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用典摘录与解读
2015-04-09
习近平用典摘录与解读
善为国者,遇民如父母之爱子,兄之爱弟,闻其饥寒为之哀,见其劳苦为之悲。
——《<携手消除贫困促进共同发展>——在2015 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的主旨演讲》等文中引用法立,有犯而必施;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等文中引用
审度时宜,虑定而动,天下无不可为之事。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等文中引用
释义 根据形势变化审时度势,凡事深思熟虑后再付诸行动,那么天下就没有做不成的事情。
出处 此酋贪纵寡谋,终当归吾羁绁。观其书词,已非昔时之倔强,可用其几而制之……但愿审度时宜,虑定而动,天下无不可为之事。况今时则易然耳。
——〔明〕张居正《答宣大巡抚吴环洲策黄酋》
解读 在谈到改革时,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胸有谋略、动有章法,要打破不合时宜的思维定式。所谓要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正是要破除妨碍改革发展的思维定式。正如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的,解放思想是“总开关”,只有坚持这条一以贯之的思想路线,才能找准突破问题的方向,推动改革继续前行。
释义 法律一经订立,凡有违犯者,必须实施惩治;政令一经发出,必定坚决执行,决不违反。
出处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违公窃铸者,具五刑之戮;因时力田者,悬一命之赏。不然,则贾生、晃错,复流涕而言矣,此君侯之未谕三也。
——〔唐〕王勃《上刘右相书》
解读 任何法律,如果没有严格执行,就会形成“破窗效应”,损害法律的尊严。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有了法律不能有效实施,那再多法律也是一纸空文,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法律的实施就成为发展的主要矛盾。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就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守则。
释义 善于治国的人对待百姓,就像父母对待自己的孩子、兄长爱护自己的兄弟一样,听到他们饥寒交迫,为之感到哀伤;见到他们劳作辛苦,为之感到伤悲。
出处 故善为国者,遇民如父母之爱子,兄之爱弟,闻其饥寒为之哀,见其劳苦为之悲。
——〔汉〕刘向《说苑·政理》
解读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民是安邦之本,故而安民为治国要务。当下中国,虽然大多数人都已经富裕起来,但仍有一小部分人徘徊在贫困边缘。对于这些贫困人群,执政者需要秉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之理念,深入体察其疾苦,仔细分析其贫困之根,精准扶贫,因地制宜,让更广大的百姓享受到改革开放的红利。