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条件下我国税收征管制度调整的思考
2015-04-10陶玉琼
陶玉琼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呼和浩特010070)
电子商务条件下我国税收征管制度调整的思考
陶玉琼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呼和浩特010070)
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极大的推动着电子商务的进步,健全电子商务类税收监督管理,对于国家税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分析了电子商务类税收监督管理现状,指出了电子商务条件下我国税收征管制度调整的方向。
税收征管 电子商务 税收监督
当下,国家经济发展稳步推进,有关于国家税收问题一直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适应经济发展所需,分析调研电子商务类税收,对新形势下的国家电子商务成长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同时对保障国家税收增长,提高我国国际地位中税收权益都有着巨大的影响。本文就当下社会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现况,分析调研相关理论资料,实施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管理研究,旨在由表及里,发现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税收矛盾问题源头,给予我国税收政策有效思考建议。
一、中国电子商务类税收监督管理现状
中国经济发展成效积极,研究电子商务类税收监督管理问题是税务部门实施税收管理必要措施。当下还没有完善的电子商务类税收管理政策,旨在放松电子商务发展,一定程度上有效刺激电子商务国际竞争能力。尽管这种政策很好的帮助了电子商务健康成长,当随之而来的矛盾问题也日益显现,重点表现为:
1、偷税漏税严重
电子商务即互联网形式的商业发展,随着电子商务的推广,众多企业单位实施网上销售,这显然影响以往商品销售方法,传统税收操守挑战;此外,国家税收部门软硬件更新不足,严重意义上影响了涉及电子商务类的税收管理,税收部门政策无法同步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商品交易价值、票务没有具体的提供,税收无法得以实现,偷税漏税同样严重。
2、现存税收法例法规遭遇巨大挑战
国内经济快速发展数年以来,已基本建立覆盖全面的、法例规范的税收政策,税收方法等都给予了具体的指示。然而,电子商务的顺势而生,对现存税收法例法规造成了巨大的挑战,现存税收政策不能适应电子商务类税收管理,显然,这一定程度上挑战了国内现行税收政策的可靠性、公正性。
3、有关于互联网信息化事物定义不完善
当下存在的凸出问题就是有关于互联网信息事物的定义不完善,这很大程度上影响电子商务类税收的管理,哪些要进行必要税收,哪些不要。事实上,电子署名不存在法律效益,然而它却广泛存在于互联网电子商务活动中来,和以往发票比较,电子形式的发票实际意义不足,用来作为担保和负责的凭证也就不是很成熟。电子类账目同样如此,当下国内现行相关法律还没有给予详细的责任认定,也就不具备传统纸质账目的相同效益。
4、赋税公平性原则饱受猜疑
正常意义上来讲,电子商务的发展可以说是以往实物买卖的另一种方式延伸,这就要求它具有实物买卖同样的税收义务。然而当下国内并没有相关的电子商务类税收政策管理,致使以往交易方法赋税远高于电子商务,这很大程度上让赋税的公平性原则饱受猜疑。
二、电子商务对当下税收政策的影响
现有的税收相关政策主要是遵循以往交易类型实施的税收管理,它是由长时间经济发展税收征收调研分析实践得来的,重要涵盖税务征收、税务监管、税务审查等,相比较电子商务的税收形式存在极大区别,这就导致了当下的税收政策很难实现电子商务类税收管理,重点表现为:
1、有效税务登记影响
税务登记可以说是实施税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它是实施全部税收管理的基石。基于有效税务登记,税收部门能够更好的了解纳税人或者企业等经营活动,保障经济市场稳健,同样也是实施纳税人及企业的有效方式监管,作为市场活动遵循法律法规的重要凭证。国内现存的税务登记主要是工商登记形式,就税务部门而言,基于工商登记形式的审查能够很好帮助税负部门实现纳税人及企业基本经营认识,明确管理地区税收主要来源,依照此类信息明确工作人员工作分配,加强必要地区税务监管,有效防止税收不良问题出现。然而电子商务的发展并未使用有效税务登记的环节,这也增加了税收部门税收管理的难度,有关于电子商务类交易的税务登记基本搁置。
2、有效账目票务管理影响
赋税征收管理基本都是以账目票务的形式开展的,基于有效账目票务管理能够很好的帮助税收部门实施税收工作,借助这种形式的赋税征收明确纳税人及企业日常纳税信息。
现行国内税收管理法例明确了纳税人、企业账目票务的使用说明。《赋税征管条例》同样赋予了计算机账目法律意义,条例规定:纳税人、企业实施计算机账目记录需及时提交有关税收部门会计管理计算机软件、使用方法说明书等相关资料。电子商务做到了用简单的数字、条码替代具体信息记录,致力于传统交易形式的税收管理方法便难以适应电子商务税管。此外,较之以纸质账目记录等,电子凭据极易被人恶意篡改,这就又加大了电子商务信息凭证的管理难度,税收部门管理电子商务账目信息工作难度加大,税管工作效率降低。
3、会影响到纳税申报的方式以及效率
纳税人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以及需要履行什么样的义务,所依据的就是纳税申报,同时,纳税申报也是税务机关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申报的内容以及期限必须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报送的资料主要是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和其他必备的资料。税务机关可以从中掌握纳税人的具体情况,以此来展开各种工作。
现阶段,国内纳税申报主体是纳税人,采取自行申报的形式。而如今电子商务越来越发达,相关人员都可能和税收征管发生联系,成为真正的纳税人以及扣缴义务人。而如何来确定是否成为纳税人以及扣缴义务人,却是十分的不容易,很难要求众多的网民和网上企业进行自行申报,在这种情况下,会严重影响到纳税申报的效果。
三、电子商务条件下我国税收征管制度调整的方向
1、建立适用于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税收征管模式
1).摸索电子商务户籍管理的突破口
可以在目前通行的税务登记制度方面下功夫,找到科学的入口,加强电子商务户籍的管理工作。对于想要从事电子商务的相关人员,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到税务机关完成登记,并且填写专门的税务登记表,还要将主要信息进行登记,比如计算机密匙、电子邮箱以及备份网址等等。税务机关可以单独的或者是联合其他部门,严格的审查纳税人上报的资料,并且录入到征管信息的系统当中,而给予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税务登记号码是和普通的号码有区别的,这个号码必须公布在网站上,既不可以任意删掉,也不能进行遮掩。
2).完善电子商务建账管理
纳税机关要想核实纳税人的真实收入,通常来说是要依据账簿的。现在的《税收征管法》做出了这样的规定:承担纳税责任的生产者以及经营者,要将自身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处理方法以及会计软件向税务机关报备案。不过,在具体操作中,这个程序还不规范,对于违规的具体处罚方式也没有明确规定,只不过是表面形式。某些企业从事电子商务,交易采用虚拟的方式,税务机关必须采取真实的管理方式对其进行监控,而对电子商务账簿加强管理,是重中之重。承担纳税义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使用的财务软件需要向税务机关报备,还要将财务软件的相关信息报备到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审核之后才能应用。
2、要促进电子商务和电子税务之间的融合
在中国,电子商务兴起之后,就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这是全世界有目共睹的,但是随之而来的就是税收制度的滞后性,很难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而我们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制定相关的税收政策,以此来推动电子商务的进步,并且体现出中国法律的重要地位。现阶段,金税三期稳步推行,包含的内容很全面,不但涉及到各个税种,各个程序,而且国地税和相关部门进行联网,有效的整合四个子系统,实现监控严格、信息共享以及安全稳定的目标,税收管理系统进一步的走向完善。
1).完善税务部门内、外网建设
对于内部来说,税务机关要一切从工作实际出发,不断的更新、升级网络,在原来的税务、企业、银行联网的基础上,还要和工商、公安、地税等进行联网;对于外部来说,还要提高网上办税的服务水平,改变服务范围狭窄,功能不健全的局面,而且,还有利于税务机关展开管理工作。
2).加强信息共享
税务机关要和其他部门加强联系,共享重要信息,这样可以及时的了解纳税最新的动态,可以随时获取日常管理所需的各种资料。同时,加强和其他国家的联系,分享重要的信息,有利于对纳税人进行监管,避免各种避税行为的发生,损害国家的利益。
3).顺应需求,改进管理方法
传统意义上的交易通常来说都是实物状态,因此比较好管理,但是电子商务因为具有虚拟性,所以在管理上存在困难。但是我们要跟上时代发展的潮流,熟悉电子商务所具有的特点,针对性的进行管理。比如在监管卖方方面加大力度,只有核实了交易信息,才可以收款以及出具发票;还可以认真的核实买方的真实情况,避免虚假交易。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用一种积极的态度去应对可能遇到的问题,这样才能保证电子商务可以顺利的发展下去。
四、结论
对于中国来说,电子商务还处于初级阶段,所以对于这种新兴事物,我们必须加强保护,在制定相关的政策时,可以进行适当的倾斜,给予一定的照顾。要结合电子商务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国的现实条件展开税收工作。把关注点放在建设基础网络方面,推动税收征管向电子化方向发展。而网上税务登记也要认真的履行,创建电子票据系统以及数字化发票的完整系统,健全网上支付方式,有效的监督网络交易所促成的现金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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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10.42
A
1009-8534(2015)02-0008-02
2014-10-15
陶玉琼(1975.10—)女,湖北武汉人,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财经管理系副教授,硕士,主要从事电子商务?经济管理方面的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