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支持大众创业的新金融体系
——访北京大学国家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金李
2015-04-09陈怡璇
文‖上海国资记者 陈怡璇
打造支持大众创业的新金融体系
——访北京大学国家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金李
文‖上海国资记者 陈怡璇
利用新三板、母基金等方式介入企业的早期创业投资阶段,解决创新创业型企业融资难问题
北京大学国家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金李5月13日在“金融创新与人民币国际化”论坛上表示,在金融领域上可以做到全民参与创业创新,利用PE、VC、资产管理公司等投资机构、以及新三板、母基金等方式介入企业的早期创业投资阶段,解决目前大量资金滞留在资本市场后端的局面,构建内部畅通的循环机制;而政府则可探索引导型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解决创新创业型的企业融资贵、融资难问题。
金融渗透创业创新
《上海国资》:对于创业企业来说,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什么?
金李:创新创业不是意味着所有的人都得辞了工作去创业,真正能够成为创业的企业家的人其实是少数,也不是说在任何时点上都可以创业。
但是在金融领域上,却可以做到全民参与创业创新。
对于处于草创期的中小创新型企业来说,最亟需解决的问题是融资难。企业融资大多数依然以债权融资为基础,针对创新创业的融资市场有限。
早期企业风险高,这个时候极其考验投资者的眼光和管理能力。债券投资者要花很大的精力甄选这些企业,但是如果又无法分享企业未来增长巨大的上升空间,无法充分调动积极性。缺少有效的激励机制,没有办法使得大量的资金进入到创新创业型的小的企业。国外成熟市场,针对创新创业企业除了采用中小企业优惠的利率贷款债券投资外,还有大量的是市场化的股权融资渠道。
现在中国的金融体系并没有真正打造一个支撑创新创业的金融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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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资》:现有支持创新创业的金融体系由哪些部分组成?
金李:风险投资,私人股权投资机构PE、天使投资者、小微银行、众筹、P2P、互联网金融等这些渠道都十分重要,股权投资能够充分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巨大价值提升,所以各方积极性可以形成合力。虽然PE、VC的市场发展速度很快,但市场存量规模远远不够,特别是相对于中国家庭财富的巨大积累来说。如何让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到创新创业体系中间?从政策层面上可以做一些事情。
从企业生命周期不同环节看,中国企业一般是这样的路径:企业刚开始建立时,支持的是亲戚朋友的资金,稍微成长一些后天使投资进入,包括一些夹层资本;此后是后期的PE机构。
资金匮乏与资金泛滥
《上海国资》:这条路径并不通畅吗?
金李:在中国市场,这条路径出现的问题是,资金的连续性投入受到现有不完善的资本市场的严重制约。比如,IPO虽然准备推行注册制,可目前还是审核,渠道并不畅通,所以企业从一级市场到二级市场之间有巨大的利差。同样是创新创业型企业,如果没跳过这个龙门,资金成本就是20点或者更高;跳过了这个龙门,上了中小板,PE、市盈率将会出现巨大的价值差,这在国外是不可想象的。
目前,很多投资机构还不能够直接介入到早期的风投和私募股权,例如公众投资平台中,养老保险机构等不能直接进入早期支持阶段,这样,其实大量资金置于后端,而当企业已经完成上市后,资金反而泛滥。这与前期的资金匮乏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但另一方面,PE、VC的退出机制并不十分丰富,削弱了资金回收后再投入新的创新创业项目几率。因此,构建PE、VC良好的内部循环机制,解决私募市场和公募市场严格区隔的问题。
此外,我们观察到大量的资金集中在资产管理公司,例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因为现在的监管制度,他们无法进入——当然也可能缺乏——投资市场的能力。如果资产管理公司的资金进入市场,其资金体量将远远大于VC、PE这一块。对于创新创业的支持,就可能会在量级上有巨大的改变。
《上海国资》:目前,多层次资本市场正在构建,这对支持创业创新是否已经产生很大的作用?
金李:从目前的情况看,比如:九鼎投资、中资招商通过新三板挂牌,挂牌之后有合格的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基金份额对应的是资产组合所投资的一些早期项目。这些项目还没有长大,还没有办法直接在公开市场发行,并通过IPO的方式退出,但是可以通过新三板把资产组合出售,部分解决投资机构资金回笼的问题,使资金可以更好地在早期创新创业的机构里面进行体内循环。这是一个解决办法。
另一种方式是母基金的方式。母基金风险相对较低,可以化解资产组合中的道德风险或者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使更多有限合伙人、特别是机构的基金,通过母基金的方式间接的参与早期支持PE、VC发展。
此外,设立一些专业的合格投资机构,把一些已经相对成熟PE、VC资产组合中相对成熟的项目打包出售,或以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出售给与公募股权市场更靠近的机构,实现换手,可以使公共性的机构在相对后期时进入到这个企业中。
政府的作为
《上海国资》:政府如何从政策上支持创新创业?
金李:打造创新创业型经济,需要政府的支持,利用政府手中的丰富资源,培育和完善这个市场,并尊重市场规律,以市场的方式激发创新创业。
建议开展政府引导型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以色列很早就试验政府引导型的投资基金,最初的想法跟国内很多地方政府是一样的。地方政府拿了一笔钱“撒胡椒面”支持十多个企业,但是效果不好。后来以色列干脆把政府的钱拿出来给专业化的基金公司,三家一起做一个所谓的“政府引导型基金”。政府提供建议,引导发展某些政策愿意支持的产业,并尽可能在本地寻找项目,至于具体投资到哪个项目、哪个企业,政府不做限制。这种模式对于政府引导资金投入到一些创新创业等行业将起到一定的作用。
另外,人才战略配套、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资本市场的全面建设等都需要齐头并进。要强调的是,要想创新创业得到大发展,资本市场必须得到更大力度的发展。
(本文根据受访者在“金融创新与人民币国际化”论坛上演讲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