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格斗运动员核心竞技能力探讨
2015-04-10王辉
王 辉
(商丘师范学院 体育学院,河南 商丘 476000)
综合格斗运动员核心竞技能力探讨
王 辉
(商丘师范学院 体育学院,河南 商丘 476000)
通过文献资料、逻辑分析等方法,从综合格斗的技法、比赛时间特点、胜负特点等方面进行分析与研究,探讨综合格斗运动员核心竞技能力的主体因素. 结果表明:综合格斗运动员核心竞技能力是技能即以站立击打技术为主,降服技术次之;体能在核心竞技能力中占重要地位.
综合格斗;核心竞技能力;结构
综合格斗也称MMA(mixed martial arts),是一种规则极为开放的竞技格斗运动.MMA比赛使用分指拳套,赛事规则既允许站立打击,也可进行地面缠斗,比赛允许选手使用拳击、巴西柔术、泰拳、摔跤、空手道等多种搏击、格斗技术,同时比赛按体重划分不同级别.职业MMA选手通常经过系统而科学的格斗训练,具备综合运用不同格斗技术能力.MMA运动开放式的赛事规则为不同风格的格斗选手创造了统一的平台,使其能在公开的环境下公平竞技,使用拳、腿、膝、肘等站立打击技术和关节技、绞杀技等地面降服技术,以及过胸抱腿等摔跤技术等不同的武技得到完美结合与展示,形成了系统而独特的MMA技术体系.20世纪末UFC的举办标志着现代MMA正式诞生,21世纪以来随着UFC、M-1、PRIDE FC等职业综合格斗赛事的蓬勃发展,MMA已成为风靡全球的主流格斗运动[1]93-96.这项赛事充满了惊险、刺激和不确定性,每位选手都有机会获胜,这大大增加了比赛的观赏性.综合格斗在我国的起步较晚,也是近几年从国外引入,正在逐渐的为大众所接受.
竞技能力是由体能、技能、战能、心能和智能等5要素所构成并综合地表现在竞技活动过程之中的运动员参赛能力[2]17.所谓核心竞技能力是指运动员竞技能力中,对运动员比赛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竞技能力因子,这是基于运动员竞技能力的主导因素和训练需要所提出的,能比较形象的突出运动员竞技能力中的核心要素[3]28.据综合格斗运动的相关研究,综合格斗运动员的竞技能力是通过平时的训练为参赛所具备的专项技术能力,主要具有综合格斗专项特征的技能、战术、体能、心理及运动智能等能力构成,在综合格斗比赛中表现出来的.通过对综合格斗运动的规则、技术及胜负的关键因素等问题进行分析,探讨综合格斗运动员核心竞技能力主要因子,以期发现综合格斗运动员竞技能力结构的一般规律,为我国综合格斗运动员、教练员的训练与比赛提供参考.
1 综合格斗运动的技术特征分析
综合格斗是把世界各个武术流派融入统一格斗平台的运动项目.运动员在统一的规则下,运用不同的技法进行斗智斗勇的较技.据此,运动员的技能呈现多样化特征,即运动员运用不同流派的搏击技术,在不犯规的情况下使用各种技术技法.而格斗技术是格斗项目技术方法的总称,是战胜对手的武器,对运动员的运动成绩起决定性作用.格斗项目的技术主要包括防守、进攻和反击3部分,其主要特点为全面性、主动性、重点性、连续性和实用性[4]58.要求运动员掌握全面的技术,强调积极进攻,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技术方法为训练内容,以便能在实际的比赛对抗中发挥作用即“绝招”“得意技”,提高组合技术运用能力,把一切技术动作作用于对手产生效果.综合格斗中任何流派的武术技术都能运用,运动员在使用动作时通常都是发挥优势技术,在站立条件下打拳腿、近身情况下运用摔法、在倒地后运用地面控制技术.综合格斗比赛中UFC规则的开放性与场地设计为比赛提供了连续性.在每回合的对抗中,运动员要根据与对手的身体形态、技术特点、距离、空间以及时间等关系做出判断,利用自己的优势技术、通过对时间差、距离差和空间差等方面来进行进攻或防守,以达到制胜对手的目的.其中,时间差是指对垒双方完成相关的攻防动作前后时间的差数;距离差是指双方对垒时,运动员在完成攻防动作过程中出现无效距离与实际有效距离的差数;空间差是指运动员在实战时身体暴露给对手可击打部位与防守部位的空间差数.对抗双方在比赛中情况瞬息万变,运动员几乎没有时间来思考自己使用什么技术进行对抗,往往是根据平时的经验与动作的条件反射做出的判断和反应.运动员如果要充分利用时间差、空间差和距离差来达到自己防守和进攻的目的,就要对自己与对手间的距离有良好的感知觉,这样才能快速反应并准确的做出判断.在综合格斗的站立技中,只有通过快速移动接近对手或避开对手的攻击,同时,在进攻时要具有必要的动作速度和强有力的反击能力,运动员应具备有效性击打能力,这是对运动员精细的感知觉、反应能力、判断能力、肢体协调性等能力的高度要求.综合格斗技术具有多样性特征,踢打技术是站立技术的主体技术,由站立转为地面的过度技术是摔法技术,地面技术主要以关节技与降服技术为主.
按照综合格斗的比赛规则要求,在进攻对象中,只禁止对人体要害部位的攻击,如攻击后脑、脊椎、裆部;在进攻形式上,禁止用头撞人、撕咬、挖眼、击打咽喉和肘尖垂直向下攻击等攻击形式除外,选手可以使用任何的格斗技术,这给了不同流派的选手充分发挥的空间,极大地增强了比赛的激烈程度以及提高比赛的观赏性,是其他武术搏斗赛事不能比拟的.比赛时选手使用分指拳套进行攻击与保护拳头,该设计使得选手能够运用更多的格斗技术进行格斗,降低了攻击力度,提高了安全系数.
2 综合格斗的比赛时间特征分析
在时间特征上,以UFC比赛为例.该项赛事采用3回合制,而冠军赛则采用5回合赛制,且每局5 min,局间休息1 min.从对抗时间上看,较长时间的对抗对运动员的体能与心理能力都有较高的要求.在每一局的比赛里,运动员竞技以“回合”为时间特征,每一回合有长有短,其间还有无规律的暂停比赛的情况.因此,运动员的竞技形式是间歇性的.通常在打满3回合或5回合的比赛中,每一局比赛的时间大约都会超过5 min,因为比赛中的暂停处理场上一切事情等.而总时间大约17~20 min和29~33 min左右.
在每一局的比赛里,双方运动员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力量进行进攻、防守与反击,持续时间一般在几秒十几秒不等,强度很大.在能量供应的方式上看,属于高强性的无氧供能,一般以ATP-CP 供能为主.而在每回合中的地面技术控制与击打时,则又显现出时间的“耐久”性,其时间可分别从几秒钟至4~5 min不等,时间跨度有长有短.在时间特点上运动员精神高度紧张,体能大量消耗,每一局的比赛可以说是高强性的间歇性无氧运动主要以无氧糖酵解供能为主.从比赛的时间特点上来看,综合格斗项目需要运动员有良好的无氧耐力和有氧耐力作基础.
据此,综合格斗项目对运动员的各种供能形式要求很好.但从比赛时间分布特征来看,对运动员的无氧糖酵解的供能能力要求高,同时要有良好的有氧耐力作保障.
3 综合格斗中的胜负特征分析
在综合格斗的技术统计中可以看出,在2008年UFC共打了201场比赛,KO率是41.3%,降服率为26.9%,点数判定占31.8%;在 2010年的276场比赛中KO率为27.5%,降服率为23.6%,点数判定为47.1%[5]69.在2011年UFC的 80 场比赛中,以 KO方式获胜的场数为32 场,占总场次的40% ,以降服制胜的场次在比赛中占 18.75%.点数判胜占统计比赛的 37.5%[6]52-53.
由此可以看出,比赛中的KO获胜与点数获胜的总数占到比赛的70%以上,而KO获胜与点数获胜主要是以站立击打为主要的获胜方式.而比赛中KO技术主要指运动员运用拳法、腿法、肘法、膝法以及组合等技术,给对手以重创,其中拳法技术在比赛中的KO率相对于腿法、肘法和膝法较高.拳法技术精准、有力,尤其是组合拳可给对手造成一定重创,为比赛获胜创造条件.而通过地面技与对手纠缠,最终以地面绞锁技将对手制服难以招架而示意认输的获胜方式占到获胜概率的20%左右.而降服技术是综合格斗的一大看点.因为部分运动员在十分被动的情形下,通过运用地面技或关节技,将形势扭转,最终以降服对手获胜,这就为比赛留下悬念,即双方都有机会获得胜利,因此,地面技术是综合格斗运动员必须掌握的技术.通过上述分析可以认为,综合格斗运动员以KO和点数获胜为主要方式,其主要技术为站立击打技术,因此,可以认为站立击打的拳、腿技术能力为综合格斗运动员核心技术能力.同时,作为获胜概率为20%左右的降服技术,应该加以重视.
4 综合格斗运动犯规规则分析
综合格斗赛事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如,巴西的International ValeTudo;俄罗斯的格斗桑博和日本的修斗等.现代综合格斗与Vale Tudo有很大关系.1993年,在美国科罗拉多州丹佛举行了第一届终极格斗冠军赛,即当今的UFC.初期的综合格斗可以用血腥和残暴来形容,如果不进行改革,就很难生存与发展.每种武技流派都有自己的优点和不足,当他们同台竞技时,规则就是最大的问题.早期的综合搏击遭到了各方面的批评,于是UFC重新设计了比赛规则,去掉一部分令人反感的或者容易对身体造成永久性伤害的击打动作(如对眼睛、裆部、后脑和脊椎等等),同时保留击打与擒拿的基本核心要素.这就促进这项赛事从近乎野蛮的形象以更加公平、公正、文明的竞赛形式推向大众视野.
在规则中对于运动员犯规行为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对于运动员具有严重伤害的技术行为限制规则.其中限制行为有17种犯规,即头顶、对眼睛的攻击、咬人、揪头发 、对鼻孔耳朵眼口腔以及对手已有伤口的抠挖撕扯等、 裆部的攻击 、对小关节(如手指关节)的攻击、对脊柱和脑后的攻击、用肘从上向下的打击(其他的肘部攻击允许)、打击或掐对方喉部、掐扣挠等行为、抓对方锁骨、踢倒地的对手的头部、用膝攻击倒地的对手的头部、踩踏倒地的对手以及脚后跟踢打对方肾脏、使劲将对手的头或者颈部按向赛场地面的行为.规则中的这些技术限制,实际上是对比赛文明化与运动员保护的基本保障,这也就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运动员因使用某些伤害对方的“小技术”而投机获胜的机会,可大大提高比赛的观赏性.同时引领运动员与教练员在运动员技术训练过程中,注重击打与降服技术的真正能力,从而提高运动员的训练水平.另一类是提高比赛公正、文明形象的“素质行为”的限制规则.对于犯规行为,限制对手不文明行为的13条规则,即将对手扔出笼外的行为、揪扯对方的短裤或手套、向对方吐口水 、违反体育精神的伤害对手的行为等等.
5 结语
通过对综合格斗中技术特征、比赛获胜形式、比赛时间以及规则中的犯规行为的分析认为,在综合格斗比赛中运动员的技术呈现多样化的特点;从获胜形式上来看,运动员以KO和点数获胜的比例较高,以站立击打为主要方式,认为站立击打技能是综合格斗的核心竞技能力,降服技能次之;根据比赛时间的分析认为,体能在综合格斗能力中占有重要地位,主要以无氧糖效解功能与无氧耐力为主.
[1] 王 汉,李俊峰.我国开展综合格斗的必要性探讨[J].中华武术研究,2012(7).
[2] 田麦久.运动训练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3] 叶 伟.我国徒手格斗项目(散打)优秀男子运动员核心竞技能力评价体系的研究 [D].北京:北京体育大学,2005.
[4] 贺子文.技能主导类格斗对抗性项群训练原理·项群训练理论[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8.
[5] 沈 诚. 摔跤手称霸MMA[J].拳击与格斗,2011(11).
[6] 李际麟.对2011年UFC 终极格斗比赛中技术运用的分析研究[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2).
[责任编辑 冰 竹]
Analysis on the Competitive Abilities of Mixed Martial Arts Athletes
WANG Hui
(InstituteofP.E,ShangqiuNormalUniversity,Shangqiu476000,China)
By using the method of document information and logic analysis, the paper analyzed and researched the comprehensive combat techniques, characteristics of game time and rules of game results in order to explore the main factor of core competitive ability for integrated combat athletes.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core competitive ability of the comprehensive combat athletes is stand technology and then the surrender technology; physical agility takes important position in the core competitive ability.
mixed martial arts; competitive abilities; structure
2015-04-18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项目编号:2015-GH-380)
王 辉(1979- ),男,河南商丘人,商丘师范学院讲师,硕士,主要从事武术散打教学与理论研究。
1671-8127(2015)05-0126-03
G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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