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九一体化”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2015-04-10户晗
户晗
摘 要:随着“昌九一体化”进程的进一步发展,南昌与九江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日渐突出。本文通过分析南昌与九江的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探讨在“昌九一体化”进程中的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昌九一体化;中小企业;融资
一、“昌九一体化”中小企业的融资特征
(一)总体融资规模大且频率高。南昌与九江的外来企业在发展初期对资金需求较大,加上企业处在发展初期没有固定资产或固定资产较少,导致没有担保机构愿意为其银行借贷进行担保,当这些企业向银行寻求贷款时,银行业考虑到收款风险,一般只提供贷款利率较高的短期借款,短期借款金额少,满足不了这些企业的融资需要,企业为了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得不频繁向银行申请借款,导致这些企业的融资呈现出频率高、周期短的特征。
(二)每户融资金额小,短期借款为主。由于批发、零售业占南昌与九江企业数量的大多数,这些企业经营规模小,员工数量少,资金规模小,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都不健全,使得这些企业融资主要通过自筹、亲友借贷或民间借贷市场,很少有担保机构为其贷款进行担保。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不健全,导致了这些企业的信息不透明,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银行不愿为这些企业提供贷款服务,或者只提供贷款金额小的短期借款。
二、“昌九一体化”中小企业融资难成因分析
(一)政府扶植机制不健全。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支持有关中小企业的法律,给予中小企业融资保障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中小企业在法律地位和权利上都比不上大型企业,导致银行业和金融机构的信贷歧视,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困境。由于南昌与九江的中小企业大部分为批发、零售业,这些企业的融资特征为融资金额小、短期借款为主,商业银行考虑到放贷成本与收益的因素,宁愿放大额的贷款,而不愿提供小额贷款,因为小额贷款与大额贷款所需要审批手续,时间成本基本一样,但提供小额贷款比提供大额贷款所带来的收益要少很多,导致银行不愿意为南昌与九江的中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
(二)中小企业自身的缺陷。 (1)中小企业个体经营风险相对较大。中小企业具有许多明显的缺点,比如经营规模小、管理制度不完善、财务制度不完善、创新能力低下、诚实守信意识薄弱,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被支配的不利地位,导致对销售商和供应商的议价能力不足。因此,对单个中小企业来说,他们的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是比较高的,造成的后果是贷款更加困难。(2)中小企业治理结构和信息不透明。1)企业管理不规范。多数中小企业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信用意识薄弱,会计制度不规范,甚至一些中小企业连完整的会计账簿都没有,所以不可能向银行提供标准化、可靠化的财务信息,银行在对这些企业进行评估时,对其资产信用的情况了解比较困难,银行考虑到风险,不愿放贷给这些企业,这导致中小企业贷款更加难。2)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根据经济学专家斯蒂格利茨与威斯的信贷配给理论,企业信息不透明,导致银行在确定贷款对象时容易做出逆向选择。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银行为了规避风险,要么采取惜贷策略,要么提高贷款利率,使得中小企业融资更加难。从担保信用来看,大部分中小企业的诚实信用的意识比较薄弱,担保机构考虑到风险因素不愿为其担保,同时,银行考虑到放贷风险,也极可能控制放贷给中小企业的金额。
三、“昌九一体化”中小企业融资对策
(一)完善信用体系和金融政策扶植机制。(1)建立“昌九一体化”中小企业动态信用体系。健全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于担保机制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而“昌九一体化”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建立需要南昌与九江的政府将企业、投资者、经营者、金融机构和相关政府机构通过信用制度紧密联系起来,这种信用制度的内容包括信用的登记、采集、评估和发布,四者联系起来后,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才能发挥作用,信用担保体系才能形成一个整体。政府还需要担任维护和管理信用秩序的角色,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虚假信息的打击力度,绝不姑息信用信息弄虚作假的企业和中介机构,建立不守信用企业和机构的黑名单,对二次触犯底线的中小企业进行依法整顿和取缔。建立“昌九一体化”中小企业动态信用信息数据库,专门对昌九两地的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录入和评估,及时更新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2)建立昌九中小企业担保协会,完善相关法律体系。目前不管是南昌还是九江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轻视中小企业,“昌九一体化”信用担保机构要转变这种“唯大是从”的错误观念,深入了解南昌与九江的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需求,从两地的中小企业的特点出发,培养关系型担保,规范运作方式,从自身的特点出发,加强内部各项运行制度建设,在满足两地中小企业担保的同时尽可能减少担保风险。
我国与担保业务相关的法律体系不完善,给了很多不法企业和机构钻空子的机会,南昌与九江两地政府应在担保业务方面专门立法,改变担保机构在财务方面的制度、税务优惠的操作上无法可依的现状。“昌九一体化”中的两地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不与我国《担保法》和《合同法》冲突的前提下,加大对南昌与九江中小企业的扶植力度,制定一系列的地方法规、政策,使企业和机构在担保业务中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二)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改革和创新力度。(1)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目前大企业在银行贷款比较容易,中小企业很困难。如果成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比如,成立“昌九银行”,专门为“昌九一体化”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和其他服务,可以促使经济结构更合理,由于这种地方性的金融机构资金规模小,在提供服务时可能会出现资金不足的情况,所以可以采取集资入股的方式,吸收民间资本,这有利于将民间借贷从地下转到正常的融资系统里,更好地规范借贷市场,同时也能够减少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2)开发新型金融产品。银行为了更好地对“昌九一体化”中小企业进行贷款管理,规避风险,应制定对昌九两地中小企业评估的制度,按南昌与九江中小企业的信用和效益情况评级,根据评级情况决定该企业能够获得的贷款规模;对信用情况和效益情况比较良好的南昌或九江中小企业开展公司理财业务和账户托管等业务;融资租赁行业的准入条件要适度放宽,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开发新的融资租赁产品,不仅限于固定资产,可以拓展到无形资产等,为南昌与九江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更大的方便,促进融资租赁公司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3)优化商业银行的贷款管理制度。目前,昌九两地银行的贷款管理方面的制度还不太完善,体现在信贷资金的授权授信制度以及信贷人员的考核制度上。所以应完善授权授信的制度,将贷款审查、发放的权利适度下放,让南昌与九江的中小企业更易获得需要的资金。在信贷人员在考核制度上,应激励信贷人员发展中小企业客户,在评比上考核中小企业客户的数量,调动信贷人员发展中小企业客户的积极性,简化贷款过程,提高交易的效率。
(三)中小企业自身要加强企业管理、增强信用观念。“昌九一体化”进程中,南昌与九江的中小企业应把不断深化改革作为企业理念,完善存在缺陷的制度管理,深化产权改革,改进企业不合理的治理结构,做到规范制度、科学管理。加强市场营销,加强人才与科技的吸纳与培养,要不断提高开发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市场效益,在改进中不断完善和壮大自己。在企业内部要坚持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企业与外界要建立诚信的合作关系,达到树立良好信用形象的目的。在面对质疑和不信任时,要加大与外界的联系,争取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消除不利影响。
参考文献:
[1] 林毅夫,李永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11.
[2] 鲁丹,肖华荣.银行市场竞争结构、信息生产和中小企业融资[J].金融研究,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