看家,其象与浦邑同,有迁徙而幸无扰害也。又仙霞之外为峡口,从东入关,亦有傍径,则江山县界也。臣途逢御史余日新,曾与商及,已议添防矣,鸿逵当兵二千守之。
夫臣所奉敕书为安戢兵民也,而兹述诸险要情形者,兵民之错聚之地,实厪圣明干念,故臣因晓谕所至而缕陈之,以慰圣怀。若此日兵民不兢,关内安堵,皆仰藉皇上德威,非微臣安戢之力也。抑臣因是而慨今之雷守者,未可漫视也。夫地有险夷,守之难易因之,如仙霞一关,层峦深谷,天险足恃,此以守为守者也。二渡峡口,地势旷邈,安能处处扼防,还须御之门庭,则非能战,必不能守者也。关外之兵,臣未尽见,关内之兵,惟施福营多旧兵,器甲粗备,郭芝英次之,余多新募乌合,不堪冲锋,守未易言,可浪战耶?如臣愚识,以谓马金岭失事,诸将自知惧罪,皇上亦急思更弦,犹宗社之灵。若狃于零捷,为敌所愚,陷入徽界,而突出轻骑遶袭,闽危在旦夕矣。伏乞皇上速敕定虏侯,汰将并营,日夕整顿,除各关派守严备外,剩兵若干,速选大将一员,统领出关,屯驻常玉之间,坚壁相机,犄角牵制,并联衢广声势。盖守定议战,以战为守,天下事庶可为也。臣归至浦城,见辅臣路振飞,已经详缕,先驰回奏,伏候圣裁。①《惠安王忠孝公全集》卷3,《上唐王赐剑巡视仙霞关安戢及战守形势疏》。
在这段奏疏中,王忠孝把自己在仙霞关一带的见闻如实上报,守军数量稀少、战斗力低,“多新募乌合,不堪冲锋,守未易言,可浪战耶?”王忠孝从自己的亲身经历和见闻中,得出不宜浪战、据险防守的主张。他把这一主张向朝中的许多大臣详细解说,得到了部分大臣的同意,但是隆武帝一味沉浸在虚幻之中,坚持北征的偏见,终于不可收拾。《惠安王忠孝公全集》附卷收有洪旭写的《王忠孝传》,说到了这一过程:
隆武立,起(王忠孝)岭东参议,改光禄寺少卿。时在廷主亲征之议。……上锐意出赣,公力谏不可,疏留中不下。郑鸿逵亦切谏。上曰:“与廷臣议之。”时大学时蒋公、路公、何公,少司农汤公,暨行在诸公俱集。鸿逵指画关门险要,置烽增垒,星罗棋布,为十可守、百不可出之议。公与蒋公云:“所不与共心力者,有如此水。”乃共规派兵卫参置文武。鸿逵与其侄赐国姓成功,分域严备。诸公则督饷督师。凡数日,颇有条绪。合奏,上意坚不可挽。鸿逵曰:“吾赴东海死矣!”遂削发缴印敕去。关门守御俱弛,而有输款清朝者也。②《惠安王忠孝公全集》附卷,洪旭:《王忠孝传》。
王忠孝虽为福建惠安人,但是他以进士出身,素与郑氏集团没有关联。在当时文臣群攻郑氏昆仲的时候,如果不是有巡关之行,王忠孝很可能加入文臣攻郑的行列。因此,王忠孝的记载,应该是有很高的可信度的。在当时兵弱饷困的处境下,郑氏集团的成员们主张坚守闽北险关的策略,可能更具现实性和可行性。但是南下溃退至福建的这班皇室成员及文臣们,最擅长的是高调北征,不顾实际。而主张坚守的郑氏集团,却成了众矢之的。就郑芝龙等一部分郑氏集团的成员而言,确实在当时的情势下有着某种保护自身利益、首鼠两端的心理和行为,但是还有另一部分郑氏集团的成员如郑鸿逵、郑成功等,都是极力主张抗击清军的重要人物。王忠孝的这些记载,或许对于我们比较客观地了解隆武时期的战守情景,有着重要的警示作用。
二、明朝遗民的交往与请托
《惠安王忠孝公全集》中收有四卷“信翰类”的文献,这其中有与郑成功、郑鸿逵及郑氏集团诸多将官等的书信,也有与明朝官员、同僚、遗民的书信,同时还有与自己乡族亲人、乡族所属地方官员的书信。这些书信的通信时间,大多是北都、南都陷落之后,王忠孝回到福建之后时产生的。从这些书信中,我们可以大体了解到王忠孝在明朝灭亡之后的社会交往情况,对于进一步分析清初闽台地区的时局,以及明朝遗民生活的某些侧面,不失为一种珍贵的资料。
隆武政权覆灭之后,郑成功号召沿海居民奋起反抗清军的南下,并且一度反攻南京,试图恢复明王朝。但是在清军的强大压力下,终归失败。郑成功反攻南京失败,标志着郑成功的抗清运动,从兴盛期进入衰退期。从此之后,郑成功的军队,基本上以厦门、金门二岛作为依托,在福建等沿海一带与清军抗争。
郑成功军队的军饷供应来源,大致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继承其父郑芝龙时期的海上贸易所得;另一方面是就地筹饷,向占领地的百姓征收钱粮。由于控制的地盘日益萎缩,向百姓所能征集到的粮饷也随之萎缩。但是在激烈的军事行动中,军需是刻不容缓的。在这种困境之下,郑氏集团不得不加大对于占领区百姓的搜刮。其搜刮的程度有时甚至是相当严峻残酷的。③参见陈支平:《清郑力量的逆转与康熙统一台湾》,载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史研究中心张海鹏主编:《台湾历史研究》第一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57-75页。
王忠孝的家乡是惠安县北部的沙格村,基本上属于郑氏集团势力可以触及的区域。有时因为战势的变化,也有可能成为清军的势力范围,或者成为双方争夺的范围。于是,王忠孝的家乡,不断地遭到郑氏集团军队以及清军的骚扰和掠夺,家乡的父老乡亲不堪其扰,经常恳求王忠孝利用自己在官场的交往关系,予以关说,以减轻军饷等的征调。王忠孝顾念乡梓之情,无法漠然置之,他在给惠安乡亲的回信中表达了此意:
日接远翰,曾寄椷报,载读重函,侑以厚贶,何深情之无已也。所示惠饷,陈君漳行未归,到时当以凋弊减额为要务。若省差官、减都派、禁抄掠,陈公能任之。不肖惠人也,维桑与梓,必恭敬止,无俟亲朋致嘱,自当留意。但身在事外,恐言未必见信耳。公呈备悉,亲友雅意,不肖老矣,迩血病五十余日,旦夕填沟壑是冀。兹稍稍色起,渡海归来,不耐风涛,而又鹩栖既折,薄产抄没,故园景色,不堪回首。此间村屋借住,薯园赁犁,老厮张网,痴儿课锄,虽曰流寓,略成土著,诸亲知者,咸共见闻。易旅之六二日,旅次即怀其资,一旦舍去,从头经营,向之轻弃其乡者,今转怀土矣。孤臣幽衷,深思自见,寄语亲朋,大家成就一个老逸民,何碍于斯世之浩荡也。桑梓大计,敢不勉图!①《惠安王忠孝公全集》卷6,《复诸乡亲书》。以下同引此书者,不再标出书名,仅注卷数和篇名。特此说明。
因此在这批书信中,出现了不少关于王忠孝向有关将领、官员请托恳求减免家乡税饷方面内容。如在与郑军援剿黄公的信中说:
台旅驻札沙乡,弟之乡族聚焉。一村而分山海二饷,各有所辖。民属两家之民也,两母之子,谁肯先言为轸念,兵丁亦不免而相效尤。正饷之外,题目繁多,民多有流窜者,仁台想未之知也。弟从不欲以琐事相干,梓里在念,情难袖观。今除正饷完纳,希谆诫诸任事者,加以炤护,俾兵民相安,感同身受。至于寒族子弟,颇称奉公惟谨,倘有偶获戾贵部者,尤祈汪涵,亦知自当处分谢过。此盖未必然之事,而预为申恳者也。②卷6,《与援剿黄公书》。
在与郑军将领唐五舍的信中说:
沧桑来,亲知隔世,翰教忽落荒岛间,喜同促膝,又接舍侄孙家信,知为饷事萦怀,人未免有情,谁能恝然亲知。顾当事急在储糈,吾党即为乡邦请命,竟属虚谈,而又满多姻亲,无处缓颊得起。使推此与彼,徒滋话柄,故不肖概不敢专从一人起见,惟有恳陈公,虚心平气,听吾乡公议报竣,此则鄙衷清夜自扪,亦无从为诸亲朋道也。希照亮。③卷6,《复唐五舍书》。
在与郑军将领蔡联官的信中说:
委官一事,昨以为无碍敝乡,适见详文节略,乃知其以沙格,混在峰尾澳内也。惠有八澳,峰尾辖七都八都,沙格辖九都十都,相去二十余里,微论澳名不同,即都里亦难相混。敝里乃十都也,委官黄显追饷沙格,敝里仙塘一铺,全完饷单可据,他乡有欠无几耳。移舟峰尾,为虏哨劫掠,指引皆属叛兵,且当日乡兵,在吉蓼虏兵坐船,先行报知,而委官以为乡民欲哄宽饷,遂致失事,在峰尾已难苛求,况可波及沙格?今不别完欠,不分澳名,混作一起申详,得无城火之殃?幸藩批宽政,海民有天。到底事定拘追,必有一番震动,鄙见欲寄息与两澳里老知悉,俾执票赴援剿公,面质完欠。未完者自当输纳,已完者核实请豁。则援剿公不苦于饷数之无着落,百姓咸沾藩恩。不豁则檄行该都,不得彼此互推,庶几兵民相安,公私两便,亦可省追饷之扰也。硁愿畏关户外,桑梓利病,难于袖观,稔仁人素肯为地方造福,私以可否就正,幸明教。倘以为可,幸先为寄息于援剿公;以为不可,则听之,亦不敢从井救人矣。④卷7,《与蔡联官书》。
在与不具名的“友人”书信中说:
阔别多时,殊切悬企,闻在屿城征饷,虽未足以展其长才,若虚心轸恤,所惠地方不浅。屿城于寒乡毗里也,不肖先年举事,亦曾有指臂亚旅之谊,在世丈亦知之,舟楫尽废,民贫极矣。顷者续加之数,为邮一呈,已荷半免,而又有十三人之加,展转何日了局?不肖虽轸结在怀,不便再渎。幸世丈现肩其任,为一主持,听十三人自行控诉,看批豁如何,然后合两次所续加额数,炤下排算,将前豁之数,炤两摊减,勿使偏枯。在不肖有同仁之视,而屿中诸人,亦相安不争也。⑤卷7,《与友人书》。
在与郑军将领康颖舍的信中,请求释放被拘的乡人石贵:
沙格石贵,思明州人也。其父祖系木匠,寓寒舍铺店者三世矣。其兄先跟随其家严在曾湾,惟石贵尚住沙格,寓陈家,为贵部陈五擒解台下。询其故,以邻人谤其勾虏拿兵也。此事关系重大,若有的证确据,自当严究,石贵朴拙穷匠,与贵兵征睚呲之嫌,实无此情,安可以无根谤语,致陷不白也。羁留多时,其兄日来苦诉,姑为代披,祈兄台念屋乌之爱,速成释放,感不独石贵也。敝乡虏兵日夕往来,贵兵以看戏被捉,皆系我兵从虏者为之向导,不惟石贵无辜,并不可妄咎乡民,致滋葛藤也,恃爱并及之。①卷6,《与左营康颖舍书》。
在与郑军甘、万二将军的信中,更是未雨绸缪,预先请托即将出征的将军,遇到家乡沙格的乡民,务请多多护佑:
璧门昨晤,未获罄谈,闻北发之师,节制实属元戎。是行也,师徒繁多,势当因粮于敌,至驻扎之地,民心亦宜收拾。料仁人自有妙用也。敝乡沙格,僻在内地,万一旌旗偾临,并祈禁斥保护。年来以义举株连,祸及乡族,次日亦不容隔膜视之。恃爱耑恳,主主臣臣。②卷8,《与甘、万二将军书》。
从这些书信中,我们固然看到王忠孝不时地为家乡的百姓请命关说,但从另一个方面,恰恰也说明了郑氏集团在抗清过程中的困境。由于所拥有的腹地十分有限,军队的税饷非常紧缺,长期以往,劣势越来越严重。单从经济的因素来考察,郑氏集团的最终失败和清朝统一台湾,也是势在必然。
王忠孝不但为家乡的百姓请托减免税饷等,也经常为自家及家人、婢仆等请托通融种种事项。王忠孝本人虽然坚守气节跟随郑氏集团流落沿海及台湾岛内,但是为了家族的生计,他也同时在台湾与福建沿海一带有所经营。如在与友人林瑞老的信中就谈及自己为了生计,不得不置船贩运粮食等货物,“别日多矣,客况何似,还棹何期,云树之想,料具同情。岛中鲜饶宦,而有三二气谊,较淡苦。敝舟久滞江干,资斧莫继,不得已南下买籴,冀得些脚,以佐珠桂。闻此中有税有票,所费不赀,则犹空载明月耳。冒昧作一牍于四兄,希其推念免税,以当解推,倘难全免,得三之二焉,所谓故思其次也,乞留意”。③卷6,《与林瑞老书》。王忠孝在《哭侄孙及甫文》中谈及自家在台湾参与开垦田园事,“来东宁者三,癸卯三月,以开垦至,为一门食指计也”。④卷2,《文类·哭侄孙及甫文》。洪旭在《王忠孝传》中亦言:“延平王既定台湾,书邀公。公遣人具牛种,为五亩计。”
然而在当时战乱的情景下,军队胡乱搜刮税饷,有时不免波及王忠孝的船只货物。为此王忠孝也只好经常请托于相关的将官朋友,希望得到宽免放行。如在与自家有亲姻关系的郑军将领唐五舍的信中请求对于自己的商船予以放行:
缔姻实拜高谊,儿某又无所表见,飘零荒岛,不敢抑蹑贵盛,只二三声气是求,深荷不弃,荣感多矣。择双月问名,或云岁首更告,儿旋岛方定,届期先闻也。……渔舟一在獭窟,未见其佳。年来以海若作生涯,量腹而受,若有分限者,然再藉定公经画,坐而获膴,得无怨居积之忌乎?一笑,开年必图之。刻下獭舟须冬票,以重申前请,想不我靳。领出,便驰付舟子,归乃领也。台翰山中迎眷,当事概许发炤,复老应能缕缕,尊衔太谦,谨附火召不宣。⑤卷6,《复唐五舍书》。
在与庄左山的信中,为小婢之父的商船关说:
沧桑以来,世态顿殊,兄台独能矫然自挺,不忘日月。盖前者曾寄佳韵,深情灏气,溢于咏歌,知为有心人矣。马坪王某,小婢之父也,濒海抄洗,资生无策,乃入岛丐活,不肯怜某贫也,以三十金付之经纪,拯其沟壑,非为计子母也。近贩锡料共贰挑余,宿贵里柯尾家,是夜为柯雄劫去。仁里守望严密,何从得此横施?闻为兄丈辖内,力能相及,幸谕还。在不肖三十金犹小,穷人数口,关此锱铢,丈肯为理,造福宏矣。当时同劫者,尚七挑,不肖只言贰挑者,就王某分下而言也,希留意。⑥卷6,《与庄左山书》。
当郑氏军队形势十分严峻的时候,往往会征调或没收沿海的商船以应对战事。在这种情况下,王忠孝的请托,有时也困难重重,难于奏效,如下引与冯奇老的信中,透露出所托的将领也无能为力的情形:
顷接沈诸二公札,知老年翁垂注雅意,而中间曲折,恐未及详。方事之初起也,在前月二十八日。其商人为忠勇公差官留之在船,直认以为己事,故寒父子不及知。比知,而藩批已封固原货,付武卫公寻究矣。当时小儿曾面年翁求教,台意甚以为难。次日姑访武卫公一缕之,不及晤,只以买主称饷合同,仗其转详,听藩公批夺。此民间控诉恒情,无所谓戾违也。闻以年侄陈姓为讶,又以商无王姓为疑,以乎不肖漫与人事者,此更易剖陈。乃惠邑陈梦说之子也,其父为通城令,没于献贼,贫不能自全,为舍侄之妻弟,故舍侄托之往来察数,资以些须利息。其货之出入,乃三商事也,当时误以事勾羁,故向周之人言及,不知其身不在场也。此一段之呈明,不肖之出言无及王姓,此货并非侄孙一家私物,寒门自亲至疏,十余人凑集此项经纪,此三商仅三分之一耳。从来寄托贸易之人,安能同姓?内有士会者,则小价之子,不肖仅百金付之,毫不肯冒昧也。百金小事,安肯琐托,特以阖门子侄资本所关,情不容默,法或可恕,一向武卫公书之,非事外干情者比也。不审武卫公如何措辞,致有葛藤,则大出意料外矣。吾侪所信者心,所守者法,事既在公,静听藩裁,倘乘间有可扶护,幸勿靳一言,所曲全非仅老朽一人也。①卷6,《与冯奇老书》。
根据信中所言,这批船货放行与否,须上报至郑成功本人那边才能分晓,即所谓“事既在公,静听藩裁”。最后不得已,王忠孝只好直接给郑成功写信,请求放免。信中写道:
辱在旻覆,九载于兹,从未有雀角之争,致讼神明。突闻曾十二词,颜令舅为之代控,连及小仆,不胜惭悚。畴昔雅称声气,弟即不德,何遽不相包容至此也?原欲面披,戎务倥偬,不敢上渎,姑略剖之。
弟多年旅况,备小舟乞灵海若,凡官兵坐船,屡次借坐,未尝推脱。间或拈阄议定,无局脱他舟之例。曾十二系拈阄载兵,众帮水手三名,议夙定矣。临期突驾大担,局移敝舟,并换水梢以行,仅放回三人,局脱一人。若要兵要艍船,曾安见有小船,何不就近揷坐,而于大担觅舟耶?抑小舟既行,众帮水手三名,自当帮贴安家。敝梢向取不理,遂致争竞,亦恒情也。相扯就质于弟,即呵责敝梢,谕令散去。仍嘱以自行给发,工食不必取贴。十二活口可问,弟以为自反有礼矣。令舅持一柬来问,语喃喃不休,弟以情节告之。时值小孙害痘,乘危不暇作缄,走价持柬相谢,仍仗庠友李际机达意,订以面悉,初不意令舅之急急发词也。平心而论,小舟既代入揭,安家不取津贴,水手闘竞,复自谴责,弟岂偏心好胜之人耶?亦可以情恕理遣矣。揆厥讼端,十二等自知理曲,虑揭行日久,家属必至取贴,故肤愬令舅,为先发制人之策,而实无大葛藤也。且十二耀韬,原系敝舟积年水梢,其隶颜舟,未满十日,率然相遇,犹认同伙,尚未知为令舅之人也。何得诪张为蘗,而致伤友谊至是!总之,弟德薄望微,诚不足动物,致生诟厉,惟有静听电灼,非敢深辩是非也。②卷8,《与国姓书》。
郑成功碍于王忠孝的情面,最后网开一面,把这批被拘执的王氏家人及船只放行归还。为此王忠孝又给郑成功回复了致谢函。
以上所引述的请托信件,都是在郑氏集团内部的,王忠孝作为明朝遗民依附于郑氏集团的一员士绅,还是具有一定的社会声望的,因此他的请托,也往往得到较好的回报。然而随着郑氏集团退守台湾,福建等内陆地区已完全被清朝所控制,家乡沙格自不能例外。因此到了清顺治后期,郑氏集团的将领官员对于沙格家乡的事情,也是无能为力。值得注意的是,王忠孝虽然坚守明朝气节成为移民流浪台湾岛内,但是他还是保持了在清朝内部为官的一些朋友、世交的联系,并且通过这些朋友、世交,尽可能地为自己在家乡的某些事情请托。而这些在清朝为官的朋友、世交们,也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王忠孝的家事予以关照。这种情况在《惠安王忠孝公全集》中亦有所反映。
王忠孝寓居厦门岛和台湾岛的时候,正配夫人继续留在家乡主持家族事务,自己带着两个妾子随行,“余知事不可为,遣儿携诸孙及老妻入山,余南下铜山,二老妾从焉。侍行者,从侄孙亥、族侄环,及仆婢而已”。①卷2,《文类·自状》。清军占领惠安县沙格一带之后,有些清朝的地方官员顾念王忠孝的士绅身份及个人品德,对他家族的事务,有时也有所照顾。如王忠孝在《自状》中写道:“(隆武二年)七月,……甫一月,北骑抵泉,郡邑望风下。郡守持一书一檄到余家,邀余出谒,儿答以从无抵舍,遂执儿去。有清道闵肃者,年家也。释余儿归。郡中派粮,诸绅以余贫不派及,而郡守令遂意消,且以闵宽余儿,不苛绳也。潜踪数月,钩索益急。余与郭介庵终不出谒,订曰:‘宁以儽囚见,不以遗绅见也。’”②卷2,《文类·自状》。王忠孝在这段文字中记述了他在隆武二年抗清活动失败后逃入山中,清朝郡守“持一书一檄到余家,邀余出谒”,后又派粮,当时诸绅“以余贫不派及,而郡守令遂意消”。这实际上就是虚与应付,暗中予以帮助减免负担。王忠孝在给四姐的一封信中,曾提到“周惠老”对于他们家族的关照。该信函说:“衰年好病,几忘岁月,每欲玉移,而不可得,屈于时也。杖杜之叹,以生道左,况于荒洲?噬肯适我,自多一慨息耳。冬杪得孙,略伸结眉,虽是寻常事,然频分喜胤,亦天之报施善人一端耳。周惠老远情,幸为拳拳。世界沧桑,念先朝嗟黎离者,何人哉?而廑及海上渔樵,谊深矣。”③卷7,《与四姐书》。在王忠孝的四卷信翰中,还收留有两封写给顺治年间清朝委任惠安县县令邢虞建的书信:
张舍亲来,方知台驭新临,螺阳席庥,而不肖以散逸陈人,辄承函教之及,感戢奚似。仰惟仁台珪璋隽品、经济宏才,虽未及挹紫芝,已悉汪度千顷。侧闻王敝师祖籍贵省,二位世兄,悉叨声气,则不肖于仁台,盖渊源之余波,而嘤鸣之叶音也。其为忭跃,曷可言谕。年来衰病,一意幽栖,旦晚又有十洲泛游之想,企望高风,迹阻抠趋,鳞羽可通,德音易承,百凡惟祈注存。不肖从荒礁霞岛间,拜瞻福曜而已,作方外之神交。率勤附候,不尽瞻依。
另一封书信较为简短:
捧教备悉近况,衙斋如侩寮,而以风尘当诵论,苦行当有圆满日也。④以上二书均为卷7,《复惠安县令邢虞建书》。在这两封信中,虽然没有直接谈及减免税粮等的实务,但是王忠孝与邢知县攀起世交,互通音问。⑤据嘉庆《惠安县志》卷21记载,邢虞建于顺治10年至12年任清朝惠安县令。这些书信使我们了解到当时的明朝遗民,虽然坚守气节、不愿屈服于新朝,僻居荒岛。但是在私下里,还是与清朝任职的官员故旧有所往来,并且有所请托。甚至在王忠孝年老病重为子孙立遗嘱的时候,还念念不忘把自己归葬于惠安沙格老家。为了达到这一最后的心愿,他希望亲人们利用自己的关系和声望,拜会当地的官员,为自己的骸骨回归故乡,打通关节。他在“遗嘱”中写道:
保甫之居停见我云,人有传我死者。子瞻有云:疾病年,人皆相传谓已死。盖我自去冬末,病至二月初才好,不得出门,而玾哥又病不起,故人讹传也。然行年逾稀,亦其时也。……万一不测,尔当与亲朋商一水居舡,三四载者,来扶我归。即力不能,亦须向知己相援也。此边人泛泛也,言之似赘。又须于当道处,明投一呈,内云:“父某自己丑年云游四方,多在舟山之间。去年舟山之变,附舟南下,闻在澎湖结茅而居,年已七十四矣。近云襄理扶归,谨呈。”明大意如此。托大力者送之。必当于愿兄发一令票,雇他一押舡,跟官系我所见识者,同舡来此边,亦遣一舟护送至界而还,庶水次无虞,我老骨可遂首丘之怀也。当费此勉为之。⑥卷2,《文类·遗嘱二》。
《惠安王忠孝公全集》中的这些记述,从一个以往不为人们所知的角度,展现了明朝遗民的生活状态。我们以往对于明清易代的认知,过多地注意到所谓“留人不留发、留发不留人”的极端对抗状态。但是在实际上,明朝的士绅经过王朝的更替,一部分人加入清朝的官吏行列,另一部分则如王忠孝等,坚持明朝的气节,成为遗民。这二者之间,依然存在着诸多的联系,加上中国一千多年来士绅观念所形成的人际文化,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明朝遗民的生活状态。这显然是我们以往研究明朝遗民所不曾注意到的问题。而《惠安王忠孝公全集》的问世,无疑对于我们较为全面地了解明朝的遗民生活及其社会关系、人际文化,都具有很好的史料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