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视域下我国民族声乐表演的审美规格
2015-04-10匡
匡
(沈阳音乐学院民族声乐系,辽宁沈阳110018)
文化视域下我国民族声乐表演的审美规格
(沈阳音乐学院民族声乐系,辽宁沈阳110018)
我国现代民族声乐表演方面还不够系统和完善,有待于对其进行进一步研究和归纳。现代民族声乐艺术在表演的核心理念、方式和审美上与传统民族声乐艺术一脉相承,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表演理念和审美特质是现代民族声乐表演的核心气质与精髓,在表演上注重舞台效果与歌唱意境的营造与刻画、立体性与整体性。传承和秉持并不在于一招一式的照搬和套用,而在于对传统中的艺术精髓、精神、个性、审美特质的汲取,并内化于现代民族声乐艺术的每个层面和细节之中,这也是我国现代民族声乐能够取得成功的“取胜之实”。
民族声乐;表演审美规格;意境;立体性;整体性
从广义的范畴上来讲,我国的民族声乐包括我国各地区、各民族的所有类型和形式的戏曲、曲艺与民歌等传统民族声乐艺术及近现代以来在传统民族声乐艺术基础上创新、发展和形成的现代民族声乐艺术。而从狭义的范畴上来讲,则专指现代民族声乐艺术。在某种程度上来看,我们很难将传统民族声乐与现代民族声乐割裂开来,因为二者本身就是一个有机整体。传统民族声乐是现代民族声乐的“生长土壤”和“艺术源泉”,而现代民族声乐艺术则是在传统民族声乐基础上提炼、精粹、发展和衍进而成的一种更加具有系统性、规范性、科学性和现代性的声乐艺术学科。现代民族声乐艺术之所以能够在我国取得成功,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其在具有了现代声乐艺术的系统性、规范性和科学性的同时没有丢失自身的核心艺术特征与审美特质,也就是自身的民族性,无论是演唱技术、声音理念还是作品创作、舞台表现等层面都具有鲜明的民族文化特质与审美规格,尤其是在实际的舞台演唱与表现上,我国现代民族声乐艺术的民族性文化气质体现的更加突出和鲜明,而在当前世界文化艺术多元化潮流蓬勃发展的今天,我国现代民族声乐艺术中民族性文化气质的秉承与彰显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文化与声乐艺术审美规格
声乐艺术是一种极具综合性的音乐表现形式,其包含了音乐、人声、语言、文学、表演,甚至服装、美术等诸多层面[1],因此其自然也就承载、蕴含和直接地体现出更加丰富的文化、精神与内涵。不同种类的声乐艺术会因其各自的民族文化习惯而有各自不同的侧重,例如美声声乐艺术在声乐艺术的诸多层面中的侧重点就非常鲜明。其以声乐演唱技术和音乐为最为重要的核心,而无论是从日常学习、训练还是实际的演唱过程中,表演都处于绝对的从属地位。在日常教学当中,美声声乐教师基本只对学生的基本站姿和状态加以规范,而很少会要求学生在演唱时有哪些规定设计的动作,而在实际的演出过程中,无论是专场音乐会还是歌剧表演中,美声声乐演唱者的面部表情与肢体动作都不是演唱者自身和观众们所最为关注的,这并不是说美声声乐艺术中的表演是可有可无,完全不被重视,没有价值的,而是要说明在美声声乐艺术中,与其核心的音乐与歌唱来说表演是基本处于从属的地位的,而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与之相比则有着极大的不同和差异。
我国的传统文化历来强调和重视综合性与整体性,尤其在音乐艺术理念和审美规格上更是如此。我国传统音乐审美理念中极为注重声乐艺术的综合性与整体性,将声乐艺术作为一个“诗乐舞”三者完美统一的有机结合、并重的整体,也就是说在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中音乐、人声、文学和表演是处于同样重要的地位的,表演与音乐和人声一样重要,而不是从属于人声和音乐的,而这一审美特质和规格也在我们的现代民族声乐艺术中得到了完整的继承和秉持。这从我国当前的民族声乐学习者和演唱者在演唱中所体现出的台风、肢体动作、歌唱表情,及华美的演出服装等方面都鲜明地体现出了这一我国传统文化艺术所特有的艺术理念与审美规格。但当前从学科建设的角度上来讲,与我国现代民族声乐中的声音理念、发声技术、音乐技术等方面相比,我国的现代民族声乐的表演方面在系统性、规范性和科学性上还不够系统和完善,有待于我们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归纳。
二、现代民族声乐艺术在表演上的审美规格
当前我们的现代民族声乐艺术在表演的核心理念、方式和审美上与传统民族声乐艺术一脉相承,同时又融合了现代声乐艺术表演的一些方式与特质,在保持自身传统的基础上同时又具有鲜明的现代感,这种传统与现代的完美融合也是现代民族声乐在表演上最大的成功之处与魅力。
(一)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表演理念和审美特质是现代民族声乐表演的核心气质与精髓
任何一种艺术的形成、发展及艺术个性与审美规格的确立都不是凭空而来的,它们都有自身深厚的渊源。我国的现代民族声乐艺术与传统民族声乐艺术一脉相承,在表演理念和方式上也是如此[2]。但需要说明的是,这种继承并不是对于某些特定动作的完全照搬和机械的套用,而是做到了从表演的艺术理念和审美规格的角度入手,将其内化至现代民族声乐艺术的表演细节和韵味体现之中。
如前文有所提及的,相对来讲,我国的传统民族声乐艺术是一个较为笼统的概念,长期以来并没有形成一个较为统一的声乐艺术形态。但我国的诸多传统戏曲艺术虽然在很多方面都有鲜明的差异,但在表演的理念、方式和审美规格上却呈现出较强的一致性,都十分注重表演与戏剧、歌唱、音乐的完美统一,同时在表演上十分注重整体性与立体性,讲求“手、眼、身、法、步”完美统一。而这种戏曲艺术的表演理念与审美规格也自然地成为我国传统民声乐艺术表演的主导与核心。因此现代民族声乐艺术在表演层面上自然也就受到了我国传统戏曲艺术的极大的影响。但与传统戏曲相比,现代民族声乐艺术毕竟是一种更具现代感的声乐艺术形态,因此,在实际的舞台表现中并不是,也不能够完全和机械地套用戏曲表演的动作,因此,可以说现代民族声乐艺术对于传统民族声乐表演层面的继承和秉持不是外在的表演模式和动作,而是内在的艺术理念与审美规格,并在此基础上由内化的理念衍生为外在的韵味与风格。而现代民族声乐艺术能够在新的时代、新的社会文化环境的创新和发展过程中做到这一点着实堪称难能可贵。
(二)现代民族声乐艺术在表演上注重舞台效果与歌唱意境的营造与刻画
我国的传统文化中历来对于“尽善尽美”这一概念有着近乎于极致的要求和追求[3],体现在声乐艺术上尤为如此,这就使我国的传统民族声乐艺术,尤其是传统戏曲艺术极为注重声乐演唱的整体性与统一性,将表演看作是与人声、音乐、歌词紧密相连、环环相扣、同等重要的艺术表现手段,这样才能营造出近乎于完美的艺术效果和意境,带给观众完美的艺术享受。
我国的传统戏曲艺术在舞台演唱过程中十分注重意境的营造,从表演的角度来讲,也就是说舞台上的每一个面部表情、每一个肢体动作都要与整体的剧情发展、歌唱状态和音乐走向完美的契合,或者说融合在一起。演唱者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一张一弛,都要完美地融入到整体的音乐意境之中。
受到传统艺术审美理念的影响,我国的现代民族声乐艺术对于声乐演唱的整体感官感受和意境渲染也十分注重,表现得也十分鲜明[4]。当前我国无论是高等音乐学院中的民族声乐专业系部,还是全国各地的大小演出团体,无论是对女性还是男性,对于民族声乐专业歌者的外形有着较为苛刻的要求。因为靓丽、俊朗的外形是完美舞台表演和音乐意境营造的最重要基础,因此我们的民族声乐专业在选材阶段就已经自然地意识到了这一点。在具体的表演过程中,华美的着装与精致的服饰对于民族声乐专业演唱者,无论男女都是十分重要的,同时在演唱过程中无论是面部表情变化还是肢体动作都十分丰富。这样,演唱者良好的外形、华美服装、丰富的表情动作与歌声、音乐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就形成了完美的舞台效果与演唱意境,从而带给观众全方位的视听享受。但同时需要指出的是,这并不是要论证其他声乐艺术不注重整体的舞台效果与意境,也不是我们的民族声乐艺术过分重视外形,而事实上,任何声乐艺术种类都是一个各个方面有机结合的整体,但确实都各有侧重,而我们的民族声乐艺术则更加具有综合性和统一性。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对于舞台效果与歌唱意境的注重并不代表我们忽视歌唱和音乐本身,而恰恰相反,我们的民族声乐艺术正是力图通过注重表演方式和方法,以此来更加充分和完美地表达歌曲本身的思想、情感与魅力,从而达到,或者说接近一种近乎于完美的声乐演唱效果。
(三)我国民族声乐艺术注重舞台表演上的立体性与整体性
在我国的传统文化审美理念中,“神形兼备”不仅仅是声乐表演,也是其他所有表演类艺术的最重要审美追求与规格。例如我国的传统民族器乐与欧洲器乐在演奏,或者说舞台表现方式上就呈现出极大的不同与差异。不妨以钢琴演奏和我国的二胡演奏做一个对比,绝大部分的欧美钢琴演奏者在演奏钢琴时,无论是慢速优美,或是快速激昂的乐曲,其面部表情变化和肢体动作都是非常少的,基本处于一种沉静的状态,而我国的二胡演奏则不然,演奏者在演奏时无论是何种风格的乐曲,随着音乐情绪和节奏的变化其肢体动作和面部表情都会产生极为丰富的变化,用音乐带动情绪,情绪带动表演,而表演又会反哺于音乐,促进和带动音乐情绪的发展和表现,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良好的互动,从而达到完美的舞台表现效果。
这一点在我国现代民族声乐艺术舞台表演上也表现得十分明显。完美的民族声乐舞台演出应该是在演唱的过程中在保证自身高质量歌唱的基础上根据歌唱的内容做出相应的面部表情变化,表现出一种“精气神”,进而延伸至肢体上的动作,形成一种立体的表演效果。而在这种看似简单的表情变化和肢体语言在实质上则蕴含着内在的传统戏曲的“手眼身法步”协调配合,完美统一的气质与韵味。这不仅体现在民族声乐歌者的良好身材外形和精神气质上,同时更体现在其具体的表情变化和肢体语言上[5],民族声乐表演时的眼神可以很容易让人想到京剧演员精气神十足的眼神变化,而在肢体的动作上则是基本手势动作都围绕着一个圆形的轨迹运动,这也是我国传统戏曲表演肢体动作的要领与规范。可以说,因为我国的现代民族声乐艺术在表演表情和肢体动作上与传统戏曲的表演动作虽然不可能完全一致,但在追求整体性和立体性上,在内在的精神气质和韵味上是一脉相承,高度契合的,而这种立体化的表演理念与方式也是我国现代民族声乐艺术的重要内在魅力与感染力之所在。
三、高校民族声乐教育应加强表演教学
现代民族声乐早已正式成为我国高等音乐教育中的最重要音乐学科之一,同时民族声乐教学在发声技术、歌唱理念、音乐作品等方面都已经极具系统性、规范性与科学性,但在表演方面却一直没有形成一套教学目的明确、教学计划完整、配套课程完善的教学体系。针对这一教学状况,我们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完善关于民族声乐表演的配套专业基础课程
第一,要开设具有针对性的形体训练课程。虽然很多音乐院校的民族声乐专业系部已经开设了形体训练课程,但这些课程大部分都存在着两个问题。一是这些课程大部分都属于选修课程,课时也较少,很多时候都不能引起学生和教师的足够重视,往往沦为走形式和走过场,导致教学效率不高,教学效果不明显。因此,我们应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形体训练课程设为民族声乐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同时适当地增加课时量。二是现有的形体训练课程针对性不强。在现有的形体训练课程中绝大多数的教师都是外聘的舞蹈教师或者形体教师,虽然不能说这种训练没有任何效果,但从实际的教学效果来看还不够有针对性。因此,我们应该拓宽自己的思路,将一些戏曲专业的演员或者教师聘任为民族声乐专业学生形体训练课程的教师,同时让这些教师运用戏曲演员的形体训练理念和方法来进行形体训练教学。虽然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这种训练的强度和难度肯定不及专业的戏曲科班,这是不现实的,但却会给学生打下更加坚实的形体基础和更加具有民族化气质的表演意识和理念。
第二,民族民间音乐课程中应增加关于表演方面的教学内容和讲解。在我们当前的民族民间音乐课教学中,绝大多数的教学内容都集中在对于传统曲目讲解方面,如作品的创作背景、风格类型、音乐属性,及作品的内容、思想、情感等方面,但关于演唱这些作品时表演方面的知识却基本都少有涉及[6]。因此,针对这一问题,我们的民族民间音乐课教师应该有意识地增加这一方面的课程内容设计,增加对于表演方面的讲解,这样就能够使学生全面、深刻地了解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表演理念和审美规格,并做到知行合一,有效地将这些知识运用于自己的实际演唱当中。
(二)专业教师在专业课教学中应该有意识地加强对于学生表演方面的指导和训练
当前在我们民族声乐专业教学课堂上有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很多教师会不自觉地将教学的重点和注意力集中在演唱技术训练和作品分析处理方面,而常常会忽略或忽视表演方面的指导和训练,这就导致很多学生虽然有良好的嗓音和乐感,但在实际的演出或者考试中却往往不能够达到预期的成绩和效果。而高校学生本身就较为欠缺实际的舞台锻炼机会,因此专业教师就更应该对于学生表演方面的指导和训练予以更高的重视和投入更多的精力。什么是基本的演唱状态,什么是基本手势动作,不同音乐情绪的不同音乐表情,不同音乐风格运用不同的表演方式,这些都需要教师对学生加以全面、详尽、细致的讲解和训练。这样就能够为学生建立起一套系统、规范、科学的表演体系,使学生对于表演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知和知识架构,使其在实际演唱过程中的表演做到成竹在胸、有的放矢、游刃有余,从而全面地提高其演唱能力。
通过对于民族声乐演唱表演审美规格的研究可以看出,传统民族声乐艺术是现代民族声乐的艺术之根和生存土壤。而这种传承和秉持并不在于一招一式的照搬和套用,而在于将传统中的艺术精髓、精神、个性、审美特质的汲取,并内化于现代民族声乐艺术的每个层面和细节之中,这也是我国现代民族声乐能够取得成功的“取胜之实”。这种发展和创新理念值得我们继续秉承、探索和研究。
[1]潘乃宪.感悟声乐:对国际歌唱艺术的思考与体验[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0:23-34.
[2]肖黎声.声乐理论基础[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9:44.
[3]杨立岗.声乐教学法[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7:67.
[4]徐小懿.声乐演唱与教学[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1996:67-71.
[5]钱苑,林华.歌剧概论[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3:2-3.
[6]尚家骧.欧洲声乐发展史[M].北京:华乐出版社,2003:78-90.
【责任编辑曹萌】
J616
A
1674-5450(2015)04-0166-03
2015-04-03
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W2013244)
匡,女,辽宁沈阳人,沈阳音乐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